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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第二女監濫用藥物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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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在人類歷史上出現過納粹「集中營」用猶太人做藥物試驗,用毒氣殺死猶太人;日本關東軍「七三一部隊」在侵華戰爭中用中國人做藥物試驗和用毒氣殺人的;前蘇聯共產黨勞改營對關押者強行使用藥物的。這些殘酷的迫害也僅限於肉體上的摧殘和銷毀,而當今中共邪靈操控監獄惡警,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強行使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目的不但要從肉體上折磨銷毀,更邪惡的是想通過使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強迫讓法輪功學員在失去理性時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不但銷毀人的肉體,還要摧毀人的靈魂。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嚴管期間,強行使用不明藥物進行迫害,雖然目前不知道具體使用了甚麼藥物,但根據使用後出現的藥物副作用症狀分析,所用藥物實屬「抗精神分裂藥物」。這種行為既踐踏了《國際人權憲章》和現行中國《憲法》,嚴重侵犯了天賦人權,又極大的摧殘了法輪功學員的身心健康。

抗精神分裂藥物通過阻斷DA神經通路而達到治療精神分裂的作用,但是抗精神分裂藥物對於大腦的DA神經通路的阻斷往往是不選擇的,所以既能治療神經疾病,同時又會產生藥物的副作用。因此如果正常人使用,它就是一種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不僅神經可受損害,還會引起消化系統、內分泌系統、血液系統、心血管系統等多個系統受損傷,嚴重時可造成死亡。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強行使用藥物方法:一是讓包夾(專門看守法輪功學員,多是五大三粗的暴力犯人)偷偷在法輪功學員的食物或水中投放;二是在獄警的指揮下由犯人從口中強行灌進;三是獄醫強行做靜脈或肌肉注射。

二零一零年,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向時任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長楊明山指出女二監的違法行為時,楊明山粗暴的回答說:「我們是按省610(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類似納粹「蓋世太保」組織)指示辦事的,我作為監獄長有權制定監獄管理規定。在女二監《罪犯分級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款規定:法輪功人員不認罪伏法的實施嚴管」。

案例1、昆明市七十三歲的王蓮芝在女二監被注射不明藥物後突然「精神失常」去世

王蓮芝,女,當年七十三歲,昆明市退休工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劫持到女二監後,由於不「轉化」就被直接關進禁閉室,王蓮芝每天十六個小時被強迫端坐在光床板或小木凳上,不准動,不准閉眼,身體稍有移動,就會被「包夾」謾罵、毆打,不准洗臉、刷牙,不准衛生用水、洗澡,不得換洗衣服等等。經過三個多月折騰,十一月十日,兒子終於見到了母親,此時王蓮芝雖然憔悴,但精神狀態正常。之後女二監對王蓮芝施以不明藥物後,出現「精神失常」,身體狀況日漸惡化,整口牙齒鬆動脫落,持續劇烈頭痛,最後幾乎成了植物人。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藥物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監獄突然通知其兒子去監獄,兒子看到母親的情況說:「十幾天前我母親還好好的。」警方告之市精神病院鑑定得「精神分裂症」,並說:「你母親不吃高血壓的藥就拌在飯裏」,兒子怒責:「另外還拌有甚麼藥?」獄方不敢回答。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家人費盡周折,將體質非常虛弱、幾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蓮芝「保外就醫」接回,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期間老人一直處於昏睡狀態,因救治無效含冤去世。

案例2、主治醫師沈躍萍在女二監被「禁閉」3年、使用不明藥物迫害致死

'沈躍萍迫害前後對比'
沈躍萍迫害前後對比

沈躍萍,女,四十九歲,玉溪市婦幼保健站主治醫師。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沈躍萍夫婦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沈躍萍關押在女二監集訓監區期間,因拒絕所謂的「轉化」,被關了三年「禁閉」。整天面對獄警的輪番轟炸(強迫洗腦)、辱罵及喇叭放到最大音量的洗腦錄音。每天十六個小時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沒有站立、行走的自由,不得洗澡、洗衣服,來例假也不允許用衛生巾,還隨時被「包夾」打罵或用針扎、用手擰、掐,每天強逼她吃或者在食物中投放不明藥物,身心遭到巨大的摧殘,受盡了非人的折磨,致使沈躍萍咳嗽不止達八個多月,神志恍惚,最後導致昏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將她送進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搶救。家人接到監獄「沈躍萍病危」的通知趕到醫院時,沈躍萍的肺已穿孔,奄奄一息。在病情沒有得到控制的情況下,監獄又強行將沈躍萍轉到條件極差的監獄管理局醫院。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監獄才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家人將她送到昆明市第三醫院,終因搶救無效含冤離世。

