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延安市
從1999年7月20日到2019年,二十年來,延安市各區、縣的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至少有48(人次)被綁架,其中最少有:1人被迫害致死,14(人次)被非法勞教,10(人次)被非法逮捕,10(人次)被非法判刑,1(人次)被洗腦,28(人次)被綁架,3(人次)被非法抄家,2(人次)被敲詐勒索8000元。
1999年4月25日後,延安市各區、縣所有的法輪功煉功點都被當地公安局、派出所嚴密監控;公安人員混入學員中,開始了解學員的情況並秘密照相。1999年7月20日,警方全面出動,將所有煉功點的學員驅散、宣布不許公開煉功。同時將輔導員非法傳訊到派出所,這些輔導員多數在後來被綁架、勞教或判刑。
1999年9月,法輪功學員蒲會群去北京證實法被綁架。9月4日上午9點左右,蒲會群在延安駐北京辦事處被延安鳳凰派出所的警察打了幾十個耳光後,又把她雙手反銬在背上半小時左右,再把他銬到鐵管上。幾小時後因要登機打開手銬,旁邊一個人看見被銬過的手說:「銬成這樣,這是銬死人」,導致他被銬過的手一年後還是麻木的。蒲會群被劫持回延安後,又被非法勞教,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遭受折磨。
2000年3月8日,法輪功學員劉貴清、張霞因進京上訪、證實法遭綁架。後被延安市寶塔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劫持回延安。她們被非法抄家、關押在寶塔區看守所。這期間,因堅持學法煉功,二人被戴上手銬和腳鐐定在死刑床板(死人床)上,長達一個星期。她們絕食七天,才被從死刑床板上放下來。後又被非法勞教1年,劫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她們被酷刑折磨、強逼轉化。
2000年3月, 延安市法輪功學員梁紅仙去北京證實法遭綁架。被劫持回延安後,被非法勞教2年,關押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梁紅仙被惡人戴銬鎖在門欄上,腳尖著地。惡警所長張某還讓來探望梁紅仙的老母親跪在雪地上,逼她「轉化」。2002年,梁紅仙從勞教所出來後又被強制押入洗腦班迫害。
2000年,法輪功學員高麗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2年,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被殘酷折磨。例如2000年7月,在該所對非法關押的40餘名法輪功學員殘暴的強行「轉化」中,惡警劉紅指示吸毒勞教人員5-6人對高麗強用「架飛機」的酷刑。嘴裏先被塞上棉紗,隨後用胳膊肘在其後背、往腰肋上等處猛打,惡人把高麗的腰打壞了,致使高麗長期腰背痛,背頸抽風,到出勞教所時還未痊癒。
2000年,原法輪功延安義務輔導站站長、延安中學優秀教師曹化山和延安某中專教師李淑蓮夫婦為了替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夫妻二人進京證實法遭到綁架。後來被綁架回延安市,自此之後,中共延安市委書記王俠把他們視為眼中釘、肉中刺,想方設法迫害。曹化山、李淑蓮夫婦雙雙被勞教。他們分別被關押在棗子河勞教所與陝西省女子勞教所,受到了殘酷的迫害。
2000年延安法輪功學員韓濤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在棗子河勞教所被嚴重迫害。2001年間,韓濤被惡警魏啟明指使的勞教人員羅軍歧、楊駿、馬駿殘酷地毆打、體罰,被打傷。每天只許韓濤睡一、兩個小時的覺,並要每天鼻子貼牆站著,被迫害的常昏過去。警察只允許韓濤睡在地鋪上,還授意犯人在地上灌水,韓濤在濕地睡了一個多月。
2001年,原延安市電視台法制專欄記者、法輪功學員薛雁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1年6個月。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薛雁被惡警張曉玲關在水房裏,戴銬鎖在門欄上、腳尖著地,時間長達兩個月。
2001年9月26日,延安市寶塔區法輪功學員劉貴清在咸陽市武功縣城中村一個同修的租住屋中被闖入的當地公安局、國保大隊等十幾個警察非法抄家、綁架。搶走了劉的5000元生活費,法輪功書籍,衣物等,不給開任何手續。劉貴清在武功縣公安局,被拳打腳踢、遭受酷刑「蘇秦背劍」、「單腿點地」等酷刑折磨。
2001年9月29日,延安市寶塔區法輪功學員劉貴清在岐山縣蔡家坡參加學法交流會中被西安、寶雞等公安局綁架,後被非法勞教3年,關押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2002年,法輪功學員薛雁剛從勞教所回家不久,又被延安市「610」以莫須有的罪名關押迫害,非法判刑6年,被非法關押在陝西省女子監獄。
2003年,法輪功學員李淑蓮剛從勞教所回來不久,又被延安「610」綁架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第二次勞教迫害。
2005年1月2日,延安法輪功學員李燕芳因在西安市噴寫「法輪大法好」標語被綁架,關押在蓮湖區看守所受盡酷刑折磨,雙腿被暴徒打斷,只能爬行。絕食後被劫持到安康醫院。李燕芳在被醫院下了病危通知書的情況下,仍被蓮湖區法院非法判刑4年,被警察抬進陝西省女子監獄。
2005年,延安市自來水公司職工、法輪功學員楊勇被綁架後非法勞教,關押在棗子河勞教所。
2006年,法輪功學員姜豔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關押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姜豔入所前體檢就不合格,血壓高至200,獄警不顧她的死活,在勞教所對她進行百般的侮辱和折磨。
2008年6月,法輪功學員蒲會群被綁架,關押在延安看守所迫害。一進去就給戴一個月手銬、腳鐐,而且是扭著銬的,牢頭董小娟帶領犯人多次打她,看守所所長高柏林親自帶人兩次把她釘在床板上。後蒲會群被非法逮捕並判刑。2009年1月上旬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2008年前後,法輪功學員高健珍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關押在在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2009年1月22日(臘月二十七),延川縣關莊鎮法輪功學員高世遠回家過新年,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綁架。隨後,延川縣公安局警察白榮平、李延林等人,夥同國安張國友和「610」宋××到高世遠家非法抄家、綁架。抄走了法輪功書籍(含手抄本)十多本,還有一盤煉功帶和3000多元的現金。高世遠八十五歲雙目失明的母親,精神上受到了巨大的驚嚇和傷害。
高世遠被關進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將他壓倒在地,惡警拿警棍毒打。高世遠要求無罪釋放,他們不但不放,反而要非法勞教高世遠。高世遠絕食抵制迫害,他們就利用犯人對高世遠採取非人的野蠻灌食。延川縣看守所怕把高世遠迫害死,於是勾結延川縣公安局將他強行送往棗子河勞教所繼續迫害。在勞教所,高世遠被殘酷折磨。2010年4月上旬的一天,被非法關押在虢鎮勞教所三大隊的高世遠、趙福鎖、叢學林三位法輪功學員因拒絕走操,副大隊長鄭海鵬根本不問原因,在操場上公然唆使勞教人員毆打三位法輪功學員,並且在一天之內三次群毆,打得高世遠、趙福鎖、叢學林三人遍體鱗傷。
2016年1月8日至14日,因為控告江澤民,寶塔區公安分局綁架了多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劉桂清(47歲)、王宏(48歲)、姬延芳(59歲)、尹玉珍(67歲)、武聲娥(68歲)、高兆玲(78歲)、王某(男)等七人被寶塔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被戴著黑頭套、劫持到延安磚窯灣看守所;張秦英(61歲)、王淑雲(75歲)被行政處罰一個月;廣素潔被非法抄家。王宏被綁架後戴上手銬押回家,還抄了家。此後王宏、尹玉珍、劉貴清、姬延芳、武聲娥五人被非法逮捕。
2016年7月5日上午,延安市寶塔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宏及延安地區多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王宏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尹玉珍、劉貴清、姬延芳、武聲娥等四人均被非法判刑3年,他們同時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2016年4月,延安市延川法輪功學員高世遠被西安市警察綁架,被灞橋區法院非法判刑1年6個月,並送至陝西省渭南監獄繼續迫害。高世遠身體非常虛弱,被診斷處於肺結核病發期,被關押在監獄醫院肺結核室。在走出渭南監獄幾個月後,於2018年4月下旬含冤離世。
【合計】從1999年7.20到2019年,延安市各區、縣遭受嚴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數字和名單分類統計如下:
