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雲南殘疾女楊蘇紅修大法絕處逢生 遭勞教迫害去世
楊蘇紅,女,家住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馬街辦事處積善社區。她是一個身高僅有一米二、體重二十三公斤的肢體殘疾人。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被惡警騙出門,送到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於二零零五年端午節的下午含冤去世,年僅二十四歲。
楊蘇紅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後放回家 |
楊蘇紅也有過歡樂的童年時代,小時的她聰明、伶俐,深受父母寵愛。可是,從八歲開始就病魔纏身,出現腹瀉、腹脹、腹痛,漸漸地消瘦,父母帶著她四處尋醫問藥,走遍了昆明的大醫院,醫院曾經診斷楊蘇紅為:「結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四次住院中有兩次病危,用盡了各種西藥、中藥、單方、秘方,為了治病,家裏的積蓄用完了,最後連蓋房子的錢都用了,但是仍然沒有治好她的病。由於長期打針吃藥,使楊蘇紅的身體不見長,到了十八歲,仍像個兒童。
父母對楊蘇紅的希望破滅了,隨後家裏添了一個小弟弟,家裏經濟也每況愈下,為此,楊蘇紅輟了學。她父親由於承擔繁重的家庭負擔及楊蘇紅的拖累,脾氣變得越來越壞,常常喝醉酒後與她母親又打又鬧,最後她父母離異使楊蘇紅的生活更加艱難,楊蘇紅曾多次離家出走,也曾多次想自殺了結一生。一九九八年更是雪上加霜,楊蘇紅被昆明腫瘤醫院確診為「骨癌晚期」,並說她最多只能再活幾個月了。
真是天無絕人之路。一九九九年二月的一天,楊蘇紅到親戚家做客時,碰到認識的一位阿姨,以前她也是一個有多種疾病,走路都會氣喘,整天泡在藥罐裏的病人。這次見到她時,完全變了一個人,四十多歲的阿姨,看上去僅三十歲左右,皮膚白白嫩嫩的,比以前精神多了,阿姨告訴楊蘇紅她是煉法輪功後起的變化。
楊蘇紅修煉法輪功後,每天早上五點鐘就到煉功場煉功,和大家在一起讀李老師的書,抓緊一切時間看書學法,按照李老師在書中講的「真、善、忍」的要求努力去做一個好人,遇到矛盾向內找,做事首先為別人考慮。漸漸地楊蘇紅身上的各種病症消失了,被病魔折磨了十多年的楊蘇紅,丟掉了藥罐子,感受到了無病一身輕,走路走多遠都不覺得累,全身感到有使不完的勁。曾為她診斷過的醫生再見到楊蘇紅時,驚歎道:「想不到你還活著!」
在功友們的幫助下,楊蘇紅的生活也有了著落,歡樂的笑容又重新出現在楊蘇紅的臉上。父母看到楊蘇紅的變化也感到很高興,周圍街坊鄰居看到楊蘇紅的變化無不感到驚奇,為此許多人都走入到修煉法輪功的行列。
但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楊蘇紅,一個身高僅有一米二的殘疾女孩,也多次遭到中共西山區610、國保大隊、片警的非法抄家、審訊、關押等等騷擾迫害。西山區殘聯、學校保安、老師分別對她施壓要她放棄修煉。她對他們說:「要我放棄煉法輪功,不就是要我重新去過受疾病折磨的日子嗎?!那種日子我已經受夠了。現在我的病煉法輪功煉好了,我不再拖累父母,不給政府添麻煩,這是多好的事,政府為甚麼不為百姓想一想,體察一下百姓的疾苦,來了解一下法輪功,為人民造福,反而要違背民心,不計後果的將這麼多善良的百姓往火坑裏推呢?」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由於村長舉報,西山國保大隊數名不法之徒闖入楊蘇紅家中非法抄家後將她綁架、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一個月後以所謂的「情節輕微」釋放。楊蘇紅身心健康受到極大損害,但當她在家休養期間,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西山國保大隊惡警將楊蘇紅騙出門,強行推上警車送到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更荒唐的是「昆勞管字(2004)第4372號通知書」簽發日期是2004年10月19日,而用鋼筆臨時填寫的勞教期是2004年11月30日至2006年11月29日,勞教理由:1、堅持修煉法輪功思想;2、2004年9月10日至16日在其家中和該村三隊隊長家散發法輪功VCD,為此判兩年勞教。
