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主要成員是易縣公安局局長白佔民;新任派出所所長丁華然;副所長翟軍、任永現;執行大隊長靖明忠(手機號:13331279717,車牌號:冀F─4448V);指導員陳豔霞(女);情報組組長孫聰智;記錄員馬曉滿;警察劉國棟(手機號13331296110);梁大偉、張弛、張靜(女)等人。以上這些人積極參與易縣公安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動,利用邪黨的監控系統,在大屏幕上播放查找發真相資料和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案情分析」,同時他們在鄭文超和甘月鳳倆人的居住地周圍布控和蹲坑,抓捕不知情前來找她們的法輪功學員。當這一切招數達不到目的時,他們就採取另一些卑劣手段,逼迫已被綁架了的法輪功學員說出自己認識的法輪功學員的名字,甚至逼迫、恐嚇十幾歲的孩子說出自己認識的法輪功學員(給孩子做筆錄)。
下面是他們最近幾個月的部份犯罪事實:
一、綁架法輪功學員鄭文超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十點鐘左右,易縣原城區派出所所長靖明忠和一個姓丁的警察非法闖入易縣城區法輪功學員鄭文超家中抄家,抄走筆記本電腦二台、手機兩部、唱戲機和U盤各一個,直到下午兩點鐘左右。走時將鄭文超綁架,說是非法拘留七天。
鄭文超被綁架後,警察給她十幾歲的孩子做筆錄,孩子被嚇的一直哭。鄭文超回家後,警察多次傳喚騷擾她,一直逼迫她說出真相資料的數量和來源,不說就判刑,還騙她說,說了就不判刑。並且多次讓她簽字按手印,現在警察才告訴她,說她的案子已經到了檢察院,到時她還得簽字,這真是一場騙局。
二、綁架法輪功學員甘月鳳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晚八點鐘左右,易縣城區派出所警察開三輛警車,非法闖入易縣廠東關法輪功學員甘月鳳家中抄家,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兩幅、大法書數本、筆記本電腦二台、打印機三台、手機一部、唱戲機一個和多個U盤。走時將甘月鳳綁架。說是給鄭文超十幾歲的孩子強做筆錄時,在恐嚇中孩子說出了甘月鳳的名字,警察還要找甘月鳳的女兒做筆錄,給她女兒打了電話,她女兒嚇的不敢回家,現在不知去向。
甘月鳳被綁架後,一直被關押在保定看守所(地點在清苑)。公安局的人給她造謠,說她每個月收到住在美國的人寄來的三千元現金,說是給她的女兒上學用的,還說現在寄來的錢被他們截獲了。可是一問她的家人和親朋都說不知道此事。公安局無中生有的說甘月鳳私通美國,所以不准任何人見她。
甘月鳳家人為她請了律師,公安局執法犯法,不讓律師見她,家人怕甘月鳳有危險,找個知情人打探消息,才知道她確實關押在保定看守所,但是要想見她,保定警察無權過問,至少得易縣公安局局長白佔民簽字。
三、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胡沈佳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上午,河北省保定市原易縣城區派出所所長靖明忠、情報組長孫聰智、警察馬小滿等十幾個人,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胡沈佳家中抄家(共抄了三次),並綁架胡沈佳到派出所審訊(後來胡沈佳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七月五日,易縣派出所所長靖明忠把法輪功學員胡沈佳叫到派出所,再次逼問她三次給鄭文超的真相資料數量是多少,是誰給的。胡沈佳當時沒說,靖明忠等人就把她綁架到保定看守所,恐嚇她說這是關押甘月鳳的地方,現在甘月鳳關押到別的地方去了。
兩天後,靖明忠又把她接回易縣,繼續問資料是誰給的,並用她十幾歲孩子(上中學的兒子)這兩天沒人管來逼迫她說出資料是誰給的。現在靖明忠對胡沈佳執行監視居住,給她辦了一個能時時被監聽的專用手機卡,並拿走了她的身份證(用時派出所批准可拿回用,用完了得交回)。而且靖明忠一再詢問胡沈華的去向(胡沈華自從上次被靖明忠綁架迫害後,已經被迫失去家庭,流離失所,可是靖明忠等人還要繼續迫害她)。
在以後的日子裏,靖明忠多次非法傳喚胡沈佳,多次讓她簽字和按手印。現在才告訴她,說她的案子已經到了檢察院,到時她還得簽字,判實刑還是緩刑還得等判決下來才能知道,這又是一場騙局。
四、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張士英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易縣派出所一些警察非法闖入易縣裴山村法輪功學員張士英家中抄家,走時還要綁架張士英。張士英的女兒(未修煉大法)說:我媽現在病的很重,如果你們把她帶走,我和你們算賬,沒完沒了。警察說他們也不想這樣,是因為有人舉報才這樣的。當時警察看到張士英的肚子很大,才罷休。