【綁架】28人次
1999年1人:蒲會群。
2000年7人:劉貴清、張霞、高麗、梁紅仙、曹化山、李淑蓮、韓濤。
2001年3人次:薛雁、劉貴清(2次)。
2002年1人:薛雁。
2003年1人:李淑蓮。
2005年2人:李燕芳、楊勇。
2006年1人:姜豔。
2008年2人:蒲會群、高健珍。
2009年1人:高世遠。
2016年9人:王宏、姬延芳、尹玉珍、武聲娥、高兆玲、王姓學員、張秦英、王淑雲、高世遠。
【非法勞教】14人次
1999年1人:蒲會群。
2000年7人:劉貴清、張霞、梁紅仙、高麗、曹化山、李淑蓮、韓濤。
2001年2人:劉貴清、薛雁。
2003年1人:李淑蓮。
2005年1人:楊勇。
2006年1人:姜豔。
2009年1人:高世遠。
【非法逮捕】10人、
2002年1人:薛雁。
2005年1人:李燕芳。
2008年2人:蒲會群、高健珍。
2016年6人:王宏、尹玉珍、劉貴清、姬延芳、武聲娥、高世遠。
【非法判刑】10人
2002年1人:寶塔區法院判薛雁6年。
2005年1人:西安市蓮湖區法院判李燕芳 4年。
2008年2人:寶塔區法院判蒲會群(刑期不詳)、(不明法院)判高健珍(刑期不詳)。
2016年6人:寶塔區法院判王宏3年6個月、尹玉珍3年、劉貴清3年、姬延芳3年、武聲娥3年,西安市灞橋區判高世遠1年6個月。
【洗腦】1人
2002年1人:梁紅仙。
【非法抄家】3人
2001年1人:劉貴清。
2016年2人:廣素潔、王宏。
【敲詐勒索】2人: 劉貴清5000元,高世遠3000元。
【迫害致死】1人:高世遠。
九、榆林市
從1999年7月20日到2019年,二十年來,榆林市各區、縣的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至少有48(人次)被綁架,其中最少有:9(人次)被非法勞教,6(人次)被非法逮捕,4(人次)被非法判刑,3(人次)被洗腦,33(人次)被綁架,9(人次)被非法抄家,3(人次)被敲詐勒索42000元。
1999年4月25日後,榆林市各區、縣所有的法輪功煉功點都被當地公安局、派出所嚴密監控;公安人員混入學員中,開始了解學員的情況並秘密照相。1999年7月20日,警方全面出動,將所有煉功點的學員驅散、宣布不許公開煉功,同時將輔導員非法傳訊到派出所。
2000年5月1日,正在西安上大學的法輪功學員折建忠利用假期去北京證實法遭綁架,被陝西駐京辦劫持回榆林,被非法關押在榆林看守所47天,並被罰款4500元。榆林「610」因折建忠去北京上訪過,不讓其去西安上學。後讓折的父親保證折建忠不去北京,並讓折建忠家人交了2000元所謂擔保金,才勉強讓折建忠去西安繼續上學。
2000年,折建忠和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盯上而遭綁架,非法關押在北京海澱區看守所。惡警沒收了他們的電腦、打印機、摩托車和手機等物品。劫持回榆林後,折建忠被非法勞教18個月,劫持到棗子河勞教所迫害。
2001年10月,榆林市「610」及榆陽區鼓樓街道辦事處、政法委把折建忠列為重點強制洗腦的「轉化」對像,折建忠被迫流離失所。榆林「610」找不到折建忠,就對多名與折建忠聯繫過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關押;還把在榆林市委工作的折建忠的父親(非法輪功學員)關入榆林看守所迫害多日。後來,折建忠的家人被「罰款」才將折的父親放回。
2001年左右,榆林市劇團骨幹、樂隊隊長、法輪功學員閻振遠因在演出休息中打坐煉功,就被榆林公安局警察王小鳳誣陷,綁架到棗子河勞教所迫害。
2005年,法輪功學員閻振遠因發放真相資料被警察王小鳳等人綁架。後被非法判刑5年。
2006年,法輪功學員黨佔祥被榆陽公安局警察王小鳳綁架並被關押到洗腦班迫害。為了逼迫黨佔祥放棄修煉,王小鳳將黨佔祥八十多歲的父母從老家拉來,讓其母跪在兒子面前,讓他們對兒子施加壓力。其父深知兒子為人忠實善良,在悲憤、恐懼和痛苦的煎熬中不久就離開人世。
2006年9月,法輪功學員、榆林市榆陽區中學女教師魚芳蘭被綁架並劫持到洗腦班迫害。
2007年,榆林市優秀教師魚蘭芳、張少華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關押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遭受折磨。張少華因不接受洗腦,被警察王莉、李軍麗等誣蔑為有精神病,強迫給其進行精神檢測。為強迫張少華吃藥,讓吸毒犯白娜、王萍等用釘有鐵掌的皮鞋底向張少華的頭部狠砸,撕頭髮,扯衣服,拳打腳踢。一次,惡警在毒打之前指使白娜用毛巾堵嘴,毛巾塞到張少華的喉嚨裏令她險些窒息喪命。2008年,獄警李珍慫恿吸毒犯汪明娥、李朝、楊燕等經常毒打魚蘭芳,還在裏邊傳謠言說魚蘭芳是自己碰在床桿上受的傷。有一次,汪明娥在李珍的暗地指使下將魚蘭芳扯到廁所,狠打臉部,狠踢腿腳和腹部,致使魚蘭芳身上多處青紫,面部的腫塊有雞蛋那麼大。
2009年10月1日前,榆林法輪功學員宋林芳、宋林芬被綁架。
2011年5月13日,陝西省神木縣法輪功學員胡忠厚、高靜、武小軍駕駛汽車沿途講真相,在山西省臨縣區域鎮發放神韻光盤及真相資料時,遭到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臨縣區域鎮派出所將法輪功學員胡忠厚綁架,開的車被扣留,其他人走脫。2011年6月,山西省臨縣警察多次到陝西省神木縣,先後把法輪功學員高靜、武小軍綁架,劫持到山西省臨縣非法關押。
2011年9月21日下午兩點多,陝西神木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四、五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趙文彪的家,強行綁架趙文彪,被非法關押在神木華山看守所。
2011年年底,法輪功學員胡忠厚被神木縣國保大隊綁架。後被逮捕、非法判刑關押在渭南監獄。獄警指派犯人蒿榮華和李佳兩人負責對七十多歲的胡忠厚包夾和轉化。胡忠厚在監獄裏被強迫轉化時,遭受到罰站,蹲兵馬俑和暴打等摧殘。
2013年,神木縣法輪功學員趙文彪被綁架。
2015年8月28日上午11點,法輪功學員高福存因為「訴江」,被米脂縣國保大隊張紅旗帶著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米脂縣看守所。
2015年10月,神木縣的法輪功學員劉春雲,因為「訴江」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神木縣拘留所拘留半月。
2015年10月23日,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職工、法輪功學員李惠莉在單位上班時,被國保大隊人員叫到縣公安局鐘樓派出所,逼問李惠莉是不是投遞了「訴江」信,李惠莉坦然承認,但聲明自己是行使合法權利。2016年2月1日,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突然通知李惠莉,要求她交出工作,提前退休。李惠莉的女兒到該銀行詢問,銀行人力資源部柴曉錦答覆:「就是因為你媽媽控告江澤民、『反政府』,才這樣處理的。」
2015年10月8日,榆陽區法輪功學員魚芳蘭、張少華講真相時,遭區信訪辦惡人舉報,被區國保隊警察綁架,抄家。後被非法逮捕。
2016年2月29日榆林市榆陽區法院開庭,非法審判兩位優秀教師、法輪功學員魚芳蘭、張少華。在法庭上,律師做了無罪辯護,當庭未宣判。2016年3月25日,法官王富強在未通知當事人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不公開庭審現場,不准許旁聽。對兩位法輪功學員均非法判刑3年6個月,並非法處罰每人20000元。
2016年5月25日,榆林市法輪功學員楊小丁、李愛蓮在街道上發放法輪功救人的真相資料時,被橫山縣「610」辦的楊濤和國保大隊的李新春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小孩的電腦,還有複印機、打印機和法輪功書籍。二位學員被劫持到靖邊縣看守所拘留。
2017年4月11日,神木縣法輪功學員劉建兵被縣國保大隊隊長辛軍民帶人從其所開商鋪綁架,被拘留15天。
2017年7月31日,榆林法輪功學員張翠芳被綁架,次日其女兒也被傳喚。
2017年8、9月份,法輪功學員李少赟被綁架,關押在榆林市看守所。
2018年5月30日,神木法輪功學員劉建兵在自己開的家居店被神木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直到6月26日才回家。
2019年3月初,榆林市國保警察去法輪功學員宋敏家騷擾、抄家,搶走了家裏的一些東西。宋敏失聯。
2019年4月26日前後早晨8點多,榆陽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申軍昌、葛利斌等三人,闖入法輪功學員雷潤梅家,綁架了雷潤梅並非法抄家;隨後,警察又闖入同一小區的法輪功學員王拖小家,綁架了王拖小,並抄走了大量私人物資和法輪功書籍。雷潤梅和王拖小被非法關押在榆林市榆陽區看守所,兩位法輪功學員後被非法逮捕。
2019年7月15日7點左右,法輪功學員劉萍在火車站被查身份證、搜包時被發現有200多元真相幣。警察去她兒子家非法搜查後,又去她老公家搜,搶走所有法輪功書和其它東西,後劉萍被非法關押在榆林市橫山看守所。
【合計】從1999年7.20到2019年,榆林市各區、縣遭受嚴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數字和名單分類統計如下:
