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家屬又去了監獄管理局,講明情況後,要求與獄中的丈夫會見或通話。監獄管理局人員講幫問問情況再答覆,留下了家屬的電話號碼。下午家屬收到手機短信回覆講,因為你的手機沒申請親情號碼。家屬心想一月底與獄中丈夫通話講好了的,每月給我打一次手機電話,後來再沒消息了。
第三天家屬又給監獄獄警打電話,獄警講獄中她的丈夫不願意申請親情號碼。家屬心想不可能,之前每月都去會見的,疫情初期獄中的丈夫來了一次電話,用的就是這個號碼,還講好了每月打一次電話的。接著又給監獄管理局打電話說明不是監獄說的那樣,結果監獄管理局人大怒講,不是給你調解了嗎?你去找監獄去。
家屬沒辦法,只好去諮詢了律師。後給監獄長、政委(在監獄裏)各寄去一封信,如下:某某監獄監獄長、政委你好!
我是某某的妻子叫某某。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你監獄給我來了一份入監通知書,告知我他關在你監獄。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和今年一月,我兩次去會見了他。二零二零年一月底他從你監獄來電話(監獄的號碼)說疫情可能一下會見不了了,但是可以打電話,每月給我打一次。過年疫情在武漢爆發,全國受牽連,你監獄至今都無法安排親屬會見,但是可以電話聯繫。前不久我多次聯繫你監獄會見室(會見室電話),謊稱他在裏面不知道我的電話,無法給我打電話,剝奪了我和他的通信權。現我向你投訴,請你糾正下級的違法行為,儘快安排某某給我打電話。如果不願意解決的話,我懷疑某某的生命和健康正處在危險之中,我只有向上級部門投訴覆議訴訟維權。我的電話是某某。謝謝!
就在分別寄去這兩封信的第三天,就收到了回信。信中回覆說,已收到來信,核實了監區警察情況等等,也了解了某某的情況等等,並非剝奪通信權等等,現給辦理親情號碼,需要寄一些親屬證明材料來即可。每月可通一次電話。
就在家屬把材料寄去的幾天後,終於接到了獄中同修的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