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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絕處逢生 遭中共迫害九死一生

——大慶孫鳳華女士受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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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大慶法輪功學員孫鳳華女士,為堅持信仰,修煉法輪功做好人,被中共剝奪一切自由權利,曾幾次遭遇中共警察綁架,以及被經濟勒索、被迫離婚、遭受電刑、酷刑等殘酷迫害與精神摧殘。孫鳳華四十歲時被冤判十四年重刑,人生的中年時光,她是在漫長的、黑暗的監獄九死一生中度過來的,她的記憶力減退許多,還沒恢復好。

一、病魔纏身 生不如死

孫鳳華女士,今年五十八歲,原家住大慶市紅崗區。從一九八零年結婚後她就開始長病並頑疾纏身,患子宮瘤、卵巢瘤(癌)在當地醫院手術後還長,有鵝蛋那麼大,最後醫院說手術沒用了,她抱著求生的希望去北京腫瘤醫院醫治,同樣被告知手術沒用治不了。孫鳳華從北京回家後肚子疼得受不了,就自己經常往腳上打點滴緩解;患肺結核病導致她上不來氣,不敢喘氣,連走路邁步都震得前胸痛,只能小步一點點挪著走,嚴重時一年多走不了路;患血液結核病使全身皮下長苞米粒大小的疙瘩,眼皮下長小米粒大小的疙瘩;患結核性腦膜炎,經常頭痛,吃藥不好使,就吃大煙膏緩解;患腰椎骨結核(有四、五節)造成大樑骨變形,腰疼得不能走路,兩次住院穿刺無效,在大醫院手術後癱瘓半年。她的家人為她治病花去十幾萬元錢,結果身體還是越來越糟糕,有氣無力,幾乎天天躺著,啥活也幹不了。孫鳳華在十幾年的病痛中被折磨得苦不堪言,生命似乎快劃上了句號。

那時候,孫鳳華的丈夫天天忙著上班,下班還得忙幹家務、還得伺候她,家裏家外的活與事都是她丈夫一人辛苦承擔,整天被累的精疲力盡,孫鳳華看在眼裏卻無能為力。

二、修煉大法 絕處逢生

天無絕人之路,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三日,三十六歲的孫鳳華幸運地修煉了法輪大法。在煉功的第四天,大法師父給她淨化身體時,她像昏了一樣睡過去。等她再醒來時,一身的病痛全都神奇地沒有了,身體特別輕鬆,她真正體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妙,她的心情有說不盡的愉悅,沒花一分錢,滿身的頑疾卻不藥而癒全好了。從此,她渾身好像有使不完的勁兒,家務活、重體力活都能幹了,二十多年來,至今沒再打過針、吃過一粒藥。

孫鳳華的丈夫看到她滿身的頑疾都好了和她心靈的變化,高興地也讚歎不已,非常認同法輪功,逢人就講:孫鳳華的病就是煉法輪功煉好的。還誇讚孫鳳華人也變好了,心地善良了,是個難得的大好人!

三、黑雲壓城

然而,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風雲突變,黑雲壓城,前中共黨魁江澤民喪心病狂地與中共狼狽為奸,鋪天蓋地的造謠、抹黑教人向善的法輪功,血腥鎮壓法輪功修煉群眾,並邪惡地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使上億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抄家、綁架、勞教、判刑、酷刑折磨甚至活摘器官盜賣牟取暴利;使中華民族淪陷災難中,官吏腐敗,道德頹廢,法制黑暗導致公檢法司敗象絕倫。孫鳳華女士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屢次遭遇迫害。

四、因堅持信仰 屢遭迫害

1. 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孫鳳華去北京證實法輪大法好,在天安門門洞煉功,被警察綁架到大慶駐北京辦事處(大慶「610」設立的專門攔截大慶法輪功學員上訪的非法機構)太陽島賓館關押一宿。大慶市紅崗區紅崗派出所片警孫克明等三個警察敲詐孫鳳華丈夫七千元錢,支付他們來、去北京劫持孫鳳華的一切開銷,為滿足他們的私慾,揮霍百姓的血汗錢敗壞「享受」,從北京回來的途中不僅遊山玩水以「釋懷」,還特意到北戴河住一宿。

