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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開州區七旬老人王行開被非法剝奪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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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今年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行開,是重慶市開州區職業教育中心職工,二零二零年初被非法剝奪養老金,斷絕了生活來源。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餘年來,王行開老人曾遭冤獄迫害,在監獄裏受到犯人的非人折磨,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九死一生,且被無理開除公職。中共當局的迫害讓他及家人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以下是王行開老人多年來遭受迫害的事實:

受不公待遇

二零零零年,王行開的妻子易維香給鄰居講法輪大法真相被誣告。開州區教委就此逼迫王行開夫妻放棄大法修煉,對其施加壓力,強逼王行開表態作出選擇,問他還煉不煉?煉就開除公職。王行開坦然答道:「我要煉。」

開州區教委見王行開態度堅決、意志堅定,無法改變其信仰,沒過幾天便對校方直接下達命令:立即開除王行開公職。此令受到校長的堅決抵制,他肯定的說:「不行!不能開除他的公職。他是一個好職工,工作認真負責、任勞任怨,我校幾百人的用水用電都靠他,換誰都代替不了他。」

儘管如此,王行開仍受到「留校察看一年、工資降三個等級」的不公待遇。妻子易維香無工作,也同樣受到精神洗腦。

遭入室綁架搶劫、關押打罵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五日,王行開家裏突然闖入五個警察。其中一人拿出工作證晃了一下,王行開也沒有看清楚。隨後在沒有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這幫警察公然在王行開的私人房間裏肆意翻弄,並將他私人花錢購買的幾十本大法經書、評判中共的歷史奇書《九評共產黨》、幾百張空白光盤、電腦、切紙刀、萬用表、牽拉鑽及兩千多元現金搶劫一空。

王行開夫妻也被綁架到開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並遭到在押人員的辱罵和抽打耳光。

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妻子易維香由女兒接回家。王行開繼續被非法關押,遭警察、檢察院構陷。

被非法判刑 獄中遭受酷刑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王行開被開縣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後被劫持到重慶市渝都監獄教育隊九隊。在那裏,王行開被剝奪一切自由權,被犯人強行罰站幾個小時,臀部被腳踢,並罰蹲兩個多小時。

二十多天後,王行開又被送到三監區,由獄警張股長、周幹事及四個犯人包夾、組長王軍、副組長樊選等全天候監視,使出各種酷刑折磨。這幫不法之徒叫王行開在一尺左右高的凳子上,長時間坐在上面不准他動,還叫其坐在小凳子上所謂的「學習」;有時罰他站軍姿;有時叫他不停的走(每天被反覆折磨十五~二十個小時)。

王行開被如此折磨四個月後,也沒有所謂的「轉化」。 警察見「軟」的不行,就使用暴力迫害,以期達到其罪惡的目的。獄警唆使犯人多次用掌、拳毒打,將王行開打得吐血不止。樊選還不解恨,又找來「門球拍」當凶器,將王行開拖進監控不到的衛生間,把他頂在牆上用門球拍狠勁拍打嘴巴,導致其門牙當場脫落,又用雙手掌將王行開的嘴兩側扳開擠壓,牙齒被壓松,隨後將他又拉到監倉內,用手毆打其肚腹。

獄警、犯人不僅在肉體上折磨王行開,還對他精神洗腦。二零一三年初,監區又調來兩人折磨王行開,對其軟硬兼施。他們從教育科找來中共栽贓法輪功而自編自演的「天安門自焚」偽案、污衊法輪功的光盤及別人寫的所謂「轉化書」等,對王行開實施精神折磨。

三個月後,洗腦計劃全部落空。然後他們又利用犯人對王行開進行輪流毒打。有一次,把王行開打得從凳子上彈出去一米遠,打人的凶犯自己也倒在地上,可以想見他們對其用力之重、下手之狠、用心之毒。

另一包夾用門球拍專打肉少疼痛的部位。犯人先打王行開的小腿骨,當時被打得皮開肉綻,三處傷口往外不斷滲血。儘管如此,犯人也沒有停止對他行兇用刑,繼續用門球拍打他的腳踝骨、手指關節骨等處,連打幾小時。到了下午,小腿上傷口流出的血將王行開的保暖褲浸透滴到地上他才發覺,打人的凶犯看見地下流出的鮮血嚇得丟下門球拍抱頭逃走了。事後行兇者也沒有受到任何處罰。

