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明慧網一篇報導《西南某市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節目兩小時》說:「2002年10月19日晚8點左右,大陸西南某市有線電視插播了法輪功真相節目。部份片區的群眾收看了《見證》、《自焚真相》、《36名西人學員北京和平請願》和《法輪大法洪傳世界》等真相節目。據了解,此次真相節目突破江氏集團的封鎖,成功播放了兩個小時左右。」
這是貴州插播勇士,在貴陽七月九號成功「插播」法輪大法真相後的又一「插播」壯舉。貴州插播和全國各地紛紛興起的「插播」一樣:聲援了長春法輪功學員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的創舉;打破了中共惡黨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後三年中在中國大陸一言堂的謊言灌輸和暴力迫害;同時,兩次三地的「成功插播」使得貴陽市部份地區的近十萬民眾看到了法輪功真相。
在邪黨中央江氏集團親自督辦下「殺無赦」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貴陽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放下所有的殺人放火案件不辦,集中四、五百警力,花了三、四個月時間,用「跟蹤」找線索、用「地毯式」的搜索瘋狂的綁架了他們認為是參與插播的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和幾位老齡法輪功學員共二十餘人。在興關路派出所、在刑偵大樓,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遭幾天幾夜不等的酷刑逼供,在貴陽市看守所遭近一年酷刑「轉化」。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在貴陽市烏當區法院,對其中的十二位法輪功學員秘密庭審,最高非法刑期十六年,十年以上八人,八年的三人,三年的一人;另有四人在此前後被非法判刑:二人十一年,一人十年,一人五年;當時走脫的一人,於二零零七年末,被非法抓捕後,非法判刑十五年。
七位女法輪功學員被送貴州省羊艾監獄(省女子監獄),十位男法輪功學員被送貴州省都勻監獄,期間,胡大禮、馬天軍兩人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致殘。
一、被認為參與插播的被迫害者
以「插播」罪名非法判刑的十三人及非法判刑年限:
1、莫代瓊,女,三十九歲,十六年
2、王尚春,女,三十二歲,十四年
3、吳學蘭,女,三十三歲,十四年
4、余鴻兵,男,三十歲,十三年
5、王國鈺,男,二十五歲,十二年
6、潘起華,女,四十五歲,十年
7、胡大禮,男,二十八歲,十年
8、溫榮華,女,四十歲,十年
9、杜貴寧,男,四十六歲,八年
10、曹軍,男,二十六歲,八年
11、鄭剛,男,二十八歲,八年
12、袁興奎,男,二十六歲,三年
13、申愛強,男,二十四歲,十五年
以「其它」罪名非法判刑的四人及非法判刑年限:
14、馬天軍,男,三十六歲,十年
15、李毅,女,二十五歲(馬天軍之妻),十一年
16、李銀銳,女,十九歲,十年
17、黃磊,男,二十四歲,五年
二、當年的非法抓捕
1、跟蹤「找線索」(在之前三~四個月裏)
從二零零二年六月開始,有法輪功學員前往省勞教所、白雲公園「國際風箏節」安放「定時真相高音喇叭」後,就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通緝;在兩次插播之間的一百天裏,中共不法人員的跟蹤就越來越明顯:開始是,法輪功學員馬天軍發現自己走哪兒,後面總有人跟著,在馬天軍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中,就這樣,一個個的也被跟蹤上了;便衣警察的跟蹤是不避人的,直接就讓法輪功學員知道他在被跟蹤。
這是當年中共邪惡要召開「十六大」前,江澤民、羅幹和曾慶紅對貴州法輪功的直接下令,要「殺無赦」這是貴州省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廳接到公安部「緊急嚴打法輪功」命令後,由貴陽市公安局及其刑偵大隊直接下手幹的。
為了一網打盡,警察們耍用了蹲坑、盤查(看證、看票、查卡、翻包)、一路緊跟、間接監視、手機定位、網絡監控等一系列跟蹤手段;如「間接監視」:法輪功學員發現被跟蹤就退還租房、就另外租房,可在搬家時,離開的那一家房東要干涉不讓走,搬進的那一家房東還沒租住幾天,就提出要檢查法輪功學員的物品;
又如「一路跟蹤」:一次,一法輪功學員被跟蹤者緊跟不放,上交通車也跟著,該學員用眼睛盯著便衣,就在便衣避開眼時(也正好是車門正在完全關閉前的那一秒鐘裏),跳下車,竄過馬路,才把他甩掉的;
再如「盤查」:一法輪功學員回老家才兩天,就傳來被通緝,乘火車返回時,從進站到坐在車廂的位置上,就連續的被查身份證、被查票證,被翻背包檢查等好幾次,連旁邊的乘客後來都說:他們這樣盤查,我都為你捏了把汗,好險呀!
