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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好人的司法人員,你該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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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人海茫茫,相逢即是有緣,您能看到、收到這篇文章是咱們的緣份,更希望能給您帶來福份與幸運!讓更多的人明白真相,遠離致命災難、保全家平安幸福,是我們的美好心願與祝願。

先看一組數據: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系統、公安部開始所謂教育整頓,稱「刀刃向內」,並稱:「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冤假錯案之人追究終身責任」。同時,最高檢察院的網站刊文稱:將對檢察警察違紀違法辦案展開「過篩子」式「倒查」。短短半年時間,對政法委、公安系統實行「倒查20年」,處分的警察(含公檢法警察)已有72000多名。

現在政法系統大整肅在持續升級。中央政法委在六月七日發文稱,將「倒查20年」升至「倒查30年」。六月十日,中央政法委秘書長陳一新通報:自二月以來,全國共有一萬二千多個警察主動投案;二萬七千多個警察被立案審查調查。七萬二千多個警察被處理。據一縣級市政法委工作人員透露,等待交代問題的公檢法人員都排了很長的隊。從單位一把手到普通的工作人員,人人自危如驚弓之鳥,隨時害怕下一個被紀委約談的是自己,即使不是自己,也隨時擔心被約談、被調查處理的人員供出的罪狀會不會牽連到自己……

目前網絡上最火最經典的新聞之一就是吉林省吉林市五大班子齊聚監獄「辦公」了,市委書記、市長、人大、政協、紀委,全進監獄了(百度可查)。不僅僅這幾個頭頭,他們手下幾大部委辦局的頭頭也幾乎都進監獄了,時間早晚不一。有好幾位都已經退休了又被抓了判了。這些落馬官員的履歷有一個共同特徵:在法輪功遭受迫害的這二十多年,他們全都在政府部門擔任要職,幾乎全都涉嫌在任職期間參與謀劃指使迫害致死、致傷、致殘法輪功修煉者,是典型的現世報應。這個現象不只是在吉林省吉林市出現,幾乎各個省市都有,一位官員落馬往往牽出一窩貪腐犯。

據國際媒體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文章《山東臨沂市政法系統17官員落馬》報導:中共政法委系統開始所謂整頓,稱「刀刃向內」。據悉,山東臨沂市(包括市縣)至少已有十七名政法委官員落馬。其中包括:市政法委書記一人、市公安局二人、區公安分局三人、區法院二人、派出所所長一人、縣(莒南、蘭陵、臨沭)公安局三人、縣(莒南、蘭陵、蒙陰、沂水)法院四人、縣(臨沭)檢察院副檢察長一人。這些落馬的政法系統官員中,幾乎全部曾參與迫害法輪功。

在江澤民犯罪集團脅迫整部國家機器瘋狂迫害法輪功的二十二年中,招遠市各級政府官員、政法系統人員、各單位負責人等等盲目聽從上級指令,罔顧道義良知,不知自保,一直死心塌地的聽命於江澤民的迫害指令充當了殘害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急先鋒,造下深重的罪業。

據不完全統計,招遠法輪功學員在當地派出所、洗腦班和外地勞教所被直接虐殺至少6人;因被迫害在家中含冤離世的104人;被非法判刑的45人次;被非法勞教的134人次;被開除公職29人;被開除大學學職5人。另有被綁架到洗腦班、拘留所、派出所折磨迫害的;被扣發工資勒索錢財的;被非法入室抄家的、搶劫錢財物品、生產資料的;株連恐嚇家人不讓上班、不讓上學的、被電話監控騷擾、敲門騷擾和騷擾家人等不計其數。

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作惡者也開始惡報連連,或暴病身亡、或撤職開除、或落馬入獄,或殃及家人……山東招遠公檢法、政府官員、及單位負責人參與迫害法輪功部份遭惡報的也有數十例了。

