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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本溪市平山區法院郭薇薇誣判多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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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本溪市平山區法院法官郭薇薇誣判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法輪功學員、本溪市婦聯宣傳部長李彤被誣判五年。

一、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郭薇薇
中文姓名拼音:Guo,WeiWei
性別:女
出生日期:1985年9月
出生地:遼寧省撫順市清原滿族自治縣
工作單位名稱:遼寧省本溪市平山區法院
職務:法官

二、迫害事實簡述

郭薇薇誣判多名本溪市法輪功學員:

1、誣判法輪功學員李彤5年。

2014年6月6日,本溪市婦聯宣傳部長李彤在上班路上遭到綁架,2015年1月29日,平山區法院對李彤秘密開庭。李彤在庭上沒見到自己的辯護律師便向法官郭薇薇詢問,郭薇薇說:「你沒有律師了。」因為律師被法院強行辭退,李彤據理力爭,郭薇薇不得不取消了當日庭審。

2月16日,李彤被通知開庭,可是庭上的律師席依然是空著的。李彤詢問法官郭薇薇:「我的律師唐天昊為甚麼沒有出庭?」法官郭薇薇說:「我讓你哥通知唐天昊1月23日來閱卷了,誰讓他不來了,所以你今天沒有律師。」李彤說:「通知辯護律師的應該是法院而不是對法律茫然不知的家屬,你這是違法行為,嚴重地侵害了當事人聘用律師的權利。」郭薇薇則說:「別說那麼多,既然沒有律師,咱們繼續開庭。取消律師與公訴人的辯論階段,直接進入當事人的最後陳述。」李彤拒絕做出在如此嚴重違法情況下的最後陳述,一直要求與律師核實情況。公訴人則對法官說:「不用我們在這兒呆著了吧?判吧。」李彤當庭被非法判5年。

2、誣判法輪功學員劉斌 4年

法輪功學員劉斌2014年7月17日開門上班時,警察破門而入,對他拳打腳踢,將他按倒在地,兩個警察一個按著他的上身,一個按著他的兩腿,警察怕他呼喊,還用毛巾勒住他的嘴,身上哪動就打哪,在沒有逮捕證和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抓人和抄家。從樓上到車裏他喊著「法輪大法好」,警察對他連打帶推,他的臉都被打腫了,胸腹部疼痛,在看守所趴了好幾天才緩過來。

郭薇薇於2015年2月5日對劉斌進行了非法庭審。開庭前,郭薇薇先是阻止家屬旁聽,聲稱只允許兩位家屬進入,因律師與其交涉和家屬的抗議,才勉強同意親屬全部進庭旁聽(劉斌的兒子未成年未進入),並強調庭審後不允許親屬與當事人交談。後來法官郭薇薇又刁難其中一位律師,稱他未在開庭前三日提交文書,律師據理力爭並且拒絕非法安檢進入法庭。郭薇薇誣判法輪功學員劉斌4年。

3、誣判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周淑華3年

本溪市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周淑華,2016年5月19日早上在買菜回來的路上去朋友家,還未走進朋友家大門就被便衣綁架,隨後被關押構陷,法官郭微微以其它理由沒有讓律師閱卷。2017年3月8日非法庭審,誣判周淑華3年。

4、誣判法輪功學員程世鳳1年

本溪市橋頭鎮法輪功學員程世鳳2017年6月3日在向世人講清真相時遭被橋頭公安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彩北大白樓拘留所。本溪市平山區法院法官郭薇薇在12月4日9點20在彩北大白樓看守所非法庭審,對程世鳳非法判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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