還有,一次法輪功學員被便衣老跟不放,這法輪功學員就乾脆放下背包,露出裏面市內法輪功學員送的香腸、臘肉等吃的,那便衣才肯離開;
兩法輪功學員去廣州有事在回來的途中,要是沒有師父法身保護,要沒有學員的正念,要沒有明白真相的世人幫助,很難從中脫險。
2、「地毯式」搜索
由於法輪功學員不斷的搬家,便衣警察不能確認具體居住地點,就用「地毯式」的搜索方式:確定在南明區、雲岩區和小河區等區域內:要當地派出所、居委會緊密配合,再一家一戶的敲門盤問,絕不漏掉一戶一個;對擁有租房屋的住戶的,進行了特別詳細的租房登記,還給這些擁有租房的住戶打招呼和施壓等,所以才有法輪功學員在搬家中房東的所為;表現上,雖然此房東最後已讓法輪功學員搬走了、雖然彼房東也沒有真的檢查法輪功學員的物品,但房東確定,這些是公安正在追捕的法輪功學員,在公安的壓力下,會把這樣的信息告訴公安,公安在法輪功學員搬家時再進行跟蹤,這是肯定的事情。
所以,在後來法輪功學員被抓捕的非法酷刑審訊中,刑偵警察說:「我們把所有的『殺人放火』的案件不辦,用了三~四個月,調集了全市警察四、五百人,採用了地毯式的搜索,就是一定要抓獲你們!你想想,你不說行嗎?!」
3、非法抓捕
(1)先破壞資料點。
從二零零二年的八月下旬,到十月三十一日的大抓捕前,貴陽市公安局及其刑偵大隊,非法破壞了幾乎所有的資料點:
八月二十六日馬天軍資料點被破壞:馬天軍、李毅(夫婦)、李銀銳三人被綁架到南明看守所,三台大型複印機、一台激光打印機、一套電腦設備等所有器材,真相資料及部份現金等被搶劫一空;
九月下旬,另一法輪功學員夫婦被便衣假冒法輪功學員之名誘捕,一不乾膠製作點被破壞,所有器材全部被搶走;同月又一法輪功學員失蹤;
十月下旬,幾個大型資料點全部被破壞,搜走了光碟刻錄器材、複印器材、電腦設備等全部器材、和大量真相資料及資金等。
(2)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前後大抓捕
這天,抓捕他們,認為是做參與「插播」的法輪功學員,是在貴陽市的小河區和雲岩區進行的。
在小河區的租房裏
那天上午有杜貴寧、曹軍、莫代瓊、潘起華、溫榮華,和幾位六十多歲阿姨法輪功學員在一塊學法。先是樓道裏是一對男女的敲門聲,過會兒,法輪功學員開門看時,院壩裏只有警車,不見人。半小時後,激烈的敲門聲響起,接著門被砸爛,一群警察衝進了房間。曹軍、杜貴寧、莫代瓊等立即被扭翻在地,曹軍見法輪功學員大姐莫代瓊也被扭倒在地,便大聲喊「不准打人!」話音剛落,被另一警察狠狠的幾個耳光,再用膝蓋死死頂他的後背。然後,在場的全部法輪功學員頭上被套上黑塑料袋,拖下樓,再拖上警車;
憑感覺,法輪功學員們被拖進一個不知名的二樓,警察命令「蹲下!」一法輪功學員不從,被踢腿,強行要她蹲下,該法輪功學員被塑料袋套的快被窒息,就說「打開!不然我就撞死!」警察這才給稍微放開了一點。
然後,法輪功學員們又被拖下樓、上車,到貴陽市刑偵大隊的八樓(後來才知道的)的審訊室。
在雲岩區的租房裏
之前,一些處在流離失所中的男青年法輪功學員,分別租住在雲岩區的三橋地段。八月下旬,馬天軍被非法抓捕後,有的就搬了家,有的還住在原來的租房裏;他們分住在不同的地方,法輪功學員間的走動,使得便衣很容易找到線索。
十月三十一日或前後,警察蹲坑守候在法輪功學員居住地的入口處,或是躲在先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的房子裏(而別的法輪功學員並不知道),結果除申愛強當時走掉外,一個個的在前後幾天內,全部被綁架,幾處租房被抄走了部份的設備、器材和已經組裝成型的二十套「插播」設備;法輪功學員王國鈺、余鴻兵、黃磊、鄭剛、胡大禮、袁興奎全部被綁架後,被送到貴陽市刑偵大隊八樓的審訊室。
三、在刑偵大樓和看守所裏酷刑迫害
時間: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被抓捕──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初下監獄前
刑偵八樓,和貴陽市看守所兩地,是十七位法輪功學員從非法抓捕,到非法判刑送監獄前,被用酷刑迫害的主要之地。在刑偵大樓,主要是酷刑逼供,在貴陽市看守所主要是酷刑「轉化」;
在酷刑逼供後,惡人把認為凡是與「插播」有關的法輪功學員,全部集中在貴陽市看守所(即貴陽市爛泥溝緊挨著的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這些法輪功學員在近一年裏,被非法提審時直接用刑,平時,看守所的獄警、監室裏特意安插的犯人,無不在用酷刑折磨這批學員,目的就是「不准他們修煉法輪功,放棄信仰!」
