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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大學退休實驗教師十次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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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我叫朱微華,是秦皇島燕山大學建築工程與力學學院材料力學實驗室的一名實驗教師(中級職稱),今年六十七歲,已經退休十年多。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曾身患多種疾病。一九九八年四月,經別人介紹,我喜得法輪大法。煉功僅半年的時間,我多年的心臟病、胃病、風濕病、腦神經衰弱、子宮肌瘤等等疾病都不翼而飛。從此我脫胎換骨,無病一身輕。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今,法輪大法及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已經二十多年了。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秦皇島一處、二處(後已解體)、公安、國安、秦皇島市燕山大學校黨委、保衛處、建築工程與力學學院、人事處、紀檢委、六一零責任人、白塔嶺派出所、居委會,對我從來沒有停止過迫害。最初,他們非法監控我的住宅、座機。警車、麵包車、學院派出的學生偷偷坐在車裏看著我。一到中共所謂「敏感日」,他們就會警告我不許上北京,上街都要和保衛處、學院打招呼。

二零一二年,中共十八大,又有校保衛處的警車停在我家樓下監控我,晚上是保衛處的車,白天是我們建工學院的學生坐在轎車裏偷偷看著我。秦皇島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國安、國保直到現在還指使學校黨委、保衛處及遊手好閒的人偷偷監控我,還利用人臉識別,用走廊裏的聲控燈遙控監視我的行蹤。

我曾多次被綁架,被劫持到拘留所、看守所,被判勞教關押。他們不但迫害我,連我的孩子、親友都經常被威逼利誘,造成他們身心都受到極大的傷害,常年生活在為我擔驚受怕的恐懼中。

下面是我遭十次綁架迫害的經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被白塔嶺派出所及燕山大學非法剝奪人身自由兩天一宿。因天氣炎熱,小警察在派出所門外站崗,進屋把空調開到十八、九度,故意讓我與另一學員挨凍(當時我們穿著裙子),說:「你們在屋裏享受,我在外邊曬著。」

一九九九年十月六日,因為我想去北京信訪辦為師父說句公道話,找回合法的修煉環境。結果信訪辦沒去成,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六日,我卻在北京通縣被綁架劫持,由秦皇島公安局二處、燕山大學保衛處開車劫回,送秦皇島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四天、山海關第三看守所關押十一天。讓寫保證不再去北京,我不配合。因與公安局、我們學院(當時是繫)校保衛處領導講真相,我被非法關押十五天才釋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幾號,只差兩三天就過年了。上午十一點左右,我正在家洗窗簾、被罩等準備過年,秦皇島市公安局燕山大學校保衛處、夥同秦皇島公安局二處把我們燕大四位法輪功學員騙到公安局二處,下午五點多,讓我們簽字要拘留,我們不配合,被當時政保科科長周連國連打帶罵,把我們四人從辦公室攆到走廊,不讓我們在屋裏呆,因不簽字被送到秦皇島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在秦皇島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九天,過了年,才放我們回家。他們的藉口是怕我們法輪功學員過年去北京。家裏只有我與女兒相依為命,女兒剛十八歲,我被綁架非法關押迫害,給孩子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末的某天晚上,我女兒剛坐火車去吉林我姐姐家,半夜我被從家騙到校保衛處,被校保衛處王錦寶、公安局二處張啟明和公安一處刑偵科的徐英賓非法提審,理由是我傳播法輪功資料。起因是我給了校保衛處副處長、書記李靖一份關於甚麼是四﹒二五,甚麼是法輪功等的解釋。我問張啟明:「我們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犯了哪一條法律,法輪功學員沒有做對不起國家、社會、單位、家庭的事。」我讓他們出示法律文件,他說:「沒有,是市裏決定的。」我說:「市裏決定就是對的嗎?」他們惱羞成怒,在燕大保衛處找了一副手銬把我的兩手從後背銬上,我被公安一處的科長徐英賓推倒在警車後座上根本起不來,徐英賓也不管我的身體是否處於趴著的狀態,把我的雙腿往車座下一推,我整個人根本無法動彈,警車就開走了。

到二處門口,我喊:「法輪大法好!」被徐英賓打了兩個嘴巴子,被人看見後,他們趕緊把我推進電梯裏。到了公安局,惡警用鐵椅子把我銬上,非法審訊時已經半夜一、兩點鐘。當時秦皇島公安局二處張啟明處長說:「中國的法律有法沒有理。」我說:「既然這樣,我不會再回答你們的任何問題。」他們無非是要我說出我給保衛處李靖副處長的資料是哪裏來的。就把我銬到鐵椅子上直到第二天下午,填了單子讓簽字,我拒簽。他們不管我簽不簽字,把我直接送進第二看守所關押,這次我被非法拘留一個月才讓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月,我從拘留所剛剛回家十天,我到另一法輪功學員家,還不到十分鐘,又一次被綁架,他們的所謂理由是「非法聚會」。為了維護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利,我絕食反迫害。看守所所長說我對不起孩子,剛回家才10天又被送進來了。我告訴他:「我沒犯法,法律上沒有哪條講煉法輪功的互相不能串門。」第四天放我回家。我沒吃一頓飯,看守所卻按一個月伙食費勒索我300元錢。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末,我回家後,因為學校不給我生活費、也不給安排工作,還處處監控我,連上街還都得報告單位或校保衛處。

