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對從銀川家中被劫持過來的法輪功學員劉翠梅進行了多次毆打。
這是一次預謀已久的綁架迫害行動,自從史梅蘭等三人上次被綁架後,警察便對每位法輪功學員進行暗中監控和跟蹤,拍了大量的照片(一些照片是從車裏拍的),法輪功學員每天的活動都被他們一一紀錄,幾點幾點去找了誰,幾點幾點跟誰去了哪。他們跟蹤的時候,有時候如果法輪功學員跟誰說了話,他們便尾隨過去問:「剛才那個人跟你說了啥?」
國保警察這次綁架,有的法輪功學員是剛出門,他們就在門口等著的;有的是敲門,一開門就進去的。法輪功學員余德貞不給他們開門,他們這一路的四個警察竟然把門上的貓眼從外面擰掉,然後伸進去根鐵絲把門把手鉤開闖進家裏。
在訊問筆錄時,他們拿出之前跟蹤拍攝的照片(其中有許多是2019年冬天時穿著厚衣服是的照片,看來他們早就在跟蹤拍照了)說,看,你甚麼時候去幹甚麼都有照片。你們被抓了,還在明慧網上發消息。法輪功學員給他們講真相,他們有的說:你別給我講,我不怕報應。這裏面表現比較惡的有馬星宏(惠農區公安國保大隊長)、田慧智(十幾年裏頻繁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辱罵大法師父和大法弟子。
最後,他們還強迫法輪功學員辦理所謂的「取保候審」,必須家裏人來簽字領人才在當天晚上七點前陸陸續續放回,還說取保候審期間外出要跟他們打招呼。
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是合法的,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在中共持續至今二十一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法輪功學員是社會的穩定因素,根本就不應被監控、騷擾、非法抓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