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化大法樂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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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三日我開始修煉法輪功,二十多年沐浴在師恩佛光之中,倍感大法好!師恩浩蕩!

「不用鬧鐘也能早起了!」這是妻子和女兒對我修煉法輪功後的第一個感歎,也是我修煉後展示出的第一個新面貌,從此徹底告別了多年來睡懶覺的習慣。隨後,「戒煙了!」「戒酒了!」「脾氣變好了!」「多雲轉晴了,有笑容了!」……家人的讚歎一個接一個。修煉一週果斷戒煙,三個月成功戒酒,半年後摘掉了戴了三十多年的600度近視眼鏡,等等。這一系列改變,給家人一種全新的感覺,女兒特別驚嘆法輪功對人體的神奇功效,全家人精神面貌也因此煥然一新。

二十多年來在常人中修煉,一個不容迴避的問題是很容易混同於常人,而人是很弱的,以人的一面對邪惡,很容易被迫害;以神的一面對邪惡,邪惡自滅。深感同化大法是一個漸進過程,不斷同化,提高心性,不斷昇華。堅持不懈學法,開闊了胸懷,開闊了視野,明白人生中想要明白而又不得其解的許多問題,心裏敞亮了,凡事看開了,明白了宇宙、人生、人體的許許多多的奧秘,明白了許多高層次上的法理;整個人沐浴在大法的佛光之中,身心愉悅,其樂融融。

這些年自己也陸續體驗到《轉法輪》中的一些情形,如打坐時好像坐在雞蛋殼裏一樣美妙;通周天往起顛、點頭和擺頭;玄關設位到泥丸宮時頭部腫脹等等奇妙現象;抱輪一小時雙眼落淚,生出慈悲心;背《論語》時見奇觀,出現神韻開場那樣的盛景:師父轉大法輪的情形,一批批大法弟子隨師父下界救人的洪大氣勢,無數佛道神在天上助師正法,層層疊疊,無量無盡……

二十多年中,我常常捫心自問:這一生中自己做的最有價值的事情是甚麼?這個問題琢磨來掂量去,結果就是一句話:修煉法輪大法是我人生最大的幸福!古話說:「人身難得,中土難生,正法難遇:全此三者,幸莫大焉。」我們今生最大的幸運就是遇到師父洪傳大法,千年不遇,萬年不遇,而我們遇到了!我們走進了大法,並且堅持下來了,何等幸運,人生無悔!因此,自己剛剛得法時喜悅和激動,已經伴隨著這些年的風雨兼程,漸漸溶化為持久的平和愉悅,真正是其樂融融!

一封信兩用三次講真相

前幾年,我任職的學院調來一位副院長,他在新生見面會上講話有誹謗法輪功的言詞。針對他的言談,我們決定用寫信加面談兩種方式給他講真相。先是以第三者身份寫一封真相信,此信通過郵局直接寄給我,並在信封上寫明由我轉給這位副院長。因為當時我恰好負責學院的來信來訪工作,有這個便利條件,也屬於份內工作事項。師父當時點化我們智慧的利用這一便利,以第三者身份講真相,效果會更好。這封信兩用,指的是同時利用書面和口頭兩種方式:信本身既是書面真相材料,同時又可以用作面對面口頭講真相的鋪墊。

三次講真相分別是:第一次,我開封信件並直接把信件轉給這位副院長,讓他自己看;第二次,他找我了解情況,想調查信是誰寫的,又形成一次面對面交流講真相的機會;第三次,我以向他彙報調查情況的名義,再一次和他面對面講了一個多小時真相。交談過程中我了解到,他之所以不明真相是被邪黨早期抹黑法輪功的謊言矇蔽,雖然博士畢業,但對基本真相不清楚也不相信,因此存有偏見。交談中,我用翻牆獲得的真相資料逐條逐項和他坦誠交流,結合信件上所列出的基本真相,包括法輪功是高德大法;法輪功受迫害;天安門自焚真相;中共不等於中國;藏字石:天滅中共;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退出黨、團、隊保平安。這樣,一封信兩用三次講真相,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交談中,他也坦率承認這方面真相的欠缺,孤陋寡聞。此後他再也沒有對法輪功說三道四,看來是明白了基本真相。

通過這件事,我們深感基本真相是重點、是主線,這個主線不能偏離。師尊說:「法輪功真相一定要講,最基本的東西法輪功是甚麼,講真相時永遠都不能丟下,一定要講。沒聽到真相的、不了解法輪功的人,對法輪功有偏見的,都是最基本的情況不了解、不知道,偏見都是被中共邪黨灌輸造成的,所以法輪功的真相還是要講,要重點講。」[1] 說到這裏,自然就聯繫到今天疫情中正念救人不怠:大疫之中講真相更要理性,智慧才能救人。這些年來師父曾多次開示我們在做好三件事中要保持清醒的頭腦。

師父說:「多看書、多學法就一定會有智慧。」[2]「有些預言、瘟疫,只能作為講真相的輔助,點到為止。不要把它作為講真相必講的或者是主要的東西,這樣呢會偏離你們要做的事情與目地,那樣也太依賴於那些預言了。它只能給你們做輔助的作用,不要講太多,點到為止。就是智慧的去講真相你才能把人救了。」[3] 我們知道,中共病毒(武漢肺炎)在全球爆發不是偶然的,不是一般的疫情。大陸民眾在中共的謊言中,盲目的聽著信著,身心處在危險中,真是太可憐了,救人責無旁貸。

一點體會向師尊彙報,與同修切磋。謝謝師尊!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在明慧網十週年法會上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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