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對我學法和發正念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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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學法的重要性,我們都是知道的啦。可是哪,有的同修的學法狀態並不怎麼好。學法時,有的思想溜號,有的昏昏欲睡,甚至把手中的大法書都能從手中掉下去。

我以前的學法狀態挺好的。學法時,思想很容易在法上,有的時候,眼睛看著《轉法輪》,感覺耳朵聽師父講《轉法輪》,師父講到哪裏,我眼睛就看到哪裏。「如果學法時思想不在法上,不只是個形式問題,實際上是等於學法者對法也不太尊敬,那麼法能顯露出來嗎?」[1]因為認識到這個問題啦,所以,學法時,我就非常注意了。

自從二零零八年從黑窩回來後,我學法的狀態就不好了。學法時,眼睛發緊、發澀,有時,學完一講法,思想還沒靜下來呢。我知道這種學法的狀態是對大法的不敬,可是,好幾個月我也沒有解決這個問題。

有一次,學完法後,思想還沒靜下來。我把大法書合上後,就在想:我本性的一面肯定是尊敬大法的;人的一面,我也尊敬大法呀。那麼,在我學法時,思想靜不下來,對大法不敬的肯定不是我。按照宇宙的理,誰幹的誰就負責任。不是我幹的,對大法不敬的罪不能算在我身上。

再次學法時,眼睛發緊、發澀,使我的思想不在法上時,我就想:我是尊敬大法的,誰不敬大法,誰負責。眼睛馬上就清涼了。

過一會,眼睛又發緊、發澀,思想又不在法上了。我又說:「我是尊敬大法的,誰不敬大法誰負責。」馬上,眼睛又清涼了,思想也在法上了。

有的時候,說完一遍,學法還有干擾,我再說一遍,說完,接著學,再干擾,再說,直到沒有干擾了為止。這樣做,我解決了學法被干擾的問題。

二零一一年,第一次學師父講法《大法弟子必須學法》,看到「有些人在讀《轉法輪》的時候,思想不專一,在想其它的,不能夠專注的在修煉中。這等於是浪費時間,不但浪費時間,本應該是提高的時候,卻用思想想一些不該想的問題、一些事情,不但沒提高,反而還在往下降。」[2]當時,我嚇了一跳:學《轉法輪》怎麼還能往下降呢?往下降,不是在掉層次嗎?哦,原來,我只認識到學法時思想不在法上是對大法的不敬,並沒有認識到對大法不敬是對宇宙大法直接犯罪,是要掉層次的。因為認識到這個問題了,所以,我學法時,更加注意了。

二零一四年的一天,我下班後,在家裏地板上雙盤,雙手捧著《轉法輪》學法。學著學著,自己迷糊了也不知道,我感覺大法書在往下掉。我睜眼一看,大法書已經從我手上掉下去了,還沒有掉到地板上,嚇得我趕緊雙手一摟,我看到自己在突、突、突往下掉,掉了多少層次,也不知道。當時,心裏說不出來的那種痛苦。我知道,那不是我人這一面的痛苦,是本性的一面看到自己對大法犯罪的痛苦。當時,覺的自己修的實在太差勁了,學大法,還能往下掉!

之後,也是那一年的一天,學《精進要旨》時,看到「自我做起維護大法同樣永遠是大法弟子的責任」[3]。我意識到:我說的「我是尊敬大法的,誰不敬大法誰負責」是為私為我的,因為生命對大法不敬時,我沒有維護大法。作為大法弟子,我應該維護大法才對。所以,在我學法時,另外空間的生命干擾我,使我思想不在法上、對大法不敬時,我對它說:「你這樣幹是對大法不敬,就按對大法不敬的罪處理你。」許多時候,都能立竿見影的。

二零一五年的時候,我把一個有病業的老年同修接到我家裏,幫她發正念。白天學法時,老太太老是把法念錯。我對她說:「大姨,你老是把大法念錯,是不認識字嗎?」老太太說:「我認識字,但是,一念出來的時候,嘴就把法念錯了。」我對她說:「把大法念錯,是對大法的不敬,那不是你幹的,是另外空間的生命幹的,你繼續念法,我幫你。」

老太太接著念法,她一念錯,我就對她說:「停,你對那個讓你把大法念錯,對大法不敬的生命說:你這樣幹,是對大法不敬,就按對大法不敬的罪處理你。」老太太照著說完之後,繼續念法。一念錯了,我就叫她停下來繼續說,說完之後,繼續念法。就這樣,堅持幾次之後,再念法,就一個字也不錯了。

晚上學法時,老太太又把法念錯了。我對她說:「大姨,白天都已經不念錯法了,晚上怎麼又念錯了呢?」老太太說:「屋裏燈光暗,我看不清字,只能猜,猜不對,就念錯了。」我對她說:「師父安排咱們學法,就沒有安排咱們學法時看不清字,看不清字,還怎麼學法呀?那是干擾。你繼續念法吧,我幫你。」

老太太一念錯,我就說:「停,你對那個使你看不清字、把大法念錯的生命說:你這樣幹是對大法不敬,就按對大法不敬的罪處理你。」說完,老太太繼續念法,念錯了,我就叫她停下來,繼續說那句話。說了沒幾次,再念法時,就再也不錯了。

學完法後,老太太說:「哎呀,都多少年了,我晚上燈光暗點,就看不清字,今天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真好!」從那以後,老太太再念法就不錯了。因為不止解決了自身學法被干擾的問題,還幫助同修解決了這個問題,我心裏也挺高興的。

因為四個整點發正念的時間很短,那個時候要是被干擾了,正念就白發了。而且,發正念時,胡思亂想,也容易被邪惡以此為藉口鑽空子。

那時候,我就想:學法的干擾已經解決了,要是排除發正念的干擾,也像排除學法干擾那樣,立竿見影就好了。

我記得二零零九年在東北老家的時候,有一次,給被綁架在看守所的同修發正念。發完正念後,一個大姐對我說:你單手立掌時,手掌挺直的,就是手掌往前倒。我說:是嗎?我還覺的我沒有倒掌呢。等下一次發正念的時候,發了一會,我睜開眼睛,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掌,確實是往前倒。我馬上把手掌立直了,這時,手腕酸痛,一個聲音對我說:你像剛才那樣就行,多舒服啊,效果還一樣。我一聽,這哪行啊,都倒掌、不是師父教的動作了,效果怎麼能一樣呢?我努力糾正單手立掌的動作,手腕酸痛了好幾天,才在單手立掌時,把手掌立直了。

二零一六年的一天,我在地板上躺著的時候,一下子悟到一個理:在正法期間,破壞師父所要的,就是在干擾師父正法。我發正念是師父要的,干擾我發正念,不就是在破壞師父要的?不是在干擾我助師正法嗎?因為悟到了嘛,每次發正念被干擾時,包括迷糊和胡思亂想的狀態時,我都對那個給我造成迷糊和胡思亂想的生命說:「你干擾我,不讓我發正念,破壞大法師父所要的,是在干擾我助師正法,就按干擾正法的罪處理你!」許多時候,都能立竿見影的解決。

以上為個人的認識和做法,不在法上的地方,望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美國佛羅里達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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