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善留給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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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九九九年七月邪黨開始瘋狂迫害大法,我們大法弟子失去了穩定的學法煉功環境,被強迫放棄信仰。七月二十日,我被軟禁在單位裏,記著當時的教育處長嚴肅的問我:「刀架在脖子上也煉嗎?」我堅定的回答:「刀架在脖子上也煉!」因為我內心非常清楚法輪功沒有錯,修心向善做好人沒有錯,真、善、忍沒錯。

二零零一年一月,因為當時沒有擺正個人修煉和正法修煉的關係,內心有承認這場迫害的因素,導致被抓、被勞教。在勞教所被強制轉化期間,每天坐16至17個小時的小馬札,強迫看洗腦的電視,不許閉眼,坐姿稍有不當,看管的吸毒犯就會過來打人。我雖然眼睛看電視,但心裏卻一遍一遍的背《論語》和其他講法,堅實的學法基礎使我沒有迷失方向,在魔難中堅信著師父,堅守著信仰。

有一次,我們集體絕食反迫害,絕食的同修一個個被單獨叫出,我被帶到一間屋裏,看到大隊長和幾個男打手。大隊長問我為甚麼絕食,我說我們被關在這裏很冤枉,有冤無處訴,我們人在這裏希望你們往上反映情況,不是針對個人。談話中她幾次越說越激動,擺出要動手的架勢,我不被她帶動,心裏想著師父的法:「善是宇宙的特性在不同層次、不同空間的表現,又是大覺者們的基本本性。所以,一個修煉者一定要修善,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1]我善意的勸她不要激動,要注意身體,沒有觸動她負的一面,她幾次抬起的手又放下了。我被送回監室,看到其他同修都沒回來,後來聽說大部份同修都遭到嚴重迫害,挨打挨電後分到別處去了。

二零零八年七月,表面原因是因為營救同修,我被綁架到本地看守所。在剛進看守所的日子裏,我痛苦極了,想著神韻的歌詞:「法徒受魔難 毀的是眾生」[2],由於自己沒修好,被邪惡鑽了空子,所有參與抓捕我的人得造多大的業啊!我自責內疚,難過的落淚。這時,腦中出現師父的法:「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3]。我和監室的其他同修在夜間值班時不停的背法,我會的教給她,她會的教給我,對照法找自己的執著,使我從痛苦中解脫了出來。我想,在任何環境中大法弟子的身份不變,那麼作為大法弟子,救人的使命在身,放下自我,利用一切環境救度同監室的眾生。

監室的牢頭,大家都怕她,她對大法弟子,也是不理不睬的。刑事犯們不願意夜裏值班,我們就主動要求值夜班,並利用值班時間發正念,背法,輪到我們值日時儘量做好,不讓她挑出毛病來,我清楚的知道,和她們零距離接觸,最重要的是做好,處處為別人著想。

一次我在值夜班時,看到她睡不著不停的翻身,我輕輕走到她跟前,輕聲關切的問她,哪兒不舒服,需要甚麼嗎?看到她很痛苦的樣子,我摸了摸她的脈搏,感覺心臟不太好。又用字條的形式與她溝通:看到你難受的樣子很心疼,望你心中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試試看吧!她看了紙條,善意的看了看我,不久就睡著了。我知道她心中一定默念了。

第二天,我又給她寫字條:望你三退保命,把你入過的團、隊退了吧。她沒有表態。在這期間,管監室的警察找我,讓我寫個不去北京的保證(因北京要開奧運)。當時很想拒絕,但轉念一想,我要利用這機會講真相。我寫完後給監室的人念,她們說寫的很好,但是不合格、不會通過的。我想我寫的這些要是達到警察滿意,通過了,我就不是大法弟子了。果然,警察認為不合格,讓我重寫。我修改後沒有交給警察,又給監室的人看,大意是:看到看守所這麼多人擁擠在一起,很痛心,如果都按真、善、忍要求自己,都煉法輪功,哪有這麼多人犯罪啊,現在我們國家看守所,勞教所都在擴建,這對於一個國家來說絕對不是一件好事……我心裏想的是我是大法弟子,我的去留由師父安排。當我把心放下,把一切交給師父的時候,看守所通知我收拾東西,當我即將走出監室大門的時候,我回頭看著牢頭說:那個事,我給你辦了吧(指三退)!她點了點頭,愉快的笑了。

在師父的保護下,一個月我走出了看守所。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淺說善〉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生生為此生〉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別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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