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法輪功學員張秋英多次遭迫害的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明慧網河北報導)河北三河燕郊鎮張秋英,燕郊冶金一局物探隊職工家屬,因為張秋英工作是三班倒,落下了頭痛、睡不著覺的毛病,整天身體沒勁,雙腿像灌了鉛一樣,腰痛、胃脹、肚子脹痛、上下不通等;一九九四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這些病痛全好了,不良嗜好也沒了。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以後,張秋英的單位、張秋英丈夫的單位、派出所給張秋英施加壓力,不讓她煉法輪功,讓她寫保證書。因為張秋英不放棄修煉,她的丈夫在壓力下和她時常鬧矛盾,女兒也不理解她。張秋英的丈夫和女兒受到了很大的精神上的壓力。

二零一二年十月,張秋英回老家(灤縣)辦事,在回來的路上,一路被查身份證,查了很多次,那時正是十八大即將召開之際。經過段甲嶺交通站時,她被扣下,不讓回家。張秋英怎麼說他們也不聽。後來才知道,張秋英住處的負責人已打電話通知了張秋英老家的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的人,還有張秋英丈夫單位的上級─燕郊冶金一局。

燕郊冶金一局通知了張秋英丈夫單位在燕郊的辦事處的黨委書記才景元,他帶著辦事員張連忠找張秋英的丈夫,讓他租車到段甲嶺交通站來接張秋英。他們到那後,才景元和交通站負責人說了幾句話,就讓張秋英跟他們走了。在回來的路上,才景元找藉口不走了,聯繫張秋英老家來的公安局的人,想讓老家的人把張秋英帶走,不讓張秋英回自己在燕郊的家。他先把張秋英拉回燕郊,扣在他的辦公室,那時候已是半夜。等了半天,灤縣公安局的人到了。進屋後,張秋英給他們倒水,問寒問暖。有一個人問張秋英怎麼回事?張秋英就一五一十的告訴了他。他還問張秋英有多少親戚,在哪裏住?張秋英都告訴了他,他作了筆錄。最後問張秋英煉法輪功沒有?張秋英說: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煉?那人說那好吧,就讓張秋英簽字。

簽完字就說到張秋英家去看看,張秋英說到我家幹啥?他們說你別怕,你們單位的人也跟著。當時,也沒想到單位的人和他們是一夥的,張秋英就領他們回了家。他們進門後四處環視了一下,就開始抄家。把大法師父的法像三張、大法書籍、講法光盤、MP4一個、手機一部、電話卡7張、2~3百元真相幣等全部抄走。抄走真相幣時還說:你們怎麼不印100塊錢的呀(這些錢、物都未歸還)。還撕毀了牆上貼的「法輪大法好」小條幅。抄完後,就說讓張秋英和他們走。張秋英說:不去,你們把東西都拿走了,還跟你們走幹啥?他們說別廢話。當時張秋英想自己也沒做壞事,怕啥,走就走。就這樣,他們把張秋英連夜帶回了唐山市灤縣國保大隊。那時已經下半夜三、四點鐘了,他們派一個人看著張秋英。早上他們上班時,讓張秋英驗血、拍照、按手印,然後就把張秋英送到灤縣拘留所。

在拘留所裏,整天吃玉米麵窩頭、喝菜湯,連一滴油也沒有。張秋英的女兒、女婿去拘留所看她,拘留所警察還向她女兒要走了500元錢,說是張秋英在裏邊的生活費。不知第幾天,來了三個人,其中一個是到燕郊抓張秋英、問她話的那個人。另兩個穿著便衣,不知道是幹啥的。他們拿出三張紙,是逼迫放棄信仰的「保證書」,強迫張秋英在上面簽字。簽完後,還恐嚇她:你要是不簽,就把你送到看守所。

張秋英被非法拘留十二天。到第十三天早晨,他們帶著張秋英丈夫單位的人,還有張秋英的丈夫、女兒,說是讓張秋英回家。要走的時候,那個抓張秋英的人還恐嚇她:回家後,不要亂說話(指曝光他們的惡行)。你說了,我們還去抓你。在回家的路上,張秋英才知道那個抓她的人,從她丈夫那勒索了一萬元錢,沒有任何手續,過後也沒退還給他們。當時張秋英心裏很難過,自己就是煉煉功,想有一個好身體,做一個好人,又沒犯法,幹甚麼又抓、又關、又要錢!張秋英的丈夫心力交瘁,女兒也擔心。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張秋英在發真相年曆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燕郊鎮派出所警察把張秋英帶到派出所,從上午九點一直非法關押到晚上八點半,中午、晚飯都沒讓她吃。還說,你們煉法輪功的,不用吃飯。張秋英要去廁所也不讓去。後來張秋英說:吃不讓吃,廁所也不讓上,我也沒犯法,為甚麼不讓去?警察說沒有女廁所,張秋英說你們派出所的女警察不上廁所嗎?

到晚上八點半,警察給張秋英戴上手銬,送到三河市醫院化驗尿。然後,把她送到三河市拘留所。到拘留所後,又是拍照,又是按手印。送張秋英的那個燕郊女警察,聽警察說她是個所長。她問拘留所值班的人,哪個屋沒有監控?值班人告訴她在哪,她就帶張秋英去了。到屋裏,她就讓張秋英脫衣服,搜身。可是張秋英看到正常搜身都是在拘留的房間裏進行的(如對普通犯人),這個女警為甚麼要求法輪功學員在沒有攝像頭(法律保護範圍之外)的地方被搜身?脫完後,她還說些侮辱張秋英的話。

在拘留所,張秋英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在這期間,不給張秋英被子,上廁所連紙都沒有。張秋英家人來看她還不讓見。張秋英的女兒怕她在裏邊冷,給了他們200元錢,但張秋英並不知道,離開時,拘留所也沒跟張秋英說,這200元錢就被拘留所人員非法佔有了。在拘留所裏,要張秋英不配合看守人員的非法要求(如讓法輪功學員穿囚衣),就恐嚇張秋英,說把她一個人關到一個房間,甚麼也不給。其間,有警察還到張秋英家非法抄家,拿走了一本真相台曆。

張秋英回家後,一開始是張秋英丈夫單位的人整天打電話,找張秋英丈夫,讓他看著張秋英,不讓她出門、不讓她煉功。後來,又換成燕郊鎮派出所的人打電話恐嚇張秋英,還說再發現張秋英煉法輪功,就要判她刑。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上午十點左右,燕郊派出所和冶金派出所的警察又去張秋英家非法抄家,當時家裏沒人,未遂。後將張秋英的丈夫叫到物探隊邪黨書記辦公室,威脅其不要讓張秋英出去(做講真相的事)。張秋英丈夫和女兒晚上睡不好覺,整天擔心她,每天生活在恐懼當中。

在兩次非法拘禁張秋英期間,警察都強迫張秋英簽不煉法輪功的所謂「保證書」。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