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劉清臣自述曾經遭受的迫害:
我叫劉清臣,今年56歲,家住商水黃寨鎮楊營村。修煉大法以前,我遊手好閒,家裏的甚麼事都不管,只圖自己逍遙自在。一九九七年,我喜得法輪大法,煉功後,明白了做人的標準,人生的真諦,從此洗心革面,脫胎換骨,時時檢點自己,處處與人為善,親鄰從我的變化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美好,家人敬重大法,感恩大法師父。
一九九九年七月風雲突變,中共邪黨殘酷打壓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在長達二十一年的時間裏,我數次被綁架,兩次被判刑,兩次被網上通緝,三次被迫流離失所;未修煉的妻子趙文英被非法關押六個月;剛煉功一年的兒子劉成林被網上通緝,被迫流離失所,後又遭非法判刑。我和妻子、兒子均遭受過酷刑折磨。我家多次被警察搶劫,敲詐勒索,生活貧困。
以下是我和家人遭受邪黨迫害的部份事例。
1、二零零一年,兩次被綁架、關押
二零零一年八月初的一天,周口市警察高峰和商水縣警察朱崇尚等人闖到我家,將我綁架到周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十二天。家人花了一萬多元,我才獲得自由。
同年九月二十七日,商水縣公安局警察馬六、黃寨鎮派出所警察曾超,又到楊營村,說甚麼十一快到了,怕我赴京上訪,在我家將我綁架,投入商水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年,並藉機撈黑心錢,敲詐我家人兩萬元以上,害的我家生活艱難,負債累累。
2、二零零五年,我妻子被綁架關押,我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和妻子趙文英到鄰近的項城縣城農貿市場,乾裝卸貨物的苦力活。
二零零五年元宵節後剛過,黃曆正月十六日晚上九點,本地一位法輪功學員叫我妻子(未修煉法輪功)用三輪車幫助搬運打印機和真相資料。路上,被項城市公安局警察發現,把她劫持到國保大隊。
劫持我妻子之後,項城市國保大隊警察靳海等人就闖到我家,未出示任何證件,像土匪一樣非法搜查,搶走現金至少五百元,把真相資料、光盤、影碟機、手機、充電器、電池等等一掃而光。
警察引誘、威嚇我妻子,逼她說出車上的東西是誰讓搬的。我妻子閉口不說,警察們就酷刑逼供,狠狠的把她捆了幾繩,然後投進項城市看守所,死死關住不放人,關了半年之久,目的是敲詐錢財。敲詐了兩萬元,才將人放回。
項城國保懷疑我妻子搬運的那些真相資料是我印製的,對我實施網上通緝,我被迫流離失所。
本次對我和妻子迫害的主謀,是項城國保大隊長馬哲鋒,二十一年來積極追隨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
3、二零零六年,我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項城國保警察企圖綁架家住縣城的法輪功學員胡建華,在其家附近蹲坑。我不明此情,當天晚上,到胡建華家串門,被蹲坑的國保大隊指導員李智和其他三人發現,警察們不分青紅皂白,把我劫持到市公安局,銬在辦公室的椅子上。
雙手反背銬在椅子上 |
警察李智說我弄髒了他的褲子,穿著皮鞋,飛起一腳,正踢在我的左眼上,左眼立即血流不止,疼痛難忍,不一會兒眼睛就腫的像個桃似的。警察們把我關進看守所。在看守所,我的左眼腫了半個月,基本失明。
後來,公、檢、法惡人構陷罪名,將我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往鄭州新密監獄迫害。直到二零零九年,我才出獄回家。
本次直接迫害我的責任人是周口市國保支隊劉傳魁,此人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科長,項城國保大隊指導員李智。在新密監獄直接參與迫害的責任人有李喜龍,牛小學,李廣興,和原籍河南沈丘的刑事犯張建峰。
4、二零一二年,警察到我家行兇,我和兒子流離失所,被通緝。
二零一二年九月,修煉大法才一年多的我兒子劉成林,在網絡上講真相,遇上了一個自稱周口市西華的法輪功學員(男,三十歲左右,身高1.73米左右,身份證名字叫朱勇),後來才知道,此人是國安特務。九月十九日,這個叫「朱勇」的來到我家,我們買菜熱情招待了他,下午兩三點他才走。
就在第二天,即九月二十日晚上七點半左右,周口市國安支隊、商水國保大隊、黃寨鎮派出所十幾名警察開著三輛車,闖到我家非法抓人。當時,我和兒子劉成林都不在家。家中只有我的妻子、兒媳和剛出生的小孫子。警察威脅、恐嚇她們。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翻箱倒櫃,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非法搶劫了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刻錄機、手機、MP5、MP3、真相光盤、打印耗材、新唐人電視接收器及三千多元現金,總價值將近兩萬元。
我和兒子被迫流離失所。其間,周口、淮陽國保警察一直在秘查、追蹤我和兒子的下落。黃寨派出所警察還經常到我家裏騷擾,恐嚇我的家人。
二零一三年,我和兒子被綁架、判刑。六月十三日,我在打工的淮陽縣糧食局麻紡廠內,被周口市、淮陽縣公安局、王店鄉劉振屯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從我手機中得知了我兒子的電話號碼,通過監控定位,又綁架了我兒子劉成林。同時,在他的住所翻箱倒櫃,搶走電腦、打印機、過塑機、刻錄機等以及大法書籍。
警察將我父子二人投進淮陽看守所,刑訊逼供,手段極其殘忍:在最酷熱難耐的三伏天,淮陽國保警察把我們父子關在密不透風的一間小屋裏,用高溫火爐長時間烘烤,我和兒子的痛苦承受無法用言語描述。
在殘忍折磨了我父子倆之後,我兒子被非法判刑三年,我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警察將我們送到鄭州新密監獄迫害。
這次迫害我們父子的直接責任人,有周口國保支隊的劉傳魁,於副支隊長;有淮陽國保大隊的程維鋒、王健、竇明科、袁泉等人;有鄭州監獄的獄警尚洪章、李廣興、李喜龍、趙洪濤、楊洋等人,有監獄刑事犯郝興文(太康人,原太康縣住建局長),李剛(鄭州人),李國勝(洛陽人),張建峰(沈丘人)。
5、二零二零年七月,我又一次流離失所被通緝。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本地有法輪功學員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綁架,供出其所發資料是我和一名同修製作的。淮陽國保大隊長程維鋒帶一幫人闖到同修家,企圖綁架我和同修。當時我倆不在,警察們沒抓到人,將機器設備、電車、手機、大法書籍等搶劫一空。之後,國保警察對我和同修實施網上通緝,我們被迫流離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