【綁架】28人次
2000年2人次:(榆陽區)折建忠(2次)。
2001年1人:(榆陽區)閻振遠。
2005年1人:(榆陽區)閻振遠。
2006年2人:(榆陽區)黨佔祥,魚蘭芳。
2007年2人:(榆陽區)魚蘭芳、張少華。
2009年2人:(榆陽區)宋林芳、宋林芬。
2011年4人:(神木縣)胡忠厚、高靜、武小軍、趙文彪。
2013年1人:(神木縣)趙文彪。
2015年4人:(米脂縣)高福存,(神木縣)劉春雲,(榆陽區)魚芳蘭、張少華。
2016年2人:(橫山)楊小丁、李愛蓮。
2017年3人:(神木縣)劉建兵,(榆陽區)張翠芳、李少赟。
2018年1人:(神木縣)劉建兵。
2019年3人:(榆陽區)雷潤梅、王拖小,(橫山)劉萍。
【非法勞教】5人次
2000年1人:(榆陽區)折建忠。
2001年2人:(榆陽區)閻振遠、魚芳蘭。
2007年2人:(榆陽區)魚蘭芳、張少華。
【非法逮捕】6人、
2005年1人:(榆陽區)閻振遠。
2011年1人:(神木縣)胡忠厚。
2015年2人:(榆陽區)魚芳蘭、張少華。
2019年2人:(榆陽區)雷潤梅、王拖小。
【非法判刑】4人
2005年1人:榆陽區法院判閻振遠5年。
2011年1人:神木縣法院判胡忠厚(刑期不詳)。
2016年2人:榆陽區法院判魚芳蘭3年6個月、張少華3年6個月。
【非法洗腦】2人
2006年2人:(榆陽區)黨佔祥、魚芳蘭。
【非法抄家】8人
2015年2人:(榆陽區)魚芳蘭、張少華。
2016年2人:(橫山)楊小丁、李愛蓮。
2019年4人:(榆陽區)雷潤梅、王拖小,(橫山)劉萍、宋敏。
【敲詐勒索】3人42000元
2000年1人:(榆陽區)折建忠2000元。
2016年2人:(榆陽區)魚芳蘭20000元,張少華20000元。
十、安康市
從1999年7月20日到2019年底,安康市各區縣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數字分類統計如下表
綁架(人次) | 非法勞教(人) | 非法逮捕(人) | 非法判刑(人) | 非法洗腦(人) | 非法抄家人次 | 迫害致死(人) | 敲詐勒索、搶劫現金(人)元 | |
漢濱區 | 49 | 15 | 4 | 4 | 8 | 21 | 3 | 11人 53800元 |
漢陰縣 | 16 | 6 | 6 | 6 | 1 | 2 | 2 | 1人 3000元 |
石泉縣 | 12 | 2 | 3 | 3 | 1 | 2 | ||
白河縣 | 16 | 4 | 1 | 1 | 3 | 1人 2000元 | ||
嵐皋縣 | 1 | |||||||
不明及外地 | 12 | 2 | 3 | 3 | 2 | |||
合計 | 106 | 29 | 17 | 17 | 15 | 25 | 5 | 13人 58800元 |
一九九九──二零零四年
1999年4.25後,安康市各區、縣所有的法輪功煉功點都被當地公安局、派出所嚴密監控;公安人員混入法輪功學員中,搜集學員的情況並秘密照相。1999年7月20日,警方全面出動,將所有煉功點的學員驅散、宣布不許公開煉功;同時將輔導員非法傳訊到派出所施壓。這些輔導員多數在後來被綁架、勞教或判刑。
1999年7月20日凌晨開始,安康公安開始了大抓捕。漢濱區新城派出所警察李繼紅闖到漢濱區百貨公司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曹萍家,非法抄家,搶走了一大包法輪功資料,並把曹萍綁架、劫持到新城派出所非法拘禁數小時。此後,李繼紅經常闖到曹萍家非法搜查。他每騷擾一次,曹萍的母親就被嚇得幾天不能吃飯。
1999年7月20日,白河縣公安局長高玉坤、國保大隊隊長杜愛民、公安局副局長陳宏恩等開始大肆迫害白河縣的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張顯斌被非法關進白河縣看守所拘禁兩天;同年8月16日,張顯斌依法向縣政府遞交上訪信,又被非法關進縣看守所拘禁30天。之後,陳宏恩非法扣押張顯斌身份證,禁止其外出工作。從此,張顯斌被長期監視,受到威脅、恐嚇。1999年12月21日。高玉坤、杜愛民、陳宏恩等人把張顯斌從他在縣城經營的服裝店再次綁架,非法拘禁63天。期間,高玉坤等還非法調查張顯斌的個人財產來源,妄圖從經濟上構陷張顯斌。之後,家屬被敲詐勒索2000元才將張顯斌取保回家。
1999年7月底,漢濱區新城派出所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闞光英的家和其經營的小百貨商店非法抄家,搶走師父講法錄音磁帶1套(9盒)、幾本法輪功書籍和1盒煉功音樂磁帶。
1999年7月28日,安康恆口法輪功學員王輝去世。王輝於1997年底得法,多年的神經衰弱、失眠等多種疾病也在修煉中幾乎痊癒,他曾經說過:「我要堅修大法,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1999年7月20日後,他看了中共電視上對法輪功、對師父鋪天蓋地的誣蔑攻擊,悲憤交加、精神壓力也很大,身體狀況急劇惡化,於7月28日離世。
1999年10月,漢濱區公安局警察找不到鼓樓學校女教師羅先翠的修煉法輪功的姪女,就將羅先翠綁架、非法審訊了一夜,要羅先翠說出其姪女兒的去向。後將羅先翠劫持到江北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
2000年,原法輪功安康義務輔導站站長閆傳友被綁架並非法勞教,被關押在鳳翔縣棗子河勞教所迫害。勞教期滿後,閆傳友為躲避迫害而長期流離失所。
2000年1月5日,漢濱區公安分局從北京將2000年12月31日去北京證實法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王秀珍劫持回安康市。王秀珍被非法勞教2年,於2月7日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後因身體原因,王秀珍被保釋回家。
2000年1月21日,白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杜愛民、公安局副局長陳宏恩,沒有向法輪功學員張顯斌出示任何法律文書,將其綁架後非法關押至3月23日。
2000年2月24日中午1點多鐘,法輪功學員曹萍正在批發市場上班,警察唐祖斌、王朝鼎、陳虹、小曹等突然闖進來,將曹萍綁架到政保大隊辦公室。政保大隊長蒲漢寧(後任漢濱區「610」主任)連續10天對曹萍非法審訊,軟硬兼施,天天逼問曹萍法輪功資料的來源。未能得逞,只好放了曹萍。
2000年3月1日(黃曆正月二十),單位公安科和派出所的人闖到漢濱區法輪功學員藍翠蓮家非法抄家、綁架。將法輪功書籍和其他資料全部搶走,並把藍翠蓮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藍翠蓮在漢濱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15天。同年7月20日,漢濱區國保大隊和「610」再次非法闖入藍翠蓮家,搶走了師父的經文,又非法拘留藍翠蓮15天;同年10月9日晚上10點鐘,漢濱區公安分局和城郊派出所一行十幾個人第三次非法闖入藍翠蓮家,一進門先將藍翠蓮的手銬上,非法搜查並攝像之後將藍翠蓮綁架到漢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
2000年7月19日中午,曹萍正準備動身去北京證實法,被新城派出所警察李繼紅闖上門騙曹萍去派出所說話。曹萍被劫持進了看守所,非法關押了15天。同年10月9日晚9點多,新城派出所所長陸文等十幾個警察闖上門來,其中有公安處黃波、市「610」、漢濱區「610」、國保大隊唐祖斌、新城派出所李繼紅等,再次對曹萍非法抄家、綁架,非法關押15天。
2000年7月19日,漢濱區國保大隊和新城派出所警察把法輪功學員闞光英綁架到派出所,逼迫寫「三個保證」。因闞光英表示堅決修煉到底,所以迫害一夜後,7月20日闞光英被劫持到漢濱區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期間,家中商店裏的好煙被人全部偷走。
2000年7月19日,白河縣公安局局長高玉坤、副局長陳宏恩和國保大隊杜愛民,再次將法輪功學員張顯斌非法關押30天。
2000年10月9日半夜,漢濱區國保大隊吳大隊長帶人再次非法砸門衝入法輪功學員闞光英家。一群人扛著攝像機在樓上樓下及商店到處翻抄、攝像。搶走師父講法錄音磁帶一套(9盒)及幾本法輪功書籍,並第二次把闞光英綁架到漢濱區看守所拘留15天。期間家中的商店又一次被盜。
2000年10月中旬,安康新城派出所副所長闖到法輪功學員王秀珍家非法抄家。搜出幾份真相資料,將王秀珍綁架,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漢陰中學的優秀教師、安康市漢陰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佘程邦去北京證實法遭綁架。被劫持回漢陰後,作為「重點人物」非法勞教3年,關押在棗子河勞教所迫害。2003年期滿後,佘程邦被學校取消教師資格,只能在漢陰中學做臨時工,勉強度日。
2000年12月10日,張顯斌到北京證實法遭綁架。國保大隊杜愛民等將他劫持回白河縣後非法關押,隨後被白河縣「610」主任趙振海等決定非法勞教3年,劫持到棗子河勞教所遭受迫害。
2000年12月10日,在張顯斌被綁架的同時,原白河公安局副政委、現任白河縣政法委副書記兼「610」頭目趙振海指使警察綁架了其他9名法輪功學員,他們是袁來潮、李勛員、李勛芳、馬太康、張少鳳、黃章俠、趙榮蓮、李方娥、劉綠慧。後來,其中的袁來潮、李勛員被非法勞教2年,張少鳳被非法勞教3年,馬太康、趙榮蓮、黃章俠被劫持到安康市委黨校洗腦班迫害了3個月。
