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苟仲謀
中文姓名拼音:GOU,ZHONGMOU
性別:女
出生日期:1970年 12月10日
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存)
工作單位: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
職務: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公訴人
中國大陸的家庭住址(省、市、縣):成都市青羊區斜陽路8號
電話號碼:18980906038
二、迫害事實簡述
苟仲謀是下面案件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訴人之一。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法院在經歷了兩次「延期」後,非法對鐘芳瓊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及兩名家人強行非法判刑。整個庭審過程中,都突顯出邪惡中共法院的虛偽和流氓的本性。
在兩次所謂的庭審中,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都無法入內旁聽,律師曾在九月二十七日第一次庭審後,向法院遞交過要求給法輪功學員家人辦理旁聽證的書面申請,法輪功學員家人也多次與法院電話聯繫過此事。十月十日開庭之前,律師再次向法院遞交要求家屬旁聽的書面申請,卻沒有得到任何答覆。
後律師在法庭上再次提出申請,並詢問兩次遞交的申請,院方是否收到時,審判長的回答竟是:「庭後再告訴你。」家屬要求開庭時旁聽,庭後還有何意義?實際開庭時,大概九點左右,已有法警擋在樓道口,並明確聲稱「家屬不能進」,而不是「沒有旁聽證不能進」。
而兩次庭審過程中,院方的表演就充份說明了他們為何要一再阻攔家人旁聽(第一次時,有家人進去被發現後也被攆了出去),特別是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義正詞嚴的陳述,使他們害怕他們虛偽的面紗被當眾揭穿。
在法庭內無外人的環境下,他們可以為所欲為的無理的破壞律師的辯護,一切都是經過了精心的策劃和安排:法院一反正常順序,「審理」居然是從所謂的最後一名被告秦敏開始、接著是毛綺等,最後才是所謂的第一被告鐘芳瓊。此招一方面是想壓縮鐘芳瓊、劉嘉、蔣宗林等律師的辯護時間,同時又可給秦敏、毛綺兩人造成心理壓力(他們未請律師)。
整個過程與其說是開庭,不如說是在演一場早已導好的戲,審判長眼睛一直迴避辯護律師,每當律師談及憲法、信仰、普世價值、法理本身及「刑法三百條」本身是否違反憲法,以及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沒有危害社會構成犯罪時,武侯檢察院的三名公訴人苟仲謀、胡強、肖禮政,特別是苟仲謀和胡強就立即舉手以「律師所說與本案無關」為由打斷,審判長稅長冰就藉機立即中止律師的辯護。以致律師多次抗議:「中國的法庭上居然不能談中國的憲法」。公訴人甚至可邊舉手邊發言,而對律師的舉手審判長卻裝著沒看見,以致鬧出一個笑話:一位律師在多次舉手而不被理睬的情況下,被迫邊舉手邊說自己有話要說,均被以 「審判長沒允許你發言,你就不得發言,否則你就擾亂了法庭秩序」阻止。
如此二十多個回合後,竟要把該律師轟出去,並說要用《刑事訴訟法》第161條對律師進行制裁。該律師情急之中,被迫說出:「你都不讓我說話,你怎麼知道我要說甚麼。」原來該律師要上洗手間,該律師說道:「你們法院居然連說話的權利都不給我們。」在洗手間又有五人(兩個警察、三名帶旁聽證的人)也跟了進去,律師只好自嘲說:「活了幾十年,還是第一次受到如此『高』的待遇。」由於公訴人在審判長的配合下不斷的干擾,所有律師都未能完整的陳述完自己的辯護意見。
在第一次非法庭審時,鐘芳瓊當庭陳述曾在洗腦班遭受了嚴酷的刑訊逼供,並提供了一部份證據的來源──金花洗腦班頭目劉曉康在鐘芳瓊被毀容後曾給她拍過照,其辯護律師當庭要求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取證,並質問檢察方是否對如此逼供行為進行監督?但在第二次非法庭審時,院方竟稱:鐘芳瓊是「零口供」,不存在逼供問題,不許取證。
其他幾名法輪功學員也都陳述曾被嚴刑逼供,而與他們同時被批捕的周慧敏卻早已在看守所的定點醫院──萬和路青羊區醫院被迫害致死。律師們針對周慧敏的死因以及此案偵察過程普遍存在的嚴重刑訊逼供及超期羈押、非法拘禁等犯罪行為檢方是否進行過監督等問題提出質問,審判長均以各種理由搪塞和迴避。而在第一審庭開庭前,律師被要求走旁聽通道,律師曾被迫抗議。庭審中,律師反擊旁聽者的辱罵被審判長警告,律師指出是旁聽者無理在先,稅長冰竟稱:「我沒聽見。」
在休庭期間,除了毛綺,其他當事人都未能上洗手間。後經律師向稅長冰提出,才使這種最基本的人權得以保障。
由於法庭上公訴人和審判長一再肆意的打斷和阻撓,幾位辯護律師互相配合、互相彌補,才最終得以全面的從《憲法》、信仰自由、普世價值等方面進行論述。並為當事人做了無懈可擊的無罪辯護。
最後,武侯法院不顧基本事實,對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強行判刑。但整個庭審過程以及律師的辯護詞都清楚的說明:這個所謂的「判決」,就是一個明明白白的違法的誣判。
三、結語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最新的一批迫害法輪功的中共人員名單被送至美國、加拿大等二十九國政府,今後會送至更多國家。
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勿存僥倖心理,凡作惡者,或早或遲都將出現在這些民主國家的制裁名單上。中共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應引以為戒,對中共迫害政策不予配合、執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日後赴西方國家定居、學習、經商或旅遊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