為了替大法師父說句公道話、還大法清白,我決定到天安門打橫幅,又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第一看守所。第二天因為背法,被惡警李建國打了兩個嘴巴,一警棍,又給我戴上背銬。我的手腫的像饅頭,手銬嵌在左手大拇指裏,痛得我噁心頭暈站不住、坐不下,飯也吃不了。後來李黑子威脅我:「要過年了,我要不給你摘誰也不敢摘。」還揚言,他在看守所曾經打死過人,誰也對他沒辦法。

那時候,每一天都有法輪功學員從北京被抓回來,床上床下都住滿了人,誰想上廁所,出去回來就沒地方了。後來看著我們的女犯人都看不下去了,正好有一個姓許的副所長晚上查監室,女犯為我求情,讓所長把我的手銬摘下來,結果用鑰匙根本就打不開,只好找來一個男犯人用鉗子才把手銬打開。

因進京回來的法輪功學員遭非法關押人數多,我被轉到秦二看守所,關押了二十幾天左右,又把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調回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五天左右。

二零零一年一月末,那年冬天特別冷,因監室裏還有好多犯人,根本住不下,因此法輪功學員有十幾個人被安排在水泥地上睡,當時我也被安排在水泥地上二十多天。我與另一法輪功學員緊挨著廁所一邊一個。因每天用水都被限量,晚上沖廁所還怕聲音大,也不讓多衝,廁所臭氣熏天,每天在水泥地上離廁所太近,地上總有水,廁所味道難聞,整個人也不脫衣服,把被子捲個筒鑽到被子裏,把臉蒙在被子裏,時間長了上不來氣,再把頭從被窩伸出來。如果不是修煉身體好了,我的風濕病很重,恐怕都得癱瘓了。

我在兩個看守所共被非法關押了將近兩個月,對身體傷害很重,加之刑事犯每個人都有幾床被子,被子垛的快到了房頂。一天在監室防風回屋裏,我剛剛上到大板床邊上,被人不小心碰倒了被垛,把我從床邊砸到水泥地上,後腦當時就摔起了雞蛋大個包。整個人都軟了,心臟像提到了嗓子眼,找人背著我連車都上不去,被送到秦皇島醫院做了腦CT,結果是腦震盪,摔傷後才被調到大板床上。

我受傷後僅三天,我們有二十多人卻被公安局二處非法勞教,因身體不合格,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唐山開平勞教所拒收。可政法委六一零及公安系統,卻以過年期間怕我們去北京為由,又把我們十幾個人送回拘留所繼續非法關押,這本身就是知法犯法的違法行為,因此我絕食抗議。因腦震盪不吃飯,拘留所也不敢給我灌食,在拘留所關了九天被放回。我沒吃一頓飯,反而被秦皇島第二看守所勒索三百元錢腦CT檢查費。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我被秦皇島公安局與學校保衛處綁架,塞進警車直接被送到唐山開平勞教所。在此之前,學校保衛處吳仲江科長和其他警察監控我三天,讓我配合他們,我不予理睬,有機會我就講真相。無論去市場,還是去同事家、去單位,走到哪保衛處的警察就跟到哪。

第三天早晨不到八點,我上班剛走到教學樓樓梯口,就被公安局二處六一零警察夥同燕山大學保衛處四、五個警察劫持,強行塞進警車,我連鞋都被甩掉了,當時燕山大學校長王益群的妻子馮雪靜正好走到我們實驗室的長廊那裏,親眼目睹了我被四、五個警察劫持綁架的過程,她感到很驚訝,我喊:「警察抓好人了!」警察們怕學生聽到,急急忙忙把我塞進警車,直接送到唐山開平勞教所。

在唐山開平勞教所,我被打過嘴巴、在雨地裏罰站、走正步、太陽曬、不讓上廁所;長期黑白洗腦不讓睡覺;野蠻灌食,已經灌到快吐出來了還在灌。高音喇叭不分晝夜播放誣蔑法輪大法、誣蔑大法師父的錄音,播放造謠誹謗法輪大法的錄像片;法輪功學員互相不讓說話,否則非打即罵,關小號,腳不沾地抱凳子。

有個唐山學員叫段晶晶,被折磨到第九天,兩隻腳腫的穿44、45號的大拖鞋,腳後跟還露在鞋外。秦皇島第七中學的趙玉環被單獨關在勞教所三樓,怕她喊「法輪大法好」,把她的嘴用膠帶粘上,用被子把人捆起來打。那時的勞教所真如人間地獄,血雨腥風。從上到下政法委六一零給勞教所下令,轉化法輪功學員就給多加獎金、漲工資、升官。給刑事犯減刑,引誘她們對大法犯罪,讓她們與惡警一同監管迫害法輪功學員,使刑事犯無所顧忌的採用各種方法折磨、打罵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冬天,秦皇島有法輪功學員幾十人不讓穿棉衣,被雙手吊在柿子樹上凍,放下來後,用電棍電的滿臉焦糊,看不出原來面貌;還有被灌食不明藥物;被折磨致死的。山海關邳景輝被迫害的人已經不行了,勞教所怕擔責任,主動釋放送回家,家人看到人不行了,告訴勞教所和當地六一零:「人被綁架時好好的,現在這樣,我們不管。」警察也不送醫院,把人放下就走了。結果好好的一個人,就這樣被迫害死了。