而一直對這批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的,始終是貴陽市公安局及其刑偵大隊。
(1)法輪功學員馬天軍:
先在興關路派出所受刑,被幾個不穿警服、不帶警號的警察雙手雙腳銬在鐵椅子上,胸前的鐵橫條死死的壓住馬天軍胸肋骨不能動彈;一警察用鐵餅逐節在馬天軍的四肢上敲,開始慢慢的、輕輕的敲,隨著加快加重(這刑法外面不見傷,內傷卻很重),此後雙腳不能行走,雙手也動彈不得。
接著馬天軍被送刑偵大樓遭「坐土飛機」四天四夜,就是雙手反吊,兩腳同時被鐐銬固定。
(2)法輪功學員李毅(馬天軍之妻):
被興關路派出所綁架,關押在南明看守所期間,在興關路派出所,遭六天六夜被輪番拷問,一百四十多個小時不讓睡覺,身心受到極大摧殘。
之後,轉貴陽市第一看守所,又遭「死人床」酷刑,不能正常大小便。
(3)法輪功學員李銀銳:
在興關路派出所被警察用電棍電擊腿和背部;用鞋底抽臉左右幾十下,當時她兩眼冒金星、頭痛難忍、耳朵轟鳴;再撬開口用辣椒水往嘴裏灌,用礦泉水瓶子裝上白色液體繼續灌,反覆折磨到深夜;雙手銬住,用寬口塑料膠帶,從嘴到頸來回的繞頭幾圈後,嘴被封的嚴嚴實實的,再用黑色塑料袋從頭頂往下套,到脖子打結之後,在黑色的深夜裏一邊拳打腳踢,一邊叫囂:你要「真善忍」,那就叫你嘗嘗「真殘忍!」
在貴陽市看守所提審時,被受六天六夜連續審訊,一百六十八個小時,不讓她睡覺的刑罰折磨。
(4)法輪功學員莫代瓊:
在刑偵八樓:被坐在冰冷的鐵椅上,雙腳銬在鐵椅的腳上,雙手反吊,往上提,鑽心的痛;不知名的刑偵隊長一上來,當著莫代瓊的面,就非常放肆的撕毀師父的法像,就十分惡毒的說,不交代就怎麼往死裏整?!莫代瓊說:你們這是刑訊逼供!他站起離開座位,指著被厚厚的窗簾子關閉嚴嚴實實的審訊室說:「你喊呀!我告訴你,這裏是刑偵大樓,喊死你,都不會有人知道!馬天軍三天三夜,你比他還硬?!」
一個叫陳剛(音)的警察開始審訊時,莫代瓊提出要上廁所,一女警察上前打開鐐銬,莫代瓊就在轉身回頭的一瞬間,將自己一頭砸在牆壁上,暈倒在地,陳剛兩手抓起,扔回鐵椅子,再套上腳鐐手銬,昏迷中的法輪功學員莫代瓊在鐵椅上過了三天兩夜,才逐漸清醒過來;
莫代瓊一開始面對看守所的提審就肯定自己「沒有罪,要求無條件釋放回家!」警察說那是一個月以後的事;到時沒有回應,莫代瓊開始絕食抗議;期間:邪惡一面威脅犯人再逼莫代瓊吃飯,一面輪番的找莫代瓊談話,一個警察說:「你說你沒犯罪,你插播是破壞電視。」莫代瓊回說:「是誣陷!我們是利用電視告訴人們真相,包括你們警察,真相你都不知道,分不清是非,做人都不配,還當警察迫害好人。」
絕食三十三天時,莫代瓊被送到公安醫院,強行的、又有一天無一天的輸液,莫代瓊不輸,就將手銬在床上輸,手一縮,就從手銬裏脫了出來。
絕食五十二天時,一個住院的犯人提醒說:你死是白死,他們不會管你死活的。莫代瓊想也對,關這裏拖死燒了,就完了沒人知道,不行,還是要活下去。
之後,在看守所,莫代瓊利用警察給的法律書寫了陳述:中心是「我們是在做好人,沒有犯罪!」交上去後,有的警察就跑過來看,莫代瓊是個甚麼樣的人(他們認為莫代瓊的陳述寫的好)?!莫代瓊跟那些關一起的犯人講真相,他們都明白了「大法好,法輪功學員是被迫害的!」。
(5)法輪功學員王尚春:
莫代瓊在第一看守所二十九號室裏,聽見隔壁法輪功學員王尚春被打時,陣陣的刑具聲和王尚春的抗議聲(和慘叫聲),莫代瓊在窗口喊口號「不准迫害大法學員!」兩三天後,又聽到王尚春被「睡死人床」心裏很難受;非法提審時,莫代瓊說「你們在迫害!」警察說,「迫害的是她,又不是你睡死人床!」莫代瓊說「我們是一體的,迫害她就是迫害我!」奇怪的是,回到監室,調進來一個犯人,莫代瓊問王尚春被「睡死人床」一事,她說「沒有誰睡死人床好好的。」後來才知道,這是騙局(因莫代瓊能寫東西,他們怕曝光受影響)。
實際上,王尚春在看守所被惡警用「死人床」酷刑折磨迫害,四肢被反仰銬在硬木床上長達五十二天,衣食無法自理。
(6)法輪功學員黃磊:
黃磊被抓捕時正在一家網吧學電腦,綁架到刑偵八樓審訊室,用大吊銬、用軍用皮帶抽(全身青紫疼痛不已);不准睡覺六天六夜,第七天從八樓衝下,虎口脫險後,被下令全國「通緝」追捕;
期間,修大法的母親早已在獄中被非法關押,遭受著酷刑迫害。黃磊,一個生長在與母親相依為命單親家庭的孩子,一個還等著母親從州電視台做新聞編輯工作拿回工資吃飯的孩子,一個九十九級才剛考進大學,在課堂上當著全班同學的面,被公安警察帶走從此被開除學籍的學生,親友們不敢收留,黃磊也不願他們被牽連,只得四處流浪,苦不堪言;二零零三年三月,黃磊去找朋友時,又再次被綁架,送貴陽市看守所也受盡酷刑迫害。
