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額外之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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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一九九七年,十一歲的我常常跟著媽媽去學法煉功,自然而然就成為一名大法小弟子了。轉眼已修煉二十多年了,我也從一個小學生變成了一名職場白領。這二十多年中,我的身體一直非常健康。

在當今這個物慾橫流的時代,從上到下,一切向「錢」看,我作為公司的一名人力資源主管,自然有便利條件,可以輕易撈到錢。但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我要時刻按照師父教導的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絕對不能拿不義之財。

我負責選擇社會上的培訓機構給公司培訓工作人員。一次一家外訓公司的人員來我們公司上過幾次課之後的一天,突然給我拿來一個信封,裏面裝著錢。具體金額我連看都沒看,就直接拒絕了,我對他說:只要能為我們好好做培訓就行了,不需要給我個人錢。

二零一八年開始,公司引入人力資源外包模式,外包公司介紹生產線操作員工來我們公司上班,我們按小時給外包公司結算工錢,外包公司為感謝我選擇了他們,就給我發微信紅包,也被我拒絕了。

我在公司還曾負責組織員工體檢,有時候醫院的業務經理會把給我的禮物直接郵寄到我們公司。我不好意思直接退回,只好把禮物收下,然後給她郵寄回去差不多相同價格的禮品作為還禮。

我們這個城市鼓勵企業舉辦技能培訓,對此政府有補貼。技能培訓要求相關學校和企業聯合辦理,補貼金額怎麼分配讓學校和企業自行協商決定。一般情況下是學校拿的比例比企業高一些,最低的比例是學校和企業對半分。

培訓學校的負責人員想讓我提高他們所得的比例,並將其中一部份作為提成給我,大概有幾萬塊錢。我拒絕了他們,並說我不要這錢,我們還是按照公司和學校五五分。他們又進一步勸我,說:「這是你額外承擔的工作,你完全可以為學校多爭取點,學校不會虧待你,這也是你額外工作的報酬。」我還是拒絕了他們的要求。

我丈夫不修煉,在一家公司擔任食堂的廚師。廚房裏只有幾個廚師,可每天要做三百人左右的午餐和晚餐,所以各種食材都有很多,也沒人管理。廚師在食堂吃飯是正常的,可丈夫說那幾個人(包括食堂管理員)經常往自家拿各種食材。我提醒丈夫:我們不能拿,拿這些不義之財,表面上好像佔了便宜,實際我們會損德,這樣的事情我們不能做。

丈夫雖然不修煉,但是他也知道大法好,所以他從來不拿食堂的東西。有幾次食堂管理人員發現丈夫不拿食材,就把一些好的食材比如牛肉等直接放在丈夫的車筐中,讓他下班帶回家,丈夫不好意思當面駁回人家,就當管事人員走後,悄悄的把食材送回公司廚房。我為丈夫的選擇和做法感到高興。

這些看來都是些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媽媽和我說,這些事你覺的沒甚麼,但是現在的人,為了一點芝麻大的利益都會去爭去鬥的,只有大法弟子與眾不同,思想境界和行為體現著大法的美好。於是我就提筆寫出來與大家交流。

感恩師尊的慈悲教誨與救度!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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