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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冤獄迫害致殘 吉林榆樹市鄭洪琴又被枉判六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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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榆樹市67歲的法輪功學員鄭洪琴,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中,曾遭三年冤獄迫害,身體留下殘疾,腰彎得近九十度,今年六月又被枉判六年六個月,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

鄭洪琴(鄭洪芹),農婦,修煉法輪功前,患有腦血栓等多種疾病,修煉後都好了。

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為營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她隻身去恩育鄉貼不乾膠,被永利大隊治保主任及王某某惡告,遭恩育派出所和榆樹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榆樹看守所,期間親屬、朋友一直未能見面。

在被非法關押的九個月中,她被迫害瘦得皮包骨頭,說話的力氣都沒有,生命垂危,只能靠點頭搖頭來回答問題。即使這樣,榆樹市法院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非法將虛弱的鄭洪琴抬進法庭,所謂「庭審」,當庭沒有宣布結果,四個警察又把鄭洪琴抬出去了。辦理此案的是庭長申家超。

在鄭洪琴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榆樹邪黨法院冤判鄭洪琴三年徒刑,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將鄭洪琴關入長春黑嘴子監獄(現在是長春市蘭家女子監獄)。

在監獄遭迫害期間,鄭洪琴一次上廁所時摔倒,造成腰骨骨折,之後身體留下殘疾,腰彎的近九十度。還出現嚴重糖尿病症狀,幾度昏迷。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鄭洪琴在某超市講法輪功真相時,善意的給一便衣警察講真相,遭便衣警察誣陷、綁架,後鄭洪琴被非法抄家。

鄭洪琴被關押在榆樹看守所,身體被迫害得病情嚴重,送去長春市住院治療。之後被構陷到德惠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鄭洪琴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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