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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拘留迫害被累積成「罪」 七旬農婦被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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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山東省煙台市牟平區七旬農村老太太楊美慈遭牟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並勒索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荒唐的是,牟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以及牟平區檢察院人員,給楊美慈羅列的所謂「罪名」竟然是因為楊美慈曾經在二零一二年九月、二零一五年七月和二零一八年九月因信仰法輪大法做好人而被三次非法行政拘留(一次10天、兩次15天),所謂「屢教不改」,繼續堅持修煉法輪功,稱老人「累犯」。

檢察院公訴人:王豔豔;法院審判長曲婷,陪審員鐘新芳、曲綿樂;書記員於笑。

楊美慈老太太,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出生,家住煙台市牟平區大窯街道辦事處劉家口村,是一個勤勞善良的農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在趕大集時,告訴民眾法輪大法好的真相中,被牟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大窯派出所合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煙台看守所十天。

九月六日,楊美慈被牟平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因身體原因,九月七日辦理了所謂的「取保候審」回家。十一月二十日,牟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將楊美慈非法起訴到檢察院,十一月二十一日,牟平區檢察院將楊美慈老人構陷到牟平區法院。

此次參與迫害的人員為達到迫害老的人目的,找了三位「證人」先後都這樣證實: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九時許,楊美慈老人拿出一本明慧小冊子給一位老年男子,他沒要。接著過來一輛警車,下來幾個警察對楊美慈老人進行檢查,搜出三本小冊子,然後將老人帶走了。然後非法抄家,搶走法輪功書籍一本、《明慧週刊》11本、法輪功真相資料11本、護身符3個、真相幣4張、法輪功手寫稿19張、一個MP3、一個播放器、手剪窗花5張、福字張、對聯一副、鑰匙掛墜一個、項鏈3個、掛曆一本。

參與迫害楊美慈老人的牟平公檢法人員:你們也有父母長輩,對一個按「真、善、忍」理念做好人,也叫有緣人做好人得福報的善良古稀之人,羅列莫須有罪名加以判刑迫害,你們不覺虧心嗎?你們良心能安嗎?!通過這麼多年法輪功學員講真相,老百姓都知道這群人是這世界上最正、最善良的群體,希望你們不要為眼前的利益棄善揚惡,與中共邪惡為伍。天滅中共!天懲大難就在眼前!因你們迫害修煉人所造下的罪惡,作為家鄉人,真為你和你們家人未來的處境感到憂心!靜心看一看二十多年來,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為甚麼要冒著被中共打壓的危險苦苦講真相。明白真相就能逃過劫難。時間對你們來說,真的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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