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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市張向榮與婆婆劉乃芬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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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河北省廊坊市法輪功學員張向榮與婆婆劉乃芬被廊坊市安次區法院非法判刑:張向榮被枉判兩年,罰金一千元;劉乃芬被枉判一年半,罰金一千元。

劉乃芬,79歲,家住廊坊市安次區高孟村,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患有腿疼與腰疼等疾病,常年一把一把的吃藥。修煉不長時間所有的病都好了,身體非常好,二十多年再沒有吃過一粒藥。脾氣也變得和善了。張向榮看到婆婆的變化,也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多年胃腸出血與頭暈目眩等疾病徹底好了,原來好強暴躁的脾氣也變得和善了。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張向榮與婆婆劉乃芬及張向榮年邁的母親三人發真相資料時被廊坊市龍河工業園區派出所警察綁架。三人被綁架後,警察挾持張向榮年邁的母親,找來高孟村支書陳富強(音)到劉乃芬家抄家,搶走了法輪功書籍與真相資料。張向榮與婆婆劉乃芬被劫往廊坊看守所非法關押。

張向榮的母親雖然沒有修煉法輪大法,但是老人知道大法好。老人的腰曾經摔壞了,動不了。後來張向榮告訴母親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半個月老人的腰傷就好了,沒吃一粒藥。這次遭綁架對老人打擊很大。老人被警察送到張向榮的哥哥家,警察威脅恐嚇老人說:張向榮被冷凍起來了。老人一聽就嚇壞了,從此一病不起,三個月後離世。

張向榮與婆婆劉乃芬在廊坊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看守所限定法輪功學員上廁所只有五分鐘,五分鐘時間一到,不管情況如何都得馬上起來。規定十五天才准許洗一次澡,大熱天身上都有很大味了。

劉乃芬老人在看守所裏吃甚麼拉甚麼,根本吃不下飯,頭昏、眼黑,煎熬了一個多月,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被放回家。回家後,派出所警察還經常去家裏騷擾。

張向榮被犯人看管,吃的是酸饅頭,沒有菜;張向榮拉肚子,吃不進飯,身體越來越虛弱,看守所怕擔責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以「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家。回家後,派出所警察不斷騷擾,廊坊市安次區檢察院也電話傳喚。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一日,張向榮被廊坊市龍河工業園區園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廊坊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一月十五日被構陷到廊坊市安次區法院。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律師去廊坊市看守所會見張向榮,發現她的身體狀況特別不好,不能正常進食已經連續十三天了,期間被看守所野蠻灌食;看守所以張向榮不服管教為由將她拖出去毒打,又不讓上醫院檢查。張向榮身體極度虛弱,看守所要求她簽「死了自己負責與看守所無關」的保證書,被她拒絕。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下午兩點半,張向榮與婆婆劉乃芬被廊坊市安次區法院非法開庭,倆人都為自己做了無罪陳述,張向榮要求關注自己在看守所遭受的不公正對待。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張向榮與婆婆劉乃芬被廊坊市安次區法院非法判刑:張向榮被枉判兩年,罰金一千元;劉乃芬被枉判一年半(監視居住),罰金一千元。

附:相關責任人信息
廊坊市安次區法院
主審法官:張鳴0316-2114385
陪審員:王德增、李鳳俠
廊坊市安次區檢察院
公訴人:何中肖0316-211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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