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相要講明白 要做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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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在面對面講真相這個問題上,以前我講真相,盡跟人家說大災難、退了黨團隊才能保命,以為給人家退了,就是講真相了,如果這人沒退黨,覺的自己沒盡到力。後來,有一次看師父的講法:「你得給他講真相,讓他明白了、別幹壞事了,真正的把他救了你再給他個護身符。做到實處,救人不是發傳單哪,給一張是一張。」[1]

受師父講法的啟發,我每次在外面講過真相回來後,都要總結。現在我總結出講真相一定要講明白這兩條:一是法輪功教人向善做好人沒錯,二是共產黨江澤民這伙壞人迫害法輪功,罪惡滔天。

在講的過程中,要靈活運用,還要讓常人感到你很尊重他,這樣他才會很重視你講的東西,比如說,你遇到要講的人呢,首先很禮貌的向人家問好,然後說,向你徵求點看法,你說法輪功教人向善做好人有錯嗎?如果對方要不願意聽你講,他就會拒絕和你嘮這個,那咱就別硬講;如果對方願意聽你講,他就會說出他的看法,咱就根據他講的,給他解答。但儘量別跟他爭執,能多講一些,就多講一些,留下一個良好的結局,以便以後再讓別的同修再講。

有的時候遇到常人聽你講完後,就會說,以前你們那個煉法輪功的哪像你這麼說的,這就是常人不滿意,凡是遇到這樣的,我就跟他說,不管我們同修講的怎麼樣,他都是為你好。

勸三退要做到紮實,在勸退過程中,看對方很勉強,或根本就沒同意退,這都不能算數。再一個,也不問問人家貴姓大名,就一律給人家起化名,我認為這不妥,而且常人還會誤解。其實很禮貌的問對方貴姓,名字,往往對方是很願意說自己的名字的。如果對方有為難情緒,或者不願意說,你解釋說可以用化名,再幫忙起個化名。

在平凡的生活當中,方方面面的事情一定要做好,讓常人看到大法弟子的美好,比如你居住的環境啊,樓道啊,小區的綠地呀,平房區的小道大道啊,主動多打掃、多行禮,冬天下雪主動一點多做點,這都是很平常的事兒,時間長了那個常人自然就認同大法,認可你。如果你連這些小事你都不做,然後你跟人家說法輪大法好,人家能相信你嗎?能認可你嗎?

不管你住在哪裏,你都要嚴格要求自己。有一回,同修去我家租房處,看房後的李子熟了,一伸手就要摘,我說停,他的手當時就收了回來。我們住那三年,前後園子裏的菜從來沒動過,房東倆口子,與人交談的時候總是說我們那戶啊,啥都不動你的,真放心。

個人體會,不妥之處,還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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