孫鳳華被劫回到大慶紅崗派出所,送進大慶市看守所關押。在看守所,因孫鳳華不配合無理要求,一直被戴著手銬、腳鐐關進禁閉室。一天晚上手銬「自動」開了,孫鳳華就煉功,值班獄警在監控看見她煉功,就不讓煉,她認為自己沒違法,仍堅持煉。第二天,這個值班獄警到禁閉室對孫鳳華連踢帶打,搧嘴巴子,拽著脖領子猛踢,把她踢起來又重重摔在地上。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因為孫鳳華煉功,幾次被拽到大廳不論白天黑夜地開飛機式的大彎腰撅著,不讓正常睡覺。一次,孫鳳華被獄警將雙手分開吊銬在禁閉室窗戶的鋼砂網上懸掛一天,戴著腳鐐的腳尖剛能沾地,吃飯時放下來,吃完飯就再吊銬上去。

在孫鳳華被送看守所第六天時,她丈夫在他單位的壓力下,到看守所讓孫鳳華簽字離婚,否則單位就不讓她丈夫上班,他們原本一個好端端的家,就這樣被中共拆散。此後,孫鳳華沒有住房安身,只好在外漂泊。

孫鳳華在看守所被關押一個月,被送進紅崗區拘留所關押半個月,然後又被劫持到薩爾圖區收容所關押兩個月,她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絕食到第五天時,她身體、手和腳都失去了知覺,下肢麻木,不能走路,這他們才通知家人把她接回家。此次孫鳳華被關押近四個月,她丈夫被經濟勒索七千元錢。

2. 二零零零年十月,紅崗派出所警察在孫鳳華租住的房裏蹲坑好幾天,企圖綁架她,她被迫出走,家裏只剩下十一、二歲的兒子(養子)一人在家,後來孩子被她離婚的丈夫接走。

3.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孫鳳華再去北京證實大法好,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因她不報姓名、地址,被一個四十多歲、又高又膀的男警察用拳頭左右擊打她頭部並猛捶前胸二、三十次,孫鳳華被打得眼前昏天黑地,懵頭轉向,上氣不接下氣,男警察用穿皮鞋的腳狠踢她的腿,使她站立不穩,然後把她送進隔壁屋裏,她智慧走脫。

4. 二零零一年一月,孫鳳華和一同修在讓胡路區乘風莊小區,遭到飯店老闆惡意構陷。乘風派出所出動三輛警車在樓區堵截,把孫鳳華綁架到乘風派出所非法審訊,孫鳳華不配合他們惡行,然後把她送進大慶市看守所,此時看守所各監室幾乎關押的都是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每個監室擠得滿滿的,看守所就把法輪功學員分流到市區其它看守所關押,孫鳳華被送進大慶市大同區看守所關押。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孫鳳華絕食抗議,三天後被天天鼻飼灌食,她絕食到第九天時,身體被迫害得非常虛弱,子宮裏又長了瘤子,肚子疼痛難忍,被片警拉到紅崗派出所,她家人等接她回家,所長李敬安不讓放人,要把孫鳳華送進紅崗拘留所關押,拘留所因她肚子裏有瘤拒收,然後又把她送去醫院,醫生檢查說瘤子需要手術,不然會出生命危險,她母親堅持說回家治療,這樣才放她回家。

5. 二零零一年三、四月份,孫鳳華在長春市被幾個便衣警察綁架,送進長春市鐵北看守所關押,孫鳳華不說姓名、地址,一直絕食抗議關押。獄警指使五、六個犯人天天對她連踢帶打、強行按住用捅廁所的帶有屎尿的木棍撬嘴灌礦泉水瓶裝的碎窩頭湯,後來又被一天兩次加灌礦泉水瓶裝的濃鹽水,灌了好幾天,上面的兩顆門牙被撬活動。孫鳳華被灌濃鹽水後,就開始便血,大小便失禁,出現生命危險,絕食到第三十三天時,才把她放了。

