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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流離失所十八年 長春工程師魏春雨含冤離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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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機械工業部第九設計研究院工程師、長春法輪功學員魏春雨,五次被綁架關押迫害,遭酷刑折磨,2001年9月2日冒險逃離了洗腦班,從此流離失所。親人受到株連迫害,妻子被迫離婚,兒子12歲就失去了父親,父母在擔驚受怕中離世。2020年4月14日晚,56歲的魏春雨含冤離開了人世。由於疫情,他也沒能最後看到兒子一眼。

'圖:魏春雨生前照片'
圖1:魏春雨生前照片

流離失所十八年的他身無長物,只留下少許的衣服、兩份厚重的材料、一個身份證,日期顯示剛辦下沒兩年,還有幾張模糊的舊照片,是二十年前,他在長春第二看守所被酷刑虐待一段時間後拍的。

材料之一是2015年魏春雨起訴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共11頁;另一份材料是恢復工作申請,署名日期為2018年1月8日,八千多字,講述了2001年他被迫逃離洗腦班後流離失所的始末,他一直惦念著單位的同事,希望他們能了解事實的真相,不要被中共的謊言矇蔽。

兩份不同的訴求,卻同樣陳述了他的親身見證:法輪大法對他身心的巨大改善和一九九九年以後中共對他殘酷迫害的事實。

流離失所六千多個日日夜夜,負屈銜冤的他有家不能回、失去工作後怎樣過活?他是如何牽掛年邁的雙親、如何遙望惦念負重的妻兒?他內心的苦與痛,無人知曉。知曉的是:魏春雨生前遭受了諸多的迫害,可他卻一直在和平理性的依法反迫害,他的冤情,兩高並未依法立案,他的恢復工作申請,無人回應。

生命是多麼的可貴,每個人都有他生命的意義和存在的價值,魏春雨短暫的人生之路是怎樣走過的?讓我們翻開他留下的記載,追尋他曾經的足跡。

一、奮鬥的青春

1964年2月,魏春雨出生在黑龍江省樺南縣石頭河鎮,父母以種地為生,勤勞本分,一家六個孩子中,魏春雨最小。魏春雨的父親不識字,但是頭腦靈光,記憶力特好,那個年月,農村的日子很難過,但是父親仍然支持孩子讀書,農忙時,即使花錢僱人,也不讓孩子們下來幫工。

由於文化大革命的衝擊,中國高考制度中斷了十年,魏家有幾個孩子也趕上了這個時代,魏春雨的大姐三姐高中畢業當了老師,二姐當了會計,恢復高考後,四姐愛好文藝考了藝校,後來成為一名公務員。

魏春雨是在鎮裏讀的小學、中學,成績名列前茅,考上了縣裏的重點高中樺南一中,他很快發現在農村讀書的他和縣裏的同學有差距,更加勤奮學習。第一次高考前夜,他拉肚子拉了一宿,考上的大學不理想,魏春雨不甘心,復讀,考上了重點大學──武漢工業大學。

一家的孩子都出息了,他們一家人在當地小有名氣,老百姓都很羨慕,津津樂道著。

二、中年絕處幸逢生

'圖:風華正茂的魏春雨'
圖2:風華正茂的魏春雨

1986年,魏春雨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到機械工業部第九設計研究院(後來的一汽工廠設計院)設備工程部工作,他工作認真負責,曾被評為院先進工作者。 1992年,他被評為工程師,1997年,他擔任專業組組長,是單位的技術骨幹,彼時,他三十三歲。

而立之年的魏春雨,生活和工作即將迎來新的挑戰、機遇與奉獻,這樣一路揚帆,成績斐然,該有多美好。可是,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他隨後迎來了甚麼禍福?

魏春雨在給兩高的訴江狀及恢復工作申請書中,首先自述了以下這段歷程。

1、山重水複疑無路

1997年初,我煎熬著,我絕望了,我想從我家的六樓跳下去,想想老婆孩子,我最終沒有跳,這痛苦的原因要追溯到一年前。

1995年年末,我在深圳現場配合施工,一天夜裏我突然失眠,從此,我就天天睡不著覺。恰巧,沒過幾天,院裏讓我乘飛機趕快回來,讓我負責一個很大的設計項目。這樣,我很快投入了緊張的設計工作,起初我吃安眠藥還能睡一會兒,後來吃安眠藥也不好使了。

因為設計工作緊張,從1996年的大年初三就開始加班,天天加班,所以我一直都沒有時間去醫院檢查,心裏想:等這個項目忙完再去醫院檢查,再好好休息一下。當時,雖然很難受,我就這樣堅持著。不料,就當這套圖紙設計接近尾聲時,廠方的車型變了,設計圖紙全部作廢,還得從頭設計。我又投入了緊張的工作,還是天天加班,還是天天睡不著覺。

