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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北安市法輪功學員陳松豔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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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黑龍江省北安市法輪功學員陳松豔女士被北安市法院枉判七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陳松豔上訴到中級法院。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黑龍江省黑河市中級法院枉法裁決,維持冤判。

陳松豔,女,五十七歲,黑龍江省北安市法輪功學員,她孝敬老人、家庭和睦,是遵守法律、遵守社會公德的好市民。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陳松豔在北安市金街附近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警察綁架。她先後被劫持到五大連池拘留所、黑河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

陳松豔被北安市國保大隊副隊長王文傑構陷北安市檢察院,檢察院又非法起訴到北安市法院,公檢法相互勾結構陷。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北安市法院在黑河市愛輝區法院對陳松豔第一次非法庭審。非法庭審結束時,沒有宣判。後來家屬被告知,陳松豔被判刑七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陳松豔上訴到中級法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上午,陳松豔被黑河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二審),律師為陳松豔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陳松豔申述自己修煉法輪功無罪,對社會有益。非法庭審結束時,沒有宣判。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黑河市中級法院枉法裁決,維持冤判,陳松豔被枉判七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

部份相關信息
黑龍江省黑河市中級法院
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通江路
郵編:164300
參與非法審理者:胡巍(審判長)、朱傳茂、吳銀龍、高林、賈麗穎(書記員)
黑龍江省黑河市檢察院
非法助理訴訟:蔡揚
黑龍江省北安市法院
院長:於樹軍18645646699、0456-6572111(辦)
副院長:劉偉國13555289777、0456-6421651(辦)
副院長:崔巍18045613002、0456-6421652(辦)
刑事庭庭長:李俊傑13214669990 0456-6421681(辦)
少年庭庭長:萬玲(女)13845603377 0456-6421683(辦)
少年庭:叢濤(辦案人) 17704566096 0456-6421680.(辦)
主審法官:叢濤
黑龍江省北安市檢察院
檢察長:於洋18945746001
副檢察長:孫海軍18945746002
王磊(女)(辦案人)
黑龍江省北安市公安局
局長:張玉波13304562588
政委:胡建明18245679888
國保大隊大隊長:王煒偉18845662929
國保大隊副隊長:王文傑13100869099、13846515151(辦案人)
黑龍江省北安市政法委書記:肖玉柱15326600008、0456-6426736(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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