2000年,法輪功學員、安康市永紅中學退休英語女教師羅長雲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關押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羅長雲的父親因思念女兒無辜受迫害,傷心至極,於2001年過年時悲憤離世。在勞教所,羅長雲被拳打腳踢、殘酷迫害,曾被打得額部、臉、眼全是紫色瘀血,慘不忍睹。
2000年底,法輪功學員闞光英進京證實法遭綁架,被劫持回安康關押在漢濱區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2年,被關押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遭受了嚴重的酷刑折磨,如:「架飛機」、「上肘子」、穿約束服、上死刑床、吊銬、灌鹽水、餵大便、冬天戴銬被凍、夏天戴銬暴曬的刑罰以及白天黑夜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等。
2000年,漢陰縣法輪功學員鄺東亮到北京證實法被綁架。被劫持回漢陰縣後,關進了縣看守所。政保科長謝先軍和所長張健將鄺東亮投進了關有兩個殺人犯的號舍裏邊。鄺東亮被毒打得口吐鮮血、鼻青眼腫,差點被暴徒打死。非法關押23天後,公安局強迫家人交3000元的保證金才放人。
2000年12月30日,漢陰縣65歲的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謝小芳去北京證實法遭綁架。2001年1月3日,謝小芳被漢陰縣公安局局長辛愛民帶警察劫持回漢陰縣。
2000年,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張丹霞,被關押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2001年1月4日,漢陰縣公安局全副武裝的警察把謝小芳等法輪功學員押上大卡車,用手銬連著銬上,在城內遊街示眾。後來,謝小芳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在勞教所謝小芳遭受了毒打等殘酷折磨。
2001年1月,法輪功學員吳新明家中的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被前來抄家的警察洗劫一空,後吳新明被非法關押在漢陰縣看守所。縣政法委書記張政民為了逼迫他放棄信仰,用開除公職相威脅。吳新明堅信大法,拒不妥協,吳新明被非法勞教2年,被劫持到棗子河勞教所遭受迫害。
2001年1月,漢陰縣法輪功學員鄺東亮再次去北京上訪,剛一下火車,所乘坐的大巴就被幾輛警車攔截,隨後又被帶到陝西省駐京辦事處。被劫持回漢陰縣在看守所關押不到1個月,被非法勞教2年6個月,被劫持到陝西省棗子河勞教所繼續迫害。
2001年3月13日,漢濱區「610」、政法委和國保大隊將藍翠蓮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從看守所劫持到安康市黨校第一期洗腦班。未經藍翠蓮本人同意,他們非法從藍翠蓮工資中搶奪了4800元現金作為洗腦班所需費用,其中包括由藍翠蓮承擔單位三名所謂幫教人員的吃住費用。3個月未達到他們要求的所謂「轉化」的目的,藍翠蓮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勞教1年6個月。
2001年,安康市婦科退休醫生、法輪功學員劉育文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劉育文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受到嚴重摧殘。2001年入冬,勞教所隊長禹雁誣陷六十多歲的劉育文打了她。劉育文老人被禹雁毒打,被幾個勞教犯給戴上手銬、抓著胳膊、壓著頭,連推帶拉被掛銬在隔離室的南鐵門上。在其他同修的絕食抗議下,才將劉育文開銬送回樓道醫務室。
2001年一天晚10點左右,正在幫三女兒搬家的羅先翠,被警察綁架到安康電廠公安局非法審問。後被劫持到新城派出所,在長木凳上過了一夜。第二天下午5點又被劫持到江北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
2001年初,法輪功學員吳大瓊帶著兒子到北京上訪、證實法遭綁架。被劫持回安康後,被非法勞教1年,關押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曾被打得昏死過去。
2001年1月,漢濱區國保大隊第四次對闞光英非法抄家、綁架。搶走法輪功書籍《轉法輪》和《洪吟》及師父在國外講法書籍。闞光英被非法關押到漢濱區看守所。期間家裏的商店再次被盜,商店的卷閘門被破壞廢掉。
2001年4月29日,漢濱區國保大隊唐祖斌、派出所李繼紅身著便衣闖到曹萍家,讓曹萍跟他們走一趟,說個話就回來。結果又將曹萍關進看守所,理由是曹萍4月25日給單位寫過一份講真相材料,曹萍被非法關押1個月。
2001年10月6日,曹萍因拒絕去洗腦班,在街上被國保警察唐祖斌、派出所警察李繼紅用警車截住、綁架,告知她被非法勞教3年。2003年7月26日,因母親病危,曹萍才被人保出。
2002年6月16日中午,警察突然闖進漢濱區鼓樓學校教師程楚雲家,不問青紅皂白翻箱倒櫃,直喊:「把東西給我交出來!」搶走了多本法輪功書、煉功帶、收錄機,並將七十四歲的程楚雲綁架到新城派出所,非法審訊。警察趙××(國安大隊長)威脅、逼迫程楚雲交出不在家煉功的「保證金」,敲詐勒索5000元。惡警趙××還惡狠狠踩爛收錄機。
2002年10月底,法輪功學員王秀珍因複印法輪功真相材料被人惡告,被漢濱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2002年11月6日,石泉縣法輪功學員王國瑛正在做飯,石泉縣「610」、縣交通局柯有輝、運管站王黎明、縣公安國保大隊一行十八人,闖到她家。派出所惡警陳常勇、胡朝根二人用鋼钎、石頭、磚強行把鐵門砸開闖入室內抄家,搶走一本《轉法輪》、煉功坐墊,強行將王國锳綁架到看守所。公安局長侯國林、警察代水英非法審訊王國锳,後將她關進漢陰縣看守所,迫害了5個月零18天。
2002年,法輪功學員楊子秀被綁架;2003年正月十四,楊子秀再次被綁架。
2003年初,法輪功學員吳大瓊又被綁架、非法勞教1年。
2003年5月,羅先翠與幾位同修到她三女家附近發放法輪功真相光碟,揭露中共誣蔑謊言。漢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幾個惡警闖到她三女兒家非法抄家,搶走電視機、放像機等物品,共值人民幣三千多元,還勒索羅先翠3000元。從那時起,羅先翠的行蹤每天都被警察監視、跟蹤。
2003年5月,漢濱區國保大隊趙××帶著藍翠蓮的單位一行幾人,非法闖入藍翠蓮的兒子遠在西安的家裏,搶走了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將藍翠蓮綁架到她單位的招待所審問,然後在漢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3個月。9月6日,藍翠蓮又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在勞教所期間,由於她不放棄信仰,被長期關在鐵門外小房子。勞教所還聯合漢濱區「610」逼迫她單位六次來西安勞教所給她施加壓力,進行所謂的幫教。他們來往的一切費用均由藍翠蓮個人承擔,他們從她工資中非法扣除5000元。
2003年10月,漢陰縣法輪功學員吳新明被「610」主任張宗銀、和國保大隊長夏錦秀、惡警張樹生、譚平海綁架到縣公安局。給他羅織了一些莫須有的罪名,強行將他綁架到縣看守所。沒過幾天便急不可耐的又把他綁架到棗子河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不法人員用兩寸粗的木棍打吳新明,竟把木棍打斷。對他肉體上的長期摧殘和折磨,致其內臟都被打壞,吳新明被迫害得奄奄一息、生命垂危。勞教所怕人死在所裏面,就通知漢陰縣公安局去接人。本來他妻子和孩子在縣城租房住,但漢陰縣「610」張宗銀和一幫警察卻把奄奄一息的吳新明送到離縣城幾十公里外的大山裏的老家,人還未送到就將他扔在半路上掉頭走了。吳新明差點死在回家的路上,他的父母都七十多歲了,看著自己的兒子被摧殘到這般田地,老淚縱橫,哭訴無門。回家後吳新明又開始學法煉功,很快身體又恢復完好,老人家開始看到了希望。
2004年春,法輪功學員吳大瓊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此後吳大瓊被迫流離失所。
2004年7月15日,安康市石泉縣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所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王國瑛被石泉縣「610」丁義金,縣公安局陳常勇、代水英、肖某、運管站陳進等綁架到西安臨潼洗腦班,迫害了3個月零8天。
2004年7月,漢濱區「610」、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將羅先翠綁架到陳家溝洗腦班。說羅先翠是重點人物,叫陝西省「610」的所謂「轉化」團專對她進行精神折磨,逼她寫放棄修煉的「轉化」書。她在洗腦班被迫害1個月。
