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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獄七載 黑龍江苗福失蹤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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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在中國大陸,一份私人財產隨時可能被收繳、掠奪,無處申訴;一個鮮活的生命隨時可能被虐殺、失蹤,無聲無息;在中國大陸,治理腐敗的官員動輒貪污數億元,官匪一家;而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卻被關進黑牢、肆意虐待。黑龍江省東寧縣苗福的遭遇就是中國大陸黑幕的一個縮影。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苗福陪同被綁架的七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去公安局了解情況,被公安局副局長趙佔東綁架,遭殘忍折磨,被拳頭猛擊頭部、臉部,七天六夜不讓睡覺,硬塑料管都給打斷了三根,折磨至神志失常。之後,再被非法判七年,遭強制「轉化」迫害,冬天不讓穿棉衣,累遭毒打等酷刑,腿內被扎入多根針,兩個乳頭都被警察用電棍電成了黑色。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苗福二零一九年出獄後瘦弱不堪,神志不清,精神時好時壞,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下旬失蹤,至今杳無消息。苗福現在是否健在?身在何方?尤其國內外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被曝光後,越來越多的證人站出來指證中共的活摘罪惡,苗福的失蹤更加令人擔憂。

一、隨同家屬了解情況遭綁架、酷刑折磨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法輪功學員曹文波等七人開車去道河鎮附近農村,被道河鎮派出所警察以法輪功信仰為由綁架。七位學員的家屬陸續找「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國保大隊及公安局副局長趙佔東,陳述信仰合法的事實,希望釋放自己的親人,各部門互相推諉,也不讓探視。

二月二日上午,家屬再去公安局時,趙佔東惱羞成怒,親手將陪同家屬前去的法輪功學員苗福綁架,當晚又派人到苗福家(東寧鎮房產八號樓)非法掠走電腦、打印機、手機等私人物品,使苗福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受到驚嚇。

二月二日至九日,苗福被非法關押在東寧縣公安局審訊室,苗福堅信自己無罪,始終零口供。警察輪班折磨苗福,七天六夜不讓他睡覺,用力搧耳光,當時就把牙齒打壞。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林曉偉(已遭惡報得了胃癌)猛擊其頭部,還有一個曹姓隊長(110警察)用腰帶打苗福的頭,折磨至精神恍惚,腦子被打壞,喪失很多記憶。

到看守所後,苗福被關在五號監室,有個姓李的大隊長讓犯人把苗福弄到辦公室,按倒在地,指使柴壽連等犯人用硬塑料管(也叫「小白龍」)毒打苗福的後腰部位,塑料管裏不知裝的是甚麼,打上非常痛,塑料管都打折了,當時將苗福的左腎打傷,很長時間不敢直腰,幾年後才慢慢恢復。有一次苗福的手腳都被鎖著,有個叫李明的殺人犯喊著威脅姓曹的(三岔口人)等三人打苗福,致使苗福後背痛得很長時間不能躺下,只能趴著睡。

中共酷刑示意圖:銬在床上
中共酷刑示意圖:銬在床上

四月份,他們用腳鐐把苗福在床上定位,不讓上廁所,就這樣抻床式的定位四天五夜。後來他們扒掉苗福的衣服開窗凍他,有個叫周建權的犯人用乾毛巾包著拳頭打苗福左肋(這樣打沒有外傷),把苗福左側肋條打斷;有個犯人還用濕毛巾蘸鹽麵用勁搓苗福後背,鑽心的痛苦令苗福痛到了極限。楊亞軍、郭俊臣、李明等犯人,還把苗福弄到廁所拳打腳踢,打壞了左側虎牙和右側軟肋,只因苗福堅持信仰。

