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伙國保警察沒出示任何證件,就在郝淑敏屋裏亂翻,搶劫她的財物,非法抄走電視機、DVD、法輪功師父法像等,並將郝淑敏戴上背銬,拖走,塞入車牌號為D2876的黑色轎車中,劫持到公安局國保大隊。
隨後,郝淑敏被帶到中醫院體檢,又到市醫院做核酸檢測,強迫郝淑敏付所有體檢費用。
體檢做完後,警察就對郝淑敏說,她家大門上貼帶有真、善、忍的對聯「有罪」,問對聯哪來的,週刊哪來的……
陳豔青還讓郝淑敏罵師父,郝淑敏拒絕,期間,有叫吳飛的人還侮辱郝淑敏,最後,強行讓郝淑敏在寫好的筆錄上按手印。
警察說,你的身體很好,可以送看守所,郝淑敏說不去。陳豔青說,不去就拿錢,拿一萬塊錢。
郝淑敏被非法關押在國保大隊三天,警察還讓郝淑敏掏錢買期間的飯食。
七月十七日,警察勒索郝淑敏七千元錢,他們知道這是違法的,還囑咐郝淑敏不要對外說。此後,郝淑敏被帶到保定看守所,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回到國保大隊後,郝淑敏和被抄走的物品被警察一起送回家。郝淑敏共計損失八千元。
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郝淑敏此前曾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