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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廠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王秦漢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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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大廠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王秦漢多年來參與綁架、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現在被舉報。

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多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亞和日本也在積極準備立法。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幾批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王秦漢參與迫害的事實簡述

1、二零一二年發生的迫害案例

二零一二年六月中旬,大廠公安國保大隊王秦漢、吳旭華勾結大廠特警及各鄉鎮派出所連續作惡,僅六月十一日和六月十五日這幾天,就綁架了七位法輪功學員。夏墊鎮東小屯村法輪功學員王玉貞,北王莊村張文勝、符玉坡夫婦,丁桂玲、丁桂麗、丁楠和丁麗麗四姐妹,七人被綁架、抄家,被劫持到廊坊洗腦班、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及唐山開平勞教所迫害。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半左右,大廠縣夏墊鎮派出所所長夥同大廠特警及其他警察,到夏墊鎮北王村法輪功學員家中,綁架法輪功學員符玉坡和丈夫張文勝,以及法輪功學員丁桂玲,學員住宅均被警察翻得亂七八糟。符玉坡家計算機、部份大法書籍、數據等個人物品被搶劫。三人很快被劫持到廊坊洗腦班迫害。警察同時到丁桂玲的妹妹丁桂麗家去綁架,因丁桂麗不在家,警察就綁架丁桂麗未煉功的兒子,並要挾丁桂麗換回她的兒子。丁桂麗被逼無奈,只得去換回兒子。丁桂麗也被劫持到廊坊洗腦班迫害。

六月十五日當天,大廠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王秦漢、吳旭華及大廠縣夏墊鎮派出所警察,又綁架了丁桂玲另外兩個姐妹丁楠和丁麗麗,並劫持到廊坊洗腦班迫害兩個多月。

2、二零一三年發生的迫害案例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大廠縣前丞相村法輪功學員王鳳玉,因兒媳與兒子鬧離婚,舉報婆婆,說出家裏有法輪功用品,國保大隊王秦漢指使吳旭華、大廠鎮派出所黃永等人進行綁架並抄家。不顧家裏床上得腦血栓不能自理的丈夫,無人照管,強行帶走送進廊坊洗腦班迫害兩個多月。有法輪功學員幫助洗衣服,收拾房間定時送飯,被他們發現後,跟蹤監視,企圖迫害這些好心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六月,住大廠縣的北京市法輪功學員的馬瑞蓮,已經是六十多歲的老人,因發放神韻晚會光盤,被不明真相的人告密,王秦漢指使吳旭華及大廠鎮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提審、構陷,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迫害三個月。九月六日,被大廠縣法院誣判三年,送進石家莊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大廠縣法輪功學員張淑英、楊淑芳、劉繼榮在與人講真相救人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當即被王秦漢、吳旭華帶大廠鎮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張淑英、劉繼榮被拘留十天,楊淑芳被拘留十五天。

王秦漢仍在作惡,法輪功學員金瑞玲的所謂案件已結,很多家用東西硬是不還;竊佔兩串門鑰匙和電動車鑰匙都不還,利用手中的權力,指使大廠縣特警五、六個人到法輪功學員金瑞玲的住所跟蹤監視,伺機迫害她及其他法輪功學員。

3、二零一四年發生的迫害案例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法輪功學員金瑞玲、劉秀香、程英,到本縣祁各莊鄉大東關村發放真相材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惡意舉報。當晚九點多,祁各莊派出所將三位法輪功學員強行綁架到派出所,進行非法審問。

三十日上午,主管副局長孫志剛及國保大隊長王秦漢等,對三位法輪功學員作出非法行政拘留的決定:程英六天,劉秀香、金瑞玲八天。下午,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庭均遭到非法抄家。劉秀香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受到嚴重驚嚇;金瑞玲家被連抄三次,三十日中午一次、下午2點多一次,第二天一次,被搶走電腦、打印機、打印紙、大法書等私人用品。警察抄家時未出示任何證件。

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大廠縣看守所多天後,金瑞玲於四月四日被轉為刑事拘留;程英於四月五日、劉秀香於四月七日上午八點半,被強行劫持到廊坊洗腦班迫害。四月十八日,金瑞玲被宣布非法逮捕,被劫持在三河市看守所。