五、騷擾法輪功學員胡沈華的家人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八日,易縣城區派出所所長靖明忠和一個警察,來到法輪功學員胡沈華家中騷擾她的家人。說是來傳喚胡沈華的。家人說她上次被你們逼迫離家後,一直沒敢回家來住了。家人問靖明忠上次那電動車的事(上次靖明忠拿走了電動車的鑰匙,後來電動車就丟了),說:「你們知道那電動在哪嗎?那車是我花了2500多塊錢買的,是我們家的共同財產。」靖明忠所答非所問,說:「我們不管電動車的事。」說著起身就走了。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胡沈華為了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的真相,在易縣三尖峪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的途中,被易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馮德成等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易縣看守所。期間,她遭受了七天八晚刑訊逼供的酷刑折磨,在接下來的日子裏,她的血壓一直很高,時常抽搐昏倒,自己生活無法自理。
二零零二年四月,胡沈華被保定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滿城太行監獄、石家莊第二監獄、河北女子監獄,二零零九年六月出獄。
在胡沈華即將出獄前的一段日子裏,河北女子監獄的獄警高麗娜,指使犯醫將不明藥物偷放在她車間的熱水瓶裏,胡沈華喝後頭暈,脖子僵硬。最初她認為是高血壓而沒有在意,後來別人喝她的水發現水是淡藍色,而且喝後也出現和胡沈華相同的症狀,才知道水裏有藥。後來不在車間放熱水瓶了,惡警就又放到監舍她的熱水瓶裏,害得胡沈華只能到處找水喝(詳情見《河北易縣胡沈華身陷囹圄八年多》)。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三日,出獄不到一年的胡沈華,又被河北省易縣國保大隊和城區派出所的翟俊波、靖明忠等人綁架,在沒有搜出任何東西的情況下,被非法勞教一年,將她綁架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胡沈華因三級高血壓和心臟病「保外就醫」。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十點左右,胡沈華遭人惡告,被易縣城區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靖明忠等把她劫持回家,非法抄家,警察抄走大法書,並強行扣押她的電動車。警察還欲將胡沈華綁架走,胡沈華突然倒地,出現高血壓症狀,警察才罷休。當時,由於家人遭到靖明忠等人的恐嚇和逼迫,怕靖明忠等人經常來家騷擾,又怕邪黨的牽連政策給孩子帶來傷害,無奈的讓胡沈華離家出走,從此,胡沈華流離失所(詳情見《河北易縣胡沈華再被警察迫害被迫流離失所》)。
現今靖明忠等又在打探胡沈華的去向,還要繼續迫害她。現今近六十歲胡沈華一人在外,生活之艱難可想而知。
六、綁架法輪功學員高小雄和其他兩名不知姓名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易縣城區派出所所長靖明忠和警察劉國棟倆人,前往貴州遵義。在法輪功學員高小雄的打工單位,將他綁架,同時還綁架另外倆位(現在不知道姓名)法輪功學員,現已將三人帶回易縣公安局。詳情待查。
其實,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根本就沒有破壞哪一條法律或者法律實施。相反,這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暴力干涉法輪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剝奪他們的合法權益,這才是真正的在破壞法律實施。
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善惡必報。現在沒有遭報,是老天爺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在此正告易縣仍在參與迫害的部門、人員,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挽回你們造成的惡劣影響,退出中共邪黨及其附屬組織,遠離危牆,平安渡過劫難。如繼續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等待你們的將是人間法律的嚴懲和道義良心的譴責,更有老天爺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