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辯論中,孫樹蘭說政府認定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文件》已經廢除了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擁有法輪功書籍不違法,並問她破壞了哪條法律不能實施?女法官當下承認:「嗯,你沒有破壞法律實施。」
律師辯護說孫樹蘭的三份供訴中並沒有承認任何犯罪事實,三次都沒有簽字,家中搜走的物品不能作為具體證據使用。
當公訴人讀到另一學員除了20張真相幣是她給的外,其他從這名學員家中搜走的資料、對聯、年畫等所有物品也是由她給的(實際並不是她給的,幾天後詢問該學員說沒有做過這樣的口供),還說孫樹蘭的丈夫親眼看見她把一台很重的壞舊打印機自己搬到小庫房的。當初國保人員都曾經問過她:就你這身體,怎麼能搬得了這麼大的機器?國保自己都不相信,但是在筆錄上卻有孫樹蘭丈夫的簽字,而她丈夫根本沒有說過那樣的話。
聽到這些出乎意外的「指證」,一直躺靠在床上的孫樹蘭情緒失控,臉漲得像紅紙,嘴和牙齒不停地抖動著:「活著好好的,說開鬼話了!……」接著開始不由地「啊,啊……」叫了起來,感覺呼吸困難,現場開始混亂起來。
律師說對任何證詞的真實性都有疑義;婆婆說孫樹蘭要是不煉功早就不在世了,這都是叫你們嚇的;妯娌說孫樹蘭多年前被車撞了自己在家躺了三天沒有和人家要一分錢,你們還迫害這樣的好人!有的建議法官當庭無罪釋放!這時法院人員還想讓家屬配合繼續走完程序,遭到拒絕。
法院人員讓家人趕緊打120急救,兒媳說:好好的人,讓你們弄成這樣,你們要負責!法院人員只好自己叫來了120,一量血壓高達240,說隨時有危險!所有案件庭審人員擔心承擔責任,嚇得趕緊都出去了。
孫樹蘭被家人背著上了救護車,120人員讓法院跟個人去醫院,可到了醫院,法院的人一個也沒來,已經開車回張北縣了!之後打電話讓律師去張北法院簽了字。律師和家屬通電話說:「我和法院的說了,以後我可不來了,再來出人命了!」
孫樹蘭在縣醫院兩次量血壓都是240,醫生檢查說心臟不正常,腦CT需要治療,法院不管只好回了家。回家後,孫樹蘭卻出現了嘴歪眼斜的症狀,說話也不利索。以後的幾天,一直給法院人員打電話也沒人接。
家人準備直接去找張北法院,讓他們給個說法,並保留進一步控告相關部門的權利。
事情經過
2019年9月有法輪功學員隨家人去新疆旅遊,在火車上被查出攜帶20張真相幣,在壓力下說出是孫樹蘭給的,導致孫樹蘭被非法抄家,警察搜出一些大法經書、舊的《明慧週刊》和存放多年的壞機器。後來孫樹蘭因為身體不合格被取保候審,當地國保警察也知道她沒文化、身體弱,搬不動,使用不了機器設備。
2021年1月13日,沽源縣國保大隊通知孫樹蘭到張北法院辦手續,國保大隊李富林、李洋、小高(女)到孫樹蘭家看她身體情況,量血壓高達270,錄像後走了。
2021年1月14日張北縣法院來了兩人,送了張北檢察院的起訴書,孫樹蘭自被非法抄家後始終沒有配合,沒有簽過任何字。最後,家人在壓力下代簽了取保候審延期的字。
因孫樹蘭的身體狀況和案件中止兩項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六條規定,家屬曾向張北法院提交了《缺席審理申請書》,但法院要求必須開庭,最後達成在家中開庭。
法輪大法是佛法。迫害法輪功,天怒人怨。大疫當前,奉勸相關公檢法人員,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請做出撤案或無罪的公正判決。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案件參與人:
張北縣法院刑事庭庭長趙立軍 17703137531
主審法官段永桃 17703137532
書記員侯浩楠 17703136537
張北縣檢察院公訴人:武永強 13931330149
張亮 1348331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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