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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關押半年 唐山郭豔菊等四人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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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唐山卓譽攝影器材店法輪功學員郭豔菊、張巍、孫百鳳和前店員張煒琦(未修煉)五月十二日被綁架、非法關押近半年,近悉九月二十一日被構陷到法院,面臨非法開庭,地點是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法院。

責任檢察官是路北檢察院孫明遠、唐山市路南檢察院王志凱。負責法官是趙寧(40歲左右),助手是李寧。趙寧是唐山市路北法院刑一庭副廳長,二零一九年作為助理法官,參與對唐山法輪功學員楊曉明(唐山電視台骨幹)、高振才、陳林的枉判,當時三人被分別非法判刑兩年、三年、五年。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唐山路南分局和路南刑警大隊和龍東派出所、趙莊派出所、永紅橋派出所警察,暴力綁架了唐山卓譽攝影器材店的店員、法輪功學員郭豔菊、孫百鳳、張巍等人,所有店員被非法抄家,電腦、硬盤、打印機和各種書籍和不相關的照相機被抄走。前店員張煒琦當天在豐南區被綁架。當天,唐山約26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第二天,張巍、郭豔菊、孫百鳳、張煒琦被非法關押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其中,張巍和郭豔菊是夫妻,他們有一個十歲的女兒。當老人向警察去要人,說孩子沒人照顧時,國保大隊的隊長楊志勇竟然說:沒人管,就送孤兒院!張巍的母親表示,「我真不理解,這個社會真正孝順的孩子這麼難找,怎麼還能把我家這麼好的兒子、兒媳抓走啊?我不理解呀!」

孫百鳳家中有一個患糖尿病十分嚴重的丈夫;張煒琦的父母現都患病,父親高血壓二百多。

面對家屬詢問案情時,相關人員閃躲支吾其詞,及非法拒絕親友辯護人閱卷等。經過兩次所謂「補偵」,在八月十四日左右,此案已經由唐山市路南檢察院(檢察院承辦人王志凱)轉交唐山市路北檢察院,承辦人是員額檢察官孫明遠。

而路北檢察院員額檢察官孫明遠,非法拒絕親友辯護人閱卷,在親友辯護人提交閱卷申請的當天,孫明遠給路北檢察院案管大廳的理由是說親友辯護人涉案,但是親友辯護人在和孫明遠通電話的時候根本沒有說自己是誰。之後,親友辯護人再次給孫明遠打電話要求閱卷,孫明遠就改口說已經請示過(上級),此案涉及國家機密。

而幾天後給親友辯護人的書面回覆理由又變為:遺漏罪行、遺漏同案犯嫌疑人,需要補充偵查。但是遺漏罪行就不會送到檢察院,而是會退回公安補充偵查,此案現已二次偵察完畢,此理由完全是子虛烏有,是非法剝奪親友辯護人的閱卷權。

九月三日,親友辯護人到路北檢察院依法遞交法律意見書,傳達室讓接通電話才能進入,家屬撥通了孫明遠檢察官的電話,他的同一辦公室同事接電話,家屬表明來意,回覆說等一等,應該是詢問孫明遠的意見,之後就掛斷了電話,直到快下班也沒有見到來接待的人,家屬打了很多電話也沒有人再接。

近悉,九月二十一日,張巍、郭豔菊、孫百鳳、張煒琦四人被構陷到法院,面臨非法開庭。

所謂的「案件」完全是構陷,過程中從路南國保大隊到路南、路北檢察院過程中充滿了程序違法。

(一)路南國保大隊的違法之處:

1. 在綁架過程中,路南保大隊(有路南刑警支隊和當地派出所很多人配合)沒有任何一人出示警察證表明身份,都著便裝。沒有主動出示搜查令。

2. 威脅恐嚇家屬不能曝光他們的違法行為。

3. 郭豔菊、張魏夫妻都被綁架,在被非法抄家時家中只有70多歲的公婆,國保大隊看兩人文化水平較低缺乏維護自己的法律意識,便順手帶走家中與案件無關物品:多台單反相機、電腦、手機。在家屬多次索要與案件不相干物品時,置之不理、故意搪塞、推脫,因為卓譽員工被綁架後,店門被鎖,郭豔菊(店主)家屬(70多歲的老人)去要商店鑰匙國保大隊一直不給,店鋪有高昂的租金,在鎖店的兩個月間經濟損失巨大,還有一個不滿十歲的孩子需要照顧。老人心理壓力可想而知。