6.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孫鳳華在大慶市薩爾圖區中林街,被哈爾濱市肇東縣公安局開著三輛警車、十多個警察跨市來大慶綁架法輪功學員並將孫鳳華一同綁架,把她當作法輪功學員的「頭」劫持到肇東市公安局,被戴上手銬、腳鐐一直銬在鐵椅子上。警察訊問孫鳳華的姓名、地址,她不說,就被五、六個惡警污言穢語地謾罵,強行按住她的頭,狠勁地捏掐她的兩腮迫使她張嘴,把電棍放進嘴裏電,然後又電她的臉、電脖子、電全身,反覆地折磨著電她。孫鳳華被電得遍體鱗傷,皮膚焦糊地一大片一大片的呈黑紫色,嘴被電得不好使。惡徒還把大法師父法像放到孫鳳華腳下逼她踩,她不踩,一惡警就按著她的腳踩。

期間,一個五十多歲的男惡警幾次耍流氓,從後面摟著孫鳳華的脖子,用嘴在她的頭上、臉上、耳朵上蹭來蹭去的,還用手在孫鳳華的脖子、前身、乳房、後背、大腿上摸來摸去的侮辱她。惡警殘暴地折磨孫鳳華到後半夜,又換兩個惡警繼續折磨她,一個拿煙頭燒、一個用竹竿敲打並用手指彈她被電傷的雙腿膝蓋,兩惡警反覆地一會燒、一會打、一會彈,致使孫鳳華疼痛難忍,就這樣一直殘害到第二天早上。孫鳳華已面目皆非,身體更是傷痕累累。惡徒們還拿來一排排釘尖朝上的釘板威脅她。(後來孫鳳華聽說哈爾濱有一位叫張策(音)的男性法輪功學員被酷刑滾釘板折磨,釘子扎進心臟被迫害致死。)

孫鳳華被送進肇東縣看守所關押,她絕食抗議,到第七天時肚子痛得厲害,兩個獄警把她拉到肇東縣醫院檢查,肚子瘤子約有十五公分大小,又把她拉回看守所放到監控室,孫鳳華就從窗戶鐵柵欄鑽出去走脫。肇東縣公安局懸賞七萬元錢把孫鳳華當作逃犯在網上通緝,使本無安身的她再被迫流離失所。

7.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一日下午,孫鳳華在哈爾濱二一一醫院樓區,被突然闖進來的哈爾濱公安一處趙光等十幾個警察連拖帶打的綁架到吉普車上,把她的頭倒栽蔥式的踩在司機座位底下,連窩帶憋致使她上不來氣,她被拉到公安一處,包裏的一千七百元錢和筆記本被打劫(至今未還)。

孫鳳華被三、四個警察關到一個小屋,強行將她的雙手分別銬在鐵椅子兩端,並戴上腳鐐,逼問她姓名、地址,她不說,就用兩根電棍電她全身,藍色的電光嗤嗤作響,電棍沒電了,再換電棍繼續電,惡警們歇歇停停地電她有七、八個小時,上衣被電爛糊了,褲子被燒焦成足有一寸的洞,一個挨一個的連成片,滿身都是肉焦味和黑糊糊的電傷,慘不忍睹。可是惡警覺得邪勁不夠,竟喪盡天良的又將220V的電壓電線用膠布分別纏綁在孫鳳華的左手五個手指上全身通電折磨,強大的電流穿透了她的全身,難受使她的心像被揪出來一樣,身體痛苦不堪的抖,多次昏死過去,惡警就用盆往她頭上潑涼水。昏昏迷迷中她聽見一個惡警說:「整死你,也不是沒整死過」。這樣通電殘害她近一個小時。惡警們見孫鳳華已經不行了,才給她打開手銬、腳鐐,讓她從鐵椅子上下來。此時她雙腿已不好使,很吃力地挪下鐵椅子。警察又把她領到另一個屋,逼她簽字。

一個膀大腰圓的惡警兇狠地抓住孫鳳華的後脖領,將傷痕累累的她提起來再重重摔在地上,她被摔得起不來。一良知警察制止那個惡警說:這樣你會摔死她的。

五月十二日晚五、六點鐘,孫鳳華被送進哈爾濱第一看守所。由於電刑折磨,致使孫鳳華開始頭痛嘔吐,吃啥吐啥,頭被打成腦震盪似的嗡嗡作痛。孫鳳華在哈爾濱第一看守所被關押二十一天,又被送進第二看守所關押幾天。