案例3、昆明市海口工人張如芬被食物中投放藥物後七竅流血

張如芬,女,五十多歲,昆明市海口工人。被迫吃了拌有不明藥物的飯,結果七竅流血。獄警看到她沒有死,竟說:「你命真大,沒有死掉。」後張如芬被「保外就醫」回家。

案例4、文山縣王春蘭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後精神恍惚記憶力減退

王春蘭,女,當年三十多歲,文山縣法輪功學員。關押在女二監期間由於不配合獄警的要求「轉化」,被獄警王麗唆使其他犯人把她按倒在地,強行注射不明藥物,使她高燒不退,煩躁不安,精神恍惚,記憶力減退,至今她的記憶力仍然沒有恢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案例5、昆明總工會退休幹部王嵐吃伴有藥物飯後精神萎靡、神情呆滯

王嵐,女,五十多歲,昆明市總工會退休幹部。二零零五年七月被綁架判刑四4年,關押在女二監集訓監區期間,三次被關禁閉室,長期坐小凳子,集訓監區專管隊長楊歡、副隊長鄭頻還指使牢頭劉躍新、納惠仙、馬淑芳、羅忠紅、唐忠梅、楊樹蘭等人將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多次放入王嵐的飲食中後,致使王嵐出現精神萎靡、神情呆滯,使原本精明的王嵐猶如一個六、七十歲的老太婆。

案例6、退休護士張磊被三次「禁閉」、長期「坐小凳子」被「吊銬」、注射不明藥物、八次毆打致「半身不遂」「精神障礙」

張磊,原新疆建設兵團護士,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到雲南麗江縣看望兒子時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兒子被判刑兩年。張磊被劫持到雲南女二監九監區,因堅持信仰,八次被獄警指使的犯人毆打,三次被「吊銬」,三次關「禁閉」、長期「坐小凳子」、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後 導致「半身不遂」、「精神障礙」被監獄送回原籍。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集訓監區獄警謝玲帶來獄醫要給張磊測血壓,被張磊拒絕。謝叫了雷素芬等很多犯人,衝上去把張磊打倒在地,給張磊注射了不知藥名的針水。注射後張磊一直要想解小便,接著就開始出現頭暈、心慌,手、腳不由自主的發抖,自己根本控制不住。由於心慌、頭暈的厲害,爬不起來,張磊只好躺在冰冷的地上。後來張磊多次被毆打、強行使用不明藥物,導致張磊「半身不遂」、「精神障礙」被監獄送回原籍。

案例七、個舊市萬喬英被綁成「大十字」強行注射不明藥物導致精神失常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萬喬英,女,六十歲左右,個舊雞街冶煉廠工人。二零零六年被關押在女二監時被四個「包夾」看守,不准煉功,長期被罰站、關「禁閉」,關押在被稱作「黑洞」的小號裏,她曾被綁成「大字形」強行注射不明藥劑,獄警還在飯中加入不明藥物,讓人用勺子撬開萬喬英的牙齒強行灌藥,致使萬喬英出現極度衰弱,失去記憶。監獄害怕承擔責任,趕快通知家人接回「保外就醫」被接回家的萬喬英,身體極度虛弱,走路無力,直不起腰,兩眼發直,腳手僵硬,直挺挺的睡著或站著,時而清醒,時而不清醒,行為舉止反常。

'酷刑示意圖:野蠻灌不明藥物'
酷刑示意圖:野蠻灌不明藥物

案例八、關禁閉室長達一年多,方世梅遭迫害致生命垂危

方世梅,女,四十五歲,文山州煙草公司職工。二零零三年被綁架,遭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期間,因拒絕寫三書:《認罪書》、《悔過書》、《保證書》被四次關禁閉,長達一年多時間,在禁閉室,每天罰坐十六個小時,不准與任何人接觸、講話,不准吃飽飯,不准洗臉、刷牙,不准衛生用水,不准洗澡和換洗衣服,來例假不准換衛生紙,幾個月不讓換洗有血跡、污漬的內褲,每天只准上三次廁所,頭髮結成「餅」,雙下肢浮腫,不讓換洗導致全身腥臭,包夾受不了把鼻子捂上。每天還被強迫聽誹謗大法的錄音,聲音開到最大,以進行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到了炎熱高溫的夏季,又強迫她整天頂著烈日暴曬在水泥地上跑步、走正步,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六點每天十多個小時的來回奔跑、走正步,不讓休息片刻。

尤其對方世梅長期使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迫害,使方世梅神志不清,變得痴呆木訥,身心受到極大摧殘極度衰弱,生命垂危,監獄為推卸責任,給她辦了「保外就醫」。

以上僅僅是揭露的部份案例,但是足以證明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超於人性的罪惡,俗話說:「三尺頭上有神靈」,「人在做,天在看」。那些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罪惡的人員們,如不趕快醒悟,誠心懺悔、補過,等待你們的將是永遠無法償還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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