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豔傑已上訴到大慶市中級法院。據悉,最近要開庭。
2021年1月14日,家人又委託律師到看守所看望李豔傑。她是被兩名女警察扶出的,據律師講,李心臟不好,腿痛的走不了路,法院以李豔傑是組織者為藉口非法判她5年。
李豔傑夫妻二人是外地人,在大慶市打工。李的丈夫沒有修煉,一直在外面以常人方式營救妻子。
大慶讓胡路明湖苑法輪功學員李豔傑(五十多歲),2020年3月12日,被大慶市局夥同讓胡路崗龍分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說是李豔傑在讓胡路明湖花園小區發放真相資料。不法警察在李豔傑家從下午一點到晚上九點,進行打劫,連房間的死角及一小紙片都不放過,搶劫了李豔傑家中的打印機、多部手機、內存卡等私人物品,生活儲蓄卡也被劫走,說要進行技術鑑定。
當晚,李豔傑被戴著手銬從家中帶走,未修煉的丈夫和女兒也被綁架到龍崗分局,同時手機被扣。女兒第二天早上被放回家、丈夫第二天下午被放回家,手機都沒歸還。
2020年3月13日下午,李豔傑被劫持到杜爾伯特泰康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後被劫入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龍崗分局警察羅織所謂「材料」將李豔傑構陷到讓胡路檢察院。
主要參與人大慶市讓胡路崗龍分局警察李若軍(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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