8. 二零零三年六月初,孫鳳華被黑龍江省海倫市公安局劫持到海倫市看守所關押。她的雙腿已癱瘓,不能走路,吃啥吐啥,體重從一百一十斤降到七十斤左右,瘦成皮包骨,生命垂危。獄警說她要死了,不但不放她,還把她抬到醫院所謂的「搶救」。和孫鳳華同監室的犯人也認為她不能活了,孫鳳華被抬醫院後,就把她的衣物全扔了。醫生說孫鳳華肚裏瘤子需要手術,她拒絕。二十多天後,孫鳳華被從醫院抬回看守所,看人不行了,又抬到醫院,就這樣孫鳳華被抬來抬去的折騰四個多月。

9.遭公檢法構陷 被誣判十四年重刑。海倫市公檢法褻瀆法律,互相勾結,把孫鳳華當作法輪功學員的「頭」,濫以莫須有的罪名進行構陷,海倫市檢察院給孫鳳華非法量刑十三年並起訴到海倫市法院。因為海倫市歸綏化地區管轄,綏化地區又荒唐地給孫鳳華枉加一年刑期。

海倫市法院在非法開庭前,五、六人到看守所逼孫鳳華簽字,她不簽,有個人欲拽她簽。被她嚴詞拒絕:你這樣強迫我簽,你就在犯罪。

二零零三年九月,孫鳳華被海倫市法院非法開庭,法警用椅子把她從醫院抬到法院。起訴書全是捏造的不實之詞,法院徇私枉法,法庭上誣判孫鳳華十四年重刑,判決書寫不許上訴。整個構陷過程,直接剝奪了孫鳳華的一切合法權益。

五、在監獄裏的非法遭遇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在孫鳳華雙腿不能走路、肚子有瘤子、身體有氣無力的虛弱狀況下,硬把她送進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監獄加重迫害,並且僱人把她抱進監獄大門。監獄集訓監區的大監區長呂靜華,侮辱孫鳳華,讓她自己爬進監獄裏面去,被孫鳳華嚴詞拒絕,然後他們找三、四個犯人把她背進監獄。

1. 在集訓監區遭受迫害

孫鳳華被送進集訓監區,因她不能走路,每天被兩個包夾拖架著去廁所,蹲下、起來,雙腿都是劇烈地疼痛。

因孫鳳華不背犯人的報告詞,被副監區長王曉麗叫到辦公室,包夾把她扶去,王曉麗逼問她為啥不背報告詞。孫鳳華說:我不背,我不是犯人。被王曉麗打了二十幾個嘴巴子。

幾天後,監區長呂靜華逼孫鳳華背報告詞,她不背,呂靜華就惡狠狠照孫鳳華臉上打一拳,把她打倒在地,二十多分鐘起不來,鼻子出很多血,地上淌了一大攤。

由於監獄剝奪法輪功學員正常學法、煉功的權利。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晚,法輪功學員要求集體煉功,其她人被殘暴地關入禁閉室。因為孫鳳華煉功,第二天王小莉指使肖麗華等幾個犯人,把孫鳳華拖拽到王小莉辦公室,把她的一隻手從肩上拉至背後,另一隻手從後面拉到背後,將雙手背銬起來。這種銬法叫倒背肩夾銬。孫鳳華被銬了一天,撕心裂肺地疼痛致使她昏死過去,好心的付姓犯人給她做人工呼吸才甦醒過來。惡犯人又逼孫鳳華在小塊地磚上站著,不准動,等她回監室時兩腿已不會走路,兩手腕被銬進很深的血印子,造成左眼失明好幾天。

2. 在六監區遭受迫害

二零零六年四月,孫鳳華被轉到六監區,殺人犯那麗麗包夾,逼迫她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天天早飯後逼坐小塑料凳,不能靠床,不能駝背,腰得直直地坐著,不能閉眼睛,不能眨巴眼睛,動一點就挨打,她被這樣折磨了四個月。

3. 在一監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孫鳳華被轉到一監區,每天從早上七點三十分到晚上八點鐘,一直坐小塑料凳,肚子也疼,也不讓動,臀部都坐出硬繭子,疼痛難忍。洗衣服包夾不讓晾乾,不許跟同修說話,如廁、洗碗包夾都跟著。