被反覆毒打的王行開隨後記憶力變差、右耳被打聾。

二零一三年,王行開又被轉押到六監區,由警察秦教導、幹事張明,以犯人白楊為組長的四人包夾組,二十四小時對王行開監視折磨。他們強迫王行開坐在凳子上所謂的「學習」,每天十五~二十小時;教育科錢幹事又用轉化材料來欺騙引誘(U盤複製的內容)、侮辱、打耳光,採用牙刷柄、彈頭、拖鞋毒打、餓飯及拳打腳踢迫害王行開;更有甚者叫其脫下褲子,用浸水的竹條、塑料桶架的鐵條提手抽打臀部,並在傷口部位惡毒的淋抹風油精,致使王行開頓時感到猶如火燒般疼痛鑽心、痛苦至極。

有一次,警察、犯人對他進行熬鷹折磨,強迫王行開坐小凳子六天六夜,不准其閤眼。包夾不離左右,只要看見他打盹,就用手指打、扇柄打、抽耳光、用針扎腿、扎屁股、扎手,還美其名曰「針灸療法」,真是邪惡至極。

二零一五年,王行開結束六年冤獄回家。

被非法剝奪養老金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繼任校長突然通知王行開到學校。校長說:「上面要扣除你六年監獄期間所領有的養老金。你簽字吧!」王行開質問他:「上面哪個說的?是誰叫你們這樣幹的?有甚麼文件規定?」校長支吾著說不出話來,只是一味的要求王行開趕快簽字。王行開在校長的催促下,無奈的在紙條上簽了字。

當王行開去銀行領取自己二零二零年一月份的退休金時,竟發現一分錢也沒有了。他找校長問及原因時,校長說:「你被開除公職了。」

就這樣,王行開的養老金被強行剝奪了。

養老金是屬於個人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機關、個人都無權剝奪、停發、少發。個人合法財產歸個人所有,而與退休後的判刑、服刑沒有任何經濟關聯。國家法律也沒有「判刑就停發養老金」之規定,任何停發公民養老金的行為都是侵犯公民合法財產權的違法行為。

《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勞動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退休時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勞動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明確了以下兩點:

(1)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只能由法律、法規規定,而部門規章、地方政府的規章、規範性文件等下位法無權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即勞社廳【2001】44號文件和一些類似的地方性文件均無權規定:享受基本養老金人員服刑期間不發給基本養老金。

(2)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根本沒有「除外」的規定,即退休職工服刑期間也照樣享受養老金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此規定明確:退休人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根本沒有「除外」的規定,即退休職工服刑期間也照樣享受養老金待遇,更沒有返還服刑期間已領取養老金的規定。

綜上所述,勞社廳函【2001】44號等文件違法規定的「享受基本養老金人員服刑期間不發給基本養老金」的做法,因與《勞動法》第七十三條、《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按時足額」 領取養老金的規定相抵觸,根據《立法法》之規定是無效的。

因此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王行開扣發養老金,是剝奪其生存權,也是違法的。

法輪功學員王行開所做的任何一件事,都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都是在做好事、善事。在自身屢遭中共的迫害下,不顧自身安危,義無反顧的救度受中共謊言矇騙的世人,他是「真善忍」的踐行者、無私者,是應該受到嘉獎和推崇的。根本就不應被抓、被判,更不能被剝奪其基本的生存權。

善勸開州區教委、社保局、財政局及相關人員從法律、良知和人道考量,客觀公正的處理好王行開老人被無理開除、停發退休金事宜。

今年爆發的武漢病毒來勢兇猛,無數的生命奔赴黃泉,明白人都稱其為「中共病毒」。大疫有眼,它專找壞人、迫害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的人、為中共站隊的人等,這樣的人在被淘汰之列,誰也逃脫不了,這次沒找上你,下一次你能躲得過嗎?這絕不是危言聳聽。常言道:人不治天治。

希望相關部門的人員多了解法輪功真相,善待法輪功學員。讓王行開老人不為衣食擔憂,安享晚年,才是你們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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