4. 在抄家過程中,在家屬詢問下,路南國保大隊大隊長說自己叫楊志勇,但是各種文書簽字的是李飆。李飆多年來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積極迫害法輪功,對家屬也軟硬兼施,誘騙、恐嚇、威脅。

(二)檢察院階段違法之處:

1. 在犯罪四要件不具備的情況下非法批捕。

2. 家屬詢問批捕理由,王志凱說不出來,竟然說「沒有義務解釋」然後掛了電話。檢察院的義務是甚麼呢?懲惡揚善,卻批捕好人;給公民解釋案件前因後果,彰顯國法的威嚴,卻說「沒義務」。

3. 案件轉到路北檢察院後由員額檢察官孫明遠負責,孫明遠在家屬追問下,竟然說幾人破壞憲法第一條。懂一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是無稽之談。

4. 孫明遠非法阻止親友辯護人閱卷,故意搪塞親友辯護人不接受法律文書。

5. 在明知構陷的情況下沒有依法將案件退回,而是繼續構陷提交法院,任由無辜者被繼續陷害迫害。

唐山市路北區法院電話
唐山市路北區法院院長劉士剛

'劉士剛'
劉士剛

趙寧法官的三個辦公電話:03152061736 0315-2061981 0315-2061855 刑庭二0315-2061767 刑庭一0315-2061752 內勤:2061911
路北檢察院辦案大廳:
0315-2061225
路北檢察院孫明遠辦公室電話:0315-2061276

'孫明遠'
孫明遠

路南檢察院王志凱檢察官辦公室電話:0315-2810626
路南檢察院監督電話:0315-2205000
路南國保大隊:
楊志勇(楊志勇可能是假名,真名可能是李飆)電話:18832981431
國保大隊李教導員:15385839519
(這兩個人是512唐山行動的路南國保核心和積極執行者)
國保大隊辦公電話:0315-2838568 0315-2534340 03152534337 0315-2570165 0315-2570210
參與迫害路南刑警:17603153370
在路南迫害文件上簽字的還有一個姓崔的領導很可能是崔曉軍 辦公室電話0315-34306

路南區2021最新領導姓名和辦公電話:
區號:0315 各號碼前加25
局領導
陳曦 2534301
孫長林25 34302
譚悅 2534399
齊忠民 34308
趙艾華 34388
崔曉軍 34306
麼彪34310
蔣建軍34311
李建軍34303
劉傑34305
劉維君34307
王陽 34312
指揮中心:
總值班室:2570110
34300

勤務指揮中心 2570119 分機:34316;; 34317; 34404; 34405
高君 34315
楊樹清 34313
王盟 34428
李冰川 34319
段巨磊 34359
民意調查室 34334
政秘科 34320
收發室 34318

打字室 34321
科信中隊 34397
機要檔案 34324
傳真34360

政治處

李新 34443
組幹科 34329
宣教科 34330
警務綜合科 34332
34419

警務督察大隊

劉彬 34434
蘇明34425
監督信息中心 34333
治安大隊

王振明 34304
戶政窗口 34350
辦公室34398
審批大廳 2205064

刑警大隊

張漢34439
趙虹 34358
合成作戰中心 34436
值班室 34356
辦公室 34438

巡特警大隊

楊樹宇 34411
陳長東 34392
崔學偉 34415
辦公室34406
門衛 34327
信訪科
接待室 34387
辦公室 34435

法制大隊
高陸祥 34354
案管中心 34408
袁鳳豔34352
環安大隊
胡國猛 34345

藥安大隊

楊慶清34416
辦公室34417

網安大隊

於永超34325
李成蔭34347
辦公室34344

其他:34431 34422 3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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