孫鳳華煉功,六十多歲的殺人犯孫淑蓮不讓煉,用拖布桿打胳膊,被打得劇痛難忍,孫淑蓮一直打她一個半月。

孫鳳華因不穿囚服,天天從早上五點半到晚上八點鐘,不讓上廁所大小便,等晚上八點半以後,才讓在走廊的盆子裏大小便。她天天被憋大小便十五、六個小時,肚子憋得直疼,腦袋脹糊糊的難受,這樣被憋了半個月。有一段時間,孫鳳華被迫害得下身流血近三個月。

二零一二年六月的一天,包夾盧姍姍等四、五個犯人在水房不讓孫鳳華洗臉,連打帶拽的抓住她頭髮就往水盆裏浸兩三分鐘,她被憋得上不來氣,犯人才撒手。回到監室,盧姍姍對孫鳳華又劈頭蓋臉地拳打腳踹,從監室窗戶前把她打到六米距離的門口,又從門口打到窗戶前,足足打了二十分鐘。

4.監獄再實施謊言 「轉化」迫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監獄又實施轉化(逼迫放棄修煉)迫害法輪功學員,並謊言欺騙監獄要改革,把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集中到兩個轉化(逼迫放棄修煉)監區。孫鳳華又被轉入集訓監區所謂轉化,長達十三天晝夜不讓閉眼,不讓正常睡覺,整天威逼她看、聽污衊法輪功的歪理邪說謬論。

杜海霞、姜敏秋等六個惡犯人,恣意妄為地取樂,把四條腿的小塑料凳,惡意弄斷一條腿,只剩三條腿,強迫孫鳳華坐,坐上就向後倒,一天不知摔了多少次。

孫鳳華稍一閉眼,就用牙籤扎眼皮。在孫鳳華被迫害得頭腦沒有思維、糊塗不清醒的時候,被犯人拽著在犯罪的「保證書」上簽字,按手印,然後讓她坐四條腿的小塑料凳。

在「保證書」上簽字,孫鳳華剜心痛苦的難受,內心備受煎熬。孫鳳華見到監獄長史耕輝,聲明自己堅決修煉法輪功。

5.醫院監區遭遇的迫害

因為孫鳳華身體狀況越來越差,肚子疼痛厲害,瘤子有十五公分,二零一三年三月被轉到醫院監區。

監區監室裏有二十四個人,孫鳳華的床就在監控底下,她要煉功,包夾殺人犯李金蓮等四個犯人,拽著她不讓煉功。一天,李金蓮惡狠地把孫鳳華按倒在地用拳頭打,用膝蓋猛頂肋骨,致使孫鳳華左側肋骨被打折,當時躺在地上動不了。

6.冤獄期滿 出監獄時被刁難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已經五十五歲的孫鳳華,歷經十四年的冤獄到期。放她時,醫院監區大隊長尹平指使犯人王豔紅把孫鳳華帶到醫院診室做「內診」。所謂的「內診」就是身體一絲不掛的人格侮辱,出獄時檢查陰道裏是否藏東西。

女犯人醫生張淑榮強迫孫鳳華做內查,孫鳳華不做內查,就逼迫她做B超,並聲稱不做B超,就做內診。然後尹平指使谷亞傑等五、六個犯人強行給孫鳳華套上囚服,抬出醫院監區,往監獄二門走(出監獄時必經之門)。孫鳳華高喊:「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並堅持脫掉囚服,到監獄二門時,門衛獄警讓孫鳳華背犯人的報告詞,問完姓名,才讓出門。此時,孫鳳華的家人已在外面等了近三個小時。

六、後記

孫鳳華從監獄出來,身體非常虛弱,渾身腫脹,雙腿走路不好使,家人把她抬到車上拉回家。孫鳳華八十歲的父母雙親,於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先後離世。她母親在病危中一直念叨她,由於迫害,她沒能見上父母最後一面。

孫鳳華所遭遇的一切非人折磨與摧殘,至今想起來讓人不寒而慄,但這還只是遭受中共慘烈迫害的眾多法輪功學員之中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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