2004年,漢濱區國保大隊吳大隊長帶人第五次非法闖入闞光英的家非法抄家。
2004年10月,漢濱區「610」主任蒲漢林帶著李繼紅,還有西安來的「幫教團」李寧等近十人,將曹萍劫持到漢濱區「610」在地震台(陳家溝)辦的洗腦班。當時曹萍的母親癱瘓在床,無人護理,只能由親戚每天送一頓飯給老人,老人整天以淚洗面。蒲漢林還叫囂:「你要煉法輪功,回頭送到新疆大沙漠沒人的地方去好好煉,你要煉法輪功,你孩子學習再好,考上大學也不讓上。你煉法輪功,我專門叫新城派出所李繼紅去禍害你家,叫你們全家不得好過。」
2004年,剛從勞教所被迫害出來的法輪功學員鄺東亮、吳新明為了維持生計,借錢開了一間五金雜貨店。裝修店面時, 「610」頭目張忠銀和兩個當地國保譚平海、張樹生領著一大幫人,沖到鄺東亮家中。將鄺東亮、吳新明劫持到公安局,非法審訊幾個小時。
【小計】1999-2004年安康市各區、縣遭受嚴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數字和名單分類統計如下:
【綁架】56人次
1999年5人次:(漢濱區)羅先翠、曹萍,(白河縣)張顯斌(3次)。
2000年27人次:(漢濱區)王秀珍(2次)、闞光英(3次)、藍翠蓮(3次)、曹萍(2次)、羅長雲、閆傳友,、張丹霞,(白河縣)張顯斌(2次)袁來潮、李勛員、李勛芳、馬太康、張少鳳、黃章俠、趙榮蓮、李方娥、劉綠慧,(漢陰縣)謝小芳、佘程邦、鄺東亮。
2001年9人次:(漢濱區)羅先翠、藍翠蓮、劉育文、吳大瓊、闞光英、曹萍(2次),(漢陰縣)吳新明、鄺東亮。
2002年4人次:(漢濱區)王秀珍、程楚雲,(石泉縣)王國瑛(不明區縣)楊子秀。
2003年5人次:(漢濱區)藍翠蓮、羅先翠,(漢陰縣)吳新明,(不明區縣)吳大瓊、楊子秀。
2004年6人次:(漢濱區)羅先翠、曹萍,(石泉縣)王國瑛,(漢陰縣)吳新明、鄺東亮,(不明區縣)吳大瓊。
【非法勞教】20人次
2000年10人:(漢濱區)羅長雲、王秀珍、閆傳友、張丹霞、闞光英,(漢陰縣)佘程邦,(白河縣)張顯斌、袁來潮、李勛員、張少鳳。
2001年7人:(漢濱區)藍翠蓮、劉育文、吳大瓊、曹萍,(漢陰縣)謝小芳、吳新明、鄺東亮
2003年3人:(漢濱區)藍翠蓮,(漢陰縣)吳新明,(不明區縣)吳大瓊。
【洗腦】8人
2000年3人:(白河縣)馬太康、趙榮蓮、黃章俠。
2001年1人:(漢濱區)藍翠蓮。
2004年4人:(漢濱區)羅先翠、曹萍,(石泉縣)王國瑛,(不明區縣)吳大瓊。
【非法抄家】14人次
1999年2人:(漢濱區)曹萍,闞光英。
2000年5人次:(漢濱區)藍翠蓮(2次)、闞光英、王秀珍、曹萍。
2001年2人:(漢濱區)闞光英,(漢陰縣)吳新明。
2002年2人:(石泉縣)王國瑛,(漢濱區)程楚雲。
2003年2人:(漢濱區)羅先翠、藍翠蓮。
2004年1人:(漢濱區)闞光英。
【敲詐勒索】6人22800元
1999年1人:(白河縣)張顯斌2000元。
2000年1人:(漢陰縣)鄺東亮3000元。
2001年1人:(漢濱區)藍翠蓮4800元。
2002年1人:(漢濱區)程楚雲5000元。
2003年2人:(漢濱區)羅先翠3000元、藍翠蓮5000元。
【迫害致死】1人:王輝,1999年被迫害離世。
二零零五──二零一二年
2005年1月29日12點50分,五、六個警察叫開鼓樓學校大門,闖進法輪功學員程楚雲家,非法抄家、綁架。13點,程楚雲被綁架到市公安局五樓,被王××非法審訊到第二天早8點多。下午3點程楚雲被轉到拘留所(寇家溝),非法關押15天,警察敲詐勒索1程楚雲的兒子5000元。同年9月20日,「610」、「政法委」又把程楚雲綁架到地震台洗腦班迫害。鼓樓學校被敲詐勒索3500元,20天後程楚雲才回家。
2005年1月31日,在白河縣「610」主任趙振海、公安局局長蔡逢濱的指使下,國保大隊長葉澤新、警察韓國慶、朗華,城關派出所副所長鄧仕林、警察黃勇、王滿等七人,在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書,將法輪功學員張顯斌強制從家中綁架。
2005年3月,漢濱區國保大隊隊長吳星生在王秀珍家中搜出一份真相材料,一份法輪功經文,遂逼王秀珍寫檢查,並勒索500元。
2005年6月,藍翠蓮從陝西省女子勞教所回家不到3個月,身體都沒有完全恢復,於9月份又被漢濱區「610」劫持到陳家溝洗腦班。仍未經藍翠蓮本人同意,非法從她工資中扣除5000元作洗腦班所需費用。
2005年6月2日,白河縣公安局在深圳再一次將張顯斌綁架,原因是2005年2月5日《明慧網》再次報導了張顯斌的遭遇。6月6日至6月11日,在白河縣委政法委書記趙振海、公安局長蔡逢濱、副局長王福甸的指使下,公安局派出七人對張顯斌進行「車輪攻堅戰」,企圖對其羅織罪名,晚上不讓其睡覺,致使張顯斌腳部腫得很高。後張顯斌被非法逮捕。
2005年8月中旬,漢濱區「610」主任蒲漢寧以欺騙手段將王秀珍綁架到洗腦班。
2005年9月20日左右,石泉縣法輪功學員彌建新被綁架。10月初被劫持到鳳翔縣棗子河勞教所迫害。
2005年9月20日左右,石泉縣國保大隊警察牛紹兵、石景安、劉靜採用卑鄙手段,騙開了王國瑛的家門,非法抄家、綁架。後王國瑛被劫持到西安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1年6個月。
2005年10月9日,白河縣法院秘密對法輪功學員張顯斌非法開庭,以偽證構陷,對他非法判刑7年,劫持到渭南監獄迫害。
2006年新年期間的一天,藍翠蓮一出門就被守候在她家屬院大門口的城郊派出所片警拉上警車,非法拘留10天。
2006年4月19日,闞光英到嵐皋縣小道鎮走親戚,給有緣人講真相遭綁架,被嵐皋縣國保大隊劫持到嵐皋縣看守所非法關押1個星期。4月26日晚漢濱區國保大隊長吳新生、鄧濤和某機關的一位女領導把闞光英劫持到漢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漢濱區「610」及國保大隊為了逼迫闞光英放棄修煉和說出資料來源,不僅非法審訊,還把闞光英的丈夫、女兒騙來,把她丈夫非法關禁閉,威逼、恐嚇。闞光英在看守所被折磨了11個月後,又被非法逮捕,2007年被非法判刑4年。闞光英在陝西省女子監獄遭受了各種侮辱、傷害和殘酷的肉體折磨。
2006年6月15日,法輪功學員吳新明在縣城講法輪功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到公安局、「610」警察綁架。漢陰縣公安局第三次將吳新明非法勞教,再次送到棗子河繼續迫害。勞教所指使惡人將他五花大綁起來,吳新明絕食反迫害。他們便打著挽救為名給他插胃管往胃裏灌濃鹽水、辣椒水、洗衣粉液,吳新明被折磨的生不如死。惡人看他不妥協,又搞出一種酷刑繼續殘害他,把他身體固定起來,用一條電線不停的抽打他,身體上下被打的體無完膚。由於長時間的摧殘折磨,吳新明的身體垮了,開始咳嗽氣喘,大口大口的吐血,原本體重一百三、四十斤的他,被折磨的瘦骨嶙峋,生命垂危。2008年6月,勞教所怕吳新明死在所裏,才通知當地來人將他接回。
2006年9月12日,漢濱區公安分局警察在王秀珍家搜出十多份真相資料,遂於11月10日將王秀珍非法勞教2年。因其血壓高,西安勞教所不收,12月26日被保外執行。
2006年10月10日,法輪功學員程楚雲被非法抄家。警察搶走了法輪功書,MP3、同修抄寫的經文、傳單、小冊子等物。惡警王××藉機敲詐勒索程楚雲10000元。
2006年11月10日,曹萍又被非法勞教3年、關押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之前警察吳星生、鄧濤、鄧路路、陳某某曾闖到曹萍家非法搜查搶走了一大包真相資料,漢濱區公安局對她判了勞教。結果,她被劫持到陝西女子勞教所時,卻因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當時把曹萍送往勞教所的看守所警察張×珍,要強行將曹萍留下,勞教所獄警王某讓帶到附近肛腸醫院從新體檢再說。體檢結果出來後,張×珍一看,惡狠狠的叫曹萍出去,背著曹萍叫醫生把體檢結果改成正常,強行將曹萍留在勞教所。在女子勞教所,曹萍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曾差點暈死過去。
2006年,剛剛大學畢業、二十一歲的漢濱區法輪功學員劉菊紅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關押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二大隊。在每天17至18小時超負荷苦役摧殘下,劉菊紅精神和身體備受摧殘,變得神情異常,惡警還強迫她吃藥,天天對她進行殘忍的折磨,最後導致她精神失常。 惡警為了掩蓋罪行,造謠說她是煉法輪功煉成了精神病,不但不放她,而且迫害得更加厲害。每當她喊叫時,就將她關進封閉室裏,叫吸毒犯雷鳴用很粗的大針在她的胸部亂刺,同時將收音機的音量放到最大,怕其他勞教人員聽到慘叫聲。劉菊紅的父母多次要求為女兒辦保外就醫,但勞教所仍堅決不放人。
2006年,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劫持到陝西省女子監獄迫害的安康法輪功學員還有孫紅霞。
2007年11月21日,法輪功學員王秀珍因發真相資料被漢濱區「610」主任蒲漢寧綁架、關押,直至2008年1月21日才放回。
2008年5月28日,王秀珍再次被綁架。非法拘留15天後,6月11日,王秀珍被非法勞教2年。因身體原因被保外(在看守所)執行,王秀珍家人被敲詐勒索3000元。王秀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被迫害得眼睛幾乎失明,在家人多次申訴後,被保外就醫,出來不久便含冤離世。
