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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本溪市八旬老人趙鳳蘭被構陷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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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本溪市年過八旬的法輪功學員趙鳳蘭,因講法輪功真相,多次被綁架迫害,目前身體虛弱,行動困難,在家休養,2020年7月13日被本溪市平山區檢察院李悅等人告知已被所謂起訴至法院。老人不明白自己犯的甚麼法,怎麼犯的法。

趙鳳蘭老太太曾於2015年2月7日和2016年2月23日,因向路人發放法輪功資料被本溪市平山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處罰拘留十日,但本人並未被劫持到拘留所。

2017年5月18日,趙鳳蘭又因在站前區域發放法輪功資料被綁架,後以辦理取保候審方式回到家中,但趙鳳蘭並不知情,沒有任何執法人員和她說此事。

2020年6月21日,本溪市平山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警察王岐野指使千金派出所警察將趙鳳蘭強行非法傳喚,稱以前到家未找到本人,算為「網逃」,現在需重新做筆錄。王岐野指使平山公安分局千金派出所警察在未出示任何有效證件和傳喚證的情況下,非法闖入趙鳳蘭家,強行將她帶到站前派出所。趙鳳蘭已是八十二歲的老人,身體瘦弱,行走困難,說話都很吃力,警察強行將她背下樓,在派出所上樓都是兩個警察用椅子抬上去的。

警察王岐野還強制讓趙鳳蘭坐在審訊鐵椅裏進行非法訊問、摁手印,從上午10點多直到下午4、5點鐘才把老人送回。致使趙鳳蘭老人回家後身體非常虛弱,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2020年7月13日,本溪市平山區檢察院李悅等人到趙鳳蘭家拿來一份所謂起訴書,並告訴因她此前的行為已被所謂起訴至本溪市平山區法院。趙鳳蘭老人不明白自己犯的甚麼法,怎麼犯的法,難道告訴人在劫難中保平安的方法也是犯罪?告訴人中共的真實歷史也是犯法?公民有知情權,有保護自己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權利啊!

在此,對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發出鄭重警告:不要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他們並沒有犯法,不要枉抓枉判,否則惡報將是你們躲不過的夢魘。善惡有報是天理,人不治天治。


責任單位:
本溪市平山公安分局:024-42808065
本溪市平山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 024-42843233
本溪市平山區檢察院
公訴科:024-42897538 控告申訴檢查科:024-42897517
偵查監督科:024-4289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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