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大法 做一個為他人著想的人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一九九九年一月份,我喜得法輪大法,原來我是一個自私自利、性格暴躁的人。當我看到《轉法輪》這部大法時,大法的博大法理震撼著我的心靈,我的人生價值觀一下就改變了。

在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我和丈夫(同修)結婚,當時丈夫家庭情況是,公公已去世,婆婆有精神病,和二大伯哥住三間房,一家一半,兩個哥哥、兩個姐姐已成家,家庭經濟困難,而且,有病的婆婆歸我們撫養。

在這種情況下,我分文未要,嫁給了他。就是因為我修了大法,為別人著想。這種做法在婆婆的村子傳,說他家兒子娶了一個修大法的媳婦,一分錢沒花,在當今物慾橫流,人人向錢看的社會裏,簡直令人不敢相信。

二零一三年,婆婆去世,處理婆婆的喪事一切費用都由我們負責。我把婆婆給我的一間半房給了二大伯哥,婆婆手裏僅剩下兩千元錢給了大姑姐。我這一舉動感動了大姑姐夫,當時他說,我活了六十多歲,沒佩服過一個人,我非常佩服你,你用真名給我退黨。之前,我曾經給他講了十年的真相,他也沒退,今天的做法感動了他,一個生命得救了。

剛結婚時,丈夫靠蹬人力車維持生活,我們沒房住,生活困苦。後來,丈夫改為收廢品。因丈夫按照真、善、忍做人,處處為別人著想,所以客戶越來越多,現在我家的條件真是翻天覆地的變化,如今有樓房,有車,這些都來源於大法給我的福報。

感謝師父的佛恩浩蕩,感謝師父的慈悲苦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