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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同江市五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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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同江市五名法輪功學員劉延常、張寶春、牟天菊、孫忠玉、白淑琴,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被富錦市檢察院和富錦法院在同江市法院非法庭審。一大早,同江法院如臨大敵,周圍就布控多輛公安警車在同江法院周圍巡視,除了同江警察,據悉富錦還出動了六十多人的警力。

這次所謂「庭審」,中共邪黨人員又搞名堂:同江市公安局將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卻交給富錦市檢察院和富錦法院來審理案件;而富錦檢察院和法院又利用同江法院審判庭所謂「開庭」。參加非法庭審的富錦檢察院的丁連博、馬雪松等是公訴人,辦案法官是富錦法院的王煬(讀洋)、丁春麗(女)、張榮坤等。

一、法官耍手段、誘騙阻撓律師出庭辯護

有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聘請了三名律師準備做無罪辯護。原本孫忠玉被安排在第一個開庭,一月六日,律師和家屬辯護人提前四天時間到富錦法院找到丁春麗向她遞交了兩份申請書,一份是申請所謂的六個證人出庭對證,另一份申請是:如證人不能出庭就要求法官撤銷證人證言對孫忠玉的非法指控。家屬按正常的法律程序遞交的申請卻遭到富錦法院丁春麗的無理拒絕,她還說:我哪有時間去找那麼多人?對遞交的申請根本就不理睬。

到了一月十日早上臨近開庭,律師再次向丁春麗申請要求證人出庭對證,丁春麗又說這麼短時間,那麼多證人根本就沒法到庭,要不今天的庭就不能開了。之後丁春麗就把孫忠玉的女兒拽到一邊說:你爸的案子根本沒甚麼大事,讓你的律師這麼攪和容易把事情給鬧大了,你別用這個律師了,要不我給你找個律師吧!

孫忠玉的女兒不同意,堅持說我不用你們找的律師,我就用我自己的律師。這時又一個女的,被稱是法院副院長的人過來幫腔,說別把事情弄大,又當著律師和家屬的面假意作態,推脫責任說:你們想讓證人出庭怎麼不早點告訴一聲呢?現在要求出庭也沒有準備啊。律師說我們週一就給你(指丁春麗)送去了啊,可是你不要。

丁春麗當場撒謊一口咬定說沒有人給她送過申請。這個時間大概在上午十一點多,丁春麗說讓孫忠玉決定是否需要證人出庭。丁春麗說起訴書寫的是認罪認罰吧?孫忠玉表示當時自己迷糊了,還摔過幾次跤,也沒說認罪認罰就不請律師了,我那天也就掛了幾個條幅,並不多。但其實起訴書上同江國保僅從數量上就構陷孫忠玉,企圖達到重判二至三年的目的。

中午休息後十二點半,律師再次進入法庭準備辯護時,女的副院長示意兩個法警帶著孫忠玉到家屬面前有話要說,孫忠玉突然改口說:我不用律師了,不要他辯護了。孫忠玉的兒子當時就急了,指著庭內的那些人說:你們把他怎麼啦?你們對他說甚麼了?這時警察上來把家屬推出去了,讓家屬都到走廊裏等著。隨後又安排一名家屬、律師和當事人進小屋裏問話,又安排人在旁邊悄悄錄像,孫忠玉當場表示沒有受到威脅,就是要辭退律師,丁春麗在一旁滿意的笑。孫忠玉的女兒發現被錄像時,非常氣憤,對她們說:我爸的結果不滿意我還會請律師來的,我還要上訴。

這期間,孫忠玉的家屬在走廊裏,法院副院長硬說家屬錄像了,要搶家屬手機看,家屬根本就沒錄像,也不讓他們看,並反問他們:你們不是陽光辦案嗎?你們怕甚麼錄像啊?這時圍過來一圈警察,家屬說咱們都上錄像底下說話,法院和公安的人都不敢過去,還說家屬說話大聲。同江國保把三個家屬帶到國保審訊室非法關押到庭審結束 才放家屬出來。

