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王新蓮,今年56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她與數十位大連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王新蓮的丈夫潘洪亭也被綁架,並非法判刑。
王新蓮被冤判四年,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在一監區十一小隊。獄中,王新蓮因不戴犯人工牌,被小隊長高娃指使惡人毒打,臉都被打腫了,並拒絕王新蓮女兒探監。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
學大法 做好人
王新蓮和丈夫潘洪亭,原本生活在山東農村,家中有年近八旬的公公、婆婆、從小殘疾的女兒和一個兒子。潘洪亭靠務農養活全家老小。因為潘洪亭的姐妹在大連工作,就把他們一家六口接到大連生活。
潘洪亭靠摩托載客,掙點辛苦錢養家,王新蓮要照顧公公、婆婆及不能自理的女兒和幾歲的兒子,還要做八、九個人吃的飯。那時,家裏經常去菜市場撿爛菜幫子做菜吃,主食就是玉米麵餅子或粥,生活是一天一天的熬著過的。王新蓮經常以淚洗面,身體患有多種疾病,日漸不支。
大概一九九八年底,王新蓮得到一本《轉法輪》書,由於生活所累,她整天心煩意亂,不想看書,可是又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也沒錢治病,無奈之下,趁孩子們都睡了後,王新蓮看起書來,從此與法輪大法結緣,再也放不下了。
王新蓮得法不長時間,變化很大。她善待他人,處處為別人著想;做事任勞任怨,見人笑口常開,家裏境況也變好了,王新蓮的身體無病一身輕,潘洪亭也找到了工作,家裏開了小賣店。生活一年比一年好。
看到父母得法受益、脫胎換骨的變化,王新蓮的女兒也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漸漸的能自己洗臉、刷牙了。
綁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早上六點左右,大連開發區公安分局、海青派出所一幫警察及社區人員騙開王新蓮的家門闖入房間,綁架了潘洪亭、王新蓮夫婦。王新蓮被非法關押在姚家看守所,潘洪亭被關在大黑山看守所。
王新蓮夫婦被綁架時,兒子及身患殘疾的女兒還沒起床。王新蓮的女兒潘紅,自幼患有一級殘疾,不能自己做飯、洗衣服、上廁所,也不能自己洗澡,二十多年來,都是母親王新蓮一手照顧。父母被綁架,弟弟還得出去幹活,賺錢養家,潘紅無人照顧,一日三餐都是問題。於是,她天天去派出所要她媽媽,警察卻揚言:如果再來鬧,把你也關起來。
非法庭審、判刑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點,大連開發區法院在一號刑事庭非法庭審王新蓮、潘洪亭。在開庭前,王新蓮說:「你們是土匪,是強盜,六月二十八日早上五點五十分,你們在我家窗口,謊稱買啤酒,騙開我家的門,闖進來男女十五、六個人,強行把我和丈夫、兒子帶走,你們不是土匪、強盜是甚麼?!你們都是騙子!」
開庭後,法官王前問王新蓮,你是怎麼進來的?王新蓮說:我是學法輪大法,被你們抓進來的。我沒有罪,我學「真、善、忍」做好人,有甚麼罪?!如果學「真、善、忍」有罪,那學假、惡、鬥沒罪啊?!
王前問:你製作的《九評》、《天賜洪福》、真相幣等,是幹甚麼用的?王新蓮說:救人用的,誰看了誰得救、得福報。
王前問:你怎麼學煉法輪功?王新蓮說:我身體有病,學煉法輪功身體好了。而且我女兒身體殘疾,患腦癱,生活不能自理,就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後,慢慢好轉,生活上逐漸能自理了。
後面這段話,王前沒等王新蓮說完就給制止了,不讓說,繼而象徵性的宣讀了一些冠冕堂皇的栽贓條文,就宣布休庭了。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王新蓮和丈夫潘洪亭均被非法判刑四年。
事件回顧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遼寧省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省內各市的「610」、公安局、國保、派出所、街道及社區人員,對省內各市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抓捕。他們採用手機監控、跟蹤、定位、蹲坑等手段,在六月二十八日早晨五點至七點的同一時間段內,按照事先擬好的名單,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統一綁架、抄家。
遼寧省約有百餘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大連地區約有八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被綁架到派出所、看守所、洗腦班。具體事件,請參見《遼寧政法委610按名單非法抓捕百餘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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