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淨心持正念 無求自得脫凡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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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修煉大法之初,覺的自己最幸運。隨著深入學法,漸漸認識到豈止是「幸運」那麼簡單,大法修煉是生命得救,免於淘汰;去其糟粕,回歸美好之路。所以堪之嚴肅、神聖、偉大。弟子叩謝師父救度洪恩!

一、學法

師父告訴我們:「緣已結 法在修 多看書 圓滿近」[1]。二十年前得法那會兒,學到《洪吟》中的這首詩時,領悟到應該多學法。因此每天必學《轉法輪》之外,還有時間就學師父其他講法和背《洪吟》等。剛得法時因邪惡迫害與獨自的修煉環境,與同修聯繫、交流都很少。所以,修煉中的問題,經常是只能在法中去悟。回頭看,能走到今天,堅持學法、背法是關鍵。有時候本來背的很熟的部份一下子記不住了,就一定要在這方面去悟,多數時候都是點化自己應該在哪方面修自己了。

十多年前,通背過一次《轉法輪》。現在再通背時要容易多了。雖然也是背了後面段落又忘了前面段落,與第一次背法感覺有些不一樣:有時候,天天學都沒讀懂的部份,再背時一下就明白了。近期再次背法過程中,強烈的人心執著在往出翻的時候,明顯的能夠意識到;能夠主動抑制它,清除它。

二、講真相

修煉幾個月後,邪惡開始迫害大法,許多同修開始講真相。而我在這方面,只可以與熟人講,不敢與陌生人講。因此多少年也沒有突破只發資料、沒有面對面講真相的狀態。

真正能隨機自如的講真相,還是在數年前同修帶動我在街上面對面發資料講真相之後。在同修無私的帶動下,先是學著同修講真相的方式,機械生硬的給人講。有時候有點兒效果,多數時候效果不好。實踐的次數多了,漸漸找到了一些感覺。

一次,我獨自與夫婦倆講真相,他們問我「甚麼事?」我說:「我師父讓我們把平安送給善良人。你們倆這麼善良,應該得到平安,三退保平安你們知道不?!就是退出黨、團、隊。為甚麼要退出它才平安呢,因為它幹了太多壞事,害了很多中國人,因此它跳不出善惡有報的天理,天要滅它時,入過黨、團、隊的人,心裏退出它:命是自己的,不獻給它,就免受牽連。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平安呢:天災人禍避免、身體健康、有美好未來等等。」我一口氣給他們講了這些話。他們聽了以後,高興的心都要蹦出來似的,先生說:「我是處長,入過黨,我老伴兒(指他妻子)也入過黨,幫我們退了吧!」同時他倆報了姓名雙手合十道謝。我在高興的同時,馬上意識到:一定是師父安排有緣人鼓勵我的。

從這之後,經過幾年的摸索、積累,逐漸的形成了自己面對面講真相的方式,從不敢面對面講,到可以開口講,再到隨機流暢自如的講,這過程,是走自己路的過程。雖然是個突破,但這過程還是太長了點兒。覺的浪費了很多救人的時間,所以近些年抓的緊一些,幾乎每天出去講。不看重做多做少,重在過程中的用心。只要出去做,就會有人有得救的機會。通常每次出去能「三退」三、五個;七、八個人。一次能講退二十來個的情況很少,一個也沒退了的時候也經常有。總的情況是資料發的多、講的多,退的少。

二零一八年夏的某天,我像往常一樣出去講真相。發了幾份資料、講退了三個人之後,被「網格員」報警弄到了派出所。上警車之前心情很糟糕:怎麼會出這種事呢?發真相資料十多年來,做的都比較平順,突然出現最不想面對的麻煩,各種人心觀念湧上心頭,有種大難臨頭的壓力。上了警車之後靜下心來想想自己是大法弟子,是來救人的,不是來受迫害的。這時候沒有退路,這個麻煩是繞不過去的,平時放不下的人心,這時都得放下。於是在警車上、在派出所裏,除了背法、發正念,就是講真相。一波接一波的警察來問我情況,我就趁機給他們講。守住「證實法」一念,在任何情況下就是講真相。無論講到哪方面都是以證實法為目地。表現較邪、大聲吼我的那個警察要我「簽字」,我不簽:「我做好人,不是罪犯,簽甚麼字?」他說:「我沒說你是罪犯,你這些東西(指真相資料)危害國家安全……」「這些真相資料對人百利而無一害。」我高聲回應道。他說:「說『法輪大法好』就好啦?」「那當然啊,你真心明白法輪大法好!你一定有美好未來。」我繼續回應道。越講正念越足,警察的態度軟下來了,沒簽名,隨戶籍派出所警察離開了該派出所。