我的身體越來越糟,頭脹、眼脹,思維也越來越不敏捷。有時,我感覺左眼就像生鏽了一樣,我就用手揉一揉。心裏還是想著:等做完這個項目,我再去醫院。

一晃一年過去了,到了1997年初,我的身體實在撐不下去了。我不但睡不著覺,飯也吃不下了,整天心煩意亂,脾氣也變得暴躁,大腦一點兒都不反應了,我感覺腦袋就像一塊石頭,同事剛在我耳邊說的話,我也記不住,讓他再重複一遍,我還是記不住。我不能工作了,這才去醫院做的檢查,才赫然發現患上了青光眼、腦梗塞、失眠、雙眼視神經萎縮。我們請著名教授張曉光做了手術,術後還經常去長春市二院按摩、打針。我的顱壓和眼壓降了下來,能夠睡眠了,心裏也不煩躁了,但不是很穩定,不敢看書,也不敢看電視。

在家休息了三個月,我去上班。領導照顧我,沒安排我設計任務,只給我拿了一套圖紙讓我校對,我只看了25分鐘,舊病再次復發。於是,我便往長春各大醫院跑,西醫不管用,又中藥治療了一段時間,也不管用,我的身體又回到了老樣子,並且一見到花花綠綠的東西,雙腳就像踩在小船上一樣,深一腳,淺一腳,失去平衡。我甚麼也幹不了了,我已經走投無路。

2、柳暗花明又一村

就在我痛苦掙扎時,好心的退休同事,在1998年1月2日給我送來了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的講法錄音帶。我一口氣聽完了十四盤錄音帶,「真、善、忍」的法理深深的折服了我,我前半生不明白的問題彷彿一下子全明白了,我知道我找到了真理,便義無反顧的走入了大法修煉。

1998年1月7日,我剛剛修煉五天,我以上所說的症狀全部消失,我又可以用電腦從事設計工作了。而且,沒過多久,我的慢性咽炎、慢性胃炎、濕疹等其它病也都好了。十幾年過去了,我的眼壓從來沒有高過,眼睛也沒有再痛過。

3、心底無私天地寬

法輪大法讓我明白了人活著的真正意義是「返本歸真」,絕不是為了名和利。學習真、善、忍的道理後,我更能體諒別人的難處,不再找廠家給自己報銷單據、不再要回扣。1998年底,我和一些同事到北京順義汽車製造廠現場服務,「床腿費」660元推脫不掉,我全部捐給了希望工程。

修煉後,單位工作隨領導安排,我從不挑肥揀瘦。一次,我們部副部長劉必祺把我叫到辦公室看他的電腦,問我:給你的項目打的分少不少?我沒有看電腦,說:不用看,你看著合理就行了。我們是按打分發獎金的。劉副部長說:「要都像你這樣,我們就好領導了」。

修煉前,我週末都和同事打麻將賭博;修煉後,我完全戒掉;修煉前,說話帶髒字,修煉後,從沒罵過人,言談舉止更文明。

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身心竟然可以這麼舒暢,看淡名利,體諒別人,生活變得從未有過的輕鬆,我的心裏充滿了光明,人生前程一下子豁然開朗。

三、中共迫害法輪功維護信仰遭綁架

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集團動用國家資源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邪惡政策。絕處逢生的魏春雨一直在盡力守護著「真、善、忍」的信仰,向民眾揭示著中共的謊言,他不僅在維護自己的人權,更是在維護群眾的知情權。因此,在中共暴政下,魏春雨生前被綁架五次,他在訴江狀中,一一陳述了被迫害的事實。

1、第一次被綁架 非法拘留十五天

1999年8月末的一天,我正在家洗衣服,長春市綠園區四聯大街派出所來電話讓我到派出所去一趟。到派出所後,教導員問我「法輪功是不是邪教」?我說:「不是邪教,是正法」。就這一句話,警察就給我扣上「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片警張志宏開車將我送到汽車廠拘留所非法關押。

2、上訪被綁架 在看守所遭受多種酷刑

2000年10月6日,我到北京天安門廣場煉功請願,和平抗議中共非法剝奪我們的信仰自由和對法輪功的污衊誹謗。我先被綁架到一個未知的地方,後來又被劫持到長春駐北京辦事處,我一直被戴著手銬。