2008年6月3日,法輪功學員程楚雲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1年6個月。關押3個月後,程楚雲已被折磨的骨瘦如柴。8月3日,程楚雲突然不能吃、不能喝,吃甚麼吐甚麼,而且暈倒在地。11月26日下午6點被家人接回。
2008年6月28日。從棗子河勞教所接回不久、年僅四十歲左右的漢陰縣法輪功學員吳新明拋下了一雙兒女和年邁父母,含冤離世。就在他離世的前兩天(6月26日),漢陰縣漩渦鎮的警察還闖入吳新明的家中強逼已經奄奄一息的他寫所謂的「保證書」,被吳新明斷然拒絕。
2008年「奧運」前夕,安康市永紅中學退休英語女教師羅長雲,丈夫被迫離婚,她又被安康市「610」非法通緝。羅長雲因遭惡人舉報在廣州親戚家被綁架,後被從廣州劫持回安康,2009年4月被非法判5年有期徒刑。羅長雲被綁架後,國保大隊吳星生又闖進她家審問她母親,八十歲的老人被驚嚇的大小便失禁,從此癱瘓在床。在陝西省女子監獄,羅長雲遭受了更嚴重的折磨,每天遭暴打、吊銬、謾罵、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還經常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摧殘,逼做苦役等等,她被迫害的血壓高壓達200多。獄中惡犯稍不如意就對她拳打腳踢。一次,體重140多斤的惡犯鄧穎用雙腳猛踩她的雙膝蓋,致使羅長雲雙腿嚴重損傷,行走艱難,一年多無法恢復。
2008年「奧運會」期間,漢濱區「610」、國保大隊警察和單位的楊海燕將藍翠蓮劫持到在香溪洞風景區辦的洗腦班迫害。
2009年4月7日以後,安康市、石泉縣、漢陰縣警察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僅漢陰縣就有十幾位被綁架,連80多歲的老年學員都不放過。
2009年4月8日,漢陰中學的優秀教師佘程邦、彭霞夫婦二人被綁架到漢陰縣楊家壩看守所,看守所不允許家屬會見。後佘程邦、彭霞夫婦被非法逮捕。
2009年4月7日,石泉縣法輪功學員糜建新、葉翠蘭在石泉縣公交車上講真相,被同車著便衣的石泉縣看守所惡警劉小琴與丈夫舉報,下車即被綁架。後糜建新、葉翠蘭被非法逮捕、判刑。
2009年4月11日,漢陰縣法輪功學員謝小芳被警察非法抄家、綁架。警察以從謝小芳家搜出來幾張真相光碟和幾份資料為由,再次將謝小芳綁架。後,謝小芳被非法逮捕。謝小芳被非法關押期間,被停發退休金,母親被活活氣死,一對雙胞胎女兒生活無人照管。
2009年4月14日,石泉縣警察第四次綁架法輪功學員王國瑛,將她非法關押在安康市漢濱區看守所,指使犯人強行搜身,進行人格侮辱,二十四小時被監控。已是六十八歲的王國瑛老人,被關押的第五天,血壓升高,全身發抖,與被綁架前判若兩人。
2009年4月15日,流離失所的漢陰縣法輪功學員鄺東亮和妻子在西安市雁塔區沙浮沱村被二十多人綁架,鄺東亮走脫。妻子被綁架到洗腦班。漢陰縣「610」公安局企圖綁架鄺東亮,長期監控、騷擾他的家人及親戚。
2009年4月,漢陰縣法輪功學員謝燕、廖基貴夫婦被綁架並非法逮捕;被綁架的還有石泉縣袁正秀夫婦,王怡母女倆。
2009年4月28日,漢濱區國保大隊趙××和鄧××,闖入藍翠蓮家非法抄家、綁架。原因是漢陰縣資料點被破壞、藍翠蓮也被牽連。警察搶走法輪功光盤和MP3,藍翠蓮被非法拘留15天。藍翠蓮家人被敲詐勒索8000元,才將藍翠蓮保回。
2009年12月24日,漢陰縣法院在未通知當事人親屬參加的情況下秘密開庭,非法審判多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判重刑。其中:廖基貴被判5年,謝燕5年;佘程邦被判7年;謝小芳5年(因高血壓,保外就醫)。本來佘程邦的妻子彭霞因孩子尚小,被判緩刑;但在安康市政法委書記兼市公安局黨委書記陳勇的指使下仍被劫持到監獄迫害。
2009年,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監獄迫害的安康法輪功學員還有楊子秀。
2010年4月27日,年過七旬的法輪功學員王國瑛正在家照料剛出生的小孫子,突然一群惡人來敲門,王國瑛拒絕開門。接著被石泉縣公、檢、法、司,還有王國瑛原單位運管所的領導一夥二十多人強行破門而入,砸爛防盜門,砸飛裏面的木門木板,土匪一般衝進王國瑛家中,強行要帶王國瑛走,逼著王國瑛給他們簽字,王國瑛拒絕。5月18日,王國瑛被綁架到石泉縣看守所,在其家屬根本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非法判重刑5年,6月1日,被強行綁架到陝西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2010年11月,漢濱區法輪功學員藍翠蓮劫持到「陝西法制教育培訓基地」進行洗腦迫害。
2011年3月,漢陰縣法輪功學員吳大瓊被上海嘉定區被610人員綁架,劫持到上海女子勞教所,被迫害了1年3個月。
2011年上半年,漢陰中學教師、法輪功學員李申華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小計】2005 ─2012年安康市各區、縣遭受嚴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數字和名單分類統計如下:
【綁架】40人次
2005年8人次:(漢濱區)藍翠蓮、王秀珍、程楚雲(2次),(白河縣)張顯斌(2次),(石泉縣)彌建新、王國瑛。
2006年7人:(漢濱區)王秀珍、曹萍、藍翠蓮、劉菊紅,(漢陰縣)吳新明,(嵐皋縣)闞光英,(不明區縣)孫紅霞。
2007年1人:(漢濱區)王秀珍。
2008年4人:(漢濱區)王秀珍、藍翠蓮、程楚雲、羅長雲。
2009年16人:(漢濱區)藍翠蓮,(漢陰縣)謝小芳、佘程邦、彭霞、謝燕、廖基貴,(石泉縣)。糜建新、葉翠蘭、王國瑛、袁正秀夫婦、王怡母女,(不明區縣)楊子秀,(外地區)鄺東亮和妻子。
2010年2人:(漢濱區)藍翠蓮,(石泉縣)王國瑛。
2011年2人:(漢陰縣)李申華,(外地區)吳大瓊。
【非法勞教】9人次
2005年2人:(石泉縣)王國瑛、彌建新。
2006年4人:(漢濱區)王秀珍、曹萍、劉菊紅,(漢陰縣)吳新明。
2008年2人:(漢濱區)王秀珍、程楚雲。
2011年1人:(外地區)吳大瓊。
【非法逮捕】13人
2005年1人:(白河縣)張顯斌。
2006年2人:(漢濱區)闞光英,(不明區縣)孫紅霞。
2008年1人:(漢濱區)羅長雲。
2009年8人:(漢陰縣)謝小芳、佘程邦、彭霞、謝燕、廖基貴、(石泉縣)糜建新、葉翠蘭(不明區縣)楊子秀。
2010年1人:(石泉縣)王國瑛。
【非法判刑】13人
2005年1人:(白河縣)張顯斌。
2006年1人:(不明區縣)孫紅霞。
2007年1人:(漢濱區)闞光英。
2009年9人:(漢濱區)羅長雲,(漢陰縣)謝小芳、佘程邦、彭霞、謝燕、廖基貴、(石泉縣)糜建新、葉翠蘭,(不明區縣)楊子秀。
2010年1人:(石泉縣)王國瑛。
【洗腦】7人次
2005年3人:(漢濱區)藍翠蓮、程楚雲、王秀珍。
2008年1人:(漢濱區)藍翠蓮。
2009年1人:(外地區)鄺東亮妻子。
2010年1人:(漢濱區)藍翠蓮。
2011年1人:(漢陰縣)李申華。
【非法抄家】5人次
2005年3(漢濱區)程楚雲、王秀珍(石泉縣)王國瑛。
2006年1人:(漢濱區)程楚雲。
2009年1人:(漢陰縣)謝小芳。
【敲詐勒索】6人35000元
2005年3人14000元:(漢濱區)程楚雲8500、王秀珍500元、藍翠蓮5000元。
2006年1人10000元:(漢濱區)程楚雲10000元。
2008年1人3000元:(漢濱區)王秀珍3000元。
2009年1人8000元:(漢濱區)藍翠蓮8000元。
【迫害致死】2人
2008年2人:(漢濱區)王秀珍,(漢陰縣)吳新明。
二零一三──二零一九年
2013年5月,法輪功學員吳大瓊又被嘉定安亭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看守所1個月。
2013年7月初,陝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張恆竄到安康市,和市「610」、公安局密謀對法輪功的升級迫害,使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2013年,原法輪功安康義務輔導站站長閆傳友含冤離世。1999年7.20後,閆傳友就成為安康市「610」的重點監控、迫害的對像。他被非法勞教期滿回家後,被迫無奈,全家離開安康,流落在外。由於迫害、身體被極大摧殘,一直沒有恢復,於2013年初冬離世。
2014年4月30日清晨,漢濱區國保大隊派趙思林、鄧濤、青年司機王某和一名年輕女警察第七次非法闖入闞光英家非法抄家、綁架。搶走《轉法輪》、《經文》、《洪吟》、《洪吟二》等法輪功書籍各一本,還有200多元真相幣以及多份「護身符」。並第三次把闞光英綁架到漢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闞光英被敲詐勒索1000元才回家。
2015年,安康市漢濱區信用聯社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種玉蘭「訴江」後,7月13日漢濱區信用聯社打來電話騷擾家人,後於9月份停發了種玉蘭每月增發的退休金。
2015年7月28日,漢濱區法輪功學員陳軍和劉菊紅夫婦因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被安康市漢濱區國保大隊綁架並非法抄家。警察搶走電腦兩台、打印機一台、法輪功書籍一套。劉菊紅被非法關押在安康市第一看守所,陳軍被非法關押在劉家梁戒毒所迫害。劉菊紅被非法關押1個月後放回;陳軍被非法逮捕。