(7)法輪功學員鄭剛:在北京一所大學即將畢業,參加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鄭剛被釋放出來不久,參加了十月十九號插播。在刑偵大樓被審訊時,逼鄭剛說出插播項目中的出資者、技術人員。鄭剛說:我不知道,從勞教所被釋放出來才兩、三個月,來做插播更短,真的甚麼都不知道。就這樣,還被帶小銬致使雙手在以後,在轉入看守所的半年多裏,基本沒有了知覺。
(8)法輪功學員胡大禮:
二零零二年五月,在勞教所被提前釋放,怕連累單位,先辦辭職,回家幹農活;九月,到貴陽打工,十月參加十月十九日的插播。之前,胡大禮在家時,或外出打工,也少不了三天兩頭警察上門騷擾和蹲坑。「十六大」前夕,所在派出所警察特意找到胡大禮原單位,單位派醫院職工去貴陽蹲坑後,胡大禮被綁架到貴陽市刑偵大樓;在刑偵八樓審訊室裏,刑偵警察為了套取口供,使盡了招數,胡大禮說明自己那段經歷,表明自己的確不知道,就這樣,也被飽受折磨。
胡大禮在貴陽市第一看守所裏,就是走動一下,也會遭到獄警或犯人的辱罵和毆打,接到非法起訴書時,胡大禮拒絕簽字,也受折磨,被致殘,用雙拐才能走上幾步。期間,胡大禮父母提出:想看望兒子,想保外就醫,都被拒絕。
(9)法輪功學員杜貴寧、余鴻兵、曹軍、王國鈺、袁興奎、潘起華、溫榮華、吳學蘭等,和另外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
這些大法修煉中的學員,在被非法關押在貴陽刑偵大隊、貴陽一、二看守所期間,無一不在惡警經常性的迫害中。他們遭受了同樣的酷刑折磨,包括雙手反背銬坐「土綱椅」、上死人床、拳打腳踢、皮帶抽、吊銬、灌辣椒水等等對肉身的迫害,還通過強逼侮辱師父法像等,對他們實施精神折磨,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使大法弟子馬天軍、李銀銳、杜貴寧等人被迫害致殘。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也是在經歷三個月的被迫害之後,才被釋放回家的。
四、被法院非法判刑
下面按被非法判刑的時間為序。
1、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或十六日)南明區法院,非法判馬天軍十一年,(妻子)李毅十一年,李銀銳十年;之後,馬天軍送貴州省都勻監獄,李毅和李銀銳送羊艾監獄。
2、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在貴陽市烏當區法院(一個很偏僻的角落裏),對十二位被認為參與「電視插播真相」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秘密庭審;法庭內外到處是便衣警察,個個神情緊張;庭審現場沒有辯護律師、沒有被告家屬;烏當區檢察院公訴人的「狀子」裏,出示的全部「定罪證據」是一張「公安機關扣押的物品清單」。
之後被告席上有法輪功學員說,公訴人強加的「定罪證據」你說哪家沒有,荒唐可笑!法輪功學員堅決抵制非法庭審強加的「證據」,主審法官敲桌子,不准插言,直到結束庭審,也沒給被告席上的法輪功學員任何一人「申訴」機會。
最後,審判長許勝英迫不及待的宣布:十二位被告觸犯《刑法》「破壞法律實施、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刑,法庭擇日宣布判刑結果後,在驚慌中草草收場。
送回看守所的第二天,就以「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宣布判決結果:莫代瓊十六年、王尚春十四年、吳學蘭十四年、余鴻兵十三年、王國鈺十二年、潘啟華十年、胡大禮十年、溫榮華十年、杜貴寧八年、曹軍八年、鄭剛八年、袁興奎三年(緩刑三年);
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對一審判決不服,上訴貴陽市中級法院,傳出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前後二審開庭,結果不了了之。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初,五名女法輪功學員被送貴州省羊艾監獄,十名男法輪功學員送貴州省都勻監獄。
3、二零零三年三月,黃磊在全國通緝中被抓捕,二零零三年十月,被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十二月初送貴州省都勻監獄。
4、法輪功學員申愛強被非法判刑十五年:
◇ 申愛強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號大抓捕時走脫;