惡警林濤曾多年任迫害法輪功專案組的頭目,今年患癌症死亡;「六一零」頭目姜忠勤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因受賄罪被正式逮捕,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被判刑13年,妻子張進華也被逮捕,在英國洗錢的兒子被網上通緝;曾經紅極一時的正縣級女幹部張桂芬分管迫害法輪功非常積極賣力,於二零一五年被雙規,判刑7年進了監獄,等等。在今年的政法系統大清查正在進行中,都知道江澤民當政時代就是貪腐治國,利用金錢和權力威逼利誘各級黨政軍公檢法司官員對法輪功修煉者犯下滔天罪惡。下一個落馬被清洗的輪到誰還不一定。但是手上沾上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的血淚的一個也跑不掉。

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二年來,因參與迫害法輪功修煉者遭惡報的事件一直沒有停止過。「善惡到頭終有報」是天理,罪大惡極的官員不斷被以「反腐敗」的名義清洗,中共政權已成土崩瓦解之勢。僅迫害最殘酷的省份之一吉林省近兩千人遭到惡報,在明慧網上可查。追隨江氏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幫兇周永康、李東生、周本順、奚曉明、馬建、王立軍、朱明國、張越、武長順、趙黎平、秦玉海等大批政法高官有的暴斃,有的落馬,這些案例百度上都可查到,終極老虎江澤民曾慶紅也即將落馬。各級公檢法司政府官員的落馬,無論其表面原因是所謂的「貪腐」、「違紀」,還是中共派系鬥爭中的「犧牲品」,從本質上講,只不過是眾多迫害好人遭到現世惡報案例中的一例。

上天有眼,所有參與迫害者的罪行筆筆有賬,都已被一一記錄在案。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神在看,誹謗佛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罪大惡極,必將遭到清算和天譴!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惡首江澤民下令迫害法輪功時是指揮利用整部國家機器開足馬力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的,不明真相的各級官員及工作人員幾乎全部被裹挾著進入了這個犯罪鏈條中,許多人為了迎合討好上司,為了升官發財,以極其瘋狂殘忍的手段參與迫害堅守「真善忍」的善良百姓,到底慘烈到甚麼程度這裏不贅述了,你們本身就是參與者、實施者與知情者。

法輪大法修煉者並不想看到「六一零」以及中共體制內追隨江澤民迫害好人的人遭遇慘烈的惡報,相反真心為遭惡報的人員及其家人深感痛心與惋惜。參與迫害的無論官職多高,他也是父母的愛子、妻兒的依靠,他們也是從躊躇滿志的少年走到風華正茂的青年,可是不幸的是他們被江澤民之流禍國殃民的政治流氓集團脅持了,被動的被裹挾著充當了幫兇。其實到了今天,在各級機構中還在死心塌地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都是江氏爪牙,處心積慮,維持迫害,死不悔改,幻想能夠逃避被清算的惡運。

時至今日,雖然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仍在持續,從去年以來,由政法委「六一零」發起的「清零行動」,接連不斷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在全國範圍內綁架、勒索法輪功學員,甚至設置高額「舉報獎金」、公開煽動「人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但是真心替江澤民賣命的已經少之又少了。因為越來越多的人清醒了,認識到那些所謂的「內部通知」、「指示精神」都不是法律,根本無法為參與迫害者開脫法律責任,相反卻是各級政府官員裹挾下屬迫害好人違法犯罪的證據。

迫害二十二年的今天,你們應該靜下心來想一想,江澤民當初發布的迫害法輪功的指令到底是對還是錯?法輪功都洪傳全世界了,明眼人一看就是當初迫害的命令是錯的呀!迫害法輪功到底有沒有法律依據?正確答案是:沒有!你替江澤民賣命,迫害一群修心向善的同胞你得到了甚麼?江澤民及其同伙都被國際法庭宣判犯下群體滅絕罪、酷刑罪了,你作為同伙和幫兇就是同案犯!善惡必報是天理。惡報發生了,不要覺得是偶然的,更不要拿自己的命和全家老小的幸福去賭,畢竟生命是可貴的,而且只有一次。

下面講給您的真相希望您百忙之中看一看,用心聽一聽,希望真相能使您撥開迷霧見光明,幫您解開迷惑,找到真實的正確的答案,能夠讓您從江澤民編造的世紀謊言中徹底清醒,不再被江澤民犯罪集團利用充當打手與迫害好人的工具。真心希望您能徹底清醒,並且尋找時機抓緊時間彌補自己迫害好人造下的罪惡,用正義之舉贖回自己的未來。