2015年,法輪功學員向錢富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關押在渭南監獄迫害。
2016年3月17日上午8點30分,漢濱區法院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突然開庭,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陳軍。在法庭上,陳軍義正辭嚴的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最後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宣判。後來,家屬請了律師但法院始終不讓律師介入。直到2016年6月聽說給陳軍已枉判3年。家屬向法官索要判決書。法官張慧萍說:「這是內部案件不能給家屬出示。」當律師要求閱卷時。張法官說:「案件都是由上面「610」定的,與我們無關。」2016年9月15日,安康市中級法院偷偷開庭,既不通知家屬,也不通知律師。現得知中級法院非法裁定、維持原判,陳軍被劫持到渭南監獄遭受迫害。
2016年6月23日,羅長雲家裏來了兩名訪客,漢濱區國保大隊鄧濤和趙思林乘機帶著警察和「610」人員以及羅長雲所在學校的書記等幾十人闖入了羅宅,綁架了羅長雲及來訪客人並非法抄家。她家裏的挎包、錢夾、沙發、櫃子、床等都被搜查,搶走羅長雲的手機、電腦、打印機、攝像機、大門上的電子貓眼、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等等物品。羅長雲被非法拘留一個多月後,於6月11日被非法逮捕。2017年4月10日,漢濱區法院對羅長雲非法判刑4年。羅長雲不服,上訴到安康市中級法院,2017年6月29日,中級法院還是作出了維持原判的非法裁定。後羅長雲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2016年12月7日,漢陰縣法輪功學員吳大瓊被上海嘉定某派出所施紀明等警察綁架後非法拘留15天。
2017年1月至「十九大」前後,安康市漢濱區「610」、國保大隊人員在「上級」指示的「敲門行動」中,對本地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敲門騷擾、談話並錄像、搜查抄家等。在法輪功學員羅先翠家中抄家時,搶走了計算機、幾十本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MP5等。
2017年9月26日,鄺東亮被漢陰縣公安局綁架,後被非法逮捕。鄺東亮被非法關押近兩年,期間二次遭非法庭審。2019年6月10日漢陰縣法院通知鄺東亮,案子已移送中院,我們無法做出判決。鄺東亮的父母、妻子幾次要求探視,都被拒絕。鄺東亮被非法判刑5年。
2019年3月,漢陰縣優秀高中教師、法輪功學員佘程邦含冤離世,時年五十三歲。佘程邦曾被非法勞教3年、非法判刑7年,在勞教所和監獄遭受了非人的折磨,身心遭受了巨大的創傷。2017年從監獄回來,一天半夜,突然從床上栽下來,出現了身體不能動的狀況。後經過學法、煉功慢慢有所恢復;但是後來情況惡化,他只能躺臥在床上,不能進食,於2019年3月份在迫害中離世。家中只剩下年邁的母親(父親在他被監獄折磨時悲憤離世)和孤苦的妻子,拉扯一個十幾歲剛剛上初中的孩子。
2019年4月4日,安康水電三局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王芳蘭在講真相時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漢濱區江北看守所。
2019年「4.25」期間,漢濱區國保大隊警察和派出所警察騷擾多位法輪功學員,其中法輪功學員李永秀遭非法抄家。
2019年9月22日中午,法輪功學員闞光英外出辦事乘坐出租車返回店不長時間,便被國保大隊鄧濤、趙思林率一女警及新城派出所和蹲坑多日的轄區管委會十多人綁架。她九十多歲的婆婆被嚇得胳膊摔斷。據說,她因給出租車司機講真相而被舉報、遭構陷。
【小計】2013-2019年安康市各區、縣遭受嚴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數字和名單分類統計如下:
【綁架】10人
2013年1人:(外地)吳大瓊
2014年1人:(漢濱區)闞光英
2015年3人:(漢濱區)陳軍、劉菊紅(不明區縣)向錢富
2016年2人:(漢濱區)羅長雲,(外地)吳大瓊
2017年1人:(漢陰縣)鄺東亮
2019年2人:(漢濱區)王芳蘭、闞光英
【非法逮捕】4人
2015年2人:(不明區縣)向錢富,(漢濱區)陳軍
2016年1人:(漢濱區)羅長雲
2017年1人:(漢陰縣)鄺東亮
【非法判刑】4人
2015年1人:(不明區縣)向錢富
2016年1人:(漢濱區)陳軍
2017年2人:(漢陰縣)鄺東亮,(漢濱區)羅長雲
【非法抄家】6人
2013年1人:(漢濱區)闞光英,
2015年2人:(漢濱區)陳軍、劉菊紅
2016年1人:(漢濱區)羅長雲
2017年1人:(漢濱區)羅先翠
2019年1人:(漢濱區)李永秀
【敲詐勒索】
2013年1人:(漢濱區)闞光英1000元,
【迫害致死】
2013年1人:閆傳友含冤離世。
2019年1人:佘程邦含冤離世。
十一、商洛市
從1999年7月20日到2019年,二十年來,商洛市各區、縣的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至少有48(人次)被綁架,其中最少有:1人被迫害致死,4(人次)被非法勞教,6(人次)被非法逮捕,6(人次)被非法判刑,1(人次)被洗腦,15(人次)被綁架,5(人次)被非法抄家,5(人次)被敲詐勒索26250元。
1999年4月25日後,商洛市各區、縣所有的法輪功煉功點都被當地公安局、派出所嚴密監控。 1999年7月20日,警方全面出動,將所有煉功點的學員驅散、宣布不許公開煉功。同時,將輔導員劫持到派出所非法傳訊,威脅、恐嚇。
2000年3月的一天,商洛市商州區法輪功學員蔡淑平在河邊煉功,被商州區公安局扣上「對抗政府的帽子」,罰款250元。
2000年夏的一天,山陽縣警察闖入法輪功山陽縣義務輔導站站長薛雪珍家非法抄家,搶走了許多法輪功書籍和師父的法像、講法錄像帶、錄音帶、錄放機等。
2000年12月28日早晨8點,山陽縣法輪功學員薛雪珍剛開啟公司的大門,一群警察蜂擁而入,亮出「搜查證」後立即抄搜。將薛雪珍綁架到縣公安局看守所。接著,一些自稱是(陝西)省上、(商洛)市上來的警察對薛雪珍輪番審訊,逼薛雪珍「交待」在省裏、市裏的聯繫人。薛雪珍被關押2個多月後,接到了被非法勞教1年的「通知書」。在薛雪珍被綁架的時候,她八歲的兒子被嚇得休克了10多分鐘,十二歲的女兒被嚇得不敢上學,75歲的老母親被嚇成腦梗,她的公司被迫關門。面對這場突如其來的災禍,她的丈夫無奈,接受了警方的敲詐,於2001年4月24日,用10000元的「保證金」將薛雪珍取保回家(這一萬元始終沒有退還)。
2000年12月底,商州區法輪功學員蔡淑平、劉愛莉去北京證實法,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到西單派出所,後被轉到陝西省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3天後,商洛市商州區公安局、商州區政法委、商州區丹南派出所和劉灣辦事處來人將蔡淑平、劉愛莉戴著手銬劫持回商州,被非法關押在商州看守所。
2001年1月26日(臘月二十)一大早,三個警察闖入山陽縣法輪功學員陳道桂家非法抄家,警察翻箱倒櫃,搶走了許多法輪功書籍和師父的法像、講法錄像帶、錄音帶、錄放機等,然後,將陳道桂綁架到山陽縣公安局的看守所。陳道桂被關在一個沒有窗戶、潮濕、惡臭的小房間裏,裏面只有一張木板床、一個馬桶。警察讓一個縱火犯監視著她,不許煉功、打坐、背法,稍不如意她就對陳道桂懲罰。陳道桂很快就出現了嚴重的咳嗽、嘔吐、打嗝、失眠等症狀。臘月22日,警察又將陳道桂與死刑犯關在同一個監獄,使陳道桂受盡了羞辱與折磨。看守所的警察見陳道桂症狀加重,在敲詐勒索陳道桂家3000元後,才讓家人於臘月25日把她保回。回家後,陳道桂被嚴密監視。縣公安局要求陳道桂不許走親訪友,不得與法輪功學員來往,離家外出要給公安局請假,陳道桂失去了人身自由。
2001年2月2日(正月初十),山陽縣「610」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陳道桂家,強迫她以30元錢買下詆毀法輪功、污衊大法師父的一套書。5天以後,陳道桂被綁架到原工作單位,給她辦了7天洗腦班。強迫他看對法輪功造謠、誣陷的錄像和材料,強逼她轉化。同時,威脅陳道桂如不轉化,則會影響到單位領導的職位、單位職工的工資、陳道桂丈夫的公職及黨籍、孩子的上大學等等,以此煽動同事、家人對法輪功、對陳道桂的不滿。
2001年2月的一天,商州區公安局在北廣場召開「公判大會」。原法輪功商州義務輔導站站長、商州中學退休教師劉發琪被警察五花大綁,劉發琪的女兒劉愛莉被戴著手銬,他們父女的脖子上掛著「x教分子」的大牌子被警察押到台上。在大會上,公安局公開宣布劉發琪父女被拘留。然後,劉發琪父女被押到卡車上在市區「遊街示眾」。後來,劉發琪被非法勞教3年、劉愛莉被非法勞教2年(所外執行)。從此,劉發琪被商州中學停發了養老金,生活極度困難;一到敏感日,就騷擾不斷。所以,劉發琪在精神摧殘和經濟迫害下,身體很快衰老。後來,帶著無比的羞辱和憂傷含冤離世。
