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一向效益很好的捲煙廠突然解散,隨後,很多人遭到了惡報,被判刑的,患癌症死亡的,患癌症長期痛苦不堪的,家人被累及死亡的,家產被孩子賭博輸光的,等等,得以應驗,彰顯了「善惡有報」天理的客觀真實存在。
本文收集了十三個實例,不是報復、幸災樂禍,而是為了警醒世人,從中吸取教訓,立即停止參與迫害法輪功,了解真相,分清善惡,選擇自己美好的未來。
◎王永光,男,原咸寧市煙廠保衛科科長。他非常賣力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跟蹤、監視、逼迫法輪功學員寫誣蔑大法的書面材料,為迫害法輪功出主意。法輪功學員到煙廠要求上班,他就強行攔截,不准進廠,還主動報告派出所,要派出所來抓人。廠裏的法輪功學員黃秋珍、吳衛華、陳臘榮、李學紅、胡紅梅、任會芳、胡偉、李建輝被非法勞教,都跟王永光有關。王永光患肝癌於二零零三年死亡,才四十七歲。他的大兒子因吸毒死亡。
◎譚雲新,男,原咸寧市煙廠動力車間主任,他盲目執行煙廠的迫害政策,非法扣除車間職工、修煉法輪功的李學平一年的勞動所得。李學平在車間勞動一年,沒有得到一分錢的報酬。後來,譚雲新患肺癌死亡,時年五十多歲。
◎朱大華,譚雲新的妻子,原咸寧市煙廠質檢科職員。由於譚雲新迫害法輪功,她也受牽連,在譚雲新死亡一年時,她患子宮癌也去世了,時年五十多歲。
◎張勝昆,男,一九五三年一月出生,接陳新民之手任咸寧市煙廠邪黨書記兼廠長,家住在市煙草局。法輪功學員黃秋珍寫了一封勸善信給張勝昆後,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四年煙廠解散,張勝昆被免職。他妻子馬燕也遭惡報得癌症,女兒被離婚。
◎馬燕,女,一九五六年四月出生,張勝昆的妻子,原咸寧市煙廠辦公室主任,後任市煙草局副局長。黃秋珍寫了一封勸善信給張勝昆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馬燕在其中起到關鍵性作用。目前馬燕身患癌症,花很多錢到美國治療過,也沒治好,每天被癌症痛苦折磨,痛不欲生。
◎陳新民,男,一九四七年八月出生,他一身兼五職:中共咸寧市煙廠邪黨書記、廠長、公司經理、市煙草局局長、市煙草局邪黨書記。煙廠非法辦洗腦班,陳新民負主要責任。煙廠洗腦班,在單位的金葉賓館內,單位的法輪功學員陳臘榮、任會芳、李學平、李學紅、李建輝、吳衛華、余麗、熊蓮英、李素琴、朱柏清、胡紅梅、王祿松、李學忠、黃秋珍等都遭到過迫害洗腦。煙廠解散後,他被免職。本來他是咸寧市副市長候選人,也被罷免。
◎曹志華,男,咸寧市煙廠黨辦副主任兼保衛科副科長,具體負責金葉賓館洗腦班管理。他的兒子賭博,把他家的所有積蓄包括房子都輸光,他的妻子患了精神分裂症,家庭敗落。
◎王新球,男,一九五零年六月出生,住在市金葉小區,原咸寧市煙廠邪黨副書記,主管迫害法輪功,金葉賓館洗腦班就是他一手辦的。他還在煙廠內制定迫害法輪功的文件。因為迫害法輪功有功被評為先進份子,被通知到北京開會領獎。由於當時腰部外傷,沒去成。後來,良心發現,有所覺醒。
◎張小平,男,一九五七年二月出生,咸寧市煙廠黨辦主任兼廠610主任,政工科科長,住在市金葉小區。煙廠解散後,在單位合併競選時他被除名。
◎艾豫華,男,原咸寧市煙廠調撥站職員,後來任金葉社區主任,非法跟蹤煙廠法輪功學員。因聽信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謊言宣傳,他對本社區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監視,並給公安局提供法輪功情報,積極配合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給他講真相,他也不聽。不久,他的妻子突然患腸癌死亡,他自己的財產也幾乎用盡,最後人財兩空,遭到了惡報。
◎毛時裕,男,一九五一年七月出生,六十九歲,原咸寧市煙廠副廠長,負責生產,在迫害法輪功方面,非法剝奪單位法輪功學員陳臘榮、任會芳、李學平、李學紅、李建輝、吳衛華等職工的勞動權利,強行停工。有好心人勸他別胡來,他曾叫囂說「只要有錢有權,誰能把我怎麼樣?」二零零四年煙廠查貪污時,他因貪污罪被判刑七年。
◎王慧,女,原咸寧市煙廠手包車間帶班,煙廠洗腦班,她參與其中,還積極跟蹤法輪功學員。她的女兒大學畢業後在廣州工作,被人殺死;兒子吸毒,把她的錢財敗光。
◎林燕,女,五十多歲,原咸寧市煙廠編織袋車間主任,積極配合煙廠迫害車間的法輪功學員陳臘榮,對陳臘榮非法停工。後來,她的身體一直有病,一次在醫院住院時摔了一跤,導致脾臟破裂,因搶救及時,險些丟掉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