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清晨,王海敏在菜市場被黑河市愛輝區國保警察綁架,同時被抄家搶劫。次日,王海敏被送往嫩江看守所非法異地拘留15天,期滿後在無「行政」轉「刑事」處罰手續的情況下所謂「取保候審」,一年後改為強制監視居住。
在一年的取保候審及其後監視居住期間,愛輝區國保警察在市國保、政法委唆使下不斷騷擾王海敏。由於王海敏女士未如國保所願簽寫三書,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由黑河市公安局愛輝分局,將王海敏構陷到黑河市愛輝區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王海敏被黑河市愛輝區檢察院構陷到愛輝區法院。七月十五日,法院將對王海敏的「強制監視居住」措施,又改為「取保候審」。
王海敏聘請了律師,同時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在相關部門已接收、未回應的情況下,僅僅一週之後被黑河市愛輝區檢察院火速非法批捕,並移交至黑河市愛輝區法院,疑似被報復。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愛輝區法院變更強制措施,下達非法逮捕令,愛輝區國保警察把王海敏綁架,非法押送到黑河市看守所。
王海敏的律師向孫法官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孫法官以「現在仍然不停接到電話,社會危害太大」為藉口拒絕。
二零二一年十月王海敏被黑河市愛輝區法院非法判刑。
相關人員電話:
黑河市公安局愛輝分局:辦案人 王洋 電話17345607071
黑河市愛輝區檢察院:檢察官 姜慧博 電話(單位座機)0456 829 6131
黑河市愛輝區法院:法官 孫子涵電話(單位座機)0456 829 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