在返回長春的火車上,警察收了我的臥鋪錢,卻讓我們五個法輪功學員連銬在一起,擠坐在一張床上。期間,我目睹警察將一年輕女法輪功學員吊銬在過道上,當眾侮辱,飛腳踢她的臉,往她臉上吐唾液,扇她的耳光,污言穢語謾罵。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我先被劫持到長春市公安局,2000年10月9日,又被非法關押在長春第二看守所。第一天,我剛一進看守所大廳,一個年輕的警察就用拳猛擊我的臉。隨後,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禁的二十七天裏,我被犯人拳打腳踢,那是家常便飯。犯人經常揪著我的頭髮往牆上撞;曾連續往我身上澆五、六十盆涼水;用鋼針扎我的指尖;用拳頭猛擊我的大腿內側,致使我雙腿黑紫,十多天不能走路、上廁所都不能蹲下。犯人們用晾衣架將我的右腳踝骨處打爛,爛了一個大洞。犯人們先不停的打我右腳踝骨處,再用熱毛巾熱敷,致使右腳踝骨處潰爛,右腳變成紫黑色,腫的老粗,我開始發燒。

'圖:魏春雨的右腳踝骨被打爛一個大洞'
圖3:魏春雨的右腳踝骨被打爛一個大洞

警察拿來了點滴,但沒有醫生,讓犯人給我靜脈注射。幾個犯人試著給我扎針,我的手背被扎腫,犯人用他們整天摳疥瘡的手給我靜脈注射,也不消毒,我更不知道給我注射的是甚麼藥,點滴後,我整天發高燒,昏睡不醒。

每天,從早到晚,我被逼迫長時間坐板凳,這種酷刑致使我的臀部坐爛。

'圖4 和前列的少錢,還患上了眼疾,身心受到了魏春雨臀部被坐爛'
圖4 魏春雨臀部因長時間罰坐而坐爛

犯人用手攥著我的兩個手指,在手指間夾上一把牙刷,不停的用力轉動牙刷,然後欣賞手指變的血肉模糊……

'酷刑演示:牙刷鑽指縫'
酷刑演示:牙刷鑽指縫

十月底,犯人們敞著窗戶,別人都穿著線衣、秋衣、外套囚服,可只給我穿一件囚衣,凍的我直發抖。

晚上睡覺,只能側身,一個擠一個,不能翻身改變姿勢,我一睡著就打呼嚕,值班的犯人立刻用腳猛踢我的頭,將我踢醒,我根本無法入睡。

這是中共所謂「無產階級專政」的黑牢,沒有警察的同意,犯人豈能如此囂張!

片警張志宏和一汽法制科的李燦英送我去勞教所,當時,我的腳是黑色的,腫的穿不上鞋,勞教所看我的腳傷的這麼厲害,拒收。張志宏和李燦英看我傷的這麼重,允許我回一汽職工醫院治療。圖3、圖4的照片就是我從看守所出來後在職工醫院住院治療十五天後拍下的。

後來,在好心人的幫助下,非法勞教被解除。

從看守所回家後,我全身長滿了疥瘡,奇癢無比,每天晚上都無法入睡。單位遲遲不讓我上班,逼我寫保證書,我被逼無奈寫了「不進京、不聚眾、不參加邪教活動」的保證。寫完後,我痛哭了一個多小時……

3、第三次被綁架 遭暴力洗腦監禁三個月

2001年6月12日,一幫自稱是街道辦事處的人到我們單位,叫我去「學習班」。我說:我的設計工作接近收尾,現在交給別人,誰也不好接茬,會給工作帶來損失的,不能去。他們便原形畢露,逼我寫「五書」, 逼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我拒絕,指出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

他們六七個人抬著我硬把我塞進了麵包車,綁架到長春市興隆山洗腦班,外面掛著的牌子是「長春市法制學校「,裏面有一座戒備森嚴的小樓,好像是四層。

設備工程部的劉部長和我一起到了這個小樓的大廳,當劉部長轉身離開時,我出於禮貌想送送劉部長,我剛跟進兩步,就被趙姓警察一把扯過來,用拳頭連續猛擊我的頭和臉,第一拳就把我的眼鏡打飛出去三米多遠。中間停一下,趙姓警察問我:「法輪功是不是邪教?」我沒有回答,趙姓警察繼續打我的頭和臉部,又揪我的頭髮撞牆,直到他氣喘吁吁才罷手,他足足持續打了我半個多小時。虐待並沒有結束,趙姓警察又罰我在走廊面牆站立一個小時左右,才讓我進房間。(第二天,我看見趙姓警察的雙手沾滿了藥用膠布。)

我一進房間,看見一個年輕小伙子,眼睛烏黑,是被警察張征振打的。我還看見一個六十多歲的女法輪功學員扶著牆走路上廁所,據說也是警察張征振打的,這都過了一個多月了,她還痛的不敢走路。

興隆山洗腦班的「管理「跟監獄相似,只是藏在校園內。我們住一樓,因有地下室,窗前像二樓一樣高,窗戶上有鐵欄杆,夏天也不給安裝紗窗,蚊蟲頻頻叮咬。平時,我們不得走出房間,走廊有兩個警察把守,上廁所必須請示。有時,警察不高興了,我們請示上廁所也不讓去,就得憋著。我們好長時間才能出去放一次風。

