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多倫多法輪功學員營救被非法關押的親人陳星伯(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多倫多記者站報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十一點半,多倫多法輪功學員聚集在中領館前召開新聞發布會,聲援法輪功學員陳學敏要求中共停止對她哥哥陳星伯的非法關押和迫害,並要求河北省邢台市第一看守所立即釋放陳星伯。

據明慧網報導,河北省邢台市人民廣播電台退休主任編輯、法輪功學員陳星伯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早七點,在自家的樓下遭邢台市橋西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宋嘉熙帶領數十警察綁架、抄家搶劫。國保大隊輔導員朱希江為了構陷陳星伯,哄騙陳妻孫蘭平辭退了維權律師,還到離邢台千里以外的南方某城市脅迫陳星伯的姐姐與家人,企圖搜羅所謂「證據」。

'圖1: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多倫多法輪功學員陳學敏在中領館前,要求釋放遭中共非法關押的哥哥陳星伯。'
圖1: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多倫多法輪功學員陳學敏在中領館前,要求釋放遭中共非法關押的哥哥陳星伯。

'圖2~3: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多倫多法輪功學員聚集在中領館前召開新聞發布會,要求釋放被關押在河北省邢台市第一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陳星伯。'
圖2~3: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多倫多法輪功學員聚集在中領館前召開新聞發布會,要求釋放被關押在河北省邢台市第一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陳星伯。

多倫多法輪功學員陳學敏女士在新聞發布會中說:「我的哥哥陳星伯因為修煉法輪大法,不僅脾氣變好了,還能用『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但是陳星伯只是因為相信『真、善、忍』的普世價值,就被中共誣陷為犯罪,被綁架。我哥哥修煉法輪功前是個脾氣不好的人,學煉法輪功後,他成為了一個比好人還好的人。比如單位分房子,他會把分房的機會讓給同事,自己卻住在小房子裏面;撿到錢包,他會在原地站了三個小時等到失主,卻不要任何酬金,也不告訴失主自己的名字。然而現在哥哥只是因為相信真、善、忍的普世價值,卻被誣陷是犯罪,被抓進監獄,這是個冤案。我要求中國政府立刻釋放我的哥哥陳星伯。他是無辜的,好人不應該被關進監獄。」

陳星伯現年67歲,退休前曾任邢台廣播電台主任編輯,專題部副主任, 一九九零年五月被授予「河北省優秀少兒工作者」稱號。多年來,採編的十幾組節目在全國優秀廣播節目評比中分別獲一、二、三等獎。一九九零年和一九九四年曾兩次被邢台市政府授予晉升工資獎勵。一九九七年五月被中共邢台市委、市政府授予有突出貢獻的邢台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稱號(享受政府津貼)。其事蹟在報刊電台作過專題報導。陳星伯常年夜以繼日工作,積勞成疾:心臟三尖瓣關閉不全,右心室肥大及心臟五級雜音,引起全身水腫等一系列疑難雜症多方醫治無效,因此修煉了法輪功;時間不長,多種疾病不翼而飛。

陳女士還講到,為誣陷陳星伯,惡警是怎樣一步步安排的。國保大隊長宋嘉熙揚言不能放過陳星伯。在兩個月前就監控了陳,而且給市領導作了彙報,領導很感興趣,宋嘉熙組織班子,不遺餘力的要將此案辦成「大案要案」,從而滿足他們個人的私慾。

陳星伯家人請維權律師遞交了對陳星伯撤銷案件的法律意見及取保候審申請書,辦案人員看了心慌,對維權律師的申請置之不理。國保大隊輔導員朱希江利用卑鄙手段,請陳星伯的妻子孫蘭平等吃飯,「他對我嫂子說,如果繼續聘請這位律師,他會讓哥哥的案子變的更嚴重。在強權的壓力下,嫂子擔心哥哥被判刑,一家人不能團聚,只能辭退了這名好律師,而聘請了另外一位宋嘉熙覺得可以的律師。很明顯,宋嘉熙擔心原來聘請的律師會依據法律指證他違法綁架我哥哥的行為,所以才會給我嫂子施壓,換成一個他能夠控制的律師。」陳女士說。

「宋嘉熙還不遠萬里的跑去外地找我姐姐。他想讓姐姐簽一個文件,承認姐姐給哥哥郵寄了與法輪功有關的材料。姐姐沒有簽這份文件,因為她知道宋嘉熙是想製造這份虛假的證據來指證哥哥。然後,宋嘉熙威脅我的家人,說如果姐姐不出面簽字,就會通緝她。看來宋嘉熙並沒有找到能夠用來指認我哥哥的所謂的證據。不然,為何他要費盡心機的去作偽證?更何況說郵寄法輪功資料也不應該被當作違法行為。」

陳女士最後說:「我的哥哥陳星伯已經被非法關押了將近三個月了。因為我自己曾經遭到過關押和折磨,所以我很擔心哥哥現在的情況。哥哥是無辜的。非法威脅家屬和捏造偽證是違法的。希望宋嘉熙能像辛德勒一樣,在政府做出錯誤的選擇的時候,用職務之便做出人道的選擇。我今天站在這裏,就是來講述這個真相,並且正告中國政府,立刻釋放我的哥哥陳星伯。」

陳星伯是在新聞單位退休多年的老人,無故遭綁架構陷。這是邢台市橋西公安警察早已預謀好了的。參與迫害者觸犯了《憲法》三十五條、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以及綁架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誹謗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侮辱罪、誣告陷害罪、等刑事責任。再善勸橋西公安分局的所有辦案人,不要再為了一點利益而昧著良心迫害法輪功學員,拼湊假證據、羅織「莫須有」的罪名,繼續製造冤假錯案。這是給自己找麻煩,害人者最終都是在害自己。不要再繼續為中共犯罪集團賣命、助紂為虐甘心當傀儡,應該清醒理智的給自己留有退路,不至於最終成為中共流氓集團的陪葬品和替罪羊。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