當律師會見到苗福時,他已精神恍惚,目光呆滯,看人時眼神直勾勾的,說話語無倫次,所答非所問,還不斷的自言自語:「告他,告他。」與沒被綁架前的苗福完全判若兩人。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苗福與其他七位法輪功學員被東寧縣法院非法庭審。在法庭上,苗福神志不清,反應遲鈍,說話聲音細微,有氣無力的,身體虛弱得走路、站立都很困難,胳膊上、臉上都有傷,已失去很多記憶,只記得被原國保大隊長林曉偉用拳頭擊打,打的頭部。苗福從原本非常健康的人,被折磨得幾乎是呆傻狀態,人瘦得皮包骨,45歲的人像個小老頭,庭審過程中,不知不覺就睡過去了。

在之前律師接見問話時,也同樣出現睡過去的症狀,不知是多少天不讓睡覺還是被下不明藥物迫害所致(不少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時出現這種情況)。

二、正義辯護遭遇流氓法官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王全璋、董前勇等五位北京市正義律師為幾位法輪功學員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董前勇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肖華辯護時說:

當事人肖華有二十多種病,僅僅因為信仰法輪功,就神奇的好了。肖華作為法輪功信仰者的個人屬性在本案中非常明顯。作為法輪功信仰者,談論法輪功信仰是她的權利;當今全球信息共享,每一個上網的人,在不侵犯他人權益的情況下,都可以把自己感興趣的知識、文章、圖片進行上傳、下載、保存及互相交流。作為法輪功信仰者,肖華不懂電腦,只有小學文化,但作為公民,作為人,同樣具有這些平等權利!將公民的正常的信仰行為或日常生活的瑣事認定為犯罪是荒唐可笑的。

辯護人認為,憲法不僅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也有表達權利。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明確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的自由。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我國《刑法》第251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辯護人認為,目前對法輪功信仰者採取的懲治行動包括:監視、跟蹤、竊聽、搜家、拘捕、罰款、轉化、勞教、判刑等限制或者剝奪法輪功信仰者人身自由的措施。對一個信仰宗教的公民採取上述措施,無疑都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辯護詳情見《律師為黑龍江東寧縣多名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

鑑於苗福腦子被東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林曉偉等人打壞,被刑訊逼供且身上有傷,王全璋律師要求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即對公檢法在辦案中以騙供、誘供、逼供等而取得的非法證據予以排除,保持案件的公正)。

東寧縣法院刑庭法官王傳發竟說,不需要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他也不知道怎麼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並任意打斷辯護人發言,猛砸桌子,向律師咆哮。

八月九日,東寧縣法院秘密在看守所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決:苗福被誣判七年,其他人被誣判一年半至三年。王傳發不給家屬判決書,聲稱家屬沒資格上訴。

王全璋律師經正當程序將法官王傳發予以控告,八月三十一日,王全璋到看守所為苗福處理上訴事宜,遭遇王傳發,王傳發不顧其他警察阻攔,竟衝上來辱罵、毆打律師,叫囂「就是讓你見不到苗福!」「苗福的上訴狀讓我給撕了!」王傳發還稱自己是「土匪」,無所顧忌的說自己「受賄一百萬!」

三、獄中多次被打傷,迫害致心臟衰竭

上訴狀被王傳發撕了,身心俱傷的苗福被投入牡丹江監獄,遭強制「轉化」迫害,累累遭受酷刑折磨,多次被關禁閉(關小號),多次被打傷。七年中先後有三個刑滿釋放的人給家屬捎信說:「苗福在監獄又被關小號了!」「苗福在監獄又被打壞了」等等。

在牡丹江監獄期間,苗福因堅持信仰,爭取煉功權利,拒絕寫放棄修煉的「四書」,多次被獄警指使的犯人毒打,被管事犯人張永珍搧耳光,被姓周的犯人用床板打,並被關小號。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份,苗福被關在十七監區,拒絕「轉化」,被一中隊隊長王衛江用電棍電,然後被包夾犯人秦喜龍、程貴濤、袁長福輪班看著不讓睡覺、不讓閉眼。有天夜裏,他們把苗福弄到洗漱間毒打、潑冷水,還有一個叫郭振江的值星員也參與打苗福,把苗福的門牙都打壞了。苗福不寫所謂思想彙報,隊長趙春強多次打他,還勒索一百元錢。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後來苗福被轉入十三監區,中隊長是朱寶江。因苗福在監舍煉功,拒絕做奴工,車間獄警張曉東強行把苗福拖入監區長辦公室,獄警朱智軍、郭起鵬拿電棍同時電他,下午又把他關進禁閉室。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至八日,十一監區監區長杜剛、副監區長畢海波,指使犯人楊金國等幾人殘酷迫害苗福長達八天,搞強制「轉化」。致使苗福被打掉兩顆牙齒,迫害得嚴重心臟衰竭,多次被送進監獄醫院。

