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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11年 王蘭芳在山西女監遭灌藥、洗腦等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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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早晨,流離失所中的山西陽泉市法輪功學員王蘭芳和兒子宋立城被警察綁架,母子倆被非法關押到陽泉市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五月,王蘭芳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兒子宋立城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半,王蘭芳在山西省女子監獄遭灌藥、洗腦等惡毒迫害。

法輪功學員王蘭芳,出生於一九五九年,今年61歲。修煉大法之前,她因病魔纏身,常年難受。九九年的四月初八,王蘭芳請回一本《轉法輪》,打開一看,師父的法像,好面熟啊。一讀書,王蘭芳的心裏震撼很大,甚麼腰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神經官能症,結腸症,慢性胃炎等,都沒有了,走路生風,就像飛一樣。通過學習法輪大法,真、善、忍,王蘭芳與人和睦相處,做事先考慮別人,與人為善,在利益上,做任何事以真、善、忍為準則約束自己。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王蘭芳堅持修煉、去北京上訪,後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關押在太原新店女子勞教所迫害。後,王蘭芳多次遭綁架、騷擾,王蘭芳和兒子宋立城被迫害的流離失所。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王蘭芳和兒子宋立城被陽泉市貴石溝派出所侯海、魏志祥和610人員馬默意非法關押。魏志祥已經退休,為了得不義之財,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侯海為了得到四萬元的「獎金」,給王蘭芳、宋立城捏造假證據,不擇手段,收買王蘭芳的鄰居充當假證人。

王蘭芳和兒子宋立城被非法庭審後,在二零零九年五月,王蘭芳被陽泉市礦區法院非法判處十一年,兒子被非法判處十年,後又加一年半,共十一年半。

後來,審判長葛宜華親自送來判決書時說,是陽泉市政府610辦公室副主任白汝明讓他判處王蘭芳十一年的,他們互相推責任。審判長葛宜華讓王蘭芳上訴。

王蘭芳上訴後,陽泉市中級法院來人,問王蘭芳:「煉法輪功錯了沒有?」王蘭芳說:「沒有錯!法輪功是叫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無論走到哪裏都要做個好人,哪個國家還怕好人多呢?」就這樣,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王蘭芳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王蘭芳沒有簽字,監獄表面上是說讓「學習」(即洗腦),實質上是利用各種手段折磨迫害她,獄警、壞人利用各種方式,手段迷惑法輪功學員。

特別是九監區教導員衛預,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非常毒辣,利用五、六犯人把王蘭芳強制拉到醫務室灌藥,最後把王蘭芳的血壓降低到了50/90,一監區教導員武海燕和衛預等人害怕了,她們才停手。

從那以後,不管監獄裏用甚麼辦法,都沒有改變王蘭芳那顆堅定的心。歷經十一年冤獄,王蘭芳現已回到家中。

王蘭芳的兒子宋立城遭受中共迫害的部份事實,請見《山西省陽泉市好青年宋立城遭十一年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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