◇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申愛強與弟弟在河北涿州市送父親看病時,被當地公安綁架送回貴陽,關押在貴陽市第二看守所;
◇ 二零零八年三月,申愛強在遵義法院被非法開庭,企圖以「插播」定罪,公訴方找八人到庭上「對質」結果,有七人表示對申愛強不認識,開庭沒有結果;
◇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有明慧網消息:申愛強在「高牆裏受刑!」應該是還在貴陽市第二看守所;
◇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有明慧網消息:申愛強「被判刑十五年」在都勻監獄被非法服刑。
五、羊艾、都勻監獄中的迫害
貴州省惡人所認定插播的法輪功學員,在走過了被非法抓捕、酷刑拷問、看守所關押,到最後判刑後,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初,全部被送往貴州省的兩大監獄,包括後來被非法判刑的申愛強。這十七名法輪功學員,從此被陷入長時間更加殘酷的被迫害中。期間,有的被迫害致死、有的被迫害致殘,其他人也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對肉體和精神的摧殘。
(一)在都勻監獄男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
◎ 法輪功學員胡大禮,男,三十七歲,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在都勻監獄被迫害致死。死亡後,毀屍滅跡,強行火化。胡大禮的三個弟、妹含著無限悲痛和無奈的淚水背回了哥哥的骨灰盒。
送「都勻監獄」前,在刑偵大樓和看守所期間,胡大禮的雙腿已經被迫害致殘。根本不能站立,更不能行走,按理是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住在貴州山區老實善良又極度貧困的胡大禮父母想去看守所看一眼兒子,想跟兒子做「保外就醫」,為此,從山寨來到縣城,進出很多部門。從縣城再來到省城四處打聽,辦理相關手續的一個個部門,一趟趟的往返車費都讓他們難以承受,結果都是被拒絕,都是一口回話:胡大禮不寫「三書」,不放棄修煉,不行!為此,父親捶胸頓足,母親含淚而死,離別時,也沒見到兒子一面。大學剛畢業的妹妹受牽連,失去工作。女朋友也傷心的被迫離開。
在都勻監獄有一整套的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的酷刑:死人床、關禁閉、坐獨凳、毒打、罰跪、電擊、開水燙、煙頭燒、用強燈照烤雙眼、強行灌食、非法加期、二十四小時監控、超負荷奴役勞動、長達幾十天不讓睡覺、不許大小便、強逼看、聽誹謗大法的錄音、錄像、使用車輪戰術、給食物中摻入毒藥、冷凍、極度低下的人身侮辱等等。在長達八年的都勻監獄中,很多都在胡大禮身上被施行過,都沒能動搖胡大禮堅修法輪大法的決心。最後,都勻邪惡採用了最陰毒的一手:
胡大禮沒有結核病史,但最後按獄醫的說法,胡大禮是被「結核病」奪走生命的。原來,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還有一種叫「細菌療法」的迫害方式,就是在學員的飯菜中,放入細菌病毒這是從直接實放病毒的犯人嘴裏說出來的。在監獄裏,法輪功學員被關禁閉時,他們打飯都是由專管犯人來做,犯人又受獄警指揮。一段時期,有學員被關禁閉後,不久都傳出有六人都患上了「結核病」,其中就有胡大禮。這些犯人,它們把患有結核病犯人口中的痰伴在學員的飯菜裏,說是考驗學員真的會不會生病?胡大禮的結核病就是惡黨耍流氓幹出來的。
被獄醫宣布結核病後,目睹胡大禮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後來在一文中寫道:「被關押在幾十年澡堂改成的嚴管隊,沒有窗戶,沒有通風裝置,平時門都不准打開,空氣濕度極大。一月中旬,外面下雪、結冰,地下室內更是陰冷達到了極點,再加上惡犯楊貴榮、楊光喜控制熱水、開水的使用,他基本上用不上熱水。按照醫學常識,患肺結核的不能受冷,否則生命不保,善良的胡大禮就這樣被都勻監獄迫害致死。」
其實,胡大禮在都勻監獄被迫害致死,現象上完全是邪惡一方在炒作,誰也沒在現場,從所謂的「得結核」到「離世」都是個謎,特別是對離世後的「毀屍滅跡,強行火化」,都勻監獄是不敢說出真相的。
◎ 法輪功學員馬天軍,男,四十八歲,二零一零年底,生命垂危時,被「保外就醫」,一年多後,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三日含冤離世。毫無疑問,馬天軍是被都勻監獄迫害致死的。