苗福拒絕寫「轉化書」等四書,趙春強就氣急敗壞的使勁打苗福嘴巴子,連續打了幾十下。打完後,用高壓電棍反覆電擊苗福的脖子和敏感部位,造成他的脖子和胸部布滿水泡,兩個乳頭被電成黑色。

為了不讓苗福喊「法輪大法好!」,趙春強指使楊金國往苗福嘴裏塞滿破布,用透明膠帶把嘴封住,幾人圍住一起打。打完後又扒光衣服往身上澆涼水,打開窗戶凍(東北十二月份溫度在零下二十多度,滴水成冰)。連續七天不讓睡覺,輪班反覆折磨,一閤眼就打,把苗福折磨得神志不清,送醫院搶救。

從醫院回來的路上有人問怎麼回事?楊金國等人說他是精神病犯了,苗福大聲喊「我不是精神病,我是法輪功(學員),被他們打的,他們不讓我穿棉衣。」回到監區又被繼續毆打。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苗福在監獄生產車間煉功時,再被十七監區服刑人員毆打,苗福喊「法輪大法好!」,被包夾打得身體淤青,額頭擦傷,左眼角皮膚裂傷。

十一月二十二日,苗福的哥哥去牡丹江監獄探視苗福,看到苗福滿臉傷痕,就問了一句,「你的臉怎麼了?」苗福照實說「被打的!」就這一句話,監獄因怕更多罪行曝光,獄警立即把苗福強行帶走了,探視過程總共還不到五分鐘。

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迫害苗福時,冬天裏站隊時,不讓苗福穿棉衣,只穿著襯衣襯褲。第三任隊長付佔軍用電棍把他的頭部打壞,鮮血直流。還有一次,付佔軍與趙春強安排犯人把苗福弄到辦公室,按倒在地,往苗福鼻孔裏灌芥末油。他們還往苗福大腿內側扎入多根針,有的針尖折在裏面沒有取出,針尖遺留在肉裏,會隨血液流動,致使他異常疼痛。據悉,苗福被送進牡丹江公安醫院,被注射不明藥物。施加扎針迫害的是隊長付佔軍。

二零一八年苗福曾兩次被送「嚴管」監區迫害。因煉功,多次被罰坐「老虎凳」,為了不讓他喊「法輪大法好!」,獄警與犯人還往他嘴裏塞滿襪子,再用透明膠帶把嘴封住。獄警楊志勇、馮松岩多次往苗福臉上噴辣椒水,馮松岩還用一種長桿,彎頭能放電的刑具插卡在苗福的腿上電他。還把苗福關在沒床的小屋不給行李,在光板地上過夜,一直迫害到十一月二十八日,才被調到有床的屋子。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苗福終於結束了七年的冤獄迫害回到東寧,已經被迫害的精神恍惚,一時清醒一時迷糊,身體非常虛弱。親友送給他東西,不論吃的、用的,他全部送人,學法學不上幾分鐘就說「有人不讓」,起身就走了。有時幾天不吃不喝,有時半夜給人打電話問:「出啥事了?」有時半夜三更就出去了,說有人找他。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下旬,當地要求都做核酸,苗福害怕會被打針,跑去他哥家,第三天出去後就失蹤了。家屬張貼了尋人啟事,也到派出所報了案,至今毫無音信,生死未卜。好端端一個人,就這樣被中共邪黨操控的東寧縣公安局和牡丹江監獄迫害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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