二零零一年六月,唐山開平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做奴工,出口辣椒、草莓。因修煉前我做甲亢手術後又甲低了,煉功後我的心臟才調節到正常。在勞教所不讓煉功,我身體又出現了問題。後來勞教所怕擔責任,釋放我回了家。到家後沒吃一粒藥,經過學法煉功,我的身體一切又都恢復正常。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我因給昌黎法輪功學員送了幾份光盤被鄰居構陷,被昌黎國保大隊高接力夥同秦皇島市一處的徐英賓、燕大保衛處等從家中綁架,不但不讓我穿棉衣,連大衣都不讓穿。當時在屋裏我僅穿了一件薄薄的毛衫,體形褲。我被從家中綁架,又是被戴上背銬,硬塞進警車,先送到秦皇島二處後被轉到昌黎泥井鎮派出所非法審訊。

當天晚上特別冷,凍的我渾身直打顫,昌黎國保大隊長高接力還污言穢語的罵我給他們找麻煩。是他們把我從家中綁架到了那裏。反而罵我給他們添亂。警察們全都穿著軍大衣,還凍的滿地走,而我連大衣也不讓穿,披著都不讓。

非法審訊半宿到後半夜,惡警們睡覺了,就把我銬在冰冷的暖氣管子上凍了一宿。第二天中午我被轉到昌黎公安局,到了晚上把我送到昌黎看守所。

我被綁架後,秦皇島公安機關與昌黎國保多名惡警在沒有出示搜查證,沒有證人及錄像的情況下,非法抄了我的家。邪惡警察搶劫了我大量的私人物品及所有的大法書籍、新買的WCD、錄放機、我女兒用的復讀機、我的小靈通。徐英賓用我的小靈通打電話,花了100多元錢,讓我女兒給他交話費,後來又交了500多元錢。幾個房間、涼台裏裏外外,床裏、被褥、沙發、書桌,箱櫃、犄角旮旯都被他們翻遍了。看著這個被翻的狼藉不堪,無法收拾的家,媽媽又突然被綁架,我女兒難過的哭了半宿。

在昌黎看守所,我曾絕食十七天,被強行灌食四次,看守所向我女兒勒索了將近500元錢。有一次,因我不配合野蠻灌食,被四個人強行按著,差點窒息過去,插管致使鼻子嘴都出了血。後來我被非法勞教三年。

在唐山開平勞教所,我又被非法關押將近八個月,因做奴工累的心動過速,不輸氧就上不來氣,勞教所不想花錢,還得有專人看著我,就讓我女兒給我辦保外就醫。燕大六一零、保衛處等開始不接我回來。在勞教所又多關了我一個多月,學校才與我的家人把我接回。

回來後燕山大學六一零以我辦的是保外就醫為藉口,不給我安排工作,也不給我生活費,還要我寫不煉功保證,否則就不讓我上班。人事處處長王寶成與校六一零梁穎奇、保衛處王錦寶、楊帆、李靖、紀檢委白靖、我工作的建築工程與力學學院的常福清書記,材料力學實驗室幾個單位研究後,按照一九八三年的勞教保外文件,我不同意,他們強制執行,扣了我四年工齡。後來上了四年班,每月只給我開800元錢的生活費,漲工資也不給我漲。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我去昌黎辦事,又一次被昌黎國保構陷綁架,惡警的所謂理由是我探視了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周向陽的父母。被綁架後,被關押了十二天,被非法勞教。被勞教所拒收,第十三天回到了家中。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三點多,我去北戴河海濱,下了公共汽車,安保就過來問我是否帶了身份證,我說我是本市的,結果他卻不讓我走,要我跟他到站內警務室去一趟,我就大聲與安保說:「你們不就是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嗎?我知道公安局都在我們的身份證裏加了記號。」站在旁邊的許多等待檢查身份證的遊客,才知道安保在刁難我。

結果我被海濱汽車站站內警務室安保構陷,叫來東山派出所來一輛麵包車把我劫持,警察惡狠狠地搶了我的背包,找到一個優盤,強行把我拉上麵包車,送到海邊東山派出所。將近晚上10點左右,我又被劫持到當地海港區白塔嶺派出所,直到半夜將近12點才把我送回家。

我所遭受的迫害,包括所有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印證了中共的邪惡。自古善惡有報是天理,那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惡報的比比皆是,王立軍,薄熙來、張越、周本順等等。再大的官,也逃不脫上天的懲罰,希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不要再心存僥倖,不要給自己的將來留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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