送「都勻監獄」之前,馬天軍就飽受被興關路派出所、刑偵大隊警察酷刑迫害,因為貴州邪惡認為他是要抓捕「插播」學員中的第一人、是首要的突破口;所以對馬天軍的酷刑拷問更為殘忍,到送監獄前的馬天軍已經四肢行動都不能自如,身體非常虛弱。妻子李毅也同時被關押在看守所被迫害。
在都勻監獄:馬天軍被獄警羅顯,關進死角的「禁閉室」雙手反銬在窗子上整整二十五天;寒冬季節,獄警羅顯還指使監室犯人不給被子蓋;二零零四年四月的一天副監區長鐘山,用電棍電擊馬天軍的臉和脖子,以致陣陣地能聞到焦糊味,是因為馬天軍不能容忍監獄邪惡誹謗大法,撕毀了誹謗大法的漫畫;接著再被銬在床上「十字形」;再關進禁閉室,逼著馬天軍看誹謗大法的造假宣傳錄像近四十天;二零零五年六月,逼迫馬天軍放棄修大法的強行「轉化」,馬天軍被一群獄警灌辣椒水、電棍打、皮帶抽等;
從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到二零一零年底整整的七個年頭,法輪功學員馬天軍在都勻監獄被迫害的,完全嚴重的癱瘓了。在他不能動、不能說話,奄奄一息時,監獄怕承擔死亡責任,允許「保外就醫」,被家人接回。期間的一年多裏獄警,地方派出所也沒少上門干擾。
法輪功學員馬天軍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從二零零二年五月被抓捕,到二零一三年五月,是他被非法服刑期滿的年份,他回家後身心狀況如何,人們不得而知,從他離世的日期看,是刑滿後一個多月以後離世的。
◎ 法輪功學員王國鈺,男,三十二歲,在都勻監獄迫害致生命垂危時,經家人「取保」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回家後,躺在床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獄醫院診斷出的心、胸、腰椎結核發作;因是「取保」還逼家人嚴加看管,王國鈺回家後,精神上,身體上的迫害一直沒有得到解脫。王國鈺被迫害致心、胸、腰椎結核的詳情:
第一次,王國鈺為法輪功學員徐仕文反映「視力被嚴重下降,在一米內都看不見人」意見時,被鐘山先是關十五天禁閉,又轉嚴管三十天,再繼續嚴管第二次、第三次;在第三次嚴管時,王國鈺開始絕食,八天後,送醫院搶救才作罷,前後被嚴管七十二天。
第二次,二零零四年一月,鐘山再設陷阱:先準備好腳鐐手銬,然後在走廊上貼出誹謗大法的宣傳畫,王國鈺出於維護大法,也是維護自己,一個法輪功學員的尊嚴,上前剛撕下兩張,幾個犯人就一擁而上一陣暴打,用手拐猛擊腰部,用腳尖猛踢腰窩;接著鐘山等獄警,用高壓電棍電擊王國鈺的臉、手、和脖子,再銬在床上;之後吩咐幾個犯人強迫王國鈺,看誹謗大法的光盤,音量開到最大,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十二點,規定幾個犯人,每半小時叫醒王國鈺一次,為此王再次絕食絕水五天;
第三次是在前兩次絕食後,王華川指示鐘山對王國鈺要採用「特殊的幫教方法」:
◇ 不讓睡覺,白天將手「紮雞翅」雙手向後反吊,站不能站、坐不能坐,選一副最小的手銬,將手往死裏卡,烏腫後半小時,或一小時鬆開一次,由吸毒犯馬恩金桐實施,共三十七天;
◇ 二零零四年五月末「燒成監區」管理王國鈺的包夾由五人增加到七人,中午不讓睡覺,晚上到一點後睡,次日五點叫坐「小木凳」不讓走動,除一人外,其它六人輪流侮辱、辱罵、毆打;
◇ 二零零五年六月,教育科幹事下令「整死他!」王國鈺被犯人多人毆打為此,王國鈺多次起訴黔南州中級法院三監區的迫害,被一次次打回監獄,一次四監區副監獄長鐘山恐嚇:「共產黨的天下,王國鈺你是告不了的!」王國鈺再次絕食抗議,被送進醫院搶救。
在這次絕食抗議送醫院搶救時,被診斷出:心臟心脆結核、左右胸腔結核、腰椎結核等疾病。
之前,在逼寫「四書」時,楊忠新就指使犯人對王國鈺毒打、辱罵,把大法師父名字寫在紙上,強拖王國鈺的腳去踩;要上廁所被毒打一頓後,把屎尿都倒進王國鈺的褲子裏;一次犯人陳遠龍說:「我看你能硬多久,我們只要在你的飯菜裏放一點病毒,你就會像×××、×××、×××一樣躺在醫院裏。我們的病毒從何而來,告訴你也無防,是警察給我們的,我們就是警察的「剋格勃」,專打法輪功!」這就是王國鈺後來醫院查出心臟心脆結核、左右胸腔結核、腰椎結核的由來;這就是陳遠龍在事先說過,「我看你能硬多久,我們只要在你的飯菜裏放一點病毒,你就會像×××、×××、×××一樣躺在醫院裏」的兌現了。王國鈺還真的被躺下,不能動彈了。
