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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穆稜市農婦高玉琴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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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黑龍江省穆稜市河西鄉高玉琴,修煉法輪功後,一身病全好了。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多次遭受迫害,2014年5月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關小號、毆打等迫害,牙被打掉,耳被打的失聰(回家後煉功恢復)。

下面是高玉琴訴述她的經歷:

我是農村婦女,一九九九年正月初四開始修煉法輪功,到初六我的病全好了。因我在兒子月子裏受風了,在懷孕期間驚嚇了,吃了十年藥,小孩兒尿做藥引子,也沒好。因為我有胃病、膽囊炎、肋膜炎、頭疼、後背疼、腿疼、腰疼、肚子疼、風濕性心臟病、神經衰弱、血壓低,每年秋天剛一冷,腳就凍了,紅腫,無論穿多暖和的棉鞋都一樣。正月初六晚上,我盤腿翹的老高,一個動作5分鐘,坐20分鐘,當時腿疼,小肚子出涼氣,把腿拿下來,一摸,小肚子熱,棉褲冰涼,我下地,覺得渾身輕飄飄的,第二天早上起來,吃兩大碗大米飯(因為以前一點兒大米飯吃不了)。當時78斤體重,到二月初三,體重108斤。到5月份種地時候,我能上地裏幹活了。丈夫的腰疼、胸疼也都好了。我們每年省了2千多塊錢的醫藥費,供兩個孩子上了大學。

三次非法關押、二次勞教迫害

2002年我正在地裏幹活,村長舉報(他當時在大街上說他得500元錢),派出所三個警察把我打倒在地,硬拉到車上,把我的臉打青一塊兒,腿青一塊兒。當時我不知道打青了,警察說:「你看,我的手都出血了。」我一看他手,好幾個地方破皮了。路上,惡警又在一個村子抓了一個同修,一路上,我們喊著法輪大法好。

惡警把我們送去了看守所,給我照相,相機壞了。國保大隊提審我照相,我不配合,他打我,大皮鞋腳印,印在我大腿上。他的相機也壞了,他們說四個相機都壞了。還有一個警察,讓我摁黑手印,我不按,把牙給我打掉一顆。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我丈夫,兒子和妹妹來看我,我說妹妹,那光盤上的你不信,你看我腿上的青紫皮鞋印兒,妹妹哭了。派出所向我丈夫要了1000元錢,關了我76天。

2005年我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四五個警察去我家裏把我抓走,非法勞教一年(看守所4個月,勞教所8個月),在勞教所被迫看造假錄像到晚上12點,早上4點就把我叫醒。第二天早上,我剛一下床就昏死過去了,醒來後,後腦勺摔了雞蛋大的包,他們架著我去醫院檢查,醫生說心臟脫落,肺氣腫,回去後,他們還讓我幹活,裝牙籤。等到2006年到期放我的時候,勞教所又多關我10天。

2007年我和同修去離家17里路的村莊發真相,因為是晚上,被村裏人誤以為偷牛的被舉報了,第二天送到看守所,又被非法勞教了一年半。我絕食40天,瘦的皮包骨,走路虛弱,送勞教所不收。派出所警察又把我們送回了看守所,然後我又絕食17天,沒吃沒喝。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了90天,到家後,村裏人說我脫像了 ,我又學法煉功,身體恢復正常。放我那天,有警察說,大法好,大法弟子好,你們以後不要晚上去講真相了,白天去吧。

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監獄遭殘忍折磨

2014年5月13日,我被610和派出所便衣抓到派出所,四個警察把我舉起來,一人拽一條膊腿抻開,摁著頭,被扯分屍了,當時我的各個骨縫都疼,放下來之後我不會走了。兩個警察把我架到另一個房間,放鐵椅子上,頭暈,又把我送到醫院檢查,檢查完後四個警察抓著我讓我按手印,我不按,其中一個警察回手給我一個大嘴巴子,把我的大牙打掉一顆,他們用棉籤蘸我的血當手印,血不夠,又用針扎食指,擠出血來,當手印,把我送到看守所。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在看守所時,家人給我請了律師,律師幫我寫了控告狀,從地方到中央,律師告訴我,2013年8月13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了《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中政委〈2013〉27號〕,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

2015年4月,我被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我不配合她們簽字,監獄警察帶著進了大門,20多個犯人站立在那,上來四個犯人把我抬上了四樓,拖鞋也弄壞了,把我送到十一監區,包組警察肖麗娟,組長李偉波,我身體很虛弱,不讓我上床,只能坐小凳上靠著,就開始放污衊大法的錄象光盤給我看,從早上5點一直到第二天半夜2點才讓我睡覺。強制坐小板凳,把手放在膝蓋上,腰挺直。

第二天,來了四個犯人,叫我寫四書,我說我病都好了,做好人,往哪裏轉化我,讓我罵人啊,我不寫。他們就把我棉褲扒下來,只穿了一身單衣服,五六個犯人,其中一個人說,把她弄到窗台下面沒有監控器的地方打。我暈過去了,她們褲頭上寫上師父的名字,好幾個人抓著我強制給我穿,我要脫下來就打我,等到半夜2點讓我上床了,我脫下來放在床頭鋪上面,警察翻號看見了,拿到辦公室,她們說警察大隊長讓我繼續穿。後來我就把字刻下去了,把褲頭扔了。

我被強制坐板凳半個月,屁股坐出血了,腫了,又把我送小號關押了半個月,我虛弱的不行了,回來後又換了一個組。以王曉麗為首的十一監區每個犯人都是幫教,都幫著看著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之間不准說話,被另一個犯人舉報了就得扣分。犯人還給王曉麗送禮,有一年犯人給王曉麗送奶,被罩,20個組長還有別的犯人送的。王曉麗告訴犯人原竟芳,你要是把她轉化了我給你加20分。我因為煉功,王曉麗指使犯人用專用皮帶綁了我四天兩宿,沒吃沒喝,到第五天的時候,王曉麗讓犯人給我黑米乾飯泡涼水給我灌,我不配合,犯人打我的頭,當時鼻子就出血了,我一個耳朵就聽不見了。

後來我家人找檢察院控告,獄警才帶著我去醫院檢查,耳科醫生說,治不好了,條件再好也治不好了,除非佩戴耳機。2018年5月12日回家後,學法煉功,我的耳朵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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