王秦漢指使吳旭華及祁各莊派出所警察六、七個人闖入程英家,一無所獲;又到劉秀香家,逼迫劉秀香女兒交出房門鑰匙,劉秀香女兒表示:鑰匙沒有,你們非要進去,後果自負。吳旭華不死心,帶人闖入劉秀香的母親家,亂翻一通,劉秀香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受到嚴重驚嚇,病倒在床多日。

王秦漢、吳旭華帶領祁各莊派出所警察六、七個人闖入金瑞玲家,連續非法抄家四次。王秦漢就像發現了通往升遷的秘密之路一樣驚喜:「這回可找到根兒了!」三十日中午,亂翻樓上住宅一次;後又返回一次;下午兩點多地下室一次;第二天又到別處已經租出去的房子,包括地下室,犄角旮旯搜得特別仔細,搶走了現金、家用筆記本計算機、打印機、手機、大法書籍、法像、等大量個人物品。他們是盜搶金瑞玲包裏的兩串鑰匙,私自闖入地下室查看後,再通知家裏人進行非法抄搶。

然後,主管副局長孫志剛、王秦漢、吳旭華做出決定,將金瑞玲等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到大廠縣看守所。六天後金瑞玲被轉為刑事拘留,被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四月十七日被非法宣布逮捕。 關押了近半年,多次審訊,誘供,構陷,六月十六日轉到檢察院,準備起訴判刑。後來,由於北京正義律師的介入,大廠縣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查。孫志剛及王秦漢、吳旭華再次將所謂案卷轉到檢察院,並給她製作了沒有筆錄的證言。八月二十二日至九月二十二日期間,大廠縣檢察院、法院對其進行非法起訴、庭審,以「利用某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破壞法律實施」之罪名,非法判金瑞玲三年緩刑五年。

程英於四月五日、劉秀香於四月七日上午八點半,被強行劫持到廊坊洗腦班迫害。頭天晚上,國保欺騙讓劉秀香打電話告訴家裏,明天早上到看守所接人,卻讓劉秀香單位打電話通知家屬,把換洗衣物送單位,明天送劉秀香去廊坊洗腦班。吳旭華強制將程英和劉秀香送洗腦班,程英被廊坊洗腦班拘禁迫害一個多月,劉秀香被廊坊洗腦班非法拘禁迫害兩個半月。

4、二零一五年後的情況,更多請參見明慧網的報導

從二零一五年十月底,河北省大廠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王秦漢、「六一零」的劉悅祥等人先後闖到縣城法輪功學員劉力、徐淑清、海淑華、孟立新等多人家中騷擾,逼簽字、寫保證等,多數法輪功學員都嚴詞拒絕,不簽字,不配合。

與此同時國保警察王秦漢又指使大廠鎮派出所警察分別闖到張天海、孫淑霞、李德軍、蔣淑芹等法輪功學員家中進行騷擾,恐嚇,有的要求在他們寫的筆錄上簽字,都沒有得逞。被騷擾的還有邵府鄉的宋淑芬、李淑榮、滕景榮、劉士玲等多人。

二零一六年一月,王秦漢又派人將被判緩刑的法輪功學員金瑞玲的訴江狀送到司法局,要司法局副書記馬岩警告她。同時王秦漢又同「六一零」人員劉悅祥等人到金瑞玲的單位,逼單位對金瑞玲進行經濟處罰。

二零一九年三月初,大廠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秦漢帶兩個警察到陳府鎮漫興營村張淑英家中騷擾,張淑英不在家。隨後又到馬家廟村劉繼榮、楊守斌家騷擾。

二、王秦漢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王秦漢
中文姓名拼音:WANG QIN HAN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71年 7月
出生地:北京
身份證號:132822197107231218 警號079854
工作單位名稱:河北省大廠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職務:隊長
中國大陸的家庭住址(省、市、縣):河北省大廠縣農機公寓
王秦漢妻子:門元素 籍貫大廠縣祁各莊鎮馮蘭莊村
工作單位(或學校名稱):大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王秦漢'
王秦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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