在勞教所,楊蘇紅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拒絕所謂的甚麼「轉化」。在半年的時間內,楊蘇紅被迫參加與正常人一樣的超強的體力勞動,不允許她學法、煉功,她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
楊蘇紅於二零零五年五月被送回家,僅一個多月的時間,於端午節的下午含冤去世,年僅二十四歲。
2、黑龍江哈爾濱市殘疾幹警被非法判刑五年抬入監獄
金成山,黑龍江哈爾濱市呼蘭區公安分局幹警,一九九六年因車禍胸椎粉碎性骨折致高位截癱,屬一級傷殘,先後就醫於哈爾濱市第五醫院,哈爾濱二一一醫院,北京三零一醫院和協和醫院治療。在現代科學醫學毫無辦法,無法醫治的情況下,為了尋求治病,經人介紹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修煉法輪大法,使金成山身心受益。看到金成山的可喜變化,妻子焦曉華也走入了大法修煉。
金成山 |
金成山堅持信仰大法,多次遭受迫害。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下午三點左右,呼蘭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姜繼民,國保大隊長陳兆林指使二十多個警察利用技術開鎖非法野蠻闖入金成山家中,四、五個身強體壯的警察將金成山按倒在椅子上,反銬雙手,把焦曉華反銬雙手按倒在衛生間裏。不法警察們搶走金成山家現金人民幣一萬三千元,電腦一台、打印機二台、複印機一台、掃描儀一台、光盤一千餘張、各種大法書籍五百餘冊,講法光盤十餘套等,共計價值五萬餘元的物品,連金成山接尿用的塑料袋二十餘包都被搶走,搶劫後在金成山家中留下十餘個警察守候了三天。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金成山的妻子焦曉華去法輪功學員於懷才(現已被迫害致死)家送隨禮錢,被蹲守在於懷才家的警察強行搶去了家門鑰匙,十餘個警察再一次闖入金成山家中,這一次搶走了家中筆記本電腦一台、無線上網卡一套、打印機一台、刻錄機一台、光盤二千餘張、移動電話一部等價值五千多元的財物,搶劫後又一次留下七八個警察守候了兩天多。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呼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陳兆林等二十多個警察闖入金成山家,把妻子焦曉華按在地上反銬雙手強行拖走。七八個警察把金成山反銬雙手按在褥子上,連褲子都沒穿,光腚用褥子把金成山抬到樓下已準備好的救護車內。並用四個警察按住,把金成山拉到哈爾濱市第四看守所(即哈爾濱市公交醫院)。
由於金成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小便靠用塑料袋接尿,大便過去一直靠妻子用手指摳出才能維持排泄生存。在看守所這裏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招致同監裏的犯人反感和謾罵。由於在尿濕的被褥裏浸泡時間太久,又無人護理,被綁架後的第二天,金成山身上沒有知覺的兩胯、兩臀部和後腰多處被壓壞,開始流血、流膿、淌水。哈爾濱市第四看守所看到這種情況後,給呼蘭區公安分局打電話,要求呼蘭把人接回去。