最後沒有律師的所謂「庭審」完全按照法官的意圖草草走個過場。孫忠玉的起訴書上標注的公訴人是申常志,但出庭的公訴人是丁連博。丁春麗是主審法官,同時坐在審判長的位置上。

二、非法阻止當事人家屬出庭辯護

法輪功學員劉延常的妻子申請了家屬出庭辯護,但是,在準備進庭為劉延常辯護時,富錦法院王煬是主審法官,張榮坤是審判長,王煬以沒有攜帶結婚證,不能證明是夫妻關係的歪理,阻止劉延常的妻子出庭為丈夫做辯護。而在庭審現場的警察可以發表言論:現在掃黑除惡還能跑了你嗎?

當時參與綁架抄家的同江國保人員劉洪國,李文彬,陸文雙等人都在場監控旁觀,對於劉延常妻子的身份,都一清二楚,心知肚明。法輪功學員孫忠玉的女兒也申請了出庭為父親辯護權,也被法院以孫中玉不希望女兒為他辯護為由。不讓孫忠玉女兒說話。

三、劉延常的律師和張寶春的律師對公訴人的指控一一駁回

劉延常的公訴人說建議法官判刑三至五年,並處罰金。劉延常當場指出:能把壞人變成好人的就是正教,能把好人變壞的才是邪教。

劉延常的律師和張寶春的律師指出: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權,法輪功不是邪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權利,受憲法保護,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及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法輪功不是邪教。法輪功沒有破壞法律及法規的實施,國家新聞出版署五十號令廢除原來規定法輪功材料是違法的文件,法輪功的書籍都是合法的。給法輪功定罪是亂用刑法三百條。

張寶春的律師同時也反駁公訴人關於張寶春掛條幅和給其他法輪功真相資料的事實。公訴人建議判張寶春四年至六年,律師說張寶春根本就不構成犯罪,應立即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你們這麼做太狠了。

當天庭審結束後,庭長沒有立即宣判,只說擇日宣判。從上午九點開庭到下午十七點結束,中午只休息了半個小時。同江國保從開庭至結束一直在場 ,還有多名特警始終在場。

案件回顧

劉延常是同江市臨江中學一級教師,一九九七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工作更是積極認真,所教學科諸如:數學、語文、地理等所取得的成績都是全縣前幾名的,深得學生及家長的讚譽和同事的好評。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卻遭受到了諸多的迫害:非法停止工薪、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一次、非法拘留一次,累計遭非法關押九年九個月,精神與肉體受到了多重打擊與傷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在同江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唆使下,警察打著「掃黑除惡」的旗號,綁架法輪功學員周桂珍、孫中玉、程貴林之後,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凌晨四點多鐘開始,同江市公安局出動僅特警至少兩輛車,約有十幾個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劉延常、張寶春、牟天菊、劉淑英家中,分別將四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搶劫,劉延常、張寶春、牟天菊、孫忠玉被非法刑拘,劉淑英遭拘留十五天。接著就被非法起訴。

在過去的四個多月裏,法輪功學員牟天菊的家屬也聘請了律師,當律師來到牟天菊被非法關押地---佳木斯看守所,要求會見法輪功學員牟天菊時,被佳木斯看守所所長拒絕,告訴律師需要到公安局邪教辦(原臭名昭著的六一零,共產黨才是真正的邪教)備案。律師向佳木斯市檢察院提起控告。同江公安局得知律師介入的消息後,給牟天菊丈夫打電話問「請律師了,你敢跟同江公安局對著幹?」

關於法輪功學員劉延常、張寶春等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丈夫身陷囹圄 妻子再被綁架(圖)》《黑龍江同江市警察阻撓律師會見法輪功學員》

在此奉勸所有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別再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了。舉頭三尺有神靈,人的一舉一動神都在看著,都在給每個人記一筆賬,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希望你們在這個歷史的關鍵時刻做出正確的選擇,無條件釋放所有被你們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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