一、幾個真相

真相之一:法輪功到底是一個甚麼樣的功法?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自一九九二年五月由李洪志先生在吉林長春傳出,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功以真、善、忍為修煉核心,以道德提高、精神昇華為目標,並輔以優美、舒緩的五套功法,通過修煉使人身體素質和心靈道德能得到極大的改善與提高。

法輪功自傳出以來,因其祛病健身效果明顯,備受社會各界喜愛。自一九九二年傳出到一九九九年被中共迫害前的短短七年間,通過人傳人、心傳心,吸引了上億人學煉。法輪功現在已經洪傳到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獲得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和信函四千多項。而法輪大法的主要書籍《轉法輪》,已被翻譯成四十種語言文字,在全世界公開發行,並可在互聯網上免費下載。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發生前,國內許多報紙、中央及省市電視台、電台都對法輪功做過正面報導,讚揚法輪功在提升人的道德和祛病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

一九九八年,國家體育總局組織北京、武漢、大連及廣東省的醫學界專家,對近三萬五千名法輪功學員做了五次醫學調查。調查表明,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的有效率高達98%以上。

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前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組織人大一些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的深入調查,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你可能接觸過一些法輪功學員,其中很多人都是為祛病走入法輪功的。有的人被病痛折磨的痛不欲生,又無錢醫治,走投無路時,有幸遇到了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後,身體迅速得到了康復,多種疾病都不翼而飛,有一種脫胎換骨的感覺。修煉法輪功,不僅解除了疾病的痛苦,也給國家和單位節省了大量醫藥費。

法輪功在過去是口傳心授、歷代單傳的,是從來不傳外人的一種極其珍貴的性命雙修的秘煉方法。是李洪志大師慈悲,看到人類的道德已經敗壞到一個極其危險的程度了,為了挽救人,才把這麼珍貴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傳給人,這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個萬古難遇的珍貴機緣。

真相之二:國務院、公安部公布的14種邪教名單和法輪功沒有關係,在中國大陸修煉法輪功合法。

從二零零零年到目前為止,國務院、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共有14種,而這14種裏面沒有法輪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這14種邪教。表明在中國大陸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現任當政者以這種方式表明了自己對法輪功的態度,向各級公檢法司人員和公務員傳遞了一個清晰明確的信號,修煉法輪功合法。到目前為止沒有一部法律指證法輪功違法,沒有法律依據的迫害從根源上違法,這決定了所有針對法輪功的不公正對待全都是違法犯罪行為,所有涉案人員從命令主使者到實施迫害者都將面臨被追責。

真相之三: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解除,持有法輪功書籍合法。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布《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第99項、第100項明確廢止以下兩個1999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百度可查到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令)

上面的兩個文件和中共歷次害人運動的文件一樣,是江澤民九九年為迫害發布的顛倒黑白的罪惡文件。法輪功書籍沒有任何非法之處,都是教人向善的。法輪功的書籍已經被翻譯為近40種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如今,這兩個非法文件被廢除,說明現任當權者已經認識到發布這兩個文件的荒謬,也說明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為藉口進行迫害的都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的犯罪行為,最終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真相之四:講清法輪功真相並不構成任何犯罪,相反幫助人們從謊言的毒害中清醒,讓人們了解法輪功真相認同並真心敬仰「真善忍」理念是修煉者給人類帶來福祉的大善之舉。

目前,涉及法輪功的案件多數是因為法輪功學員用不同方式講清法輪功真相而被冠以《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案件。

熟知中國法律的專業人士都知道法律上沒有一條法輪功違法的立法,更不可能找到所謂被法輪功破壞的法律實施,就好比一個人沒有給過你雞蛋(沒有給法輪功制定法律),就不可以指控說你打碎了他的雞蛋(破壞了法律),更不可能說你破壞了雞蛋的孵化與小雞的成長(法律的實施),就這麼荒唐!所以,利用《刑法》第300條給法輪功學員量刑定罪的行為全都涉嫌違法犯罪。法輪功不是邪教,更沒有破壞任何一部法律的實施,以真善忍為理念約束自己提升自己的道德與修養的人群是最值得敬仰和推崇的,這才是事實與真相。事實上法輪功遭迫害二十二年了,許多最正直善良的好人被迫害致死、致傷、致瘋、致殘,當權者江澤民製造了數不清的冤案與苦難。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並不違反一部國家的任何法律,是完全合法的,這一真相被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了。