二零零七年四月份,在第四看守所監號內呼蘭區法院走過場的所謂開庭誣判金成山五年徒刑,非法判妻子焦曉華三年徒刑。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九天,呼蘭區看守所長王財強行把金成山抬入呼蘭監獄繼續迫害。呼蘭監獄把門的獄警看到這種情況後說:人都這樣了,過去還是警察,不就是個信仰問題嗎?往這抬這不是要命嗎?抬家算了。王財等人面紅耳赤,一言不發。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日,金成山被抬到呼蘭監獄集訓隊的當天,由於金成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隨即被抬到呼蘭監獄醫院。在呼蘭監獄醫院被非法關押的兩年半時間裏,先後換了二十多名犯人「護理」,由於犯人不會護理,致使金成山身體潰爛嚴重,兩年多幾乎是天天趴著一個姿勢過來的,雙膝和小腿趴爛不知道多少次了。金成山在無法用語言形容的極度痛苦折磨中度過,曾兩度生命垂危。
二零零九年六月份,金成山的妻子焦曉華出獄回家後,到呼蘭監獄多次要人,才把金成山保釋出來。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金成山辦理取保手續時,原野派出所所長趙慶軍等人,為了撈取政治資本表現黨性,以此人不予監管為由,夥同呼蘭監獄與監獄副獄長帶領十多個警察毫無理由的把金成山再一次從家中強行抬入監獄關押。金成山的妻子焦曉華和女兒據理力爭,無數次找到監獄及省監獄管理局,要求依法辦事,立即放人。在經過四個多月的強烈要求下,二零一零年九月份被折磨的滿身是傷的金成山再一次被保釋出來。
3、黑龍江穆稜市殘疾人寇強累遭迫害含冤離世
寇強,男,於一九六三年出生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八面通鎮,生前居住在八面通鎮育新街鐵五胡同53號。寇強患先天性肌肉萎縮、心臟病、消化不良等症,無論吃甚麼東西,吃完後馬上就排出去,很少吸收,人瘦得皮包骨,有個風吹草動,他都能攤上個頭疼腦熱。他頸部長期僵直,不能低頭,走路只能蹲著一步步挪動。隨著年齡的增長,身體上的磨難重重,寇強看不到希望,覺得對不起父母姐妹,也不想再連累親人和鄰居,他不想活在這個世上了。就在寇強選擇生與死的關鍵時刻,一九九八年八月,法輪大法弘傳到了他的家鄉,寇強走進大法修煉,從此他明白了生命的意義,精神面貌煥然一新,他的臉上有了笑容,而且紅光滿面,頭疼感冒遠離了他,體重從七十多斤增長到一百二十斤左右。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江澤民流氓集團發動了對修煉法輪功學員瘋狂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臘月二十四)晚八、九點鐘,穆稜市公安局政保科(後改為國保大隊)科長孔慶曾、警察王永安、面通鎮第一派出所警察於萬才、王樂剛等二十多人,闖到寇強家,翻牆入院,闖進屋後,把寇強從被窩裏拽出來,兩警察架起他,就強行拖上警車,他的父母和一個來串門的法輪功學員沈景娥(也已被迫害死)也一起被綁架。生活不能自理的寇強被非法關押了四個月。
為了躲避警察的騷擾、迫害,寇強曾被迫搬到牡丹江市愛民區居住。大約住了五個月,愛民區公安分局長喬平、政保科長李某,在祥倫派出所的配合下,突然闖進了寇家,借找寇強姐姐談話之名,搶走寇家用於生活的一萬元現金、2000多元的照相機、錄音機、手電筒、大法書等私人物品,並無理地宣稱寇強在愛民區居住非法,逼迫寇強兩天之內搬出牡丹江。
寇強無奈,又回到八面通鎮靠河村。當地第一派出所警察聽說寇強回家了,就找到其妹,說是要看看寇強身體怎麼樣了,善良的妹妹以為警察沒有惡意,就告訴了真情。結果,所長於萬才帶著一幫惡警,再一次闖進寇家,不出示任何手續,四個惡警無人性的抓著寇強的四肢就要往警車裏扔,寇強的妹妹正好回家碰見,上前阻止說:「他一個殘疾人犯了甚麼法,你們這樣禍害他?!你們都不是人了!把人放下,我背他。」
