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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興城市法輪功學員張海民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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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興城市張海民於1996年8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人,與街坊鄰居相處和睦。在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張海民堅持修煉,多次遭受綁架、非法拘留、勞教等迫害。

1999年7月20日,中共發動了對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紙的造謠宣傳鋪天蓋地。由於張海民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於1999年8月被興城寧遠派出所綁架,進行強迫洗腦7天,企圖逼迫他放棄修煉。同年9月16日,張海民因為向政府說法輪大法好,而被非法拘留一個月。

1999年10月18日6點多鐘,張海民因在外面煉功,又被派出所惡警強行綁架。派出所指導員張宏彬對張海民大打出手,用警棍連續毒打張海民近兩個小時,把張海民的左半身打得如同斑馬一樣的青紫。最後張海民被打得不省人事,昏迷了近2個小時。

1999年11月28日,張海民進京上訪,被綁架到北京昌平看守所。那裏的惡警如同禽獸一樣沒有人性。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在看守所院內被要求站兩排,不管男女老少,衣服被強行扒得只剩下背心、褲頭,在院內凍了一個多小時等著檢查。當時正值冬季,寒風刺骨。檢查完,才分別送進關押犯人的號裏。

接著就是遭受非人的折磨。頭一天進來,號裏的老大叫張海民在廁所邊蹲了一宿,不許睡覺。次日「號老大」叫張海民「洗澡」,就是讓他蹲在廁所裏,犯人用臉盆盛涼水往張海民頭上澆,總共澆了50盆才住手。那時可是寒冬,50盆冷水的滋味可想而知。惡警還把張海民的手腳都銬在一起,不能行走,連吃飯、上廁所都不能自理。遭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抗議這種非法關押迫害,而那裏的史所長卻大聲叫著:「甚麼是法?在這裏我就是法,我說甚麼就是甚麼。」

12月7日,張海民被寧遠派出所的李宏偉等劫回。一進派出所,李宏偉就氣急敗壞地把張海民按在床上,抄起警棍,一氣打了50多棍才住手。然後把張海民送進了拘留所。在拘留所裏,張海民被打得一個星期都疼痛得不能坐著,就連拘留所的警察和犯人都說那個惡警太沒有人性了。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由於張海民始終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不向邪惡妥協,派出所的警察就經常騷擾他。張海民曾被多次綁架與非法拘留,2001年的正月十七,又對張海民非法勞教。到葫蘆島勞教所後,整天對他進行「洗腦」折磨。在勞教所五個月,張海民被折磨得臥床不起,經市醫院檢查是患了乙肝傳染病。勞教所不敢留了,給他辦了保外就醫。張海民回家後,經過一週的學法煉功,身體就恢復了。

2003年7月16日晚9點多鐘,在興城610頭子宋長江的指使下,興城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張立軍帶著4、5個警察翻牆入室,像土匪一樣把張海民家屋裏屋外翻遍,東西亂扔,翻出一些大法書籍和資料,強行拿走。因為當時張海民不在家,最後他們把張海民的妻子(法輪功學員)綁架,送進興城看守所,11月15日劫往瀋陽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而張海民被迫流離失所。家中只剩一個13歲還在讀書的兒子。

2004年,張海民在去借三輪車時遭惡人舉報,被綁架到葫蘆島市連山區派出所。在派出所因不妥協,遭到一不法警察的拳打腳踢並被按倒在地。不法警察不顧當時張海民身體的異常狀況,未送醫院檢查,直接把他送進了葫蘆島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張海民絕食抗議對他的迫害,在虛弱得走路都困難的情況下,被所長張某惡狠狠打了一個耳光。另一次,張海民在「坐板」時因虛弱暈倒在床上,惡警們卻說他是「裝的」,一擁而上踩肚子、掰手腕。

警察帶張海民去醫院檢查透視,發現了他身體的異常,卻不放人。從醫院回到看守所時,保安大隊大隊長劉立軍狠狠踢了張海民一腳。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派出所所長讓張海民在勞教書上簽字,遭張海民拒絕後,他們仍將他送到了葫蘆島勞教所。因為2001年時曾因被迫害得患有乙肝被葫蘆島勞教所放回家中,所以這次葫蘆島勞教所拒收。僵持兩個多小時後,警察又把張海民帶回派出所。然後派出所警察四處拉關係,在當天下午3點半,強行將張海民關進了勞教所。

到勞教所的第三天,因張海民給科長楊某某講真相,他打了張海民一個兇狠的耳光。又過了半個月,獄方發現張海民身體實在不行,再次做檢查,檢查結果是「乙肝大三陽」。一星期後「保外就醫」從省廳批回。惡警劉國華要求張海民準備5000元錢作為所謂「押金」才能放人,遭張海民拒絕。劉國華又追問怎麼跟家裏聯繫,張海民說沒法聯繫。劉國華連問6遍「你死了誰給你收屍?」「保外」批回的第三天,獄方仍沒有放人的意思,於是張海民絕食抗議。絕食的第三天,獄方害怕出人命,才將張海民70多歲的老母親和13歲的兒子找去,讓他們做擔保人將張海民放回家。

2005年1月10日,張海民與另外四名法輪功學員一起去掛「法輪大法好」的條幅時,被惡人舉報,被警察綁架到於洪區平羅派出所。惡警把他們雙手反扣在背後,陳所長帶著三個惡警對張海民等大打出手,邊打邊說:「誰說警察不打人?你看打不打?!」暴打後,惡警們揚長而去,一小時後,姓陳的所長飲酒後對張海民和另外三名法輪功學員再次進行毒打。

12日晚十一點多,惡警將張海民及另一位法輪功學員送到於洪看守所。看守所的人看到他們兩人遍體鱗傷,說甚麼也不肯收。13日晚六點左右,重傷的他們被轉到監管醫院,惡警還要家屬拿錢治療。

14日晚,把張海民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送到馬三家監管醫院,診斷為乙肝大三陽傳染病。在一切手續齊全的情況下,衛生局不批准「保外就醫」,也沒有任何說法,更沒有作任何有效的醫治及隔離。所長王東明有一次在張海民病情惡化時說:「你放心,死也不能讓你死在我們這裏。你就是死了,也把你送到醫院去,說你死在醫院了。」說這話時,大隊長在場。

2013年8月25日凌晨兩點多鐘,警察又一次非法闖入張海民家,是從門房爬過來闖入屋內,不讓張海民穿衣服,就給他戴上手銬,硬把張海民拖走,一直拖到國保大隊。把張海民的家翻得亂七八糟,搶走了張海民的筆記本電腦和24部手機,還有大法書。上午9點左右,又一次把張海民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20天才把張海民放了回家。

2014年5月24日,張海民兒子結婚的當天下午三點,惡警又到張海民家騷擾。後來還有幾次到家騷擾,對張海民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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