王國鈺生命垂危時,經家人「取保」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回家後,一身的傷痛不能自理,被家人限制,當地派出所還是經常上門干擾,還規定去派出所報到等,仍無半點人身自由可言。
◎ 法輪功學員黃磊
法輪功學員黃磊在都勻監獄被迫害。鐘山下令坐小板凳,被黃磊拒絕後,就不讓黃磊睡覺,一天只讓睡兩小時,這樣的日子就達二十天;之後黃磊開始絕食絕水反抗,在第三天,鐘山來說:「我們有一整套的流水線,我們根本不怕你絕食的,你要絕食,我們就要灌食,灌食費用監獄不會出一分的,全由你家裏負擔;灌食的管子從鼻孔往裏插到胃裏又拔出來,多搞幾次,讓你嘗嘗灌食的滋味。」說完,五六個犯人就把黃磊按在床上強行灌食。王世軍一次打開電棍後,不動,要黃磊伸手過去,黃磊不配合,就接連用語言加以威脅。另一獄警經常半夜找黃磊談話說:反正我是睡好覺才來找你談話的,而你沒睡,我無所謂,我們慢慢談,黃磊多次昏倒;在基建監區強制超時奴役,每天十多小時,高達十八小時。
◎ 法輪功學員曹軍:
在都勻監獄四監區遭關小號、剝奪睡眠、「噪音療法」等迫害,惡人將他手腳用手銬銬在床上,呈「大」字形,兩耳邊各放一個音箱,將音量調到最大值,也有用手提電話筒喊話或讓包夾犯人在耳邊大叫。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家人第一次到監獄看到他時,他的身上長滿了膿皰瘡,走路都困難,手上的膿瘡流著血。遭此迫害的還有餘鴻兵。
◎ 法輪功學員余鴻兵、杜貴寧、鄭剛:
經過多次迫害後,邪惡之徒總結了經驗。監獄找了三間遠離人群的監室,裏面放有電視機、凳子、鐵床和手銬,把法輪功學員余鴻兵、杜貴寧、鄭剛等,一個一個的押到這裏迫害。一走進這間地獄,雙眼就不能再合攏了。二十四個小時讓法輪功學員看邪黨自編自演的自殺錄像和焦點訪談。一天、兩天、三天,這樣延長下去。在這裏迫害時間長的有一個月、兩個月的,短的都有十多天。
黃磊接連七天七夜沒閤眼,後來承受不住了就絕食。邪惡之徒用膠管、從鼻子裏灌。曹軍、馬天軍也在這裏被迫害過。
(二)在羊艾監獄女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
貴州邪惡認定的參與插播法輪功學員中,有:莫代瓊、溫榮華、潘起華、吳學蘭、王尚春、李毅、李銀銳等七人是女法輪功學員。
◎ 潘起華、溫榮華:在羊艾監獄,每位法輪功學員都由六至十個包夾人(犯人),整日二十四小時看管,監獄對這樣有「特殊任務」的犯人,有一整套的「管理辦法」圍繞犯人的「刑期」加減「份額」來制定條款,絕大多數犯人在「減刑」利益驅使下折磨學員。除外,還有暗的和全面性包夾,就是規定包夾監控學員時,除一分鐘都不能離開視線外,還要負責任何人都不准接近該學員,或打招呼,否則也同樣被鎮壓。
在五監區的法輪功學員溫榮華、潘起華兩人因分別與人講「法輪大法好」和與別人打了一聲招呼,當場就被蒙嘴巴勒脖頸,拳打腳踢;潘起華還被惡人用紗帶捆吊,腳手都被吊腫;服刑犯人陳世梅,為爭取減刑,積極參與迫害,把潘啟華打的傷痕累累,二零零七年十月,陳世梅遭惡報患子宮癌,死於公安醫院。
◎ 莫代瓊:剛進監獄就被邪惡的女獄警,逼脫光衣服說是「搜身」,實則是從人格上侮辱你,莫代瓊不從,往牆上撞頭被拽回來,不放過照樣被硬拽下衣褲搜身;在十幾年監獄裏,獄警們不斷變換花樣對莫代瓊進行身體和精神的折磨,包括監獄裏強制的勞動,一天要幹活十五、六個小時,天不亮從監室去車間,天黑了、深夜了從車間回監室,幾乎見不到白天,見不到太陽的機會。折磨到虛弱至極,到出監獄時,心、肝、肺、腎、胃、腸、沒一個器官是健康的。來自心靈的傷痛更是無法得到平復,莫代瓊於二零一九年初在大法網站上的「嚴重聲明」說道:「在邪惡非人的折磨和強制洗腦高壓下,我承受不住,」順了邪惡寫了「四書」可看出,邪惡想盡一切辦法施行的種種一般人想不到的招術就是要從肉體上折磨法輪功學員,達到從精神上摧毀對大法修煉的正信。
◎ 吳學蘭:在八監區三中隊的第一天,惡警白菊等指揮犯人把她拖到田裏按在泥裏,強迫勞動。在五中隊,曾被惡警甘明慧、周孔仙、吳祥芬及其他犯人用電棍打,並且不准她購買生活用品,不准下樓,後走路都很吃力。
◎ 李毅:剛從看守所送下監獄到「七大隊」,惡警指使犯人用屎尿從她頭頂上潑下,濕透全身,李毅的眼睛已經被迫害得看不見了。李毅和馬天軍是夫婦,馬天軍是六盤水市水鋼觀礦學校教師,二零零三年五月和妻子李毅一起,均被貴陽市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十一年,馬天軍被非法關押在都勻監獄,被迫害致癱瘓,最後被迫害離世。
◎ 王尚春:一進監獄就被脫光衣服,強迫搜身;被關在羊艾迫害,曾被銬在刑床上三十三天,後背被打的傷已腐爛生出蛆蟲,被銬手銬腳鐐躺在刑床上,惡人強行灌食,大小便全拉身上。
