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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教師高立娟被非法判刑九年 勒索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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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濱海新區優秀教師高立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綁架,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被天津濱海新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一月被非法判刑九年,罰金三萬。據悉,高立娟已上訴。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高立娟被濱海新區大港勝利派出所多名便衣警察綁架,隨後警察和六合裏居委會十多個人到高家強行入室非法抄家,高立娟年近八旬的母親受到驚嚇,被迫遠走他鄉。留下高立娟未成年的女兒,獨自一人守望母親回來。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天津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察夥同各區級公安分局和下屬派出所在全市綁架法輪功學員。包括高立娟在內共有三十七人被綁架。其中至少十四人被非法批捕,八人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達十一年。

高立娟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天津市濱海新區第三看守所,已近兩年半的時間。法院一直想誣判她重刑,卻一再借故拖延開庭日期。也許是作惡者心虛理虧吧,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濱海新區法院召集高立娟的兩位辯護律師,搞了一次庭前會議。不允許家屬旁聽,只有高立娟和兩位辯護律師進入法院。借此機會,法官向高立娟和律師透露要對高立娟重判。會議進行了兩個小時,兩位律師從法律等方面,對檢察院公訴人指出的所謂證據給予駁斥,一位律師提醒法院和公訴人:中共指出的十四種邪教中根本沒有法輪功。另一位律師出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 第五十號》,內容包括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廢除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申明法輪大法的相關物品都是合法的。高立娟心態平和,告誡在場的法官現在是辦案終身責任制,要做出明智選擇,並遞交法官一份很厚的材料。高立娟自己也對所有的訊問一概否決。但檢方和法院對此置若罔聞,聲言還要枉法重判高立娟。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天津濱海新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高立娟非法庭審,兩位律師出庭為她做無罪辯護。在此之前,濱海新區法院曾三次試圖要對高立娟非法審判,都因為證據不足而取消。

律師辯護道: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反覆取證不能超過三次,他們最後一次取證已經超過三次,所以,這次所謂的證據當屬無效。

即使這樣,法官仍然要重判高立娟。說是上面的意思。律師勸他們想想自己的後果,中央關於迫害法輪功的文件都是有皮筋效應的,如果這麼誣判將來對執行者不利,而制定政策者卻可以逃脫罪責,希望法官三思。

高立娟,今年四十八歲。年輕的時候身體不好,經常會頭疼、連續性的乾咳,並出現嚴重的肺積水症狀。一九九八年她與丈夫一起有緣接觸法輪大法,開始修煉法輪功。病情得到控制。

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的二零零一年,高立娟的丈夫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三年,她本人抱著只有六個月大的女兒被關進洗腦班,被迫放棄了修煉,導致身體每況愈下。因為身體不好,脾氣也很差,經常會生氣,與家人吵架。

二零零九年初,她重新回到法輪大法修煉中,並真正認識了修煉大法的意義。她用大法法理要求自己,整個人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修煉幾個月後,她的病完全好了。去醫院檢查,照片顯示肺部連鈣化點都沒有了。同時,她在家庭裏對待家人變得平和親切,家中也不再有吵鬧的聲音了。在工作上更加努力,每天都精力充沛。在為人處世中,她用法輪大法先他後我的法理要求自己,多為他人考慮,遇到問題先想自己的錯。

高立娟被綁架的時候,她的女兒還是一個高二的學生,身邊沒有親人,孤苦無依。幸虧有好心的鄰居相助。在遠方親友的幫助下,女兒本打算出國上學,卻被天津610辦公室人員無理干涉。即使這樣,堅強不屈的女兒,也以較好的成績考上了大學,因為她始終堅信媽媽是對的。

但是,面對母親被誣判重刑和無理的罰金。高立娟的女兒、她的親人們又將承受甚麼樣的痛苦?這是令每一位心存善念的人都痛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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