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前後兩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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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師父一再在法中強調我們要多學法,明慧網上同修也經常交流,但是學法中的干擾對我來說卻好像總也難以突破,但是最近的一個經歷卻讓我對多學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體會。

一天當我覺的無聊的時候,沒有馬上抓住這顆人心去掉它,而是隨著這顆寂寞無聊的想法走了下去,雖然克制自己沒有去看常人的內容,只是看了幾眼同修做的講真相的視頻,之後又看了視頻下面的一些不明真相的常人的留言,之後寂寞無聊不但沒有得到緩解,反而更增加了消極的情緒使我心情更加沉重。

第二天一早,發現心裏感覺煩的物質還沒有消退。就想,先煉功吧。沒想到,在我煉功的時候孩子跑來跟我商量事,我閉著眼睛皺著眉頭示意讓她離開,不要打擾我煉功。可是,剛過去沒幾分鐘她又過來跟我說著同樣的話,我覺的這樣也就沒法煉功了,當即就中斷了煉功,心裏生氣覺的:你這孩子也是修煉人,不知道不能在煉功的時候打擾別人嗎?

師父說:「只要你是一個修煉的人,無論在任何環境、任何情況下,所遇到的任何麻煩和不高興的事,甚至於為了大法的工作,不管你們認為再好的事、再神聖的事,我都會利用來去你們的執著心,暴露你們的魔性,去掉它。」[1]我知道我沒有過好這一關,是因為之前就已經沒有保持住一個好的心態,所以關一來的時候就完全沒有了招架能力。

關沒過去,功也沒有煉好,心裏更加煩躁,知道在這樣的情緒下煉功不會有好的效果。就找了一個同修交流。她一再的跟我說就是多學法。最近她自己就是除了學、背《轉法輪》之外,只要一有時間就看各地講法。幾乎是一天看一本的速度在進行著。我自己雖然是大概每天背《轉法輪》一頁外和家人同修晚上能學一小時左右的法。其餘時間,狀態好了也能看各地講法一本書。但因為沒有給自己硬性規定,所以,學法狀態就時好時壞沒有堅持住。

學法前,原本打算給國內家人打電話講真相,可是因為狀態不佳就作罷了。我知道,當我煩躁鬱悶上來的時候如果採用人的辦法來緩解,對修煉人來說根本起不到任何緩解的作用,相反還加強了這些物質,讓自己難以擺脫。

這些天同修就不厭其煩的讓我多學法,我想一定是師父對我的點化,讓我應該大量學法,那些人的東西應該在法中修去人心來化解。於是,按照當時學法的順序,我就拿起《美國西部法會講法》來讀。剛一開始讀的時候,干擾就來了。睏魔馬上前來拜訪,心想去泡杯咖啡來提神吧,結果喝了咖啡好像還是睏。無奈之下就站起來邊走邊看,過了一陣子睏的感覺消失了,我就認真的讀了起來,越讀越愛讀,字字入心了。發現經歷了前一段時間的刻苦修心,再看法還從中看到了以前沒有看到的法理。前後用了大約三個小時看完了一本書,到最後是意猶未盡,愛不釋手。我發現我的煩躁,消極等情緒一掃而光,心中的那些不好的物質師父給我拿掉了,感覺身體上每一個細胞都被大法清洗後在歡呼雀躍,而且還感覺到那層擋在我和大法之間的那層物質也不見了,感覺和法更近更親了。師父說:「我把我的能力注入到這部大法中,你只要學你就在改變,你只要學你就在提高,你只要學到底你就能圓滿。」[2]

這一次學法前後的顯著而又神奇的變化讓我深切的感受到了只要學法,師父就在為弟子做,為弟子改變,讓我又一次清晰的明白了精神和物質的關係。我悟到這思想業它就是一種物質,師父為我拿掉了這個物質,它的消減是這樣的真真切切不容置疑。我們只要聽師父的話,認真入心的學法師父就會為我們做一切。寫到這裏感恩師父的洪大慈悲,我淚流滿面。

然後因為狀態好,我給家人講真相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師父鼓勵我,還讓我在發正念時感受到了入定的美妙。

我體悟,我們在人中因為帶著這個迷的肉身,所以身體上帶著的人的物質就會左右我們,當那些人的物質上來的時候,我們能否分清它就至關重要,一個不小心就可能隨著它走了,我悟到當我們有一念不正的時候,就會立刻招來另外空間的一些伺機下手鑽我們空子的邪惡因素。而當我們採取人的方法順著執著心想讓自己輕鬆一下,比如之前我感到無聊的時候沒有馬上學法,而是去看視頻的做法,就是讓我自身的那些人的因素和物質有了喘息之機,沒有消去它們反而壯大了它們。而它們反過來又左右於我,讓我更加陷入消極迷茫,不能精進。而我卻忽視了法的力量,沒有馬上學法。甚至有的時候拿不起書,卻沒有想一想那個不讓我拿起書的能是我自己嗎?!那不是那個不想被消滅的人的物質因素在阻擋嗎?因為它們知道,只要我拿起書看,它們就要被消滅了。當然會拼死掙扎,打到我腦中一些假相讓我誤認為是自己想要放鬆一下。

感受到了學法的神奇效果,現在我給自己硬性規定,我也要除了學習《轉法輪》外,每天也要讀一本各地講法。做好每週固定的大法工作項目,發好正念,再加上工作和必要的家務外只要一有時間我就是學法,在法中精進。

我悟到如果我真把自己當成神的話,神還需要人的輕鬆、娛樂嗎?!其實真正學進去,大法給我們展現法理的時候,那種在法中得到的昇華才是神聖而又高尚的樂趣。那種在法中精進的踏實感才是我作為一個修煉人的渴求。

以上為所在層次所悟,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再認識〉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東部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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