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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六旬工程師張朝彬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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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吉林省通化市政法委和「610」開辦西山洗腦班,指使各區警察綁架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張朝彬是其中之一,九天後因身體狀況被取保回家。五年後的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張朝彬再被非法開庭,同年十二月二日,被柳河法院冤判三年緩五年。

張朝彬原是吉林省通化市鐵路工程師,一九九五年,他和妻子宋玉華都患病,張朝彬有嚴重的心臟病,嚴重失眠,左肘關節滑囊炎。妻子患中風,花了不少錢,中西醫都不能治好。五月份,他們開始修煉法輪功後,病都逐漸消失了,身心發生巨大變化,身體好了,給單位和家人減輕很多負擔。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吉林省通化市政法委、610、東昌區政法委、610,及各片派出所人員等從凌晨三點多開始蹲坑,從早晨六點左右開始,綁架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其中,包括張朝彬在內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入長流看守所:趙麗華、張淑華、李秀英、丁麗娜、劉曉娜、李秀紅、尹桂春、朱亞先、朱亞萍、杜國林、逄增德、單廣忠;另有十二位被綁架到西山洗腦班,他們是秦秀麗、侯慶華、李佔武、李月華、趙桂花、楊本林、徐洪軍、曲曉飛、王玉書、王麗君、楊玉霞、王淑梅等。

時年六十多歲的張朝彬,由於醫院檢查身體,患有完全性心臟左束枝傳導阻滯,看守所拒收,公安局長指示必須收下。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九天,遭受酷刑迫害後,取保回家。

從此,六十多歲的張朝彬背井離鄉、孤苦伶仃,飽受有家不能回,顛沛流離的痛苦,身心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張朝彬的妻子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被中共迫害離世了。

二零一九年六月末,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國保大隊隊長誘騙和威脅其兒子交出父親。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張朝彬被綁架到柳河法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在柳河法院非法開庭,冤判三年緩五年。

妻子被迫害含冤離世

二零零七年四月,妻子宋玉華在家中被老站派出所惡警夥同東昌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荊貴權綁架,被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現金等私人物品。

宋玉華被非法關押在通化市長流看守所,警察輪番審訊,二十四小時不讓她睡覺,不給飯吃,精神上折磨,並以失去工作威脅家人。在看守所非法關押的四個月裏,宋玉華由身體健康的一個人,被迫害成全口牙齒脫落,滿頭白髮,嚴重心臟病,體重由原來一百二十斤消瘦到不到八十斤。

宋玉華被枉判三年緩五年。在此時,因兒子盼母回家心切,被荊貴權以判後過十五天上訴期才能回家為由,勒索兩萬元現金。

在緩刑期間,派出所警察王永清(社區片警)及社區書記、主任不斷的上門騷擾、恐嚇,每月讓宋玉華做一次「思想彙報」,給宋玉華和家人造成極大精神壓力。

宋玉華的身體每況愈下,在巨大的精神壓力摧殘下,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含冤離世。

這些年來,法輪功學員張朝彬及家人承受著極大的壓力和遭受了極大痛苦,而且受到極大傷害,在精神上、經濟上造成極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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