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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期滿回家 遼寧田麗麗仍不斷遭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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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二日,遼寧省撫順市法輪功學員田麗麗一年半冤獄期滿,出獄回家。到家後,街道、社區人員不斷騷擾她,說上面讓做的,不但騷擾田麗麗自己家(望花區工農街道三寶社區),還騷擾田麗麗的父母及公婆家。公婆家被騷擾的倆位老人不能正常生活,前來上門騷擾的人還威脅說,不把田麗麗遞出來,不寫不煉功的保證,就不放過你家。

連公婆家的大姑姐都被株連迫害。二零一九年大姑姐的小孩入學,需要到社區開證明,(望花區光明街道鳳城社區)社區為難田麗麗的大姑姐,說你弟媳學煉法輪功,不給開證明。大姑姐說弟媳她煉法輪功跟我們也不發生關係吧?這是甚麼法律啊?我怎麼不明白呀?!

田麗麗八零後出生,溫柔善良,小時候看著母親學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母親有時也帶她去煉功點。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遭迫害後,母親一次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被勞教、被罰款、被敲詐勒索,在迫害和高壓下放棄了修煉。田麗麗知道大法好,一直按真善忍做人,為了使母親能走回修煉,田麗麗找到法輪功學員幫助媽媽,就這樣娘倆都走回了法輪功修煉。

荒謬的綁架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早八點二十分,田麗麗剛出家門,被蹲坑的撫順市國保、撫順將軍派出所警察、瀋陽市沈河區國保警察、沈河區掃黑除惡辦負責人一行二十多個警察綁架。其中瀋陽沈河區掃黑除惡辦好像有點官銜的男人(約40歲,好像嘴角上有個痦子)發話:「你是田麗麗嗎?」確認後,將田麗麗娘倆租住的四十平米的小屋給抄了。田麗麗母親呆坐著,多年的迫害又曾被勞教迫害,幾次抄家她已經承受不住了,家中該抄的東西都抄走了。當時撫順派出所一個年輕警察,看著田麗麗母親(被迫害得發呆),問田麗麗,她自己能行嗎?

租住的小屋被翻得一片狼藉,田麗麗學法用的大法書全部被抄走,包括電腦。田麗麗被直接送到瀋陽沈河區萬蓮派出所,田麗麗告訴迫害者,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犯法,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尼祿縱火案嫁禍基督徒一個道理,迫害好人會遭報的,冤假錯案終身負責制你知道嗎?國保頭目說,那我怎麼辦?田麗麗說,把我放了,槍口抬高一釐米。他說這個我說的不算,沒有辦法,上面讓幹啥就幹啥,也是混口飯吃。田麗麗當天被送到瀋陽市看守所。

沈河區國保警察的另一夥也有二十人,在同一時間綁架了田麗麗的丈夫魯國峰,他們讓承租魯國峰房的人給魯國峰打電話過來。魯國峰開車趕到,以為租房人有甚麼事,還沒有回過神來,一夥人將魯國峰把手背過去銬住,不許魯國峰動同時抄家,將家裏電腦、平板、手機、手錶、包括車都劫走。魯國峰家房子在出租時,自己留下一個屋放自己家的東西,沒有全部出租只是部份出租。一個月後魯國峰釋放出來,發現價值四十萬元的珠寶首飾都不翼而飛。車提回來已經報廢了。

當天,遼寧省所謂「掃黑除惡」統一行動,同一時間綁架了47名遼寧省各市修煉真善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其中包括田麗麗和丈夫魯國峰。

非法的審判

由於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田麗麗違法犯罪,沈河區檢察院曾兩次退偵,國保警察為了蓄意迫害田麗麗,編造出一些十分荒唐的證據。

一次檢察院人員來提審她,問她,你叫甚麼名字?她回答,你不知道我叫甚麼你提審幹甚麼呀?對方說好好,其實他們都知道田麗麗沒有犯法,公安國保編造的證據,在一個時間點去省城跑了九個郵筒,最後郵局提出書面證據,說沒有證據證明是當事人所為。當檢察院人員提審完,她要求看看寫的甚麼?對方說,你看看行,不能給你,怕你撕了。就這樣,提審人員走了。

律師在檢察院閱卷時,發現警察抓捕田麗麗的理由竟是:田麗麗「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十一點鐘去了瀋陽九個郵政網點郵寄信件」,這種理由是十分荒唐的。

「郵寄信件」是公民的合法行為,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怎麼能成為指控犯罪的證據哪?《憲法》第四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通信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扣押和私拆私人信件才是違法的。

而且案卷中還說,「公安偵查人員接著調取田麗麗指紋,與信件指紋對照,由於很多指紋已分辨不清,無法確認」。既然無法確認,怎麼還能以此作為指控犯罪的依據哪?

律師與檢察官聯繫,告訴公訴人,公安機關抓捕田麗麗的理由是荒唐的,是違法的,要求檢察院檢察官吳霞撤案。吳霞不僅不撤案,還是將田麗麗非法起訴到沈河區法院。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沈河區法院對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的田麗麗開庭。 在法庭上,律師要求公訴人出示證據,警察拿出錄製好的證據,結果沒有打開,拿到法官辦公室還是沒有打開。律師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指出公訴人對田麗麗的指控不能成立,應立即無罪釋放田麗麗。

作為法官的李紅,不知是不明白法律,還是受甚麼人指使,說:「沒有證據也得判。」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瀋陽市沈河區法院在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對田麗麗作出枉法判決,判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面對這種荒唐的判決,田麗麗已上訴,並已委託律師向二審法院提出公開開庭的申請。

作為二審法院,瀋陽市中級法院案卷不知是否閱卷,就維持原判了。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文中說:「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追責。

田麗麗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做比好人還好的人,她的所作所為沒有違反法律。給她判刑,參與其中的人,無論你執行誰的命令,誰的通知,那不是法律,你的作為不但面臨法律追究,還面臨上天的懲罰。周永康、薄熙來等人在迫害法輪功中遭到惡報,在秦城監獄呢!撫順市歷屆市委書記蘇宏章、王陽、劉強、高宏彬也遭惡報,判刑的判刑,逮捕的逮捕。俗話說,不是不報,時辰未到。

在這場善與惡的較量中,如何擺放自己的位置,這是每個人都應該認真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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