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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冤獄迫害近十年 成都教師鄧小明離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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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市天府新區華陽街道法輪功學員鄧小明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被非法抄家,被跟蹤監視等等,二次被非法判刑,遭冤獄迫害近十年,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離世,終年55歲。

鄧小明,成都市雙流縣師範學校教師。一九九五年底,在自家小書店裏閒坐,隨手抽新書翻閱,順手抽到《轉法輪(卷二)》,翻開看到的經文《真修》,一下子被吸引住了。自修煉法輪功後,用法輪功「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的言行,變得更善良,看輕錢財,免費課外輔導學生,對待學生更加寬容、真誠、友善了,特別是法輪功的法理讓鄧小明講的哲學課變得淺顯易懂,學生非常喜歡;而且對待同事待人謙和,深受全校師生歡迎。修煉法輪功以來,鄧小明的身心都獲得了很大受益,十多年來,從來沒有吃過一顆藥,平時工作兢兢業業,任勞任怨。

'鄧小明被迫害情況:'
鄧小明

鄧小明生前遭受的迫害

1、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到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鄧小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並被勒索兩千元現金。二零零零年六月底,成都市華陽鎮派出所唐大勛等三人,非法闖入鄧小明家搜查。

2、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鄧小明因掛法輪功真相標語,被成都雙流縣華陽鎮派出所綁架。華陽鎮派出所唐大勛等數人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闖入鄧小明家中進行搜查,並搶走鄧小明的法輪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等私人物品。當天,派出所的朱指導對鄧小明又打又罵,到看守所後,警察為取得所謂罪證,拿礦泉水瓶打擊鄧小明的頭部。

鄧小明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到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非法關押在阿壩監獄、四川德陽監獄遭受迫害。四川德陽監獄為讓鄧小明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對鄧小明實施酷刑折磨,在警察邱慎、吳躍山、張俊、陳以文等指揮下,罰鄧小明超負荷體力勞動,強迫看誹謗法輪大法的錄像,罰站,叫黑社會小頭目鐘家兵對鄧小明拳打腳踢,關禁閉,罰站、通宵達旦不許睡覺、暴曬、大熱天整天跑步,倒下就打,不准與人接觸。

3、非法判刑六年六個月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北京奧運前敏感期,華陽公安分局巡邏人員吳霜及王淑均到鄧小明妻子的店鋪中,以想看書為由向鄧小明索要大法資料,然後惡意誣告。

當天下午,雙流縣國保大隊胡躍中,華陽鎮派出所陳智等十幾人,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闖入鄧小明的住所進行搜查,並搶走鄧小明的電腦、手機、打印機、大法書籍、護身符、真相資料等若干私人物品。然後將鄧小明妻子和不滿十五歲的兒子綁架到派出所,並對妻子、兒子威脅、反覆騷擾,使兒子精神上受到嚴重驚嚇,造成晚上睡覺半夜太緊張,被嚇醒,半月不恢復。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到八月二十七日,鄧小明被非法拘禁在成都新津洗腦班七十一天。在新津洗腦班期間華陽派出所警察陳健打過鄧小明。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鄧小明被雙流縣檢察院非法逮捕,被非法羈押在雙流縣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鄧小明被四川省成都雙流縣法院非法開庭。兩位北京律師秉持正義為鄧小明做了無懈可擊的無罪辯護,並當庭指控偵查機關和公訴機關的不合法。但雙流法院完全無視法律,在根本沒有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對鄧小明枉判六年半重刑(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到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鄧小明當庭表示上訴。八月底,鄧小明上訴案在成都市中院立案。成都中院二審依然枉法維持原判,使鄧小明含冤入獄。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七日,鄧小明被送到德陽監獄,被非法關押在德陽監獄遭受迫害。

4、冤獄回家後繼續受迫害

鄧小明遭冤獄近十年迫害後回到家中,由於被開除公職,失去了工作,靠蹬三輪車維持生活。還遭成都天府新區華陽派出所、華陽街道四河社區人員電話騷擾,並曾經長期被跟蹤、監視及上門干擾,當局製造的恐怖和殘酷的迫害對其身心、精神都造成了很大傷害。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中午,成都華陽派出所警察孫波給鄧小明打電話,要鄧小明抽空到派出所去一趟,說是要照相等,下午,鄧小明給警察孫波回電話講真相,最後警察孫波說,如果不到派出所去他們就上家門。

長期的迫害給鄧小明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妻子還長年受到當地610騷擾;兒子幼小心靈也受到嚴重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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