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省清原滿族自治縣法院院長孫樹魁罪惡簿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孫樹魁大約在二零一八年二月從撫順市中級法院被下派任遼寧省清原滿族自治縣法院院長。孫樹魁上任後,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清原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的冤案,院長孫樹魁有推卸不了的罪責。

美國政府正在嚴格審核赴美簽證,並嚴厲制裁侵犯信仰自由、迫害人權的中共官員和基層執行者。現遼寧省清原滿族自治縣法院院長、書記孫樹魁被舉報。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孫樹魁參與迫害事實簡述

1、遼寧撫順市清原縣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法輪功學員丁國柱、楊秀芳、徐俊英、張傳文、王海超被清原縣法院非法開庭,丁國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丁國柱的妻子王海超被判刑三年,張傳文被判刑一年半,徐俊英被判刑一年半,楊秀芳被判刑一年零三個月。

四位律師在法庭上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五名法輪功學員都向法庭表明,自己根本不承認清原檢察院公訴人的非法指控,闡明了自己所作所為都是在中國現行法律保護下的合法行為,是在憲法保護下的合法行為。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清原縣南口前鎮法輪功學員丁國柱、徐俊英、張傳文及紅透山礦的楊秀芳,在清原縣敖家堡鄉於家堡村給村民們講法輪大法的真相,被高延傑惡告(此人被中共誤導、不明真相)到敖家堡鄉派出所。然後,清原縣國保大隊長鄭志文夥同敖家堡警察將四人非法抓捕。

丁國柱的妻子王海超到張傳文家串門,碰到敖家堡兩個警察及南口前派出所警察王祥,正在此非法抄家。王海超上前阻止警察搶走《轉法輪》書,警察反而問王海超:你也是法輪功(學員)?還問王海超的家在哪住,又將王海超家的電腦、打印機、法輪大法書籍等私有物品全部搶走。王海超的婆婆說:有一千八百元錢不見了。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中共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

2、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的高桂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九年四月四日,清原縣67歲的法輪功學員高桂蘭女士被非法關押五個月後,被清原縣法院在撫順市南溝看守所非法開庭。高桂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早晨,高桂蘭的丈夫剛一開門,就被在門口蹲坑的警察綁架,隨即撫順市國保警察和清原鎮派出所幾個警察闖入高桂蘭家中,將高桂蘭綁架,警察把家裏的每個房間都翻得一片狼藉,並搶走高桂蘭家中的電腦等許多私有物品。高桂蘭夫婦被警察劫持到清原鎮派出所,當天晚上,高桂蘭的丈夫被放回家,高桂蘭被送到撫順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非法開庭中,高桂蘭在法庭上為自己做了無罪的辯護。認定自己沒有犯罪。無論是製作或是傳播法輪功材料都是救人,沒有違反法律。律師做了無罪論證:一、法輪功學員無論是製作或家中搜出的法輪功材料,因為高桂蘭沒有散發,這一點不構成犯罪;二、在《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認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三、無論從高桂蘭家搜出多少法輪功的材料,都不能作為犯罪構成要件。

3、煉法輪功癌症消失,撫順市劉玉講真相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撫順市清原縣69歲的法輪功學員劉玉在貼「法輪大法好」粘貼時,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劉玉遭清原縣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劉玉曾患有胃癌,因修煉法輪功才得以康復。慢慢的戒掉了幾十年的煙酒,皮膚變的紅潤,氣色逐漸好轉,暴躁的脾氣變的緩和,不再和妻子兒女發脾氣,做事總是為別人著想。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劉玉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向民眾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揭穿中共的謊言。為此,劉玉多次遭綁架、非法關押:二零零一年冬天,被非法勞教兩年三個月;二零零四年十月,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六個月;回家不到三個月,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劉玉再次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孫樹魁人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孫樹魁
中文姓名拼音:SUN,SHUKUI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68年 7月
工作單位名稱:遼寧省清原滿族自治縣法院
職務:院長、書記
中國大陸的家庭住址(省、市、縣):遼寧省撫順市

'孫樹魁'
孫樹魁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