真相之五:辦理法輪功案件面臨的嚴重的法律風險。

(一)給法輪功學員冠以《刑法》第300條罪名而涉嫌的犯罪。

1、涉嫌「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399條第一款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前所述,法輪功學員既不具有「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的情形,又不存在「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客觀事實和客觀後果。而有關警察執意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移送審查起訴;或有關檢察官執意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提起公訴;或有關法官執意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處以刑罰。那麼,有關警察或檢察官或法官(包括批准簽字的領導)均已涉嫌《刑法》第399條「徇私枉法罪」。

2、涉嫌「誣告陷害罪」。

《刑法》第243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如前所述,明知法輪功學員既不具有「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的情形,又不存在「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客觀事實和客觀後果。任何人執意使法輪功學員受到《刑法》第300條的刑事追究,都將涉嫌「誣告陷害罪」。

(二)警察和有關人員極易涉嫌的其它犯罪。

1、各地利用開除、降職、降級或關入「轉化班」、「洗腦班」、勞教所、監獄等場所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自己的信仰。有關組織者和參與者均已涉嫌《刑法》第251條「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罪」、《刑法》第397條「濫用職權罪」等罪行。

2、各地非法抓捕、綁架、關押法輪功學員,指使者和參與者均已涉嫌《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9條「綁架罪」等罪行。

3、各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罰款、勒索錢財等,指使者和參與者均已涉嫌《刑法》第245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63條「搶劫罪」、《刑法》第274條「敲詐勒索罪」、《刑法》第270條「侵佔罪」等罪行。

4、刑訊逼供、毆打、體罰、虐待法輪功學員,指使者和參與者均已涉嫌《刑法》第247條「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刑法》第252條「侵犯通訊自由罪」。致人傷殘、死亡的,涉嫌《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罪」、《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罪」等罪行。

這些涉嫌犯罪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如何規避這些法律風險?如何走出夾縫困境?如何把握自己和家人的未來?

(一)請您堅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執法底線,維護法律尊嚴,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是在保護自己。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司法人員遵守這個原則,既維護了法律尊嚴,又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更加有力的保護了自己。離開了這個原則,不顧「事實」和「法律」,以「內部通知」、「內部指示」為依據辦理案件,必將成為江氏的替罪羊,斷送了自己的未來。歷史的教訓是慘痛的。 中共當政幾十年來,中共歷次發起的運動都是「發動群眾鬥群眾」,而每次運動之後,先拋出那些「被發動起來的群眾」也就是那些忠實執行上級「路線」、「方針」、「政策」的積極分子們〔群眾〕,作為替罪羊,為「被迫害的群眾」平反昭雪。中共迫害法輪功套路也是如此,可悲的是各級官員從上到下除了罪大惡極的幾個,幾乎全被矇騙利用了,充當了迫害好人的工具。邪惡之徒迫害好人的道路已經在全世界都知道其罪惡之時就走到了盡頭。江澤民犯罪集團的成員已經面臨被全面清算,因為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已多次被告上國際法庭,大量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的罪惡已舉世皆知。曾經替江澤民賣命積極參與迫害善良民眾的各級公檢法司政府官員無論官職大小最終都逃脫不了被拋棄、被清算的命運。

其實,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就已經堵死了公務員執行違法決定或命令而逃脫法律責任的退路。《公務員法》與「依法治國」、「依憲治國」、「 案件終身負責制」、「責任倒查制」等新政共同斬斷了執行違法決定或違法命令而想逃避法律制裁的所有公務人員的任何希望。

(二)請你充份運用現行法律法規為武器,拒絕邪惡的操控指令,行駛自己的職責,真正的捍衛正義,守護善良。

中辦、國辦印發並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生效施行的《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第1條規定:「為貫徹落實《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有關要求,防止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根據憲法法律規定,結合司法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2條規定:「各級領導幹部應當帶頭遵守憲法法律,維護司法權威,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任何領導幹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序處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機關做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3條規定:「對司法工作負有領導職責的機關,因履行職責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況,組織研究司法政策,統籌協調依法處理工作,督促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為司法機關創造公正司法的環境,但不得對案件的證據採信、事實認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體決定。」

