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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盛香梅、王英君被非法關押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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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盛香梅、王英君已被非法關押一年,身體受到嚴重迫害,精神受到嚴重摧殘。長春市第四看守所不准家屬探視。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盛香梅、王英君在向世人講真相時,被長春市南關區永吉派出所警察綁架。盛香梅被非法批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

王英君當時被拘留十五天,關在長春市拘留所。到十五天家屬去拘留所接人時,被告知王英君已送長春市第四看守所繼續關押。

二零一九年七月,盛香梅聘請了律師。而官方要求律師不准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否則成為政治事件,甚至被取消律師資格,官方也不允許自請律師出庭。官方指定的律師只是傀儡,充當門面而已。

長春市邪黨規定:法輪功學員的案子,由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和朝陽區法院審理。盛香梅、王英君被構陷的所謂材料,於二零一九年七月,由長春市南關區檢察院轉至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朝陽區法院。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朝陽區法院不按法律辦事,久押不放,久拖不決。

法輪功學員是修真、善、忍的,是道德高尚的好人。雖然至今已被迫害了二十一年了,法輪功學員對公檢法工作人員無怨無恨。因為他們知道這些人是被脅迫或是被謊言矇蔽的人。但是迫害善良,害人害己,千萬別做。人在做,天在看,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惡,都逃不過正義的懲罰與天理的報應。

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危險,用各種方式救度被謊言矇蔽的眾生,這是善舉,是慈悲的表現,以免世人被淘汰。希望公檢法人員,能用良知善待法輪功學員,因為良知是比法律更高的準則。

附: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朝陽區法院部份人員信息:
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7777號,郵編:130061
李憶農 檢察長 17843120001
孟憲堯 副檢察長 17843120002
崔艦 領導小組組長 15043033033 17843120137
耿麗傑 領導小組 17843120150
宋英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13354304269
公訴科科長 車永峰17843120072
周曉楓 17843120075
林海峰 17843120115
張瀟 17843120035
呂金明 17843120037
案管 0431-85838205 85887056 85887053
值班室0431-85887072(114說值班室,原工會電話)
原值班室:0431-85887047
副檢察長張晶17843120005
政治處主任郜玉紅13009009797、17843120009
紀檢組長吳維娟17843120008
公訴科:李海峰0431-85887055

長春市朝陽區法院: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7755號,郵編:130061
劉春梅 院長 43188559227、17643109189
常務副院長劉岩17643107998、13904331566
副院長馬國寶13843102111
立案庭:
庭長閆欣17643109107
副庭長王貴甫15904412675
刑事庭:
庭長0431-88559355
副庭長王亞南(女)
趙若愚0431-88559354、18604450313
法官李鵬1764310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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