在興隆山洗腦班,我們被逼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被逼聽「地藏經」、被逼著聽一個教授講課,內容是誹謗法輪功的。我在黑監獄洗腦班,被非法監禁、洗腦近三個月了。他們恐嚇我說:這個班十一之前結束,再不轉化就勞教。

回想我在看守所這二十七天裏,就遭到了多種酷刑折磨,為抵制對我進一步迫害, 2001年9月2日,我冒險逃離了洗腦班。從此,我流離失所。

4、在街上發光碟被綁架

2012年7月底,我在街上發神韻光碟,被黑龍江省樺南縣新建派出所警察劉曉男、孫昌濤和司機綁架到黑龍江省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在國保大隊,林學棟、曾勁峰、李紹春、陳玉君參與了對我的非法審訊。當時林學棟還踢了我一腳。我被非法拘禁五小時獲釋,但他們非法沒收了我的大法真相資料和兜子。

5、在街上發真相資料被綁架

2013年6月3日,我在街上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發到了黑龍江省樺南縣公安局副局長許長君手中。許長君叫來警察和警車將我綁架到縣公安局,交給了政保科科長李曉林。他們非法搜了我的身,沒收了我的大法真相資料和真相幣。我被非法拘禁兩個多小時獲釋。

四、妻離子散父母含冤離世

我從洗腦班逃離後,妻子承受著恐懼的壓力和痛苦,單位又將我非法開除,妻子承受不了這種經濟和精神的雙重摧殘,她淚水已經哭乾,又怕影響到兒子的未來,被迫提出離婚,孩子成了她活下去的唯一支柱。

兒子,從十歲起就飽受驚嚇,十二歲起就失去了父親的照顧,連續十幾年沒見到父親的面,還要面對社會的歧視和嘲諷,兒子怎能不受到傷害?要是沒有孩子外公外婆的照顧,這娘倆是很難維持生活和上學的。

我和二姐、四姐都信仰法輪功,相繼遭到綁架關押迫害。大姐經常為我們三人擔心、四處奔波營救,一次竟給某政法委書記跪下,被不法官員勒索了不少錢,還患上了眼疾,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

我的老父親,在我被迫害期間,受打擊太大,於2001年去世。

1999年,母親修煉法輪功後,原先的心臟病、脈管炎、神經官能症都得到了康復。但是,迫害發生後,中共當局沒收了她的錄音機和師父講法錄音帶,母親嚇的不敢煉了。尤其是我們三個孩子接連遭到中共迫害,母子連心,老母親擔驚受怕,健康情形每況愈下,於2013年去世。

五、經濟損失累計超過150萬元

中共迫害法輪功政策之一是經濟上截斷。1999年底,我院對每個職工補貼2萬多元,由於我不放棄信仰法輪功,我被非法剝奪補貼。另外,每年年終多一個月的效益獎工資,也被非法剝奪。

由於我不放棄信仰,我還被單位剝奪了晉升高級工程師的資格,工資收入相應的減少。我被非法監禁在看守所,一直到單位讓我恢復上班,這期間幾個月的全部工資,被單位扣發。

我們單位職工在2000年左右的平均月收入就在5千元左右,截止到2015年,開除公職給我造成的經濟損失累計超過150萬元。

流離失所十幾年,我一直沒有身份證,很難找到與專業相關的穩定工作,我曾經給學生補過課、當過門衛、打過零工,收入微薄。

失去名利,絲毫不能動搖我修行的意志,只是,可惜了我多年寒窗苦讀積澱下的智慧和能力,不能貢獻給社會。

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給我本人、我的家人、我的直系親屬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摧殘。要求立案偵查,依法制裁被告。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

結語:

2018年,魏春雨回到久違的長春,將名下的住宅樓送給兒子,辦了一個身份證,專門去闊別已久的單位送上了那份沉甸甸的恢復工作申請,單位的人叫他等著,一直到他離世,也沒收到單位的消息。

信仰和家庭、工作之間本不矛盾,但是,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下,信仰和暴政之間已是生死的較量。

魏春雨渴望擁有健康、思想自由、人身自由,他想活著,他選擇了信仰,這些本是生而為人的最基本人權,但是,中共卻剝奪了他的工作、婚姻、健康、自由、甚至是生命。

謹以此文,紀念法輪功學員魏春雨,希望人們記得,有那麼一個人,他曾經在最黑暗最艱難的時期,為信仰和道德堅守過,為了讓人們看清前行的路,他曾經在暗黑中高舉著真相的火炬,艱難的向百姓傳遞著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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