第4條規定:「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不得執行任何領導幹部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序、有礙司法公正的要求。」

第5條規定:「對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司法人員應當全面、如實記錄,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以組織名義向司法機關發文發函對案件處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親屬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司法人員均應當如實記錄,並留存相關材料。」

第6條規定:「司法人員如實記錄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的行為,受法律和組織保護。領導幹部不得對司法人員打擊報復。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將司法人員免職、調離、辭退或者作出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

……

第9條規定:「領導幹部有本規定第8條所列行為之一,造成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依照《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領導幹部對司法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依照……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0條規定:「司法人員不記錄或不如實記錄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的,予以警告、通報批評;有兩次以上不記錄或不如實記錄情形的,依照……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主管領導授意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的,依紀依法追究主管領導責任。」

這個《規定》不僅斬斷了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幕後黑手,同時又授予了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一把抵制和拒絕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尚方寶劍。把操控者全面如實記錄在案,全程留痕,有據可查。不讓他們逍遙法外。請你理直氣壯的堂堂正正的運用這把尚方寶劍抵制和拒絕操控,維護司法公正,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也真正的保護了你自己。

說這麼幾件事,希望帶給您啟發意義:

「某地一公安局長讓安排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上級出示『紅頭文件』,結果心虛的上級不敢出」(上級怕留下證據)。

「某地-法官不願枉判法輪功學員,叫逼迫他的上級和「六一零」人員簽字,說只要有人先簽字,他再判。結果沒有一個敢簽字的。」

「某地一個『六一零』主任說:『我對法輪功是出工不出力,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又不幹壞事,總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參與迫害做壞事,平反那一天,我脫不了幹繫,自己犯罪不說,還連累我全家老少」。

「某市有遠見的領導,對迫害法輪功的上級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們都在用實際行動贖回自己的罪業,為自己留後路,為自己選擇美好未來」。

三、快快找尋出路 贖回未來<、b>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很多,也許惡報暫時還沒降臨,這是上蒼的慈悲,給你們改過贖罪的機會,機會可能越來越少。大法弟子不畏生死堅持講真相就是不願看到你們步惡報者的後塵,成為一個被中共當槍使、事後卸磨殺驢必然會被當成替罪羊的人,成為一個為了暫時的眼前的小利就對這個世界上最善良的群體下毒手而且不顧及家人與自己未來的人,不願看到你們作中共的陪葬。

迫害雖然已經發生了,但是上天慈悲,惡報不到臨頭對每個參與迫害者來說都還在給機會改過。在這裏為曾經參與過迫害好人如今已經後悔的官員包括普通的工作人員提供幾個思路供您斟酌選擇,希望全新的思路可助您在已經到來的殘酷的政法大清洗中減輕罪責,甚至可以保全自己,順利脫身,給父母妻子兒女一份安寧。

(一)如果您是一線工作人員,那麼請拒絕所有迫害法輪功的指令,停止所有迫害法輪功的行為,在職權範圍盡可能的保護善良百姓。

如果做不到直接拒絕違法命令,那麼可以採取暗地裏拒絕執行邪惡指令,可以通風報信,可以抓不到,可以抓到了悄悄的放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保護好人不被迫害方法有很多,只要想做總能做到的。因為您保護的是神的使者,他們在危難來臨前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三退保平安」信息,真心希望所有人危難臨頭可保全性命,他們傳遞的是救命的真相,給你的資料是救命的法寶。您想一想如果你參與迫害這樣一個不顧個人榮辱得失將個人生死置之度外面對他舉起屠刀的施暴者還在勸其棄惡向善的人,那麼等待你的下場會是甚麼!慘烈的惡報案例足以令人警醒了。