警察把寇強拉到看守所,妹妹怕警察折磨哥哥,打車跟到看守所,又背起哥哥。看守所警察問:你背著他幹甚麼?妹妹答:他不能走路。看守所警察說:不能走送這來幹啥?我們不要。派出所警察給公安局長打電話,公安局長命令看守所必須留下,看守所只好留下寇強。這一非法關押就是四個多月。
穆稜市公檢法不法人員宣稱寇強是當地法輪功的負責人,想要進京上訪,以莫須有的罪名對他非法判刑四年。因為牡丹江監獄拒收,公安局又把他送回看守所非法關押。寇強被折磨得瘦成皮包骨,生命危急了,才讓他 「保外就醫」回家。
寇強出獄後,為躲避惡警綁架,再次搬家到了海林市福興鄉一個沒有人煙的山溝裏居住。惡警到處打聽寇強的下落,用威脅的手段,逼迫親屬說出寇強的居住地後,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看守所所長李業軍在第一派出所警察引導下,闖到寇強居住處,再次把他綁架回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迫害得不行了,勒索了他家一千多元錢,才放他回家。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寇強的家人因向民眾講述自家被迫害的真實經歷而被綁架,連寇強七十多歲的老母親也不能倖免,寇強再次受到打擊,並失去家人的照顧,他悲憤交加地說:「他們不放人,我爬著生火做飯,也要等……」。寇強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含冤離開人世,年僅四十七歲。
4、廣東茂名市殘疾人賴良的遭遇
賴良是廣東省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人,是個胸凸背凸的中年殘疾人,身材矮小如小孩。修煉法輪功後,明白該怎樣做人,身體好了,人也樂觀了,與人為善,鄰里也和睦了。
殘疾人賴良 |
賴良被綁架迫害十多次。九九年十一月下旬在一功友家,被朱鵬春等綁架到電白第一看守所,公安一科的光頭科長要他交待誰叫他去串門的,整夜不讓他睡,早上五點多就拖出去輪番審問,把他像提小雞一樣提起摔下,後來,光頭科長拿大水煙筒狠打他的腿、腳,大煙筒都打斷了,打的賴良全腳、全腿發紅發紫,走路困難。賴良被非法關押到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家人被勒索八百元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賴良兩次在家被綁架,一次是元月十八被綁架去坡心鎮治江指揮部農場非法關押三個月,(帶人來非法抓人的鎮指導員已遭惡報死亡。)一次是在七月十四被綁架到電白第二看守所、後轉到第一看守所各非法關押一個月,期間被迫做奴工每天十八個小時,最後還被勒索了四百元才放回。
二零零一年一月六日賴良被綁架非法關押到十月份才放回,在電白第二看守所被迫做奴工,因任務太多,不少人每天做十八到二十三個小時,六月份的一天,惡警王庭峰(音)見在晚上十點多鐘還沒完成任務,就將那倉內所有人叫出去跪著,用棍使勁猛打後背,見賴良背駝,就猛打了三棍他的肩胛骨,使賴良全身疼痛很久。後來賴良又被轉到茂名洗腦班,被欺騙轉化後家人又被勒索了六百元才放回。
二零零二年賴良又被綁架去洗腦班兩個月,被勒索去了八百元後,當時的洗腦班校長還寫了八百元的欠條讓帶回家。
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會前,賴良在家被綁架去茂名洗腦班迫害,不准煉功,被辱罵、被彥慶民、李小燕夫婦毆打。迫害使賴良胃痛、腰痛、頭暈得很厲害,關了四個多月,殘運會後才放。七、八十歲的老父親眼看賴良的一次次被綁架,嚇壞了,最後成了老年痴呆症,及大小便失禁,在賴良因奧運被綁架後不久離世。
5、河北省深州市殘疾人耿三歡遭酷刑、兩手血肉模糊骨頭外露
