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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輪功學員楊庭先又遭枉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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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萍鄉市62歲的法輪功學員楊庭先,六月二十二日被蘆溪縣檢察院構陷到蘆溪縣法院。蘆溪縣法院從六月二十三日開始對楊庭先是監視居住,七月十日非法判楊庭先一年六個月,並勒索罰金兩千元。

楊庭先被收監,帶到醫院檢查身體,檢查完後立即帶到看守所,看守所檢查完身體後拒收,現在楊庭先在自己家中。

楊庭先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帶了些真相掛曆和大法經書,坐火車到分宜去,在車站的進口就被五彼下派出所警察攔截、綁架,帶到萍鄉市看守所。看守所體檢時,楊庭先血壓230,看守所不收,後楊庭先被帶到市三醫院體檢,醫院要求住院,警察說沒人看守,就又返回看守所,強行關押。

在看守所,楊庭先天天被強迫吃降壓藥,由三粒增加到八粒,吃了一個多月,血壓還是沒有降下來。而且,腳底起泡流水,流出來的水都是藥味,他說,我死也不吃了。看守所所長帶幾個警察強行灌藥,灌也不吃,楊庭先高聲大喊:「師父救我!」所長就扯他的臉,用拳頭打他的頭,還是沒有灌進去,他們累的氣急敗壞的離開了。第二天傍晚時,警察叫楊庭先出去,讓他回家。那已經是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了。

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楊庭先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一年,後被非法關在南昌監獄。在監獄時,他不轉化,對他就加重迫害,關小號、坐小板凳、晚上不讓睡覺面對牆壁罰站,受盡各種苦難。

二零一九年十月,楊庭先出獄,回到家中領了一個月的退休金,十二月中共當局就扣發了他的養老金,這樣在生活上給他又造了很大的困難。

參加審判的人
蘆溪檢察院檢察員:汪麗紅
蘆溪法院審判長:羅依紅
蘆溪法院審判員:文溪、文招
蘆溪法院代書記員:劉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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