(二)被動參與迫害好人面臨的困境

如果你曾經參與迫害過法輪功學員,那麼你的罪行很可能已經在國際媒體明慧網記錄在案,那麼您因為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罪行,您將面臨所有受害者、知情者、正義之士隨時都可以也都可能撥打舉報熱線「政法警察違紀違法舉報平台」熱線電話;還可能將舉報信投到各省市公開的舉報信箱裏;更快捷的是直接登錄「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進行網上舉報違法犯罪行為。

您或者心存僥倖,替自己開脫,迫害不是我自願的,是領導命令我幹的。那麼領導命令你執法犯法對當事人故意傷害、刑訊逼供、敲詐勒索、非法搶劫、徇私枉法、誣告陷害了嗎?你拿不出證據你是主犯,拿出證據你是從犯。事實就是這麼殘酷。

每一位守法公民、受害者、正義之士包括主持正義的執法者監督者都有權利也有義務,隨時可以拿起電話或者利用網絡舉報罪犯,為受害者與死難者伸冤控告,伸張正義。正義在回歸,意識在清醒,政法大清洗的大潮會更加的猛烈,波及的面會越來越廣,被清查的官員會越來越多。這是當前每一位政法系統官員包括普通工作人員必然面臨的局面。

(三)您的出路在哪裏?您該何去何從?

建議您:

1、找到曾經傷害過的法輪功學員本人或者他的親友真誠表達您的歉意與懺悔,並且請他們幫忙辦理三退,化名或者真名退出中共黨團隊,與中共切割,最好讓他們幫助您記下退黨證書查詢密碼,將來可以為你作證。

2、在您的職責範圍內希望您儘量保護大法弟子,您的誠心會換來大法弟子的諒解,相信無論曾經受到過多麼嚴重的傷害,只要看到您有真心悔過的誠意,相信曾經受到侵害的大法弟子會選擇原諒您曾經的傷害,畢竟您也是受到江澤民矇騙的受害者,相信在將來您和您的上司、同事的罪行一起被指控問責時,早已有悔過行為的您會找到證人證明您已悔過,您的提前醒悟與悔改會使您減輕罪責或者免責。

3、您也可以在自己能力範圍內收集迫害者的犯罪證據,邪惡的命令、會議記錄、錄音、錄像證人證言,證明迫害命令來自上級,證明你是被逼迫的,因為迫害法輪功自上到下是全部違法,所以人人都有權利與義務收集涉案者違法犯罪的證據,也洗脫自己,也可以匿名舉報涉案者,並保留好您舉報的查詢密碼,您的正義之舉贏得世人的尊敬與受害者的感激,也會給您帶來福報。

結語:

為了您家人的安康,更為了你自己,真正了解一下法輪功真相,守住自己的良知與善念,即使你沒有信仰,不相信神佛也無妨,但你務必分清善與惡,正與邪。這決定著每一個生命今後的生死存亡。法輪功學員不畏生死善意的講清法輪大法真相,就是在挽救著被謊言毒害的每一個生命,就是一再的給予人得救的機會,包括曾經殘酷迫害過我們的人,世人才是這場迫害的真正受害人。真心希望那些心存僥倖、仍在為中共賣命的六一零、政法委公檢法司的官員們,停止迫害法輪功,退出中共黨團隊,無論何時何地都要選擇善良,選擇支持真善忍!請您理解並支持保護法輪功學員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善舉!您的覺醒將是一方百姓之幸!即使你從前對法輪功做過很不好的事,只要你有棄惡從善的那一念,只要你真心懺悔,你會得到上蒼的護佑,相信你會從中共邪黨的大整肅中平安脫身,避開被利用完了就拋棄的可悲下場,可以保全自己的性命,讓妻兒老小安心。如果你能夠利用自己的有利條件用心收集保存好上司或者同事瀆職枉法迫害好人的證據,你還能將功贖罪。

相信在這個特殊的歷史時期您能夠堅守自己的良知善念,運用自己的智慧用行動抹去污點,重新改寫自己的人生!真心希望您會做出正確的選擇,如果做不到邪惡逞兇時挺身而出維護善良,那麼至少可以做到被命令將槍口指向善良的同胞時,把槍口抬高一釐米吧,做不到拒絕邪惡的指令至少可以做到通風報信,做到抓不到、打不准吧。

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廣傳親友。這一善舉會使您改寫人生,帶來光明!

關心您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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