◎ 李銀銳:被綁架到南明看守所後,在非法提審的那些日子裏所遭受的酷刑,造成她雙手和雙腳在一個多月以後還是麻木的、沒有知覺的;在羊艾監獄裏,再遭六年封閉式的摧殘迫害;在經歷了七年多的非法關押和封閉式的摧殘後,才得以回家;回家了,在以後的歲月裏,身體上留下了後遺症,出獄後仍遭監控,不能自由生活、工作。
(三)在都勻、羊艾監獄,強迫看×教變異的書
因插播被迫害到監獄的法輪功學員,不管在都勻監獄還是羊艾監獄,都被逼迫看「末法時期×教的書」黃磊在都勻監獄被酷刑睡死人床,被逼看誣陷大法的書、錄像之後,就再被逼看「宗教」的書。
具體做法:獄警找已經被「轉化」了的人,看「×教書」從書中提出、列出一個個的問題,然後逼一個個的學員「看×教書」就是先「找出題目引入」強迫回答×教書中的問題。這在監獄,是邪惡在不知不覺中將人「轉化」了,而受害者還不知道。
在監獄那樣殘酷迫害的環境裏,有的法輪功學員在被逼迫下看了「×教書」沒受影響,真的看出「×教變異了」,字裏行間亂七八糟也說不清到底在講甚麼;但有的學員就是這樣入了邪惡的圈套中,離開了值得正信的大法。
這都是監獄毫無人性的肉體和精神的酷刑迫害造成的,據悉,在這批插播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有幾個學員就這樣被迫害,離開了當初給他們帶來無限美好、他們自己也覺得非常美好的大法。
參與「插播」的是勇士,給那一地區的百姓送去大法真相,給那一地區的百姓帶來希望。我們期待著這些昔日的法輪功學員,和更多的民眾,能看清中共邪惡迫害的本質,就是不讓你走返本歸真這條真正能通過修煉回家的路!就是要毀滅你的生命。大法還在人間洪傳,每一個生命還有機會在大法中修煉,重返回歸真、善、忍的路。
六、當年的迫害者
▼幕後真兇:
一是「殺無赦!」的密令下達者: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以及羅幹,曾慶紅;
二是直接「督辦」單位:中央下屬各相關部委,如中共中央的:政法委、安全部、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司法部、監察部、全國政協、全國人大、和國務院辦公廳等等幾十個部門參與;
三是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是出現「插播」時的貴州省、貴陽市六一零人員。
▼直接迫害者:
1、貴州省公安廳、政法委、「六一零」、司法廳、刑偵總隊:
(1)江延虎(原政法委書記、維穩辦主任;現任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公安廳廳長);(據悉:因抓捕「立功」獲全國先進獎,獲專項獎勵五十萬元。);
(2)吳躍(省司法廳廳長)
(3)孫立成(省公安廳長、省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副主長);
(4)聶越男(省「六一零」負責人);
(5)閔建(省公安廳刑偵總隊隊長)。
2、貴陽市公安局及其刑偵大隊:
(1)陳剛(音)(疑是陳小剛,貴陽市公安局局長,或刑偵大隊隊長);
(2)龐鴻(市公安局政法委書記)
(3)賈處長(一處一科處長);
(4)彭光忠(國保支隊主任,五十歲左右);(五)申玉林(國保大隊成員三十多歲);
3、烏當區法院:(僅獲非法庭審現場四人信息)
許勝英(審判長)、康銀翔,孫軍寧(審判員),江曉慧(書記員);
4、羊艾女子監獄:
(1)王紅(監獄長)、宋建華(副監獄長)王玉蘭(副監獄長,因迫害法輪功學員很賣力被提升的。)
(2)甘明慧、周孔仙、吳祥芬、(五中隊獄警);白菊(八監區三中隊獄警)
5、都勻監獄:
侯立德(監獄長)、趙貴平(政委)、王華川(教育科長)、王世軍(監區獄警頭目)、
鐘山(監區獄警頭目)
這些,被認為參與插播的法輪功學員,他們來自貴州的遵義、黔南、黔東南、六盤水和貴陽等多個地區,其中的絕大多數是因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北京上訪被單位無理開除工作、被學校開除學籍、被當地政府迫害的、在流離失所、隱姓埋名中尋找工作、打工度日為生的法輪功修煉者,其中的不少也一直在地方政府的非法通緝抓捕中,如胡大禮、申愛強、馬天軍、李毅、莫代瓊、杜貴寧、黃磊、王國鈺、曹軍等。所以,當年被非法抓捕這些法輪功學員,直接的抓捕者除貴陽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外,還應該包括貴州省公安廳、法輪功學員所在的當地公安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