到了戶籍派出所,當班負責的警察,以朋友的語氣與我交流了許多話題。無論他問甚麼,我的回應都是往「證實法」方面靠。過程中,更是成為了其他警察在平和氣氛中聽真相的機會。在戶籍派出所,沒有啥「問話」過場,就是警察在聽真相。最後與我交流的警察自言自語道:「你是共產(邪)黨員,現在改信法輪功了啊!」我思考片刻回應道:「我入黨幾十年,黨性沒有把我的私心去掉。我做水電工作的時候,家裏的燈泡從來沒買過,都是拿公家的用。我學法輪功以後,去掉了很多私心,再也不想貪佔便宜。」然後,他們把真相資料留下,私人物品一樣不少的還給我。我堂堂正正回到了家。

這次在兩個派出所歷經七小時的正邪之戰,我清楚的知道,是師父在看護並加持弟子的正念。以前講真相從來沒有上過這種場面,曾經想到同修經歷類似的事情都膽怯。這回著實的讓我體驗了下大法弟子「唱主角」的那種威嚴、神聖與快樂。

三、正法修煉 無求自得

「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當然也不是絕對的。要都是那麼絕對,也就不存在人做壞事的問題了,也就是說它也可能存在著一些不穩定因素。但是我們作為煉功人,按理是由老師的法身在管的,別人想拿你的東西可拿不動。所以我們講隨其自然」[2]。

修煉人要過的關,其表現形式好像都是名、利、情的東西。我每次在某個過關的當口時,保護「自我」的人心觀念,都是那麼強烈,真是翻江倒海。但經過仔細思量做出抉擇後,正念認定的事不會動搖。真正能放下人心的時候,關就過了,修煉上又進了一步。

追求利益是常人生活的動力,所以失去利益就痛苦。從這一角度看,不怕失去利益的人最幸福。但常人不可能做的到,能做到的只有修煉人。有人問我修大法得到啥好處了,我說得到的好處太多太珍貴了,無以言表。雖然自身的體會,境界的昇華,常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理解。但是,我在修大法的過程中,因為師父的看護,無求而自得的表相東西,常人都是摸的著、看的見的。下面略舉例證。

二零零零年夏,我到北京天安門證實法之後,工作單位因此單方面非法終止了我的工作關係。但這之前我已被同一系統的另一單位借用。原單位開除了我的同時,用人單位卻給我升職加薪。是因為我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工作認真負責,公私分明,與人為善,每年為單位節省開支數十萬元。因邪惡持續迫害大法弟子。零九年我失去了借用單位的工作之後,另一個體老闆聘用了我,薪水比以前更高。再之後,一個已經與我沒有關係的單位,給我提供了免租金的做生意攤點。較之前收入又要多一些。當初,妻子覺的我被單位開除了,失去了根本利益,這日子怎麼過呀?到哪去找工作,到處都在迫害法輪功。因此含淚傷悲的數落我「怎麼辦?」而我的想法很簡單:只要能修大法、做三件事,失去任何東西都不重要。因此安慰她:「我有師父管,該有的少不了」。

二零一四年底,原單位要我退出分給我的福利住房。我拿著強制退房的書面通知找到社區街道辦,臨時解決了該問題。原單位知道我另有住處後,卻告訴我不用退房了。不修煉的妻子覺的不可思議:「怎麼回事呢?當初那麼強硬要退房?」我說:「甚麼怎麼回事,它們不迫害法輪功就沒這回事,強制退房是非法的,是師父在看護著我們呢!」妻子常人的觀念很固執,在「退房」這件鮮明的事實面前,對於我的說法無言以對了。

二零一八年夏天,去社保局辦退休。她們看了檔案之後,幾個窗口的人都說:「辦不了,找你原單位」。幾經周折找了原單位無果。

二零一九年初,再次去辦退休,他們說:「你這個早就該辦了,怎麼現在才來辦呀?」我心想:難道你們對社保政策的理解與執行因人而異嗎?轉念一想:不對,一定與我修煉有關係。因為在臨退休時間前就在盤算著擁有退休金後的這個規劃那個打算,全是人心執著。這件事經過這半年多來的擱淺,這方面的心也磨淡了。所以他們很爽快的給我辦了「正常退休」。同時還給補發了半年多的工資。經辦人對他們系統審批的結果感到意外,因此為我高興的說:「你的運氣真好」。

當時只有我心裏明白:正法修煉有師看護:得失有無,自有安排,失去的只是人心執著。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安心〉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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