2001年3月,法輪功學員蔡淑平被商州區公安局非法勞教3年,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在女子勞教所,蔡淑平不僅遭受了大強度、長時間體力勞動的身體折磨,更遭受著被強迫洗腦、轉化的精神摧殘,被逼著看污衊師父、詆毀法輪功的錄像、材料,被逼著寫「認識」、寫「保證」。尤其是2002年江澤民來過陝西之後,勞教所就開始了慘無人道的暴力轉化。蔡淑平因不配合而遭受了多種酷刑折磨,被罰站、「坐小板凳」、 一個月不許睡覺,使腳腿全部腫脹;被吊銬掛到窗戶上28天;冬天穿著「約束服」(單衣)被關在冰冷的水房裏凍,還從脖子灌冷水。殘酷的迫害,曾使蔡淑平多次昏死過去。
2005年5月5日早上,法輪功學員薛雪珍再次遭到綁架並被非法勞教1年。在看守所裏,因薛雪珍拒絕穿囚服、背監規,所以長期被懲罰、戴手銬。警察故意把銬子上緊、鉗進肉裏。在看守所,薛雪珍兩次被強迫抽血化驗,後來她才明白這可能是為活摘器官做準備。為了把自己在看守所受到的迫害記錄下來,薛雪珍以日記的方式開始寫《獄中紀實》。被警察發現後,2005年12月薛雪珍被轉押到了條件更惡劣的榨水縣看守所。薛雪珍強烈抗議警方的迫害,得到榨水看守所一些明白真相警察的同情,加之同修和家屬的積極營救,所以3個月後薛雪珍又被轉回商州看守所,直到2006年5月4日回家。
2006年,因為講真相,蔡淑平被商州公安局綁架到看守所,非法拘留60多天。期間,警察抄了她的家,搶走了法輪功書、電腦、光碟和其他法輪功資料。
2011年10月,商洛市的街上發現了法輪功資料,商州區公安局誣陷是蔡淑平撒的,蔡淑平被非法拘留1個月,同時又抄了蔡淑平的家。後來,因事實不清,不了了之。
2017年10月10日左右,禮泉縣法輪功學員梁得春在商洛市柞水縣、自己的娘家講真相時被柞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郭淑琴等綁架。
2017年10月11日,柞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郭淑琴帶領公安、武警幾十人全副武裝,荷槍實彈,跑了幾百里路,包圍了禮泉縣建陵鎮東山村的一條街道。在光天化日之下,對法輪功學員李美化非法抄家、綁架。搶走了李美化家私人財物達三、四萬元,把雙腿殘疾的李美化綁架到柞水縣看守所。
2017年12月21日,陝西省禮泉縣三名法輪功學員穆明武、苟小頻、李靜去柞水縣城發真相資料時,被柞水縣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
2018年1月11日晚,禮泉縣建陵鎮東山村法輪功學員袁玉龍被柞水縣公安局警察綁架。袁玉龍是2017年被柞水縣公安局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李美化的丈夫。袁玉龍、李美化夫婦被綁架後,家中只有一個正在上學的十歲左右的孩子,無人照管。
2018年年初,柞水縣公安局非法逮捕了法輪功學員李美化、袁玉龍、李靜、穆明武、梁得春、苟小頻。將這六位法輪功學員構陷到柞水縣檢察院、法院。
2018年7月19、20日,柞水縣法院開庭,對禮泉縣法輪功學員李美化與她丈夫袁玉龍及李靜、穆明武、梁得春、苟小頻六人非法審判。柞水縣法院還叫了記者,在法院的三層樓安了電視現場直播,弄來許多幹部群眾,公開他們的邪惡迫害,造謠污衊法輪功,欺騙、恐嚇不明真相的群眾。期間,家屬為李美化、袁玉龍聘請了律師,法院既不讓會見,也不讓參加庭審;李靜三番五次要求請律師,被拒絕。警察編造的案卷裏的好多東西都是作案警察自己捏造的,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知道。李靜當庭做無罪辯護,被法官強行制止。法院非法判身患殘疾的女法輪功學員李美化3年6個月,判法輪功學員袁玉龍3年、李靜16個月、穆明武12個月、梁得春10個月、苟小頻8個月。他們上訴到商洛市中級法院,被駁回上訴、維持冤判。2018年9月9日,李美化被劫持往西安女子監獄迫害;其丈夫袁玉龍被劫持到陝西渭南監獄迫害;夫婦兩人還被法院勒索罰金10000多元人民幣。梁得春被勒索並由親戚給交了3000元,並作保,才回家。
【合計】從1999年7.20到2019年,商洛市各區縣遭受嚴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數字和名單分類統計如下:
【綁架】15人次
2000年3人:(商州區)蔡淑平、劉愛莉,(山陽縣)薛雪珍。
2001年3人:(山陽縣)陳道桂,(商州區)劉發琪、劉愛莉。
2005年1人:(山陽縣)薛雪珍。
2006年1人:(商州區)蔡淑平。
2011年1人:(商州區)蔡淑平。
2017年5人:(柞水縣)李美化、梁得春、穆明武、苟小頻、李靜。
2018年1人:(柞水縣)袁玉龍。
【非法勞教】4人
20014人:(商州區)蔡淑平、劉發琪、劉愛莉,(山陽縣)薛雪珍。
【非法逮捕】6人
2018年6人:(柞水縣)李美化、袁玉龍、李靜、穆明武、梁得春、苟小頻。
【非法判刑】6人
2018年6人:柞水縣法院判李美化3年6個月、袁玉龍3年、李靜16個月、穆明武12個月、梁得春10個月、苟小頻8個月。
【非法洗腦】1人
2001年1人:(山陽縣)陳道桂。
【非法抄家】5人
2000年1人:(山陽縣)薛雪珍。
2001年1人:(山陽縣)陳道桂。
2006年1人:(商州區)蔡淑平。
2011年1人:(商州區)蔡淑平。
2017年1人:(柞水縣)李美化。
【敲詐勒索】5人26250元
2000年1人:(商州區)蔡淑平250元。
2001年2人:(山陽縣)薛雪珍10000元、陳道桂3000元。
2018年2人:(柞水縣)李美化10000元、梁得春3000元。
【迫害致死】1人:(商州區)劉發琪含冤離世。
結語
中共和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從決策、部署到使用的手段,可以說是集人類歷史上一切邪惡之大全,超越了過去所有邪惡生命對神佛、對正信的迫害,堪稱史無前例。人間惡首江澤民提出的對法輪功要「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迫害總目標,正是這種邪惡之最的集中表現。這場迫害不但製造了五千年人類歷史上的千古奇冤,也形成了二十一世紀最大的人權災難。這些從本綜述中都能彰顯出來。
在編輯整理這篇綜述的過程中,看著那些遵從真、善、忍法則,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一個個被非法抄家、被搶劫、被勒索、被洗腦、被綁架、被勞教、被逮捕、被判刑、被毆打,被酷刑折磨,以至被致傷、致病、致殘、致死,上演的一部部流離失所、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間慘劇,任何一個良知尚存的人,都會為之傷感、動容!
古人云:「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舉意已先知。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古今中外,那些迫害正信、迫害敬神敬佛的人,最終的下場都是悲慘的。中國歷史上記載的三武一宗(即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與後周世宗)因迫害佛法,都在壯年暴斃,雖情節各異,但結局卻驚人的雷同。古羅馬帝國迫害基督教近300年,結果導致四次大瘟疫爆發,強大無比的羅馬帝國徹底覆亡。判處耶穌死刑並把他釘在十字架上的羅馬帝國總督彼拉多,最後在絕望與瘋狂中自焚身亡。出賣耶穌的猶大上吊自殺。後來的皇帝尼祿故意在羅馬城縱火,嫁禍於基督徒,四年後眾叛親離,30歲的他被逼用匕首刺進自己的胸膛,自盡身亡。這一切至今仍給世人留下深刻的警示。
善惡有報是宇宙運行永恆不變的金規鐵律,對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人的迫害,註定了中共邪黨必遭天譴、徹底覆滅的命運。所有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而不知悔改的人,也必然逃脫不了為中共殉葬的淒慘下場。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九日發布的《迫害法輪功19年間(全國)逾兩萬人遭惡報》、同年八月五日發布的陝西省迫害法輪功二十年174人遭惡報和其它多篇報導迫害大法遭惡報的無情事實就是明證。正如《太上感應篇》所說:「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目前,陝西省對法輪功的迫害仍在繼續。我們懷著善念提醒陝西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特別是政法警察,你們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僅觸犯了人間的法律,更觸犯了天法,堵死了自己生命的自救和再生之路。希望你們也能看一看這篇綜述,認真的反思自己二十年來,在中共邪黨殘酷迫害法輪功的黑暗歷史中,在人類正義與邪惡最後決戰的歷史大戲中,到底扮演了一個甚麼樣的角色?
上天有好生之德,會給一切善念尚存,迷途知返的生命留下自救的機會。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只要立即停止迫害,懺悔過去的罪錯,保護法輪功學員,揭露邪黨罪惡,儘快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九字真言,就一定能峰迴路轉,走過劫難,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