耿三歡,男,河北省衡水地區深州市辰時鄉北杏元村人,是腿腳不好的殘疾人。他以修鞋為生,與80歲的老父相依為命。自從修煉法輪功後,耿三歡的身心有了很大的變化。中共要開十七大了,拼命推銷它的「和諧社會」,就把這個善良的殘疾人推向災難,39歲的耿三歡被莫名其妙的抓進了深州市看守所關押了兩個多月,並罰款一千元。
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傍晚,辰時鄉派出所所長王許照,帶一群人非法闖入三歡家中非法抄家,並將其抓走,說是「怕他十七大期間上北京鬧事」。耿三歡被送進深州市看守所。他先在5號監室遭受群毆迫害。後被調入8號監室,同號的大流氓犯人周春,經常打他,搧他臉是常事,還讓他脫褲子用一尺多長的刀子搧臀部,脫鞋搧腳。周春還讓三歡連值兩班不讓他睡覺,白天還讓繼續幹活。幹活稍一慢,號長馬三強就對他打罵。還用一種叫「看電視」的刑法迫害耿三歡,即把蒼蠅拍的把夾在耿三歡兩個手指縫中間,別人攥緊他的兩手指,使勁擰,擰一下就能使其手指沒了皮,擰兩下手指就連肉擰爛,擰三下骨頭就露出來。耿三歡被折磨的兩手爛糊糊的,手伸著不能拿任何東西,還不讓包紮。
惡徒還用「油錘貫頂」迫害他,就是用拳頭砸腦袋。這麼冷的天,還在耿三歡頭上澆冷水,往脖子裏灌冷水,不讓他大小便,即使是讓大便了也不讓用紙擦。犯人張兵位,還用拳頭猛擊耿三歡的眼睛、鼻子,打的他當時眼睛就看不見東西了,眼青臉腫,鼻子流血。這個惡棍當著警察的面還打他,警察就裝沒看見。本來這些惡徒就是在惡警指使下才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
不久耿三歡又被轉到6號監室,6號號長白三更陰險,經常用一尺多長的刀子砍耿三歡腳踝骨,砍破了還不讓他說,讓他說是腳扭了。還用刀砍其肩膀,砍的紅腫,一個多月不能碰,碰到一點就疼的受不了。
耿三歡被非法關押在深州市看守所70天,邪惡之徒還用「遛鳥」、「打井」、「發電報」、「釣魚」(即用嘴叼住廁所裏堵茅子的墩)、「壁虎遊牆」、「壁虎遊門」等等等等刑法迫害他。
6、對被迫害致殘的法輪功學員迫害
中共何止是迫害修煉法輪功的殘疾人,有些還將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殘後,仍然加重迫害。北京工商大學青年女教師趙昕,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劫持到海澱分局下屬看守所,於二十二日被打成頸椎四、五、六節粉碎性骨折,造成全身癱瘓,除頭部以外其餘部位全不能動,後被迫害致死。
河北邯鄲市錦航絨布廠職工楊寶春,因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零年冬天,中共惡徒們以楊寶春堅持煉功為由把他的棉鞋扔到房上,並讓楊寶春光著腳在雪地罰站。回屋後惡人又用熱水給他燙腳,使楊寶春的腳凍傷加上燙傷,嚴重潰爛。在北方有一個生活常識,那就是人在凍傷之後是不能馬上用熱水燙的,那樣很容易使人致殘。這次燙腳使楊寶春終因傷口潰爛、蔓延而危及生命,被迫截去右腿,造成終身殘疾。可是截肢不到半月,傷口還沒拆線,中共惡徒又將他綁架到邯鄲市安康精神病院進行迫害。院長王玉賓夥同護士馮永彩,常把無名藥物偷偷放在飯裏。楊寶春食用後,口水常流,說話口齒不清,舌頭發硬,渾身無力。二零零四年,楊寶春終於從安康醫院回家,但他仍然被廠裏保衛科的人二十四小時監控。二零零五年,惡人再次將楊寶春送進永康精神病院。這一關又是兩年多。
中國有句俗話:欺負殘疾人缺德,欺負善良人有罪。對殘疾人的迫害,在整個人類的歷史上,哪怕是在殘酷的戰爭時期,這一類事情恐怕都不會出現。可是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這悲慘的一幕幕卻血淋淋地擺在世人面前。中共對殘疾人都這樣殘忍,對一般的法輪功學員的暴虐也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